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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第6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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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有能耐你现在就脱下来,脱下来本姑娘马上给你洗干净!”梧桐属实有点过分了,一脚踢翻我们的饭桌不说,还故意把盆子也给踹出去老远。

    朱厌迟疑了一下,直接解开皮带,没错!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把皮带解开,脱下来裤子,只穿条花边的裤衩子,然后又将裤子甩在梧桐的脸上,面无表情的冷哼,洗干净!

    梧桐骂骂咧咧几句什么难听话,将朱厌的裤子丢在地上,拿脚狠狠的跺了两下,然后又往上吐了几口唾沫,一脚踢了回来说:洗干净了!

    朱厌把嘴里的猪蹄递给旁边的胡金,一个跨步就蹿到梧桐的跟前,左手握住梧桐的手腕,右手抡圆个胳膊“啪”的就是一巴掌呼在了梧桐的脸上,这一巴掌打的格外的清脆,不光梧桐傻眼了,我们旁边的这几个人也全都愣住了,就说梧桐长得一般,可好歹是个姑娘啊,一个老爷们打女人属实有点说不过去,我没想到朱厌这么狠,还真能下得去手。

    一巴掌下去,梧桐的脸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肿起来,这妞顿时变身成了女霸王,叫骂着拿手捶打朱厌,可是不管她怎么挣扎,仍旧没法逃出朱厌的拉拽。

    朱厌起初没还手,被梧桐从脸上挖了一指甲后,可能也火了,他抬起胳膊“啪”的又是一巴掌,冷着脸,如同机器人似的仨字仨字往外蹦着说:我打人,不分男,不分女,洗干净!

    梧桐这下子老实了,“哇”的一嗓子哭了出来,而且越哭越伤心,豆大的泪珠子顺着面颊往下滑落,我干咳两声没吱声,虽然有点不忍,但也知道这种时候不适合说话。

    胡金犹豫了一下,走过去,轻轻推了推朱厌的后背说,朱哥算了,毕竟是个小女孩,跟她一般见识干嘛。

    “让开,洗干净!”朱厌一对眸子微微眨动,不带任何感情的晃了眼胡金,胡金咽了口唾沫,又退后过来。

    任由梧桐泪如雨下,朱厌仍旧如同木人桩似的死死的攥着她的手腕。

    “梧桐,梧桐!”这个时候阎王跑进了我们洗浴中心,当看到眼前这一幕的时候,他当时就怒了,破口大骂:赵成虎,你他妈要干什么?

    “我。。”我无奈的望向朱厌和哭成泪人的梧桐,干脆跺了跺脚步解释了,反正甭管我说什么,阎王都肯定会认为我在找借口,这个锅说破天也是我背了。

    阎王寒着脸咒骂:你他妈到底是不是个男人了?欺负个女孩子算什么本事!

    我无语的苦笑:老子从你们兄妹眼里当个男人咋就这么难呢?欺负你,你妹说我不是男人,欺负你妹,你又说我不是男人,那你告诉老子,老子欺负谁才算是个男人?

    阎王面露杀机,一步一步的慢慢朝朱厌逼近,嘴里低吼:松开她。。。

711 土鸡瓦狗() 
朱厌看都没多看阎王一眼,仍旧耷拉着脑袋朝着梧桐重复:洗干净!

    “我他妈让你松开她!”阎王跳起来,一记“鞭腿”直接横扫在朱厌的后背上,而朱厌的两只脚就仿佛完全长在了地上一样,身子晃都没带晃一下的,反应迟钝一般的侧头瞄了一眼阎王,从嘴里吐出来俩字:滚开!

    阎王愣了几秒钟,咬着嘴皮低吼:松开我妹!我们道歉离开。

    别看他叫唤的嗓门不小,实际上已经有些声厉内荏,不然也不会说出“道歉离开”的话。

    通过这段时间的了解,我看的出来阎王绝对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儿,从小就在天门长大,年纪轻轻的功夫好,长得也帅,而且智商也绝对够使唤,多少有些看不起人,此刻能服软可想而知他内心的恐慌有多大。

    关键是朱厌并不买他的账,面瘫似的摇摇头,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地上被糟蹋的还不如块抹布干净的裤子,机械一般的复读说:洗干净!

    阎王脸上的肌肉抽动两下,心不甘情不愿的捡起来裤子朝着阎王说,我帮你再买条一模一样的可以吗?还请得饶人处且饶人。

    朱厌毅然决然的摇摇头,态度已经很明白。

    这下子阎王是彻底被激怒了,骂了句“操,给脸不要脸!”拳头就如同雨点一般的砸向朱厌的面颊和胸膛,整个过程持续了大概两三分钟,朱厌终于有了反应,一把甩开梧桐,身子微侧,躲开阎王勾向自己鼻梁的一拳头,反手一拳狠狠的砸中阎王的胸膛,阎王整个人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倒飞了出去,重重的跌坐在地上,然后“噗”的吐了口血。

    “卧槽!”我、胡金、伦哥齐齐惊呼出来,接着场面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朱厌身上。

    一拳能把人砸躺下不算啥稀罕事,平常生活中我们都可以做到,惹急了,一拳砸人两个跟头也不是不可能,但是一拳头可以将人给怼飞,这手臂是得有多恐怖的力量,我觉得都不亚于被小汽车撞了一下。

    我见鬼似的打量着朱厌,这家伙从我第一次碰上他的时候,就神秘到让人捉摸不透,和小痞子打架会受伤,但却能够轻松搞定韩沫身边的那个贴身保镖韩刀,刚才让阎王揍了半天屁事没有,只用了一拳回击就稳稳的秒杀对手,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遇强则强”?

    “哥哥。”梧桐尖叫起来,拼命的跑向阎王,想要把他搀扶起来,阎王面如金纸一般的摆摆手,朝着朱厌恨恨的问,今天丢人了,是我们兄妹学艺不精,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朱厌!”朱厌冷冰冰的甩出来自己的名讳。

    “这个茬我记住了,日后必报!”阎王艰难的爬起来,什么都没说,拉起梧桐朝门外走去。

    “回来!”朱厌耷拉着一张扑克牌似的脸,指了指地上的裤子重复:洗干净。

    哪怕梧桐性子再刁蛮无礼,此刻也不敢拿阎王的小命去任性,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捡起来裤子气鼓鼓的问我,哪里可以清洗?

    我指了指“女部浴室”的方向,梧桐抱起裤子走了进去。

    我咽了口唾沫,拽了拽朱厌低声说,那啥。。爷,要不您继续吃?法治社会,一切要和谐,别回头人家报警了,你说那咱多不合适。

    我硬把朱厌按坐在沙发上,朝着阎王眨巴了两下眼睛,示意他赶紧滚蛋,我是真怕朱厌一着急把阎王给宰了,这家伙当初炸“和平饭店”的时候都不带毫不手软,杀个把人那还不跟杀鸡屠牛似的简单。

    阎王和他师妹虽然不招人待见,可他俩万一要真是天门的人,被朱厌格杀掉的话,玩笑可就开大了,天门才不会管什么朱厌,马厌的,肯定一股脑把账记在我头上,到时候被天门一个区的大佬宣战,我觉得就算我带着兄弟们逃到金三角去,估计也难逃一死。

    伦哥也好,我师父也罢,不止一次的跟我描述过天门的强大,可以左右上海滩那样一座大城市沉浮的组织,我从未想过真正有一天要与之匹敌。

    阎王“呼呼”喘息几口,瞪着朱厌,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我想朱厌恐怕早就被捅成了蜂窝煤,朱厌似乎毫不介意对方的眼光,抓起胡金手里的半个猪蹄,塞进嘴里继续该啃的啃,并且还毫无违和感的吧唧了两下嘴巴。

    那种无所畏惧的霸气,我想我这辈子都模仿不来。

    一个大男人穿条花裤衩子,被一群人围观,还能津津有味的啃着猪蹄,这种事情估计也就朱厌这种单细胞的奇葩能干的出来。

    阎王冷着脸倚靠在洗浴中心的玻璃门上,朝着朱厌问: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个军人吧?

    朱厌动作稍微缓了一下,“腾”一下又站了起来。

    我赶忙挡在朱厌的前面,陪衬着笑脸说,给我个面子,就当没听见。

    朱厌摇摇头说,想要解释什么,可能又觉得自己的表达能力实在太操蛋,干脆什么也没说,撞开我的身子往楼楼梯口的方向走去。

    十多分钟后,梧桐搀扶着阎王离去了,当然临走的时候没忘记把朱厌的裤子洗的干干净净,看着那对可怜兮兮的兄妹,我苦笑说:天若让其亡,必先让其狂!要是那丫头不招惹朱厌的话,今天到底会怎么样,谁也说不准。

    朱厌说过,不会帮着我主动欺负人,但凡他还手的对象一般都是招惹了他的人,活该阎王兄妹倒霉,惹谁不好,偏偏去惹一尊真正的“杀神”。

    “朱厌是真特码生猛啊!”伦哥倒抽了一口凉气。

    我认同的点点头说,敢说炸友谊饭店就炸的人,你想想他的脑细胞是有多简单吧。

    我正说话的时候,朱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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