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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大领主-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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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骢马,成年之后身高三米,体长三米半,绝对性的庞然大物,实力相当于一级蛮兽,这样的马匹绝对是万金不换的马王。蛮兽有九级,其中一级实力最低,九级实力最强。

    青骢马实力极强,因此,它们的性子也极为狂躁,一般人根本不要想驾驭它们,但是,现在这三匹青骢马却老老实实的在拉车,可见马车上主人的身份之不一般。

    没有极强的底蕴,哪会把别人眼里面万金不换的青骢马用来拉车,也只有那些底蕴极强的世家或者大贵族,才有这样的底气用青骢马来拉车。

    在这辆巨型马车的正上方,有一面大旗迎风招展,很是显眼。

    就算是离此百米远的地方,也能够看清楚上面画着一只展翅飞翔的雄鹰,而在雄鹰的下面,是一个大大的林字。

    要是现在有军队里面,或者是懂行的人看到这面旗帜,他马上就会认出,这面旗帜是京都林侯爷府的旗帜。

    战鹰旗帜正是京都林侯爷率领南苑禁卫军的标志性旗帜,现在能够用这面战鹰旗帜开道的,百分百是林侯爷府里面的人,而且,绝对是林侯爷府里面的近亲。

    到了这里,大家都应该猜到,这是林泽一行人。

    对,这就是林泽一行人。

    临沙城对于林福这些人来说,确实是很热闹,很有看头,到了这样热闹的地方,不玩个十天八天,根本不会离开。

    不过,这对于时常出入地球上那些大型城市的林泽来说,林沙尘也就等于乡村的存在,因此,林泽只是在临沙城里面待了一天,第二天就踏上了前去黄沙镇的路。

    林泽居然对于临沙城的繁荣毫意,这不但让林福这个管家很吃惊,就连朱三少和张虎都吃惊不已。

    同样的,朱三少和张虎给林泽准备的一些招数,也是胎死腹中。

    回想起张虎和朱三少在得知自己已经出城的消息之后,脸上那种算计落空失落不已的样子,林泽心里面爽快之极。

    ………………………。。

    “嘟嘟嘟……。”一阵敲门声传来,打断了林泽看书的兴致。

    “进来。”林泽没有动弹,还是斜躺着盯着手中的书看。

    “少爷,再有一盏茶的时间,我们就要到黄沙镇了,福管家让我来伺候少爷更衣。”一个甜糯糯的声音传到林泽的耳中。

    “哦,是萍儿啊,那就更衣吧!”林泽懒洋洋的喊了一句,然后把手中的书放在一边。

    林萍儿,也就是刚刚林泽所喊的萍儿,是林泽在千里香外面捡到的一个乞丐。

    那一天林泽和林虎刚刚准备走进千里香的时候,林泽眼神余光扫到一双明亮之极的眼睛,然后林泽就现了躲在一边的林萍儿。

    那时候的林萍儿完全是一个叫花子的样子,脸上、头上都肮脏的不得了,唯一和叫花子有区别的是林萍儿身上不臭,还有,她的眼睛很明亮。

    也正是因为林萍儿这双明亮的眼睛,才让林泽现了林萍儿,最终收下她。

    在带林萍儿回家给她洗簌之后,林泽的眼睛都亮了。

    出现在他面前的不再是一副邋遢相,犹如叫花子一般的林萍儿,而是一个楚楚动人的小萝莉,小美人儿。

    要不是林萍儿年纪还小,只有十二岁,身体还没有育,那一刻,林泽还真有化身为狼的冲动。

    从这一刻起,林泽相信,长大之后的林萍儿绝对会是美如天仙般的存在。

    不过,现在这个未来的美人已经成自己的侍女,将来……,嘿嘿……,林泽一脸的坏笑……

    “少爷,您伸手。”萍儿拿起一边的衣服准备给林泽穿上。

    “嗯!”林泽很配合的伸出手让萍儿给自己更衣。

    林泽倒不是懒,不想自己穿衣服,而是现在萍儿给自己穿的是林泽百户的官服,这样的衣服穿起来很麻烦,林泽之前又没有穿过,因此林泽根本不懂得怎么穿。

    现在林泽想要穿上,只得靠萍儿帮忙。

    “萍儿,福管家还有说什么吗?”林泽一边配合着萍儿穿衣服,一边问道。

    “少爷,福管家还叮嘱少爷,说黄沙镇的那些人都是一些粗汉,丘八你等会不要大惊小怪。”

    “哦,粗汉,丘八?!呵呵……。”林泽笑了笑。

    “行,我明白了。”

    林泽没有多说什么,他知道林福这么叮嘱他,是还以为他还是那个待在侯爷府里面,不懂世事的侯爷府世子,这样的人初次见到那些粗鲁的军汉和丘八,确实是会有一点不适应。

    可是,林福他哪里知道,他那个所谓的侯爷府世子早就死了,现在在他前面的是林泽。

    在地球上,林泽什么人没有见过,区区一些粗汉和丘八,对于林泽而言,小意思。

    ………………………。

第十八章 总旗苟锋() 
黄沙镇,楚国边远地区的一个小城镇。

    不过,你要是因为黄沙镇是边缘地区的小城镇就认为黄沙镇很破败,那就错了。黄沙镇不仅不破败,而且,还很兴盛。

    不说其他的东西,单单是黄沙镇的人口现在就有近十万的人口,要知道,在楚国内地的很多县城里面,也没有这么多人口。

    黄沙镇距离楚国北部边境巨城天堑城只有一百里,天堑城是楚国防御北部蛮族侵略的一座军事要塞,里面常驻着一只人数多达十五万的野战军团白象军团,要是再加上那些辅兵,天堑城里面的军人数量在二十五万左右。

    黄沙镇就是作为天堑城的后勤补给点建立起来的,为的是给天堑城里面那多达二十五万的军人补充给养。

    兵器、盔甲、皮甲、布衣、军靴、一些大型军械、粮草等等等等,这些东西都是依靠黄沙镇这样的小城镇来补给的。

    类似黄沙镇这样的补给点,在天堑城周围还有很多。

    黄沙镇亭口,这里原本是一个茶摊,专门用来给那些来往黄沙镇的客人歇脚,解解渴。

    往常这个时候,茶摊上面根本没有什么人影,毕竟现在才早上八点钟,这个时候,那些商贩什么的还正在路上。

    要等到中午十一点的时候,茶摊这里才会开始渐渐的热闹起来。

    不过,今天和往常不一样,原本没有什么人的茶摊里面现在满是人,看这些人身上穿着的官服,已经光明正大在腰间挂着腰刀来看,这些人肯定是官场中人。

    “大人,我们需要前出十里来接这个林礼轩嘛,要知道,大人您百户的宝座就是被这个林礼轩夺走的。”一边的王华辉一脸不岔的对苟锋说道。

    苟锋,也就是王华辉所喊的大人,原本以王华辉应该喊苟锋为苟大人的,不过,大家也知道,苟大人,苟大人……。。的喊起来很不好听。

    要是别人说快了,或者一时间耳朵有点中听,还以为是在说‘勾………搭人’呢。

    就算是别人没有听成‘勾………搭人’,但是,‘狗’大人这个称呼听起来也绝对不好听。

    所以,慢慢的,苟大人就变成了大人。

    苟锋,黄沙镇总旗,现年三十五岁,朱家女婿,在黄沙镇原百户生病死了之后,和朱家花了大力气想要获得黄沙镇百户的位置。

    眼看着黄沙镇百户的位置就要弄到手了,突然间,冒出来一个林礼轩,直接夺走了苟锋即将到手的百户。

    老话说的好,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这官路比起财路来,可的多了。

    现在林礼轩就断了苟锋的官路,苟锋心里面对林礼轩的恨意,那是深如汪洋啊!

    可惜,林礼轩身后侯爷府的背景苟锋只有硬生生的咽下了这口苦水。

    “华辉,人家毕竟是侯爷府的世子,我们来迎迎也是应该的。”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苟锋脸上那种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苟锋其实对于这个即将到来的林礼轩很不满。

    “大人,别人怎么想我不管,但是,我王华辉可以很明确的对大人您说一句,我今后跟定您了,至于那个新来的林百户他该做什么,做什么,反正我是不会听他的。”

    “华辉,不要怎么说,人家怎么说也是我们的百户不是。”苟锋装着呵斥了一下。

    王华辉也很配合,装着一脸惶恐的样子连忙道歉:“大人,是我的不是,我该死,我该打。”

    说完王华辉还装模作样的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好像真是在道歉似的。

    王华辉的上道让苟锋很满意:“很好,华辉,林百户毕竟是我们的上司,所以,对林百户我们还是要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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