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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纪元-第12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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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嘴里不断打着呵欠。

    那是一个身材体格跟熊差不多的大块头。破烂的毡子从他身上刮落,露出了毛茸茸的宽阔胸脯。就着牢房里昏暗的灯光,大块头目光不善地看着刚刚走进房间的高立权。他的黑色眼睛几乎被灌木丛似的浓密眉毛遮挡住,头发和胡子都剪得乱七八糟,参差不齐。

    他显然还没有睡醒,带着惺忪的睡眼,大块头又打了个呵欠,带着浓重的鼻音,把脑袋和目光都朝着高立权这边慢慢转过来。

    “该死的,为什么总是在老子睡觉的时候有人进来?上次是卡卡拉替可,再上次是拉法森。现在又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混蛋。尼玛,有机会我一定要好好痛扁一顿外面那些看守。没看到老子正在睡觉吗?偏偏还要把门关的那么重,这种见鬼的做法有损老子的健康。”

    大块头显然是想要找麻烦。他把身体朝着床边挪了挪,正打算穿上拖鞋,却碰巧看见了高立权被昏暗灯光照到的半边面孔。那张脸上沟壑纵横,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烧伤和刀伤。无论在任何时候,这种极其不正常的伤口,都意味着拥有者曾经遇到过难以想象的痛苦和遭遇。那真的非常可怕,无论是哪一种,都意味着此人要么心性坚毅,要么狠辣无比。

    大块头原本已经握紧了拳头,想要狠狠教训一下高立权。看到那张脸,紧握的拳头又慢慢松开,内心的愤怒和焦躁瞬间消失,变成了一种本能的畏惧,以及不安。

    “这是一个不太好的夜晚,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

    大块头注视着高立权,看了好几秒钟,才用沙哑的声音低语道:“欢迎来到宋城监狱。希望你喜欢这个该死的地方。”

    高立权没理他,直接走过去,坐在属于自己的那张空床上,低下头,注视着胸口和肋骨位置已经肿起的青淤。

    那些武装看守打起人来肆无忌惮,枪托和厚厚军靴在高立权身上留下了深刻明显的印痕。看样子,这些痕迹还要在他身上保留的时间很长,至少,好几个月。

    “看来那些看守不喜欢你,伙计。”

    大块头狱友看着高立权的动作,有些幸灾乐祸,就这样评论道。

    高立权抬起头,注视着他,平静地说:“你说对了,没有人喜欢我。说真的,有时候就连我自己也不喜欢自己。”

    “呵呵!我喜欢你这种幽默的家伙。”

    大块头狱友嘟囔着,慢慢活动着肥厚的嘴唇,朝着高立权伸出自己的右手:“我叫霍克斯,你呢?”

    “高立权。”

    后者接住这只手,用力握了握。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近了一些,高立权看到霍克斯身上的体毛很长,看上去就像是一件厚厚的毛衣。也许是炫耀,或者是试探实力,霍克斯使劲儿捏了捏,高立权也不动声色用更大的力气回敬了他。这种属于男人之间的私下角力很有效果,彼此双方都对力量和能力有了初步认识。他们就这样坐在那里互相打量着对方,过了足足好几分钟。

    “新来的家伙,你该不会给我找什么麻烦吧?”

    力量对比,最终还是霍克斯首先放弃。他松开了手,看着虎口上刚刚被握出的红色印痕,含含糊糊地说:“在这个地方,每个人都是自己照顾自己。此前的几个人也是如此。如果你也这样,呵呵……那么,我们会相处得很好。”

    威胁的成分显然大于友好成分。在这种地方,也许从来就不可能存在着什么友谊,更不要说是两个人才刚刚见面。高立权冷笑着:“我向你保证,实际上,如果这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次谈话,我一点儿也不会在乎。”

    这回答很强硬,霍克斯也从中听出了极其强硬的太俗。他很有些恼火,却也没有发作的借口和理由。他把手指插进头发,用力朝后理了理,躺了下来,嘟囔着说:“嘿嘿嘿嘿!不用把话说得那么直接。伙计,你只需要记得,我们是狱友,是住在同一间牢房里的渣子,不是朋友。”

    “朋友”两个字,把高立权尘封已久的记忆再次勾起。

    他脱掉靴子,慢慢躺在了床上。

    毯子很薄,散发着一股难闻的霉味和臭味。天知道自己究竟是它的第几个主人?扑面而来是一股浓烈的汗臭,毯子表面沾满了各种不知名的污垢。高立权已经无暇计较这些,他只觉得脑子很乱,充满了各种说不出的古怪思维。

    对于这个世界,高立权没有一丁点儿好感。尤其是古里阿卡多,高立权觉得,简直就是恶人中的杰出代表。

    可是这种事情能怪他吗?人人都有想要往上爬的欲念,古里阿卡多只不过是做了符合他自己利益的事情。

    我的朋友们,在哪儿?

    高立权知道古里阿卡多想要让自己烂在这件牢房里。他心里多多少少带有一丝怜悯,也许是出于对这种罪恶的愧疚,总之,古里阿卡多没有杀死高立权。可是,高立权并不会因此而感谢他,只觉得这是自己的机会。如果能够从这座监狱里逃出去,他绝对会直接用枪把古里阿卡多的脑袋轰爆。

    想着这些,伴随着霍克斯低沉的鼾声,高立权渐渐睡着了。

    ……

    清晨,太阳出来了。

    锅碗瓢盆的“咣啷”声,充斥着宽敞的大厅。这是监狱里的就餐室,面积很大,囚犯们排着队,在武装看守的监管下,陆续拿着手里的食物依序坐下。高立权坐在一张长长的条形长桌旁。桌子每边坐着二十个人。长凳和长桌丝毫谈不上美感,就是足够结实。

    食物很简单,一碗汤,还有大块的黑面包。高立权感觉拿面包很硬,几乎和石头没什么区别。但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时间多加思考,而是直接抓起面包,以战斗般的速度扑向摆在面前的那碗汤。

    食物的味道很糟糕。在厨师那里舀汤的时候,高立权看到汤桶里浮泛着几块大肥肉,白沫很多,喝在嘴里却有一股子淡淡的肥皂味。面包应该是在储存室里放了很久,热汤也很难浸透,只能连汤带水用牙齿硬啃着吃。尽管这些东西吃起来就像是垃圾,可是当你早餐只能吃过冰冷的稀粥,以及在长达十二小时之内再也没有吃过任何东西,那么无论摆在你面前的究竟是什么,你都不会介意,而是老老实实低着头,像圈里的猪一样大吃起来。

    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

    说实话,宋城监狱的食物花样并不算少。高立权在这里吃过烤肉。但那些烤焦的烂肉就算直接扔进木炭堆里,你也绝对无法将它找出。杂碎汤也是囚犯的日常食物之一,可那些动物杂碎从来都是煮到半熟,表面甚至看见血。你不会认为它们是熟的,只会产生出动物杂碎还在喘气的错觉。高立权不得不对这里的厨师表示佩服,因为他的手艺是如此高超,能够每一次都把杂碎料理做成如此相同的地步,不生不熟,介于两者之间,而且每一次都能恰到好处。

    至于汤,种类同样很多,白菜、番薯、葱花、土豆……你永远无法想象汤里会冒出一团什么样的古怪物件。也许是一块老得嚼不动的白菜帮子,或者是一团内部冰冷,外面却在冒着热气的土豆泥。高立权还遇到过更奇葩的事情,那是一块肉皮,中间却夹杂着少许白菜根。天知道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为什么会混在一起?也许它们生下来就是这样,也可能是某种诡异的烹饪过程,使它们变成了这样。总之,这种被称之为“汤”的液体很稀,就跟普通的水差不多,闻着像是醉鬼吐出来的胃液。你绝对不会认为这东西能吃,但是现在,高立权却不得不用那块又黑又硬,被称之为“面包”的东西在汤里来回搅动,使之变得软化,能够填充自己饥肠辘辘的胃。

    霍克斯就坐在高立权对面,正在专心致志的狼吞虎咽。他吃的很快,一点儿渣子也没有浪费,就连抖落在桌面上的面包碎屑,也被他用沾过口水的手指,在桌子上一点点划过,把干燥的面包渣送进嘴里。毫无疑问,这种吃法极其肮脏,但所有能吃的东西,都以无情的高效率被送进了霍克斯的胃里。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台包养良好的机械在疯狂运转,两只手左右开弓,一张大嘴嚼个不停。只有在张嘴塞进一满勺食物的时候,才会稍微停顿零点几秒钟。高立权目瞪口呆地看着,最多三十秒,或许更短,霍克斯就结束了战斗。而这个时候,高立权碗里的汤还刚喝了不到一半。因为那汤实在太烫了,就这样直接倒进喉咙的话,肯定会高声惨叫起来。

    也许,这就是霍克斯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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