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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鬼差馆-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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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的警枪则成功射出5发子弹,余下1发在手枪内。现场共开10枪,其中冼家强所开两枪并没有击中;徐步高所持手枪两枪击中冼家强,一枪击中曾国恒;曾国恒所开5枪则全部击中徐步高。凌晨1时45分钟,后被证实为警员徐步高的可疑男子首先伤重死亡。两分钟后,1时47分,军装巡逻警员之一的33岁的警察曾国恒也因头部枪伤过重,医生宣布其不治身亡。

  曾国恒加入警队逾10年,案发一星期前才由九龙城警区调至尖沙嘴巡逻小队。法医报告指出,曾国恒在左耳前方位置中一枪,子弹打穿下颚骨至骨折,至喉咙的左后方,子弹因撞击到颈椎而转向,折射至右颈方向,并将右颈的大动脉、静脉、神经线全部切断。右内颈的伤口严重出血,令大量血液灌入气管,阻塞呼吸道致死。但由于伤势未触及脊髓及中央神经系统,法医推断曾国恒在中枪之后仍能保持清醒及一定的活动能力,故能带伤走到平台另一端,然后向凶徒连开5枪。而另外一名巡逻警员冼家强,当年28岁,绰号“加菲”,小腿中一枪,而另外一颗子弹由脸部射入贯穿,造成鼻骨及耳骨碎裂,颚骨也有骨折,多日内仍未脱离生命危险,无法说话不能还原现场,直到26天后恢复状况配合O记查案和还原现场。徐步高则身中五枪,都由身体右边射入,弹道方向相近。其中致命的一枪从右腋下射入,水平贯穿身体,子弹进入胸腔后,打穿其右肺、心脏及左肺,造成大量出血及心肺功能受损。其余分别击中右胸下方、右后腰、另有两枪由徐的右下背打入脊椎,足以令他的下肢即时失去感觉及活动能力。

  此次枪案中,警员徐步高也就是现场的可疑男子,已加入香港警队10余年,一直默默无闻。案发后,他的生前事才一一曝光。由于徐步高身带的是一支有案底的警方失枪,警员所配备的点三八左轮,警方因此将他与早前一宗杀人案和另外一宗抢劫银行案联系在了一起。他所用手枪被证实为殉职警员梁成恩的佩枪,该枪被证实多次用来作案,包括2001年底荃湾丽城花园银行劫案,案中一名保安员死亡。3月18日,接手调查该起案件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前往徐步高驻守的东涌警署搜查他的贮物柜,发现里面藏有90万元现金,以及“飞虎头套”和假发,并带领徐妻李宝玲到葵涌殓房认尸,询问情况,没有得到有用信息。





  2009…07…01 23:17

  警方后来模拟了徐步高的行动前路线,在尖沙咀警员枪击案发生前一个半小时左右,徐步高于2006年3月16日晚上11时48分,下班离开东涌警署,徒步前往东涌裕东苑的停车场取电单车,花4分钟驾电单车往逸东邨家兴停车场。其后,他转驶一部报失客货车,由东涌开往油麻地官涌街,泊车后步行抵达案发现场,警方模拟所需时间约为33分钟,推测他当晚12时21分抵达现场,然后一直等待最佳作案时间。探员在徐步高的电单车搜获与他离开警署时穿着的衣物,相信他已经更衣做好准备了。根据当时徐步高在日记中的记载:需要大量子弹做大事。看来他真的是早已做好了准备。

  香港的很多地下隧道内都装有弧形镜,用来保证行人穿越时视野开阔。鉴证部门协同法医官和军火专家在案发现场模拟案情时发现,枪战现场隧道的盲点上装有的反射镜被移动过,疑犯在隧道藏身,能从反射镜看到警员出现,可以看见两名警察的动作。行人隧道内管道及平台附近共有5面凸镜,其中4面证实曾经被人移动过,使凶徒能更能观察警员进出而不被发觉,而移动后的凸镜,警察则看不见疑犯的动作。当时负责O记带队的吴炳权警司解释,根据推理应该是徐步高案发前在现场做过准备,但不存在偷袭情况,双方是正面交火,冼家强的口供是合理而真实的。案发时枪战共发射10颗子弹,找到10个弹壳和弹痕,冼家强开了2枪,曾国恒开了5枪,徐步高开了3枪。事后O记探员还在现场找到第十一个弹孔,是在隧道入口的荫棚上盖上,O记当时怀疑有“第十一枪”开火,但军火专家根据现场使用枪支、弹夹子弹分析和冼家强的口供证明,当时确实只开了10枪,“第十一枪”很可能是遗留弹痕,不是当日发生的子弹痕迹,这一点在长达一年的审理中鉴证人员都没有个很好的解释,死因裁判法庭审理时也提到这一点,当时隶属行动处总部的模型精英“训示支援组”的十多名警员,在屯门警区助理指挥官钱志聪警司率领下,实地勘察及量度现场的长度、高度及角度等数据,在法庭上制造还原实物的模型,该队虽非直接参与调查枪击案,但作为原先以反恐为目标的专业小组,可以为解构现场提供专业支援,帮助法庭解读徐步高、曾国恒及冼家强在案发现场身处的位置,并提供有关地理、地形和建筑结构的详细资料,令死因裁判官更容易掌握案发经过,这些都有力的证明了判定徐步高有罪和曾国恒殉职的事实的真实性。

  警队军械法证专家周俊杰在法庭回应死因研讯主任陆贻信的提问时说,法医官解剖徐步高尸身时,在其体内找到四粒弹头和一块子弹碎片,还有一粒子弹是早前由警员到医院检验尸身时,在徐步高胸口上面正中找到,弹头不在体内。经核对子弹痕迹,证实是五颗点三八口径子弹,且悉数由曾国恒的佩枪发射。周俊杰替梁成恩失枪做测试时,得出的结果是以来福线做基准。他比较同类子弹,发觉失枪的子弹有五条来福线向右旋转,这跟曾国恒体内检到的弹壳来福线方向吻合。法庭证供显示,这一枪是徐步高发射。周俊杰称法医官从曾国恒身上捡获一颗已发射铅弹芯、铜壳和碎片,而曾面部有纹理,是手枪在近距离发射时留下。理论上开枪时要先打着火帽,产生轻微爆炸,火光进入弹壳,点燃火药,产生气体逼出子弹,期间火帽和火药的残馀物会近距离释出,渗入到曾的面颊,形成斑点状的纹理。周俊杰曾为徐步高及曾国恒两人做开枪手痕迹测试,即试过用黄色混合物测试
  剂,涂在曾国恒和徐步高的手掌,若手掌变深紫黄色,便是曾经接触过铁的物质,但是两人的掌心染有乾涸的血迹,使测试没有什么效果。曾国恒的警枪是点三八Special,由于弹壳上方有凸出的铅芯,所以接触不到来福线。开枪顺序就是,第一枪徐步高打中冼家强头部,第二枪徐步高打中曾国恒头部,第三枪徐步高打中冼家强小腿,第四枪冼家强没有击中徐步高,第五枪卡壳,真正发射的第五枪冼家强没有打中徐步高,第六枪到第十枪曾国恒连续击中徐步高。

  我个人分析应该也是这样,因为仅仅通过弹痕检测是不能确定开枪时间的,也没有找到第十一枪的弹壳,不会有人专门捡走第十一枪的弹壳而留下其他10个弹壳;另外第十一枪弹痕与另外10枪弹痕集中区域较远,所有火力均在一米范围内近距离发射,如果这么远的距离已经驳火,就不会有三人近距离互相对着头部射击了,大家如果得闲旅游经过尖沙咀那个地下通道,还可以看见遗留在高处的部分弹痕。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双方持枪对视,同时开火,结果不一定是同时死亡,如果瞄的够准射击也许会存在有一个人先开枪就侥幸存活的,在创伤弹道学和人体生物学理论中,神经中枢并未布满头部,只有击中大脑或面部额头的T区,才能使疑犯立即丧失战斗力,瞬间死亡。案发时徐步高如果是射中曾国恒和冼家强的面部T区,曾国恒和冼家强是决不可能向徐步高反击的。在当时,如果曾国恒和徐步高只要有一人懂得射击T区原理,尖沙咀枪击案将会是另外一种结果。因为人体心脏或内脏、肌肉组织中弹,行为信号、生物电传导还能再控制肌肉开枪,专家分析,牺牲的曾国恒警员对徐步高开的5枪,就是在头部中弹倒地后没有破坏中枢神经仍然清醒击中徐步高的心脏和肺部等。看来古代人被斩首后脑袋落地还能眨眼睛是有科学依据的,劲powerful!

  港警梁成恩殉职于2001年3月14日,警编号34345。2000年七月下旬,梁成恩调往梨木树警署,担任分区第三队小队长,职责包括编更,而梨木树区分成二十八个咇份(区份),只有十六个咇份有警员巡逻,早午夜及通宵更分成两段时间上班,以免转更时造成真空情况,每更有两名警署警长,三名警长及二十二名警员,另有两名电单车警员及四辆警车巡逻。石围角村分成两个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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