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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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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微一笑,“不。”

“之俊。”

我向他们点点头,便离开他们的桌子。

我并没有立刻打道回府。

我在附近商场逛了很久,冷血地,平静地,缓缓挑选一条鳄鱼皮带来配衬冬天的呢裙子。

刚才我做得很好。扪心自问,我一点不气,一点不恨,一点不怒。叫我交出陶陶,那是没有可能的事。

自五年前他就走错第一步,他不该来封信要求索回陶陶,我聘请大律师复得一清二楚,他毫无机会获得领养权。

于是他又自作多情,以为我恨他,伺机报复,十八年后,那怨妇,那得不到爱情的女人终于有机会跟那负心汉讨价还价了。

不不不,事情不是这样的,母亲与叶伯伯最明白不过,从头到尾,我没有爱过英念智,亦没有恨过他。

人最大的毛病是以为爱的反面即是恨,恨的世界,人人恨得脸色灰败,五脏流血,继而联想到,我之不婚,也是为着他,五年来他渐渐自我膨胀,认为远处有一个怨女直为他糟蹋了一生。

他中了文艺小说的毒。

十八年来我很少想到他,只怕失去陶陶,同时为他不停的骚扰而烦恼,我庆幸今日终于摊了牌。

这件事,有机会,我会同陶陶说。

我致电华之杰,私人秘书告诉我,叶成秋隔几天才回来。

我去探望母亲。

母女俩情绪同样的坏。

都是为着男人,过去的男人,此刻的男人,你若不控制他们,就会被他们控制。

她说:“看你这种神色,就知你见过英念智。”

“是的。”

“他仍然企图说服你?”

“还带着妻子来,老太多了,我没把他认出来。”

母亲忽然说:“你有否发觉,除去香港,其他地方都催人老,好端端的女孩子,嫁到外国不到三年,便变得又老又胖又土,怎么回事?”

确有这个现象。

即使去升学也不能免俗,生活其实很苦,吃得极坏,但是一个个都肥肿着回来,村里村气,有些连脸颊都红扑扑,更像乡下人。

我说:“健康呀。”

“可是也不必壮健到那种地步,他们到底在外国干什么,砸铁还是担泥?”

大概要请教英念智。

“香港人脑细胞的死亡率大概占全球之冠,”我说,“特多苍白厌世的面孔,很少有人胖得起来。”

母亲端详我,“你也是其中一分子。”

“习惯。虽非工作狂,出力办事时也有份满足感,蹲在厨房洗盘碗也容易过一日,不如外出拼劲。”

“在我那时候,年轻女人并没有什么事可做,”母亲叹息说,“幼稚园教师或许,但非常腌臜。”

她与爹都不肯自底层开始。也难怪,那样的出身,目前已经是最大委屈,低无可低。

母亲说:“如果十八年前一个电报把英念智叫回来,你的一生便得重写。”

“你以为一个电报他会回来?”我淡然说,“他若这么简单,也不会在白人社会中爬到今日的地位。”

“你一直没有后悔?”

这叫我怎么回答。

我若无其事地说:“没有空,即使往回想,顶多想至上两个月已经睡着。”

母亲静默一会儿:“我却能够一追推想到四十年前,”她叹息一声,“幼时陪你外公观京剧,什么武的杨小楼、老旦袭云甫、青衣王瑶卿梅兰芳、小生德琚如、刀马旦九阵风、丑生王长林……之俊,我这生还没有开始就完结了。”

我拍一拍沙发垫子,无奈地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名留青史的。”

“至少你投入过社会,即使做螺丝钉也出过力。”我微笑,“女人在社会上也不止是螺丝钉了。”

她看着窗外发呆。

我说:“在家呆着,比较经老。”

“才怪,有事业的男女才具风华。”

“陶陶呢?”

“忙彩排。”

“有无内定?”

“她的分数很高,其他女孩说内定是她,可是她却说机会均等。”

“那些女孩子好不好看?”

“真人一个个粉妆玉琢,即使五官不突出,身材也高大硕健,都有资格选美腿皇后。”

我笑,“给你你选谁?”

答案自然是:“陶陶。”

有位专栏作者说陶陶特别亲善大方,说话极有纹路。

她?

我茫然,难道陶陶遇风而长,一接触社会就成熟?

我回华之杰办公。

宽大的绘图室只有我一个人,小厮替我做一大杯牛奶咖啡,我慢吞吞地琢磨酒店床单的质素。

室内光线很柔和,叶成秋说的,如今很多中年女人当权,务必使她们在办公室内觉得舒适,千万勿令她们担心光线使皱纹显露。

“之俊。”

我在旋转椅上回身。

是英念智的妻子,她居然摸上门来。

我忍不住露出戒备及厌恶的神色,这个女人对丈夫愚忠,很难应付。

“工作环境真好,之俊,你真能干。”

她一直捧我,不外是要争取我好感。

我不出声。

她耸耸肩,“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自己坐下来。

她忽然看到我放在案头的照片。

“是陶陶?”她取起看,“啊,这么大这么漂亮,是的,是该让念智痛苦后悔,他没有尽责任,他……”

“看,英太太,我正在忙。”我逐客。

她放下相架。

她握着双手,指节很大很粗,二十年家务下来,一双手就是这个样子。我发觉她脸上搽的粉比皮肤颜色浅一号,像浮在半空,没有接触,在超级市场架子上买化妆品往往有此弊端。

“有秋意了。”她尚无离去之意。

我放下铅笔,“你到底想怎么样?”

她说:“这次念智回来,是应大学礼聘,当一年客座。”

“啊,大把时间与我争陶陶,可是这意思?”

“之俊,念智并不失礼陶陶呀,他有正当职业,拿美国护照,我们在彼邦有花园洋房,两部汽车,陶陶要是愿意,可以立刻由我们办理升学手续。”

我尽量冷静,“陶陶不需要这些。”

“你问过她吗?”

“她的大学学费,我早给她筹下,她不爱去西部小镇垦荒,要去,将来会到蒙古利亚去。”

“你真浅见,之俊,孩子总得趁现在送出去,否则她会怨你。”

我站起来,“英太太,我送你出去,我看你是忘记电梯在哪儿了。”

我自高凳上跳下,为她推开绘图室大门。

“之俊,把她交给念智,她便可以享现成的福,我们在美国什么都有。”

是,什么都有,去污粉、抽水马桶、阳光、新奇士、跳蚤、十三点。

“英太太,你有完没完?”我都几乎声泪俱下。

她惋惜地看着我,一副“朽木不可雕也”之表情,终于不得不离开。

她应该在花旗国旅游协会当主席。

我吁出一口气,点上一枝薄荷烟,喝口咖啡。

“妈妈。”

“咦,陶陶,你怎么来了。”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她穿件利工民线衫,工人裤,长发挑出一角,用七彩橡筋扎着条辫子。

身后跟着个小姑娘,一看就知道是记者,打扮朴素,相机布袋。

我表情转得挺快,马上替她们叫饮料,一边问:“陶陶,不是不让你们接见记者吗?”

“没有关系,”陶陶机智地说,“这位钟姐姐会把访问写得似路边社消息一样。”

我张大嘴,啊,陶陶这么滑头。

钟小姐像是对我产生莫大兴趣,“杨太太,真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陶陶笑着更正,“我母亲是杨小姐。”

记者问:“可否让我拍张照片?”

“不不不,”我害怕,“我不惯。”

“妈妈。”陶陶恳求,“没关系,生活照。”

陶陶已经用手搭住我肩膀,把咖啡杯搁我手中,逗我说话,“看我这里,妈妈,别紧张。”

我把脸侧向她那边,说时迟那时快,钟小姐按下快门,拍了十余二十张照片。

陶陶完全是个机会主义者,精灵地卖乖,“谢谢钟姐姐,妈妈,钟姐姐对我最好最好。”

她比我还在行呢。

记者问:“你是杨陶的提名人?”

“不是。”

“你不赞成?”

“不,我当然赞成,但我没有提名陶陶。”

“谁是她的提名人?”

这不是访问吗,将来都会黑字白纸地出现在刊物上,供全市市民传阅,我犹疑起来。

“听说是叶成秋是不是?”

这是事实,我只得说:“是。”

钟小姐追问下去:“府上同叶先生有什么关系?”

陶陶抢着说:“我们两家一直是朋友。”

“华之杰公司是叶氏的产业?”钟小姐又问。

我连忙说:“不如谈谈陶陶本人,好不好?”

“身为杨陶的母亲,你认为她是不是最漂亮的女孩子?”

我禁不住看着陶陶笑,“漂亮倒说不上,但很少有人穿几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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