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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忆晴自然欣然同意,今天都没见到那丫头,甚是想念呢~~~
果然,接通电话的时候,孟一凡正和申智皓在一起,两人正在压马路,还没有吃饭。
孟一凡张罗吃火锅,大家都没有意见,于是约在火锅店碰面。
虽然已经过了吃晚饭的高峰期,但是火锅店仍然爆满。
刚进去,一个经理模样的男人就走了过来。
“先生,小姐,里面请。”
许忆晴和孟一凡对视一眼,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想法。这家店她俩来了无数次,可是每次来,除了服务员从来没有人搭理她俩。怎么今天,有人如此大献殷勤?
之前许忆晴和孟一凡都在大厅里吃,今天似乎不是这样,跟着经理上了楼梯,才发现二楼竟比一楼安静许多,都是一个一个包间隔开的。走进去,里面环境更是雅致,竟然让人恍惚忘了这是火锅店。
点好单,经理恭敬的退了出去。
孟一凡立刻忍不住吐槽:“你们说这经理的眼睛是怎么长的,随便一看就立刻能把人分为三六九等。”说着目光扫过季南风,随即了悟:“怪不得,一个穿着hogo boss的男人,看来经理很识货。”
许忆晴同样向季南风看去,她不知道孟一凡说的牌子,但她知道,季南风无论穿什么都很好看,哪怕是十几块的地摊货。
上学的时候,许忆晴经常给两人买情侣装。因为还是学生,所以不用过分在意品牌,很多都是在网上小店买来的。当时她的室友都说,季南风那种王子般的男生怎么可能穿这种衣服。最后令她们大跌眼镜的是,当季南风和许忆晴穿着幼稚的情侣装一起出现在教室的时候,不但丝毫没有折损他的王子形象,反而更加青春阳光。
想到这,许忆晴不禁有些感慨,时间真是个可怕的东西,虽然三年过去了,季南风的脸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但气场与之前,已经完全不同。
“忆晴,你发什么呆啊?看boss都看愣神了。天天看还没看够啊?以前你总说我和我家智皓腻歪,现在你比我腻歪N倍。”孟一凡第一次看见许忆晴含情脉脉的样子,也顾不得她的男人便是自己的老总,出声打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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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耍宝的孟一凡()
许忆晴立刻给孟一凡一个眼神以示警告。
孟一凡不敢再造次,于是转移话题:“这是我男朋友申智晧,是一名律师哦~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boss,假如有一天你贪污犯法了,绝对友情价!!!”
许忆晴腹诽,难道公司的法律顾问是吃屎的么?
申智晧宠溺的看了自己女朋友一眼,然后向季南风伸出手,“申智晧。”
季南风回握,“季南风。”
当两个男人的手交缠在一起,孟一凡眼冒桃心,开始yy各种限制级画面。。。
【作者:“咱是要改风格写耽美么?”
当然不是!!!
于是作者及时制止孟一凡猥琐的想法。】
虽然申智晧和孟一凡在一起已经一年多了,但是因为许忆晴不喜欢当电灯泡,平时申智晧一出现她就很自动自觉的闪人了,所以除了他俩刚在一起时大家一块吃了顿饭,这次算是第二次正式见面。
季南风和申智晧两个男人本来话就少,许忆晴是那种只有在熟人面前才放得开的人,幸亏孟一凡人来疯的性格,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气氛很是热闹。
孟一凡喝了很多酒,申智晧也拉不住她,她的酒量本身就不怎么好,几杯下肚,就有些高了。
许忆晴也被孟一凡拉着喝了不少,季南风倒也不替她挡。
就在许忆晴在季南风怀里昏昏沉沉的时候,孟一凡噌的站了起来,“忆晴,你是我最好的姐妹,这么多年,你一直是一个人。现在你等的人终于回来了,我真替你开心,真的,你知道么,像今天这样的场景在我脑海里幻想了无数次,今天终于实现了,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我的心情,来,喝酒!”
听到孟一凡这样说,许忆晴也湿了眼眶,站起来拿起杯子。
孟一凡嘿嘿一笑,翘起食指,指着季南风,“你,站起来,我要看你俩喝交杯。”
瞬间,许忆晴的感动就没了一半。
许忆晴痛苦的看向季南风,企图用眼神和他交流,叫他不要起来,他是boss,孟一凡就算喝多了,也会对他有些忌惮,不会过分为难他。
可是,季南风无视她快翻到棚顶的眼睛,彬彬有礼的站起身,拿起杯子,揽着许忆晴的腰,一饮而尽。
虽然不是雷人的交杯酒,但是这种当众秀恩爱的戏码,许忆晴还是很不习惯,傻傻的不知所措,还是季南风揽着她坐下。
季南风很给面子的满足了孟一凡的恶趣味,可是孟一凡竟然没有见好就收的打算,“boss,虽然不知道当初你为什么离开,但是我知道忆晴这些年过的并不快乐,今后如果你敢虐待她,我就,,,就,,,”就了半天,还是想不到什么能威胁到boss的方法,后来灵机一动,“对,我就辞职!”
这下连申智晧也不淡定了,赶紧拉着孟一凡坐下,许忆晴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一凡,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是个活宝呢。”
孟一凡一听又人夸她,又开始翘小辫子,“忆晴,姐姐还有很多看家本领没有露出来呢,没事,一辈子很长,你可以慢慢发掘。”
许忆晴笑着点点头,说了声好。
“对了,忆晴,咱们好像有点少了一个人。”
“啊?谁?”
“我的干儿子啊。”
“。。。”
“这两天我把新华字典还有牛津词典都翻出来了,奶奶的,早压箱底了,找的这个费劲。不过还是很值得的,因为我给咱儿子起了一个集霸气洋气各种气于一身的名字。”
一听这个,许忆晴也很开心,静静等待孟一凡的下文,但是孟一凡忽然住了声,一脸神秘兮兮的看着她。
许忆晴不解,孟一凡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你猜我给它起了什么名字嘛!”
“。。。大姐,这去哪里猜嘛!”
孟一凡嫌弃的看着许忆晴,“好歹有点心灵感应好不?当然是你能猜得到的名字。是Breeze,清风的意思,你俩名字最后一个字结合在一起的谐音,很有寓意有木有?”
还没等许忆晴出声,季南风言简意赅的一个“好”字,让孟一凡激动的一拍桌子,“好,以后坏蛋正式改名为季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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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屌丝论()
许忆晴满脸黑线,有人问她同意了么。。。
聊了会儿天,大家酒都醒了不少,许忆晴本想回家,但是孟一凡说夜晚才开始真正降临,不如今晚彻底狂欢起来。
申智皓对孟一凡的提议从来只有响应,没有反对,季南风也是随着许忆晴来,于是,这最后的决定权便落在了许忆晴身上。
看着孟一凡可怜巴巴的眼神,许忆晴没有办法说不,于是一行人向本市最大的酒吧夜魅出发。
在门外下了车,就听见里面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孟一凡更加兴奋,拉着许忆晴的手就往里面跑。
季南风和申智皓立刻快步跟上,要是把这两位小祖宗跟丢了,后悔药可没处买去。
今天来的似乎很是时候,刚一进门,就看见很多人围着舞台,好像有人在唱歌。
一曲很快完毕,人群响起热烈的掌声和叫喊声。
这时主持人上台,“大家说,刚才这位美女唱的好不好?”
下面立刻响应:“好!”
主持人又说:“那还有没有人继续参加比赛,来争夺我们今晚的夜魅Queen?
主持人刚说完,立刻有大胆的女孩走上舞台,和音响师说了句什么,然后又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
女孩随着音乐摇摆柔软的腰肢,后来渐渐边唱边跳起来。
这回他们四个人算是知道怎么回事了,原来是夜魅酒吧在竞选最受欢迎的女孩儿。
这种比赛每个月都有一次,每一次的这一天,都是酒吧最疯狂的一晚。
孟一凡掐着申智皓的胳膊,“喂,眼睛快掉出来了。”
申智皓:“。。。”我就看了那么一眼好么?
许忆晴幸灾乐祸的看着申智皓,季南风也抱以同情的目光。
“哼,你们男人就这点出息,看见美女就什么都忘了,再说台上的那个女人,除了胸大点其他真没什么看点。你们没听过么,屌丝才爱大胸妹,高富帅很有品味的。是吧,忆晴?”
许忆晴本来听的津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