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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鉴宝师-第2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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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住这难得的机会,李志继续捕捉走在最后的悍匪。如果能抢在对方发现之前干掉他们3…4人,那他们便有可能在这场突发的遭遇战中全身而退。

    如果自己的偷袭提前被毒贩们发现的话,那能不能活着回去,就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各凭运气了。不过,人在险境中总会触发潜能,在想明白这中间的利害关系时,李志已再次干掉了一人。

    因为目前的险境,偷袭时李志丝毫没有保留力量,所以死去的毒贩没有发出任何声息。用不到三秒的时间干掉了两名毒贩,高度的精力集中,让李志感到微微的眩晕。

    在求生的本能之下,李志自动忽略掉这种生理现象,在第二名毒贩倒地的同时,目光已转向另一名毒贩。

    让他有点犹豫的是,后面的毒贩是两人并行。要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同时干掉两人,不管李志如何变态也不可能做到。就在他犹豫的瞬间,走在最后的两名毒贩中的其中之一,便做出了回头的动作。

    这个动作在平时无所谓,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下回头,无疑将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见毒贩转头向后,李志不再迟疑,双眼瞄着这家伙的脑袋恶狠狠地蹬去。

    此时的方圆也将枪口瞄准了最后的两个家伙,丰富的战斗经验告诉他,回头的那个家伙绝对是李志的下一个目标,所以,他的枪口对准了这家伙的同伴,只要回头的毒贩有异常反应,他会毫不犹豫的开枪干掉自己的目标。

    果然和他预料的一样,回头的毒贩突然全身一软,在同伴惊恐的眼神中慢慢瘫倒。还没等这家伙出声示警,方圆的子弹便越过前面的毒贩,准确的击中他的两眉之间。

    高速飞行的子弹带起轻微的啸声从毒贩中间穿过,让这些天天在枪林弹雨中的家伙瞬间做出了反应。其中的三人立即卧倒,在接触地面的瞬间,连续翻滚身体,迅速躲避到山石树木之后隐蔽。

    其中的一名毒贩反应稍慢,当他想卧倒隐蔽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唯一的机会。随着“轰”的一声巨响,他的脑袋像西瓜一样被子弹打碎。失去半个脑袋的尸体机械的向前迈了半步,才慢慢倒在地上。

    在枪声响起的同时,一阵密如骤雨的ak清响也随之响起。“哒哒哒”的响声从三个不同的方向传出,所有的子弹却同时落在邓龙藏身的灌木丛中。

    在李志眼角的余光之下,邓龙在开枪击中毒贩的瞬间,早已滚动身体隐身到近处的一块岩石之后。在灌木被密集的子弹打成光秃秃的树枝之后,所有的子弹追在邓龙身后,一股脑的扫向他藏身的岩石。

    邓龙被强大的火力压制,根本无法从他藏身的岩石后抬起脑袋。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蜷缩身体以免中弹,在尽量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等待同伴救援。

    其实这不能怪别人,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选的武器太有问题。沙漠之鹰虽然很有男子汉气概,很适合做单兵近战的利器,但是开枪后噪音大后坐力强,枪口还有大量硝烟冒起,在这样的战斗中很容易暴露自己的位置。

    方圆用的虽然是79式狙击枪步枪,但是他习惯在狙击枪上安装消音器。这样做虽然导致射程变短,在长距离狙击时造成弹道漂移,但是丛林中本来就没有多少视野,根本用不上远距离狙击。

    李志使用的更是绝对绿色环保的武器,除了不能做远距离连续性杀伤之外,根本就无声无息防不可防。在正常的情况下即使是对面杀人,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何况他一直趴在水坑边上,只是透过草丛缝隙露出了一双眼睛而已。

    躲在岩石藤蔓后的方圆,此时才显出他的神奇。一名毒贩仅仅从隐藏的大树后露出了半个脑袋,虽然仅仅是一闪,但是依然被方圆捕捉到机会,枪口微微一动,随着微不可查的一声轻响,树后的匪徒撒手扔枪,步了同伴的后尘。

    其他两名毒贩见同伴先后丧命,失去优势的他们也立即边开枪边隐蔽的后退。在无声无息的情况下连续数名同伴毙命,天天在枪林弹雨中厮混的他们立即明白,丛林中肯定埋伏着狙击手。

    连杀三人的李志,虽然脑袋中迷迷糊糊的略有不适,但是还没到让他失去战斗力的程度。其中一名离他最近的匪徒在弹夹内的子弹打完之后,在更换弹夹的时候半个肩膀暴露的时间太长,很快便被蓄势以待的李志捕捉到机会。

    战斗力强悍的毒贩,突然感到肩关节处烧灼般的疼痛,还没等他明白过来,整条肩膀便失去了所有的功能。

    毒贩虽然凶狠,忍受疼痛的能力也异于常人,但是在烧灼般的剧烈疼痛下,他也失去了应有的冷静,一边凄厉惨叫,一边就地打滚,以令人难以相信的速度,快速向李志藏身的水塘滚来。

第303章 :生死蚂蝗() 
李志脑中虽然感到阵阵的眩晕,迷迷糊糊的十分难受,但是看到毒贩在烧灼般的疼痛下误认为身后着火,本能的向水塘滚来时,哪里还顾得上脑袋的不适。

    像这种在实战中爬摸滚打了半生的毒贩,手底下的功夫可不是跳桥卖艺的花架子,即使重伤之余,举手投足间一招也能也能瞬间要人性命。

    人在危险之时,所爆发的能力绝对不可估量。头脑晕迷的李志看着越来越近的毒贩,双眼力睁之下,瞬间就把他变成了尸体。开玩笑,哥也是有豪宅娇妻的人了,你要是落进水坑把哥弄死,我特么死了也是冤死鬼。

    极度疲劳下再次潜力爆发,带来的副作用便是昏迷。当毒贩停止滚动的瞬间,始作俑者――李志也脑袋一歪,趴在水坑边昏迷了过去。

    好在这小子也不傻,毒贩滚来时他心情激荡之下,双手不知不觉的便抓住了水坑边的野草,昏迷之后四肢不受控制,依然保持着昏迷前的姿势,才没有落进水深仅可及腰的水坑里溺死。如果真是这样,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再在水坑里丧命,那可真的成了冤死鬼了。

    等李志再次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堆篝火边。在睡袋里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立即感觉到身体上的不对。飞快的往睡袋里看了一眼,毫无征兆的发出一声惨叫。

    方圆的枪口和邓龙的沙漠之鹰迅速的对准了李志,当看到他那张皱成菊花的脸之后,也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说你小子鬼叫什么?老子伺候你还他娘的扮鬼吓老子?信不信老子的沙漠之鹰走火,把你的脑袋轰成烂西瓜?”邓龙忍住上去踹他两脚的心思,用巨大的沙漠之鹰枪口点着李志的脑袋说道。

    “卧槽,你们两个流氓,离我远点。我的衣服哪?赶紧给老子拿来。”纵使李志脸皮厚壮,在昏迷中被两个大男人扒的精光,也不禁让他老脸发红。

    “尼玛就为这个?”方圆不可思议的瞪了李志一眼,用狙击枪把篝火边的衣服挑给李志。“滚你妈蛋,你浑身上下臭的要死,难为老子还一条一条往下给你抓蚂蝗。”

    蚂蝗这种东西生命力特强,从南到北没有它们身影的地方很少。只要土壤湿润气候不是特别干燥,有水的地方就有蚂蝗。像云南这种高季风、热带雨林气候交替的地方,别的不多,就是不缺少蚂蝗。

    被蚂蝗叮咬过的人都知道,蚂蝗的吸盘很大,附着在皮肤上之后,会通过本身生产的麻醉剂做局部麻醉后大量吸血。而且这种生物还像吸血鬼一样,会产生一种抗凝剂,使伤口处不易发生血小板凝聚,从而导致伤口大量出血。

    这东西不但吸血,而且还是赖皮。火柴棍大小的蚂蝗吸血后,会膨胀成拇指粗细15公分长短的大家伙。而且你还不容易把吸附后的蚂蝗撤掉,如果强行撕拉,它的身体会从吸盘处断掉,从而导致持续流血,伤口处腐烂等弊端。

    在邓龙和方圆干掉最后一个毒贩之后,两人把李志从水坑里拖出来的时候,这小子依然处在昏迷中。等两人把毒贩的登山包内毒品处理完毕,枪支扔进水坑之后,才抬起李志迅速转移。

    等三人转移到安全之处,为了让李志的衣服快速干燥,只好生起篝火为他烘烤衣服。但是当他们脱下李志衣服之后,两人便傻眼了,这小子身上密密麻麻的挂满了拇指粗细的蚂蝗,就像刚刚出锅热气腾腾的血肠。

    受热后的蚂蝗自动脱落,掉进火堆里之后便“啪”的一声爆裂。为了不让李志失血过多造成丛林疾病,两人只好动手把他扒的精光,动手处理他身上的蚂蝗。

    蚂蝗这种东西,吸附吸血是一种本能,同样的,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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