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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花开-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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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彤被打趣得红了脸:“瞧姑娘在胡说什么,碧彤是在替姑娘高兴,想来姑娘很快就要离开这了……”

“离开这?去哪?”

“姑娘怎么还和碧彤装糊涂?不过有件事姑娘可能不知道,”碧彤眼亮亮的:“其实立夏那日,凌公子就来了,只不过当时姑娘在台上……”

她心一动,急问道:“凌公子会吹笛子吗?”

“吹笛子?”碧彤不知所以:“我只知他会吟诗作对,至于笛子……或许这两年学了也未可知……”

展翅欲飞的蝶忽的被风吹失了方向。

碧彤见她有些失神,上前扶她回房:“等下次凌公子来了,姑娘亲自问他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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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彤的估算还是稍有误差,直到第七日,才有人送信过来,却是那个小玉。

碧彤见她又来了,心里有些不喜,接过信笺便把她打发了。

程雪嫣展信一看,只见白底印金菊的信笺上只有两句:

“掌上珊瑚怜不得,却教移作上阳花。”

NND,你就不能说点人类的语言?

读书的时候,最头痛的除了英语就是古文。这个时空的人说话倒还正常,怎么落实到纸上就……

碧彤见她黑着脸,还以为凌肃写了什么拒绝之词,急忙凑过来看,见了这两句,不由摇头叹息。

“你这丫头,看出什么来了?”

她灵机一动,碧彤或许可以用来充作古文翻译。

“唉,凌公子真是可怜,自知自己配不上姑娘,在那顾影自怜呢。”碧彤啧啧嘴。

原来是这个意思。程雪嫣将信拍在桌上,古人的心思还真是弯弯绕,搞得她头大。

“姑娘要怎么回凌公子?”

PS:差点忘了一件事,“掌上珊瑚怜不得,却教移作上阳花”二句来自明末清初诗人吴伟业(梅村)《古意》的第六首,原文:珍珠十斛买琵琶,金谷堂深护绛纱,掌上珊瑚怜不得,却教移作上阳花。本文虽是架空,但反应的不是清朝的生活,于是这两句用在此处有点早了,却实在想不起更合适的。以后诗词方面也会出现朝代混乱的问题,包括风俗,其实每个朝代有每个朝代的特色,不过我却都写在了一起,大家如果喜欢就看个热闹吧,O(∩_∩)O~

036紫天珠蚌

刚刚松下来是神经又是一紧,这才是头痛的高级麻烦。且不说她根本不会吟诗作对,即便想从残留在脑子里的诗词寻出两句现成的都难,平日不爱看,所学的又多是忧国忧民的内容……不过,等等!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记得当年老师讲过这原本是诉相思之意,矢志不移的诗句,只是眼下似乎有些不大妥当,首先,她并没有矢志不移的以死抗婚,再有,如此倾诉相思是不是有点太急迫太深切了?作为女人,与古于今都不宜过于主动,况且爱情这东西,谁先动心谁先死,就是再急也得装作若无其事,若即若离的状态最有效果。都说以心换心,而太多事情若不讲究三十六计是不行的。只是眼下她实在挤不出恰切的话来,以至于是否剽窃了古人的劳动成果这一小人之举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碧彤看姑娘柳眉微蹙,急忙奔到书桌旁研磨,又备了毛笔在一边。

程雪嫣的脸又是一黑,难道要她在凌肃面前展现她那蚯蚓体的毛笔字?况且她也不会写繁体字……

“碧彤……”

碧彤见姑娘将毛笔递给了自己,忙接了。

“我说你写。”

“啊?姑娘,这怎么行?”碧彤连忙摆手。

“我的话你都敢不听了?”

她一向不喜欢用权势压人,可有的时候也只有这招好使。

果真,碧彤为难的握住笔,悬腕于青花纸上:“姑娘,写什么?”

“咳咳……”

她将那名句小声嘟囔一遍,碧彤登时两颊绯红:“姑娘这真真是情深意切,刻骨铭心!”

碧彤的字说不上好,但也算娟秀。

“嗯,不错,以后你就是我的秘书了……”

“秘书?”

“咳咳……”

她没心思对碧彤解释这个职业,只是将信折成同心结交给她。

碧彤有些犹豫:“姑娘,如此……是不是太快了点?”

她猛醒。

的确,如此有失矜持。况若他再写来全然看不懂的话自己要如何回?

她压下信,暗道,爱情三十六计,凌肃,我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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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忍了十日,方将信传了出去。

凌肃这番回信倒快,印花信纸上仍是两行字: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这回她看懂了。

碧彤也跟着高兴:“姑娘,赶紧梳洗打扮,一会咱们出去见凌公子。”

“上面也没有说是哪一日,急什么?”

“还用说,自然是今天。姑娘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早上二夫人还遣人送来了乌米饭……”

她记起来了,今天是农历四月初八,相传为释迦牟尼诞辰。昨晚上汤凡柔还特来嫣然阁问她身子可好了,第二天能不能一同去甘露寺。

以前的程雪嫣待字闺中时,经常随二夫人一同进香,可是她因了凌肃的事心烦意乱,便以身子尚未恢复推脱了。最近就因为他,连关雎馆的事也一并耽搁着。

汤凡柔也不勉强,一大早的去甘露寺虔诚礼拜,看高僧以香汤浴佛,然后捐了灯油钱,又领了乌米饭,顺便给她送上一些。

那乌米饭是以乌叶染米做成的黑饭,看起来比超市卖的黑米还要纯粹,只是她忌讳那颜色,不肯吃。

“姑娘可要快着点。估计忙完了也快日落了,还能赶上去熙湖放生。”

碧彤说着,从外面端进一个盛着水的铜盆,里面有两只巴掌大小的龟正伸着脖子,四肢拼命滑动,模样娇憨可爱。

“这俩小东西,倒不认生。”

“这是从哪弄来的?”

这两只绿绿的小龟着实逗人喜爱,她不禁伸手去摸那壳上清晰的纹路。

“姑娘仔细伤着手。”碧彤急忙阻拦:“自然是后厨采买来的,每房都有的。二姑娘分得两只蚌,妙彤偏说这是沸塘江那边的天珠蚌,里面一定有能够牵系三生三世姻缘的紫天珠,要把那蚌撬开。二姑娘说这是用来放生的,死活不让动。”

碧彤笑得合不拢嘴:“这妙彤啊,可真是为主子操碎了心,只盼着二姑娘能结得好姻缘……”

“那个紫天珠真的可以保佑姻缘吗?”她的心一动。

“姑娘也动心了?”碧彤调皮的眨眨眼:“传说沸塘江里生活着一种蚌,叫天珠蚌,极其稀少,而它最珍贵之处不在数量,而是它五百年方能长到酒盅大小,其内便会有一颗指甲大小的珍珠。姑娘别看它小,却是价值连城。每到初夏沸塘江涨潮时,便有许多弄潮儿跳入江中捞这天珠蚌。可是去的人多,回来的人少,能够捞得这天珠蚌的更是寥寥无几。姑娘可知那沸塘江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就因为它一旦涨潮就像开了锅的沸水,人一跳进去就不见了踪影……”

“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她叹道。

“其实也不一定是为财,”碧彤的眼中突然闪着动人的光彩:“天珠蚌只随每年最大的一次沸塘江潮出现,有人跳下水去捞它不过是想为自己求得好姻缘……”

“真的有那么灵吗?”她不信。

“传说将紫天珠送给心上人,就可心心相印,缘定三生。大约一百年前,有个长工看中了主子家的小姐,可是这门第悬殊的怎么能够相配。小姐十六岁那年,财主将她许给了一个更加'奇'有钱的人家。长工'书'很伤心,他自知自'网'己配不上小姐,如今便只希望她幸福了。于是他趁着沸塘江涨潮之时跳入江中为心上人寻找天珠蚌,他要把世间最好的东西送给她当嫁妆……”

“他找到了?”

通常在这类故事中,宝物是一定会被找到的。

果真,碧彤点点头:“不过他却淹死了。人被捞上来的时候,只有右手的拳头攥得紧紧的。大家费力的掰开那只手,只见他紧紧的攥着一只茶盅大小的蚌。有识货的认出这是天珠蚌,忙将蚌撬开,里面果真有一颗紫色的珍珠。因为是夜里,那珍珠的紫光竟然照亮了每个人的脸。长工的母亲知道儿子的心意,就把这紫天珠给了那个小姐。小姐本也爱慕他,却苦于父亲的威严,不过这次她不顾一切的带着紫天珠去哭那长工……”

“长工活过来了?”她忍不住插了一句。

碧彤睁大眼睛:“姑娘怎么知道?我以为这流传在市井中的故事姑娘是不会听说的,难道是顾三闲……”

话就此打住,那顾三闲大多时间游荡在外,即便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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