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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夫有术:妖仙宁小闲(宁小闲御神录)-第18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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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服了。

    她又找了一家小店。那是真正的小店啊,就一块门板那么大的门脸儿,长天生得高大,就算他要走进去还得低头弯腰。可就这么不起眼的一个鸡毛店,外面排了十几米的长队。

    她带着他,老老实实排了十分钟才轮上号儿,再走出来的时候,手里的纸杯冒着腾腾热气。

    “吃不?”

    长天摇了摇头,他可没有边走边吃东西的坏习惯。

    “麻烫辣的味道好极了,这一家的汤头可不好调。”她也不为意,笑嘻嘻地咬了半个丸子吞下去,周围众多男女都和她一样,手捧纸杯吃得津津有味儿。

    有些东西注定就是边逛边吃才有味道,麻辣烫即是其中之一。尤其他们排队这一家在老街上已经开了十年,每天都是宾客盈门。麻辣烫这种街边小吃,最重要的就是汤头。这家远近闻名,可不仅是因为麻、辣调得恰到好处,食料新鲜,顶顶重要的还是它的汤头里面居然加了牛奶。

    牛奶可是个解辣的好东西,这么一放进去,汤水里面都带出了清新的甜味儿。并且牛奶本身的腥腻味道还被辣椒祛除,在这样的汤头里面滚上几滚,不管是蔬菜还是肉食,都变得又嫩又香,嚼几下还能尝出几分膏腴的厚重。这可是普通的麻辣比不了的。

    当然,这汤头里面物料的配比是人家的不传之秘,因此这家小店虽然一直被模仿,却从未被超越。

    这种几乎要滴水成冰的天气里,吃一碗热香四溢的麻辣烫暖心暖肺,实在是平凡人的小确幸。

    两人肩并肩往前走,不意左后方却有个人跟了半天,这时候就偷偷抬起手机对准了长天,而后按下了相机功能的快门。

    “咔嚓”,这一声轻响在大街上几乎无人注意。

    可是这个人却微噫一声,因为就在拍下照片的那一瞬间,镜头里的两个人突然一齐消失!

    她还以为自己眼花了,翻出来两秒钟前拍下的照片一瞧,瞳孔骤然紧缩:

    画面里的背景都还在呢,后方的年轻妈妈拉着号啕大哭的女儿,两个小姑娘手拉手逛街,路上还有条小狗准备横穿马路。

    可是她这一次偷拍的重点,长天和宁小闲,却不在画面当中。

    她忍不住抬头左顾右盼,老街上车水马龙,却哪里有那两个人的身影?

    他们好像凭空蒸发一般。

    偷拍者愣了半晌,只能转了个身,怏怏走开了。

    很快地,她就穿过主街,走到了一所小学后门的巷子里去。

    春节期间,又逢寒假,学校当然关着门,所以巷子里就特别安静,莫说旁人了,就是流浪猫狗都没有。

    她才走过学校后门,突然有只手伸出来,一把揪着她的领子提了起来。

    “当”地一声悠响,她被按在学校的铁门上,离地至少十公分。

    她第一反应就是本能地狠命挣扎,可是这只手犹如铁铸,任她怎么推都是纹丝不动。她惊惶抬头,望见一张俊美到了极点,却也冷漠到了极点的面庞。她不禁一呆,因为这个人正是她追寻了多日的目标,也是她方才一心想要拍下的镜中人。

    然后是饶富磁性的声音响了起来:“为何跟踪?”

    他一开口,周围的空气就像冻成了冰。她穿着厚厚的外套,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她咽了一下口水,正要开口,边上却有个清脆的女声先她一步:“咦,罗欣榆?”

    她这才看到美男子身边还站着一个女孩,眼中微现惊讶。

    “你认得我?”她眼珠子转了转,“认得最好啦,麻烦放我下……”

    最后一个“来”字刚出口,长天手一松,小姑娘掉下来滑倒,一下摔个p股墩儿。

    (~^~)

2000章了,盖戳留爪以纪念() 
今天拟标题的时候,打下“第2000章”字样,不由得怔忡。

    这个数字,真是将水云自己都吓了一跳。

    时间过得飞快,这本书居然已经写了两年又九个月,水云居然连续码字一千天,不曾中断过一天。

    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事呢。

    一路走来,披荆斩棘。

    一路走来,历尽坎坷。

    一路走来,风波无数。

    可是一路走来,同样有无限风光。

    这本书,是宁小闲蜕变的过程,也是水云成长的记录。从最初的彷徨到后来的坚定,从最初的疑虑到后来的自信,从最初的惴惴不安到后来的胸有成竹,蓦然回首,才发现是你们陪着水云,一起经历了这么多。

    快三年了,足足533万字。

    水云知道,这本书也许没有迎来下一个2000章的机会了,终归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想到这里,难免心头黯然。毕竟《宁小闲》凝结了水云太多心血,太多感情,还有太多太多的感慨和回忆。

    然而我们同样可以将它视作一个里程碑。因为在这之后,我们一定还会迎来更多精彩,更多辉煌。就如同宁小闲在书中所说:

    活在当下,着眼当下。

    这一次,轮到水云陪着你们了^_^

    盖戳,

    按爪,

    以兹纪念。(未完待续。)

    ;

第2001章 绑架() 
是个凡人,无威胁。

    他不动声色往自己手上放了个清洁术。

    宁小闲看着她,笑了笑:“你不认得我?”

    罗欣榆忍痛爬起来,闻言摇头,面露茫然:“你是谁,我们以前见过?”目光从长天脸上扫过,虽觉双眼如被针扎,不敢久看,可还是忍不住想偷偷瞥他几眼。

    她摸了摸脖子,那里细嫩的皮肤都被勒红了,好疼。

    宁小闲一笑:“好,不认得也罢。”方才是她传音给长天,否则他弹一响指,这小姑娘早被爆作一团血雾。

    这女孩居然是她原先班上的同学,住处离她家只隔了两条街。罗欣榆家境和脾气都不错,宁小闲与她虽非好友,有那么两三年时间却也是天天都要见面的。

    “为什么偷拍?”她手掌一翻,罗欣榆下意识地摸了摸背包,愕然发现自己手机不知何时到了对方手里,不由得急道:“还给我。”

    宁小闲举起来翻看,找到了方才拍摄那一张照片,随手删了:“回答问题,否则回不去的不止是手机。”

    这话里的威胁意味不加掩饰,罗欣榆也知道自己偷拍他人理亏在先,这时就吞吞吐吐道:“我,我前几天就碰巧见过他。今天路上又遇见了,就、就想拍个照留作纪念”话未说完也觉羞得要命,憋红了脸。

    宁小闲忍不住摸了摸鼻子。

    她怎么忘了,自己在南赡部洲过完了八年,地球却只过去了不到两个月时间。罗欣榆今年不过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见到了真正纯天然未加工过的美男子,怎么逃得过异性相吸的定律?

    好好色,恶恶臭,本是人之常情。拍一张美人照片回家暗戳戳地独自欣赏,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来说好像也不奇怪呢。

    长天依旧一脸漠然,似乎小姑娘暗中仰慕的对象不是他。罗欣榆看在眼里,好像又有两分失望。

    当然宁小闲也没忘了正事:“你前几天遇到过他,在哪?”这两日来,她都拖着长天出门,这自然是有原因的。不过注意罗欣榆的说辞,她用了“前几天”这个词,可见遇到长天的时间还要再早。

    “陈厝街的百货大楼外面。”罗欣榆低声道,“那时他”她大着胆子看了长天一眼,“你刚好从门口走出来。”

    宁小闲想起来了。

    遭遇车祸又从现场遁走以后,她和长天去了百货大楼换装,当时有个姑娘路过,看他看得不小心撞上路灯,赶紧掩面而去。那时她就觉得这姑娘背影有两分眼熟,只是她自己离开故乡太久,一时未想起,后来也没再放在心上。

    原来那个女孩,就是罗欣榆。

    也就是说,长天刚刚出现在这个位面的时候,她就见过了。

    宁小闲笑眯眯地问她:“你还看见什么了?”

    “没、没什么。”罗欣榆赶紧摇头,退开两步,“请把手机还我,我得回去了。”偷拍比不得杀人放火这等重罪,她是个姑娘家,再说她又没拍到人,这两位也不该再为难她吧?

    宁小闲深深望她一眼,将手机丢还给她,挽着长天的手臂,转身走了。

    罗欣榆松了一口气,缓缓靠到了墙上,只觉手脚都软了,后背微湿,居然在这数九天气里出了一身冷汗。

    长天的威势太重,哪怕来到这个位面之后尽力收敛,也依旧让凡人在他面前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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