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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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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是可以活得下去的。但那一刻,有了兽性,觉得活不下去了,死就死,怕什么?
  爱到荼靡,烟消云散,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可笑,我曾经那样疯过么?
  还笑自己,怎么老喝醉了给他唱歌,唱得跑了调,人都唱跑了,可还深情地唱着——怕黑的女人家里灯火依然,怕黑的时候总想见你一面……有时候深情款款真的只是一个人的事情,你深情时,他薄情,他深情时,你正麻木,这世界上正好的事情简直太少,如同人性的两面,恶的一面总被压迫着,但一旦释放,就是晴天霹雳。
  所以,心里那小小的兽,就让它安稳地睡着,如果那天不小心醒了,就也耍一回吧。
  谁也别笑话谁,你没有失态过?你没有丢过丑?走麦城的事情谁也不愿意提及,可是,走麦城的时候陪着你的人,一定是最真心的人。
  我心里那小小的兽,一直轻轻沉睡着,它醒来吼叫时,请你,请你不要笑话我。

爱到痴
更新时间2009…7…3 14:48:41  字数:1393

 爱到痴,是一种境界。
  她这样爱他,本来是个薄凉孤绝的女子,写尽了风花雪月,也当过午夜节目的爱情专家,说起别人的爱情来头头是道,好象事不关已的事情都能说到蛮好。
  忽然就恋爱了。
  忽然就糊涂了,原来,爱情是这样的啊。
  她情愿为他低头,哪怕违背自己的原则,如果他说煤球是白的,她一定跟着说。白的。
  她瘦,他说,太瘦了,于是,她增肥,买了增肥药,还是不肥,索性和猪一样,吃了睡睡了吃,只为了他喜欢。
  爱情到最后,是没了原则性的东西。
  她天天等待他的消息,因为他忙,她发十条短信,他未必能回一条,他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不可能天天沉溺于爱情,可她沉溺了,于是,傻子一样等待着他。
  他来了短信,说要见她,她就匆忙洗脸化妆,然后找那满柜子衣服,看哪件配得上这场约会。简直是有些最后的疯狂,匆匆穿过那幽径的小路,那小小的红门,她扑向他,本来一肚子的抱怨,可是,见了人,忽然就傻了,伸出手去抚他:你,怎么瘦成这个样子?
  爱到痴的男女,都有几分傻气。
  谢霆锋和张柏芝高调复合,也是爱到了痴。
  娱乐圈说话,都给自己留好多条后路,一不行了还有二,二不行了还有三,他们没有,是本性的率真。
  张柏芝说,我拚了命也要保护霆锋。
  谢霆锋也说,我死也要保护柏芝。
  这种话说出来,怎么不让人心动?所以,只凭这句话,这两个人就可爱,张柏芝爱谢霆锋,他不喜欢她吸烟,于是,烟不离手的她戒掉了,体重长了上去,她有自己的道理,霆锋喜欢我又肥又白。
  爱情真是让人发昏的事情。
  两个人出去一周渡假,痴缠回来,被记者问及,去了哪里?谢霆锋说:去了哪里?我不知道。
  让人大笑。
  爱到这种程度,才是真。
  爱到只剩下了爱,去了哪里又有什么关系?我不知道,我哪里知道去了哪里呢,反正是只有我和她,她在我身边,痴痴地看着我,崇拜地看着我。
  这才是真爱,不管了,不顾了,不知到了哪里,只有这个人了,痴的,傻的,世界小了,小到只有眼仁里这个人,他是唯一的,倾城的,别人——都忘记了。
  爱到痴,爱到忘记时间地点人物,爱到忘记了对方的长相,比如,他离开半个时辰,坐在这里想他,忽然忘记了他的长相,他到底,长着怎样的眉怎样的目?想不起来了,全然呆了。
  而且,痴到不愿意分开。
  即使去卫生间。
  他先去看,如果卫生间没人,他招呼她,来,我们一起上。
  爱到认错方向,他开车带她,本来很熟悉的路,应该上高速,却拐了弯,再要上去,要绕极远的路,可是他说,因为有你在身边,别说绕路,就是堵车,也觉得时间是这样的美。
  而爱到痴的最大好处是容易结婚,张嘴就是,“我们结婚吧,生孩子吧。”这才知道,到最后,无以表达了,就往更俗里去了,没有办法了,我们只能做夫妻了,结了婚,过柴米夫妻的日子,你织布来我耕田,把时光过下去,以为还会痴,可是,大多数过的是平凡的日子,痴只是一个阶段,可是,有这样一个阶段,终究是好的,一辈子永远镇静的人是可怕的。
  还是犯回痴吧。手忙脚乱的谈恋爱,好象大家闺秀,本来不会织布,可是,婆婆要看手艺,于是织啊织,为的是讨人家欢心,那个手忙脚乱,是美的。
  爱到痴,就爱到了犯贱的程度,可自己的爱人犯贱,那是一种更美的境界,不是吗?

赏心只有三两枝
更新时间2009…7…3 14:48:58  字数:1674

 我是个各色的女子。
  女友用中药里的一味药形容过我——独活。对这个形容我十分认同,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一轰而上的东西,在现实中,也喜欢一个人发呆,静静坐着,听听戏写写字,尽可能离热闹远一些。
  后来看亦舒的博客,她说,人缘太好的人不适合做知已,因为她对谁都这样热情,你根本分不清她的热情是真的还是有作秀的成分。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把亦舒认成了知音。
  前些天我生日,接到一条短信,知道我生日的人甚少,少到只有三两个:我妈,我初恋的男友,现在的丈夫。
  我妈打电话说,今天我蒸馒头,先发发,然后再吃面条。我妈在另一个城市,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就发了酸。到底是妈。
  我曾经的初恋男友,已经隔了千重山万重海,早就不知去向,人面桃花两相忘,当年嘉陵江边的痴心人,已然一江春水向东流。
  老公是个粗心人,不曾为我过过生日。
  所以,每年的生日我只当没有。一个人来,一个人去,倒也自得。没有凡俗的生日蛋糕和鲜花,我仍然上班下班,仍然做“春风来似未曾来”状,买一份连载我小说的报纸,洗衣服做饭,与往日并无不同。
  中午十二点,接到她的短信。
  她,是我少年时的朋友,我们曾一起爬上家乡古老的城墙,谈海子,谈三毛,谈那万水千山走遍的旅行,曾经,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白洋淀,曾经,一起坐火车去南京,当年曾怀少年梦。
  如今,我们天各一方,久不曾联络。她有家有业,我也忙乱得这样无心闲看儿童戏,只觉得没了一颗闲情逸致的心。
  她的手机号,我亦不知了。
  可是,我知道是她。
  她说,莲,是我,生日快乐。
  她又说,外面下雨了,在你生日这天,我在平房里整理你写给我的信,很大的一口袋,我读青春岁月里那些你给我的信,心似乎飞到了少年时,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不论我再活多少年,不论我再认识多少朋友,但我深信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你了……
  此时,我一个人吃着一盒方便面,看着盗版的《夜宴》,当读完这条短信时,我的眼泪哗就下来了,我知道是她,虽然我们有几年不再联系了,她一直在我心里,这样懂我。
  这样的懂我。她知道我的寂寞,我的孤单,知道我的薄凉。
  我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不善交往,不会和人打交道,沉默的性格让我得罪很多人,清高凛洌的个性又让我难以和很多人打交道,我朋友极少,少到只有三两个。可我知道,我是这样一个女子,爱我的爱到为我两肋插刀都可以,甚至可以放弃生命,不爱的,只当我不存在,我不合群,不会随大流,我是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大多数时候,我不领情。
  即使我欣赏的人,也只有三两枝。
  比如我喜欢的鲁迅,我喜欢他的清凉冷峻,他说,“我一个都不原谅。”
  比如我喜欢的陈丹青,他敢于和中国传统教育模式叫板,辞职,敢于说实话,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他不认同的人,就是不认同,有种绝决的美。
  女人我欣赏的更少,张爱玲是唯一了吧,她不热闹,一个人躲在美国的公寓里,四壁皆空,热闹是你们的,与我无关,我死了,骨灰撒向旷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样的清凉,不是每个人可以做到。
  所以,我的朋友仍旧少,少到只有三两个。
  朋友不在多,在哭的时候,能找到一个肩膀就行了,朋友再多,如果当你绝望时,一个也没有,也等于没有。
  那天,我回了短信,只一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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