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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在两眼一抹黑的树林里行走最是危险,但此时也是不得已而为,大白天的摸到人家面前纯粹是送菜,他们能利用的也只有对于环境的熟知,以及敌明我暗的隐藏优势。
两人一前一后在密林里急速前进,只在踩过枝叶的时候发出微小的声响,就像是两只暗夜里的嗜血幽灵,正在择人而噬。
原本的居住地如今已经成了别人的地盘,莫然没有猜错,他们果然选择了这里作为营地。
因为这里是周围最适合居住的地方,当初莫然寻了好久才发现的,而他们留下的物资和肉食,给这批人提供了最好的便利。
有吃有住,傻子才会跑去睡野外吹风喝露水。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听上去挺浪漫,实际上凄惨得很。
此时那批人正围在洞穴前的宽敞草地上,熊熊燃起的篝火染红了半片夜空,在篝火前有八个人,每个都光着膀子拿着烤肉,还特么喝着酒。
看得莫然一阵光火,想想这两天自己等人的凄惨境地,别说吃口热食,就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再看看这群瘪犊子玩意儿在这儿潇洒快活,还吃的是自己辛苦养殖的兔子,自己平时都舍不得吃,还当做储备粮,就这么被这群畜生糟蹋了,妈的,****丫的。
左手握了握挂在腰间的钢刀,腿上还绑了把匕首,肩上扛着一张弯弓,不过,莫然很快就有些丧气。
刚才意气风发的想冲上去大杀四方,结果不经意间看到了对方的武器,全特么清一色的步枪。
冷兵器对上热武器或许在丛林里以及近身搏战可以获得上风,但在相对较远的情况下肯定会被吃得死死的。
以对方的火力阵容,估计自己这一方还没等到走上前去进入弓箭射击范围就要被人弄死了。
虽然小黑手中还有一把手枪,但这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手枪里剩下的子弹根本不够用,不能一次性干掉所有人的下场就是被活生生打成筛子。
现在对方处在篝火周围,光亮映衬了所有人的视线,却也让远处的黑暗更加深沉不可捉摸,给他们的隐伏提供了完美的环境。
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贸然冲上去不是一个聪明的决定,在不可能的境况下找到机会从而一举翻身,这才是最正确的选择,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
所以他们选择等,等那个足以让他们赚足利息的机会出现。
作为丛林里成功的猎人最不缺的是什么?就是耐心!
想要获取猎物,没有足够的耐心就会成为野兽口中的点心。一年多的荒岛生活已经让莫然总结了好多以前根本想不到的经验和真理。
看这群人凶神恶霸的样子就绝对不是什么好人,何况莫然还从这些人身上发现了骷髅头和匕首的组合图案纹身。
看来这群人已经可以确认是和上次被自己干掉的那三人一伙的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出现。
但这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不管如何,现在对立的局面已经毫无缓和的余地,而经过今天之后想必更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如此想到,莫然的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容。
并不明朗的月光在火光的照耀下,似乎染上了一层淡淡的血色。
第二十九章 完胜()
“我们是不是应该做些什么?”小黑虽然丛林战经验丰富,但对于这种四肢健壮脑袋粗短的人来说,冲上去刚正面才是正道。在这里窝着一直不动就像是草原上的狼被禁锢在一个笼子里,怎么都不舒服,于是忍不住小声建议道。
没有多余的动作和言语,莫然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小黑就乖乖地闭上了嘴。这次行动以莫然为首,一切行动听指挥,虽然他心中有些小小的不屑,但这是安妮小姐交代下来的,他也只能照做。
过了一会儿,有个喝得醉醺醺的大汉大摇大摆地往这边走来,方向就是他们这两人所在的方位,一切都在莫然的算计之中。
其实说来也没什么可算计的,就是将人之常情分析了一下而已。
要说人有三急,不可能什么人都是电影里的主人公,从头到尾都不见上个厕所。而洞穴的一侧就是淡水流,除非这些人已经丧失了人类的文明底线,否则,这个方位就是解决生理问题的最佳之所。
这也是刚才莫然为什么不顾小黑反对选择这个回荡着些异味的地方隐伏。
随着那大汉脱离火光的照耀,距离他们越来越近,莫然悄悄地将背在背上的弯弓取下,从捆在腰上的简易箭囊里取出一只箭矢,搭箭挽弓,随时准备着致命一击。
要是小黑做主导的话,估计不是上去近身肉搏就是掏出手枪一枪崩了眼前这人,但无论哪一个方法,都必然会暴露,这不是他们想要的。
弓箭所造成的声响极小,若是准头足够的话,在篝火周围那热闹的气氛掩饰下,几乎可以悄无声息地解决掉这个离队者。
两相对比,孰优孰劣,一看便知。
回头瞪了一眼跃跃欲试的小黑,直到其安定下来,莫然才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离两人不远的那人身上。
手臂因为过度用力而有些酸疼,但莫然并没有注意这些小事,他要的是一击必杀,而且还要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情况下做到一击必杀,所以精神前所未有的集中。
侧倚着一棵大树的大汉,正掏出家伙防水,这一刻无疑是他警惕性最低的时刻,就是现在!
准备了良久的莫然瞅准时机,因为用力而已经勒出凹痕的手指,猛然间松开。
‘嗡’的一声轻响,箭矢自弓弦上奔雷而出,带出一阵低沉的风啸。那大汉似乎有所察觉,但因为距离实在是太近,根本就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利箭便已经穿透了空间,瞬间破体而入。
箭头是锋锐的石片构成的,本身坚固程度并没有多高,甚至自由落体丢在石头上都能将它碰断。但在大力加持下,其锋芒简直无可匹敌,一头羚羊的毛皮都能在十米外生生穿透,何况是人类脆弱的躯体。
没有来得及任何动作,甚至连袭来的箭矢都没有看清,那大汉就已经命绝归天了。
眨眼而至的箭矢从咽喉偏左位置刺入,贯穿了整个脖颈,那喷薄而出的巨大惯性冲击下,就像是脑袋突然成了实心的铁球一般,脖子支撑不住重量,其身体极不自然的仰面而倒,身体也被带着后移了两步,最后带着那支箭狠狠地掼在了地面上。
尖锐的箭头生生没入地面,不见了踪影,余下的只有插在脖子上的箭尾以及顺着箭支涓涓而出的血流。
看着上一刻还在欢腾洒水的大汉眨眼间变成了一具冰凉的尸体,连死前最后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小黑不禁瞪大了眼睛,黑白分明的眼珠比那躺在地上死不瞑目的大汉还要看着可憎。
他万万没想到,一个还未成年的少年竟然能够在几乎无声无息间干掉了一个战斗力在他本身两倍还多的大汉,而且除了拉了拉弓弦,几乎没有任何费力。
这让小黑不由得有些刮目相看了。
他以前是雇佣兵,见惯了鲜血和死亡,对于死人丝毫都不陌生,甚至抱着具尸体都能睡着,但此刻竟然有些心惊肉跳。
不是惧怕,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颤栗,因为身边的这个少年太平静了,杀了一个人之后脸色几乎没有什么变化,那感觉就像是随手捏死了一直无足轻重的蚂蚁一般。
是什么样的经历才能磨练出如此惨无人道冷血冰封的心肠,小黑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如今也有些心惊了。
其实他不知道,莫然这一年多是怎么过来的,这座岛其实就是一座没有硝烟的战场,与战场相同的就是随时都有可能面对死亡。
在死亡的压力下和无尽的孤独中成长起来的人,每天都要为了自身生机延续而不断挣扎与战斗,没有变成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已经是上苍开眼了。
没有多耽搁哪怕一丝的时间,莫然轻身走上前去,不顾脚下的肮脏,将刚死去的那人身上背着的步枪取了下来。
这可是这座岛上目前为止见过的最先进的武器了,有可能会成为他们以后安身立命的本钱,莫然自然不可能放过。
这东西怎么用他不知道,但绝对不会对身后的小黑造成任何困难,这货玩枪的时候估计自己还在尿尿活泥巴玩呢。
将步枪交给了身后还处于震惊状态中的小黑,将他手中的手枪拿了过来,算是一桩没有理由的交易。
对于手枪他之前也没摸过,但至少知道这东西该怎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