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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华风云-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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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年时闯下的祸事,如今要全家人替他操心,叶珣一阵感激,却还是摇头还嘴:“我又不去考状元。”

    “叶珣!”叶启楠蹙眉喊他,“改不掉你这回嘴顶撞的毛病?!”

    叶珣最怕父亲连名带姓的喊他,缩缩头一副畏惧的样子。

    直到叶启楠出门小解,他才敢小声问叶启榕:“父亲身边需要人,小叔为什么不留在家里。”

    启榕一脸怪笑拍了他脑袋说:“你小叔是个百无一用的商人,就知道玩枪玩车玩女人,留在家里败坏门风法度,还给你爹找烦添堵。”

    事实上并不像叶启榕说的那样,一年以来,关于小叔的话题叶珣听过不少。父亲口中,小叔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弟,调皮捣蛋,爱耍小聪明;姨娘和家人们眼里,小叔是允文允武的天纵之才,从小书读的好,还能腾出大笔的时间学枪玩车,淘闹闯祸。同叶瑄叶琨中学没能毕业就进入军校军队不同,叶启榕上的一直是西式中学,他喜欢研究书画,曾在课上用铅笔留下几乎所有先生的简笔画像,他们形态各异,表情滑稽夸张,性格被他简单几笔勾画的淋漓尽致,学校找上门,叶启楠气急败坏,拎着藤条楼上楼下追着打,即便这样,也不妨碍他门门功课优秀,让人说不出什么。

    叶启楠是偏袒他的,自始至终都不曾让他染指过青城军政,不许他进军校,只送出国去学金融,拿到博士学位后才允许回国,去上海照管叶家的生意。

    回国时,叶启榕一再恳求兄长让叶琨跟着他去上海念书,叶启楠也有所动容,只是三姨太不忍与儿子分开,宁愿将叶琨送进军校,也不愿儿子远离身边。

    大家眼中叶启榕是家里最各色的一个,叶家世代没有出过纨绔子弟,即便有,也会被严苛的家法规整的不敢越雷池半步。而叶启榕,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不说,整日一副桀骜不驯的轻狂样子,即使在兄长面前也从不规敛分毫。太太们经常玩笑说,大帅轻易是不敢让小兄弟回家的,启榕在家里待不过三天,必然要惹出乱子让兄长责难,打过罚过又不免心疼,索性眼不见为净,送出去越远越好。

    如今二哥猝然离世,父亲身边人手紧缺,能与父亲说话谈心、分担公务的更是少之又少。叶珣摇头表示不以为然:“爹希望小叔留下来,而且小叔还答应带我去打猎呢。”不知道为什么,初见叶启榕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也许是他随和可亲,也许是血缘的关系。

    晚餐后,叶启榕叔侄离开餐厅下楼,撞见刚刚回家的云洁正把孩子放入婴儿车里,云洁带着十个月大的许缘去医院检查,顺便看望一直昏迷的小许缘的母亲韩玉人。

    “张妈。”叶珣冲楼上正收拾餐桌的佣人喊:“叫厨房重新炒几个菜,少奶奶回来了!”

    叶启榕含笑打量着叶珣,这个初见面的侄儿还真有几分小主人的派头,转身将注意力转移到正依依呀呀的孩子身上,他绽开笑靥,从车里捞出孩子:“这是谁啊,怎么没听你爹提过?”

    “小许缘。”叶珣回答。

    “许,缘。”叶启榕促狭说:“谁给取的这怪名儿。”

    “许文峥的小女儿,怪可怜的,生日恰是她爹爹的祭日。”叶珣简单解释:“爹给起名叫许缘。”

    “姓许?”叶启榕将孩子放回婴儿车内。

    “姓叶,叶许缘,爹做主抱给大哥嫂子带了。”

    清早,叶琨在爱比尔的亲吻中醒来。只是初夏,上海的天气比北方却闷热的厉害,闷热,不是酷热难捱,不是大汗淋漓,而是闷闷的发不出汗来,令人心中烦躁。

    爱比尔在梳妆台前打理头发,从衣柜里拖出三四条晚礼服裙比划给叶琨挑选,叶琨随意指了条抹胸的浅紫色裙子,兀自起来洗漱更衣。

    他们今晚要去柯公馆参加一场盛大的婚礼,是上海黑帮大亨柯齐峰老爷子千金的婚礼。

    爱比尔非常期待这次婚礼,仿佛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和叶琨执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叶琨却犯了愁,心里七上八下。十三岁的时候,他是见过这位柯老板的,上海滩的帮会,属青鳞堂与青霁堂大拿,但追本溯源,青霁堂和青鳞堂原本是一家,互惠互利,唇齿相依。却在柯齐峰接任老堂主掌权之后发生了变化,年轻人血气方刚,不知藏锋露拙,不懂得人情世故,两帮派关系变得紧张微妙,小到利益口角,大到群殴混战、争码头,嫌隙渐生。若非还有共同的利益依托,几乎要势不两立。而青鳞堂齐老爷子是父亲的干爹,从此父亲与青霁堂再无来往,除了三弟叶珣的那件事上,父亲左支右绌周旋过很久。

    柯家千金的婚礼,社会名流必然云集,假如他被人识出,岂不大乱!好在青城地处华北,与上海相隔较远,加上父亲一直奉行“青城小国”的政略,致使他除了必须的场面,极少与上海各界产生交集。一直定居上海的小叔叔也呆在国外忙碌有一年之久,爱比尔的父亲带来的准确消息,就连叶琨的葬礼,叶启榕也没能赶回来参加,哪还有闲情来参加人家的婚礼。爱比尔为他临时挑选了一个合适的身份——她母亲的娘家侄儿,表哥李绍文。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那个上课画老师漫画滴人,是我~~……那个门门功课优秀滴人,才是叶启榕~~

    默默地对手指……

    ps。下章想看琨儿挨揍的,举手!

    再ps。如果有明后天参加春季高考的筒子们,祝你们成功!!!=3=

51晚会相遇() 
叶琨一身真丝面料的素黑色西装;领口打了领结;裤缝熨烫的笔直;一切都被爱比尔休整的熨帖考究。

    “终于不用整天看你戎装整肃的样子了。”爱比尔挽着他的手臂;总忍不住侧头看他,脸上溢满幸福得意:“亲爱的;你今晚会光彩照人的!”

    叶琨不以为意的笑笑;不接话。他实在厌倦这样繁杂的社交晚宴;更何况还要冒着被人识破的危险;“光彩照人”对他有什么好处。

    晚餐以上海菜和苏锡菜主打,菜单用金丝镶边,足见了主人的用心。

    叶琨总有种没来头的心烦意乱;连新郎新娘的样貌都没注意去看;只是听到一旁的宾朋小声议论,新郎半年前才来到青霁堂,走了狗屎运,从一个打手平步青云到东床驸马,将来是要接柯齐峰的班,叱咤半个上海滩的。

    总有些人将平步青云看做多么好的事,叶琨摇头,他的“平步青云”建立在大哥断腿的基础上,如今他已经“入土为安”,不知三弟叶珣会不会也因此“平步青云”。

    爱比尔将他介绍给认识的朋友,叶琨突然被自己吓了一跳,混沌中,他不再是叶琨,他是李绍文,叶琨已经死了,长眠地下。

    从餐厅到舞厅,叶琨一直机械的同人们打着招呼,心中的慌乱和不安不减反增,让他有种夺路而逃的冲动,他找了沙发坐下来,用手指捏了捏眉心,呷了口红酒,企图让自己宁静下来。

    叶琨晃晃手中的高脚杯,红酒在灯光映衬下显得晶莹剔透。

    他曾代表父亲出席过一所公立中学的汇报演出,一幕文明戏《玩偶世家》让他记忆犹新,他也曾一度在内心里呐喊,觉得自己是父亲和家庭的木偶,没有灵魂,任人摆布;如今他更是彷徨,他更像是爱比尔的木偶,任她将自己“埋葬”,又在她的操控下“获得新生”。一位左翼作家也曾谈到过娜拉的结局,要么是堕落,要么是回归。这让叶琨心中更加不平静。

    爱比尔和朋友疯够了,坐到他身边陪他喝酒,拉他去舞池跳舞。叶琨不想去,觥筹交错的灯光晃得他头晕,留声机里依依呀呀的小夜曲让人昏昏欲睡,空气中弥漫的烟味、酒味、女人的香水味更让他消沉,正想找个借口推脱,远处走来为海蓝色制服的侍者,对他们躬身行礼。

    “先生,那边那位先生请您过去。”

    叶琨顺着侍者手指的方向,迟疑的望向舞池对面东南角,沙发上坐了两个人,正对着他的是今晚的男主角,那个叫杨宽的新郎官,而那白色西服的背影却无法辨认,他正背对着叶琨他们,跟新郎聊天。

    “我们认识吗?”叶琨问侍者。

    侍者摇头:“不清楚,只说请您过去一叙。”躬躬身便离开了。

    爱比尔也开始紧张,她握了握叶琨的手,安慰他不论遇到谁,都不要承认他是叶琨便是,世界之大,难道不允许有两个相像的人。

    叶琨这样想着,也平静了不少,起身穿过舞厅,去会会这身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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