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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路杀神-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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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

    下一刻,刚才被射中的汉子又浮上水面,他拼力向对面游去,速度比中箭前要快了一些。

    那为首的中年人心中再次升起疑团,他本以为对方的箭手肯定是非常厉害的,居然射偏了?只射中了耳朵?

    那中年人的判断倒是很敏锐,只可惜,他的见识有限,如果来的朱总捕,绝无可能往河水里跳,常年在外奔波,朱总捕对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大都有些了解,而这条河水中的鼠齿鱼是非常出名的,下水无异于找死。

    似乎是为了给那中年人一个验证,墨衍接连发箭,每一箭都射中一个汉子的耳朵,不停发出的惨叫声,让那些巡捕们恐慌到了极点。

    突然,一个汉子如触电般抽搐了几下,身体直挺挺沉下去,差不多有一息的时间,他又猛然穿了出来,甚至差一点就要脱离水面了。

    他的身体上挂着数百条拇指大小的小银鱼,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下一刻,他发出凄厉到极点的惨叫声,身形开始向下跌落,只是短短的时间,那些挂在他身上的小银鱼已经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

    那是什么?为首的中年人目瞪口呆。

    “是鼠齿鱼!是鼠齿鱼!!”一个汉子怪叫起来。

    一听到是鼠齿鱼,所有的巡捕们都炸窝了,他们四下散开,试图脱离那片已经变得发红的水域,但这个时候再走已经晚了,顺着血腥气聚集的鱼群早已把他们团团包围。

    第一个被咬的汉子再次升出水面,他的一条胳膊只剩下了骨头,另一条也变得残缺不全了,他周围的水已被染成了红色。

    叫声越发凄厉了,鼠齿鱼的撕咬能力是异常惊人的,前后不过十几息的时间,翻腾的水面便逐渐恢复了平静。

    “我下去找一圈。”林童说道,接着他快跑几步,象一条鱼儿般跃入水中。

    林童的本命技是从金甲巨蟹的元晶中淬炼出来的,在陆地上他的战力远不如墨衍,可是到了水里,一百个墨衍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对手,恐怖的鼠齿鱼,也同样伤害不到他。

    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林童从水中冒了出来,他抹了把脸,随后对叶信说道:“大人,都死绝了,一共十一个,全变成了骨架,连内脏也被鼠齿鱼掏空了。”

    “我知道太令府有几个厉害的家伙,他们能和林童一样,在水中来去自如。”墨衍缓缓说道:“不过就算他们顺藤摸瓜找到这里,发现了那些巡捕的尸体,也没什么用处,我可以确保他们的骨头上没有外伤,然后我再把渡船拉到这里沉下去,他们只会以为这是一场事故。”

    “符伤那边又多了两个月的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叶信点头说道:“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再来一次。”

    “大人,我和小影就留在这一带吧,如果太令府那边有人查下去,我也好做个证明。”林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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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骗子() 
借助无界天狼的速度,叶信这一去一回只用了不到半天时间,没有任何人的注意,回到九鼎城,把无界天狼交给了秋戒察,自己回到叶府,趁着现在无人打扰,很多事情也进入了自己的轨道,不用他再耗费心力去调整了,正是修炼的好机会。

    其实以这具身体的资质,还有他叶信的头脑和悟性,抛开一些牵挂,全心全意的修行,他的进境是难以想象的,只不过,拳头固然是硬道理,但并不能取代其他因素,孤家寡人是没有未来的,强如萧魔指,如果脱离了魔军的保护,陷入天狼军团或者是天罪营的包围,一样会被围殴致死。

    杀招是不可能无限制释放的,杀伤力越强,损耗的元力自然越大,几次之后,元力告竭,那就只能任人摆布了。

    就算是那些实力更强大的修士,也一样要抱团取暖,一个人虽然逍遥自在,但死得也快,更重要的地方在于,独自积累资源的速度,和一个集体是没办法相比的,纵使运气爆棚,得到了某座遗宝,也未必能守得住。

    叶信在这方面有很深的感悟,他在天罪营呆了两年,在天缘城也呆了两年,同样的两年所积攒下的资源,简直是天差地别。

    在大召国境内,叶信带领天罪营到处打游击,数次截获大召国的补给军资,更攻破了金山,抢走了海量的资源,可以说,大召国国主辛辛苦苦攒下的那点家当,几乎有近一半都被叶信抢走了,所以才会被气得当场吐血。

    而在天缘城,叶信也一直在忙,经历过一次次战斗,最后剩下了什么?二十万金票值得一提?!

    所以,就算是当强盗,也要成为势力最大、人数最多的盗匪团,这样时间才不会虚度。

    而更好的选择,是夺取国器!

    接下来的日子,叶信开始了真正的修炼,他的旧伤已经痊愈,曾经给他造成过致命威胁的钟馗,也被他埋在了古森林内,他再没有别的顾忌了。

    转眼又过了几天,黄昏时分,叶信走出家门,坐上一架马车,向着龙腾讲武学院行去,他现在每天晚上都在寒武殿修炼,清晨再回家休息,已经养成了习惯。

    来到学院门口,叶信刚刚跳下马车,便有一个护卫迎上来。

    “叶少,王少来找过您,见您不在,他托我们给您带个话,说他在信义楼等您。”那护卫说道。

    “王猛么?这小子怎么不去我家找我……”叶信顿了顿:“小哥,多谢了。”

    “叶少客气。”那护卫急忙笑道。

    叶信重新钻入车厢,告诉车夫去信义楼,他心中感到有些奇怪,以他和王猛的交情,有什么事情大可以直接去叶家找他,偏偏选中了信义楼……要知道信义楼是义盟的总堂,而义盟的老大就是墨衍。

    叶信很了解王猛,王猛表面上很粗犷,但其实也是个聪明人,此举肯定有深意。

    时间不大,马车到了信义楼,叶信跳下马车,四下看了看,缓步向楼中走去。

    义盟的总堂占地很大,南、北、东各临一街,寻常人所说的信义楼,是指面临南街的一间酒楼。

    现在还没到喝酒的时间,客人并不多,见叶信走进大堂,有酒楼的伙计陪着笑迎上来。

    “王猛在哪?”叶信开门见山的问道。

    “原来您就是王少的客人,请跟我来吧。”那伙计点头哈腰的说道。

    片刻,那伙计带着叶信走进一间包厢,推开包厢的门,正看到王猛一个人在喝着闷酒。

    “三哥怎么没来?”叶信说道,随后向那伙计递了个眼色,示意那伙计出去。

    “今天没想找他,而且他也忙。”王猛吐出一口浊气,随后拿过一只空酒杯:“信哥,今天你得陪我好好喝几杯。”

    “行啊。”叶信接过已斟满酒的酒杯,顿了顿:“不过我的酒量不太好,你有什么事最好现在就说,然后我再陪你喝也不晚。”

    叶信做事情有个习惯,需要谨慎思考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酒精能极大的影响到思维能力。

    “也好。”王猛抬头深深的看了叶信一眼:“我直来直去的说吧,吴总捕失踪了,朱总捕已经带队追下去了。”

    “呵呵……”叶信笑了笑,不管别人把他形容什么样的凶神恶煞,但他内心也有自己柔软的地方,首先,在一些特定的氛围下,他不会故意对朋友说谎,宁愿保持沉默,就算这样反而能引起朋友的怀疑。

    这种毛病叶信在上一世就有,也是他最大的软肋。

    “信哥,我没什么好问你的,只是……”王猛叹了口气:“太令府的几位总捕,都他吗精得像鬼一样!原本应该是由朱总捕去秋夕城的,但你那天的样子让我感觉有些不妙,朱总捕跟了老头子几十年,就算是我,见到面也要恭恭敬敬的喊一声朱叔叔的,我当然不能让他去,信哥,你能理解我吧?”

    叶信笑着点了点头。

    “所以我特意找到他,让他把差事推了。”王猛说道:“当时朱总捕没说什么,把差事交给了吴总捕,现在么……呵呵,他看着我的眼神很是古怪啊……”

    “你没找别的理由?”叶信说道。

    “当然找了啊,就说我这几天有事要求他办,他不能走。”王猛露出无奈之色:“可我他吗的上哪去找事情啊?几天下来,只是让他帮我办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说真的,信哥,和那几位总捕斗心眼,我是不行的,当时朱总捕已经感觉到奇怪了,那点小事寻常的巡捕就能帮我办妥,没必要麻烦他。”

    “然后呢?”叶信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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