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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芒[娱乐圈]-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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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怀瑾摆摆手,笑了笑,拿起工具,继续干活。

    双休日,影视城里的生意不错,连带着蛋糕什么的卖得也尤其快。加上天气热得厉害,冰柜里现做的冷饮有些供不应求了。

    白怀瑾抬头瞥了眼玻璃窗外,进店的人终于渐渐少了,感觉等下可以稍微休息一会儿。

    “白哥。”店员a开了一小半门,探进脑袋,“最后一块抹茶冻芝士已经卖出去了,冷藏室里的可以拿出来添上了吗?”

    白怀瑾头也没回:“再等一会。其他还有什么卖光的?”

    “还有那个……”

    话说了个头,没了声音。白怀瑾一开始还没在意,过了一小会儿仍旧没听到后面的话,这才疑惑地转身去看。

    他一扭头,就瞧见玻璃窗外,有人推了门进来,几个店员一脸激动地退了一步,张张嘴,看起来有些激动,又不敢太热情。店里还有没走的游客,这时候也都神情激动地掏出手机要拍照。

    进店的一共三个人,走在最后面的是个戴着眼镜的年轻人,这会儿正笑着在向游客说什么,然后白怀瑾就看到那几个原本掏出手机就要拍照的年轻女孩,忙不迭点头把手机收了起来。

    白怀瑾:“……”

    自从他的视频在微博上曝光后,那些来店里买蛋糕然后发现他的人也变多了,但是还从来没有谁能在他劝说下,把执意要拍照的手机收起来的……

    这时候,是不是该说“同人不同命”?

    白怀瑾还没感叹完这种“不公平待遇”,就看见店员们乖巧无比地伸手往自己这边指了指。

    隔着玻璃窗,那个走在最前面的男人慢慢摘下了墨镜。

    “果然很帅。”

    赵明光突然发出感叹。白怀瑾从喉咙里发出了“嗯”的一声。其实不用摘墨镜,他也认得出来这人是霍璋,可是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摘墨镜的动作简直太帅,帅得他几乎在瞬间心动了下。

    霍璋一直在玻璃窗外盯着。白怀瑾虽然很想假装对方不是来找自己的,但是被人盯着的感觉实在不是很好,手里给泡芙装填奶油的动作都有些发抖,最后到底是忍不住了,叹了口气,将东西放下。

    “霍先生,邱先生。”

    白怀瑾一边摘下帽子,一边走到那两人面前,一时间,错过了霍璋那双漆黑眼眸中一闪而过的精光。

    邱赟忍笑,咳嗽两声:“之前的名片,白小哥你似乎扔了?”

    “没扔没扔。”白怀瑾忙摆手,“还在家里……”

    “这次是这样的。”虽然打断别人说话是件没礼貌的事,可邱赟实在不愿意听到下一刻对面的年轻人冒出一句拒绝的话来,“剧组男三号因为某些原因要永远缺席了,我们和导演商量了下,希望能给一个机会,让我们推荐一个人去参演这个角色。”

    邱赟的话音才刚刚落下,抢在白怀瑾拒绝之前,霍璋开了口:“我推荐了你。”

    没来由的,原本想要说出拒绝的话的白怀瑾,张了张嘴,愣在那里。已经到喉间的话,莫名地咽回肚子里。

第11章 试镜() 
一部好的电视剧,也许观众看的是男女主角,看的是故事里的嬉笑怒骂,酸甜苦辣,但是配角有时候也在其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尽管郭立鹏的离开,导致男三号的空缺,但不是说谁推荐就能立马上的。尤其整个剧组的人现在都知道,霍璋向刘元推荐了一个新人。

    新到什么程度?

    新到连一部小成本电视剧都没拍过的地步。

    男三号虽然只能排到三这个数字,但是显然并不是一个戏份少得可怜的角色。刘元和监制在仔细讨论后,决定让霍璋带着人先来试镜。

    《窃心》剧组的人都知道,今天的这场试镜具有特殊性。反正这部剧里有后台的演员不少,也就不缺再来一个,只是这一个却不能比郭立鹏那家伙再坑了。

    最先发现霍璋他们回来的,是励珉珉身边的助理。看到霍璋身边的助理小周开着车回到片场,赶紧抱着刚买的几瓶矿泉水跑到励珉珉身边喊:“霍哥他们回来了!”

    都知道霍璋跟邱赟是去接人的,听到这动静,所有人的目光几乎都集中在了一处。

    邱赟走在最前面,一边走一边还在侧头对小周叮嘱什么。众人的视线越过他俩往后头看,跟霍璋走在一起的年轻人戴着一顶鸭舌帽,个子修长,但是和霍璋站在一起,看起来就矮小了一些。帽檐压得很低,一时间也看不清他的长相。

    倒是有眼尖的人,一下子就认了出来:“哎,这人不是民国城那边做蛋糕的小哥吗?”

    因为有《春光尽》剧组在前,对于那个“做蛋糕的小哥”,《窃心》的工作人员或多或少都看过微博上热传的那段视频。一旦知道那个演技碾压了申明一头的小哥,原来是个做蛋糕的小师傅,顿时觉得那句“高手在民间”简直应征的太好了。

    刘元本来没对白怀瑾报多大期望。尽管霍璋这个人说一不二,而且他既然愿意推荐,必然对方不会差到哪里去。但是“白怀瑾”这个名字太陌生,陌生到让刘元觉得想要对方有多好的演技根本不可能。

    可刘元到底是圈子里有些名望的前辈了,老练平和是他的名片。在看到本人前,他也只能在心底表示不期望。

    知道霍璋回来了,刘元站起来,从休息室走了出来。

    一抬头,他看到了那个站在霍璋身边的年轻人。原本的疲惫,似乎在一刹那间,全部消散。

    那个年轻人似乎知道自己的出现不在旁人的预料之中,所以一路都戴着帽子不想引人注意,但是和霍璋说话的时候,却为了礼貌,抬起了头。

    这一抬头,就把他光洁的下巴,含着潭水的眼眸,干净的侧脸展露在了人前。

    对了,他……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刘元一时间想不起年轻人的名字,只看着人站在了面前,摘下帽子,自我介绍道:“刘导好,我是白怀瑾。”

    年轻人的声音不卑不亢,也没有那些新人第一次试镜时的激动。刘元还有些懵,就听见他继续道:“我是来试琴音这个角色的。”

    *****

    琴音。

    《窃心》中一个戏份不算少的配角。作为男三号,这个角色的台词不多,但出镜率却和男二号差不多。在剧中,不光是与男女主角有大量对手戏,更是和反派有着来往。这个角色不悲不喜,和作为窃心对象的男主相比较而言,他活得是最像一个真正的仙人的,从始至终的唯我。

    琴音这个名字虽然有着几分女气。但是在原著小说重,这个人物幻化自一张从上古时期便留下的琴,因吸收天地精华最后修炼成仙,位列仙班。因受天地孕育,琴音这个人素来自由如风,很少会为了谁停留在一个地方,但是他和男主角的关系不可谓不好。在原著作者的微博里,对于琴音和男主仙人玉华的关系,她用“伯牙子期”来形容。

    分不清到底谁是伯牙,谁是子期。琴音出现在玉华身边的时候,俩人都已经位列仙班多年。对仙人来说,百年光阴不过转瞬,在他们二人之间就有一个百年之约——每百年,四处游历的琴音就会来找玉华以琴音为伴,饮酒作歌。然而这年,琴音来找玉华,却发现了被玉华捧在怀中的那只兔子身上,被法力遮盖住的妖气。

    琴音是个彻头彻尾的仙人,他游历四海八荒,一是因生性自由,不愿再如同未化形时固守一处,二便是为了斩妖除魔。他无七情六欲,唯一的至交好友,只有玉华一人,眼见玉华身边出现了一只妖精,琴音之后的选择便变得明朗了起来。但也因为这只妖精,琴音和玉华从而决裂。琴音被魔族诱惑,堕入魔道,试图以己力,拯救玉华。

    等到琴音发现,自己成为魔界的棋子,而玉华和兔精真心相爱后,这个曾经古道仙风的仙人,曾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选择自裁,来拒绝魔族对自己的再度利用,对玉华的迫害。

    因为琴音的死,玉华大败魔族,也重振了仙界,令魔族生生世世不敢再触犯仙界。之后,玉华带着兔精回到自己所住的仙山,教兔精如何修炼成仙。

    在原著的最后,原作者还写到百年后,兔精为玉华诞下一子,取名琴音。至此才全剧终。

    这部剧的脉络仔细梳理下来,男一号玉华是霍璋,男二号是反派boss魔族之王,男三号就是在剧情进行到三分之二处自我牺牲的琴音。

    原著中,对琴音的描述简直可以说是无所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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