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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荣耀直播穿越系统-第1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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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移气,养移体。

    对于自己夫君在外面究竟是怎么度过的,她心里面其实门儿清。

    然而转眼刚出门的男人又闯了进来,搂着自家媳妇儿狠狠亲了一口,大声道:“别哭哭啼啼的,等你夫君我回来,给你们挣点钱,住大房子,买红袖庄的裙,周福记的钗!”

    男人挥斥方遒,指点江山。

    言罢,大步走开。

    走得脚步有些急了,因为怕晚了,止不住将落的泪水,他这人嘴上从来不饶人,说不出儿女情长的话,有一副不错的皮囊,也骗不得深闺少妇。

    因为骨头太硬。

    这个人太轴!

    再次坐上出远门的马车,合着镖局几个年轻镖师,他晃荡着黄澄澄的酒葫芦,没事就酌两口小酒儿,眼神有些飘忽。

    想家对于他们这行人来说是件丢人的事,但实际上哪个出了门儿又不想家的?

    翠红坊的姐儿再怎么水嫩,终究不是自家的婆娘,没那方小桌,没那盏红泥小炉,没那个贤惠的媳妇儿,没光着屁股在庭院里跑来跑去的娃儿。

    再好的姐儿上起来也不舒坦!

    想着想着,眼眶发红,于是干脆利落又灌下一大口酒水,辣得满面通红,眼泪滚滚,才敢抬起头,骂骂咧咧道:“好辣的酒水嘞!”

    他早就爱上了喝酒的滋味儿,不是为谋一醉,而是因为酒有酸甜苦辣咸淡香臭。

    没错,真的有臭烘烘的酒——没事喝上两口,便感觉人这一生就浓缩于其中。

    只是那放的发臭的酒往往会丢给那几个年轻镖师,然后借着满面风霜烘托出来的可靠表情,告诉他们那本就是酒的味道,直到后来他们又喝到了新鲜的酒,还会皱眉觉得这酒是坏的。

    这一生仍旧谈不上多么平淡,他就像是最普通的那些镖师一样,一次次出货,一次次归来,被劫过,但更多是安然将护送目标送达。

    而这就是镖师的人生。

    那些惊心动魄的场景在这一行并不罕见,然而一旦碰上这条命就送进去了,索性他也是个幸运的人,几次踩到死亡的边儿上,终究是凭借着手中不成体系的剑法又把自己拉了回来。

第一百六十六章最后一世() 
    说起来有些平淡,与前生他所经历的边城鏖战,长安血街,一日诛尽满城恶的壮阔相比,简直就像是孩子过家家,差了太多档次。

    但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活法,这一世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渺小,操劳,庸庸碌碌。。。。。。这样活着很累,但也很充实,未必就比前生差了。

    这一年李白才刚满二十,他蓄起了短须,有了一个娃儿,脸上也有了风霜的痕迹,常挂着狡诈市侩的笑容,看上去要比外表年龄成熟了很多。

    他十四岁开始行镖,扛起了整个渭阳镖局的顶梁柱,时常因为一家的生计点头哈腰,骨头却又比谁都硬。

    男孩儿成了家,就成了男人,动辄玩命的那不叫男人,更像是无牵无挂所以一往无前的愣头青。

    李白在剑道上没啥天赋,想跟几个镖师套套近乎,学两把野路子,也往往被人一脸鄙夷道:“朽木不可雕也。”

    然后奉劝他有这功夫不如学两门拳法,正好配合他那身已经不俗的武道功法,自己正好认识某某拳师,威震哪哪云云,这自然是金玉良言。

    李白为人虽然稍显跳脱,但性情还是很讨喜的,不然也不可能领着大猫小猫三两只就能和别家镖局组团。

    只可惜别人一番好意开口,这货往往便会凛然拒绝道:“那怎么能成,练拳哪有练剑帅?”

    这人咋那么不识好歹!

    有人不忿,但那些老镖师们则纷纷摇头苦笑,并不计较。

    他们虽然分属不同的镖局,但几年前第一次共事时,因为一场与山贼的斗争中受其一恩,此后更是渐渐视其如自家后辈,只盼着他能过得更好。

    只可惜这人太轴,固执到了撞了南墙,甚至头破血流,也不愿回头。

    时到如今,仍旧使着那手不伦不类的剑法。

    这天,镖车停在了虎门渡口,已经有消息放出,威震九华山的巨寇宗墨扬言要劫了这趟镖,而镖局护送的东主也不甘示弱,广招佣兵,大洒金银。

    “总镖头,咱们还接不接这趟镖?”年轻的小伙子跃跃欲试道,“听说那宗默麾下三千林贼,又擅魔道秘术,连官府都剿之不灭。可怕得紧!”

    李白揉了揉毛绒绒的下巴,扬起头道:“接,为什么不接!”

    “常听那些酸儒说些什么行百里者半九十,都走到这儿了,前面再过百里,就是咱家,不接的话,回来这一趟可就白走了,也坏了咱渭阳镖局的名声?”

    到底是年轻气盛,这是他一生之中所做最愚蠢的一个决定。

    。。。。。。

    黑烟袅绕间,秃鹰啄食着残躯,燃烧的营地,扭曲的肢体,凝固的黑色血块。。。。。。山贼们在一具具尸体上摸索着财物,神情兴奋。

    一个秃顶的山贼掰了掰男人的手指,拿刀砍了两下,直嘬牙花子:“这厮骨头真硬。”

    另一名山贼冷笑着丢过来一柄小锤:“再硬的骨头砸开也就那样。”

    山贼喜笑颜开,攥着一支金钗,在衣袖上擦拭着:“看这厮穿得破破烂烂的,没想到手里还有个金钗,嘶~还是周福记的钗,带回去正好给俺那浑家戴。”

    那名山贼嗤笑道:“刘大!就你那浑家,也配戴周福记的金钗?指不定啥时候就让那帮眼红的婆娘给偷了,依我看还是典当了换点银子,回头走趟迷云楼,想要什么样的姐儿还不随你挑?”

    刘大支吾着不去理会他,哼哼唧唧踹开了瞪大眼睛的尸体,伙同同伴们纷纷上了山。

    。。。。。。

    “娘亲,爹爹怎么还不回来啊。”穿着粗布长裙的女子抱着娃儿,站在门口翘首以盼,心却随着夜色渐渐到来而变得越发沉重。

    “再等等,你爹爹回来会给你买零嘴儿吃。”木兰站在家门口,紧紧捏着长裙的裙摆,然而她注定等不到她想等的人了。

    ———————

    这一世,他是一名普通的士兵,在一个历史上早已覆灭的小国——梁国的军队中服役。

    这年头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抓壮丁,每家每户都得出人参军,但大多都是怀着满肚子抱怨进来的,只有他是罕见地自愿入了行伍。

    当兵不一定能吃饱饭,但对于他而言,不当兵肯定吃不饱饭。

    而且他想学本事,他有这一生注定要杀的人。

    索性,这一生他的天赋不赖,尽管学起来的年纪晚了些,但终究是从军队里学来了一身杀伐之术,一把青铜剑使得简直炉火纯青。

    但好汉刀上死,将军阵上亡。

    那个曲折的故事并没有如话本小说里所描述的那样,主角每次都能险死逃生,并且击杀掉自己的宿命仇敌。

    他战死在一场很普通的战斗中,崛起于北方的赵国飞骑矢若飞蝗,他引以为傲的杀人之剑甚至触及不到对方的一根汗毛,就被那漫天的箭雨扎成了刺猬。

    死得很窝囊,就像任何大人物交手时的背景模板。

    注定无法载入史册,甚至连充当某某年某某日,梁军全军覆没中的一个数字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梁国太小,战死了多少人没有人会去记载。

    ———————

    又是一世,他彻底淡忘了一切关于最初的记忆,但他的天赋反而是这几次轮回中,罕见的最好的一次。

    他没有修行过任何武道功法,但他的剑,仍旧是整个小城里最快的,比张屠户,刘捕快还有武官的教习都要快。

    只是父亲告诉他这没有什么意义,光宗耀祖靠的不是手中的剑,而是脑子里的学问。

    他是个穷书生,没有功名,更读不起传说中的魔道与机关秘典,他只能读最基础的学问,翻烂了家中仅有的藏书,在父亲的殷切期盼下,一次又一次的赴京赶考。

    在他二十五的时候,再次落第,自京城归来。

    惊闻家中满门居然已被县尉害死,而起因不过是自家老父在市集上冒犯了对方的公子,被其一怒之下砍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伪装成了贼人将他一家杀害。

    遂民不告而官不究。

    他痛哭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带着密布血丝的眸子上了县衙,只是官官相护,代代相承的县尉甚至连县令都要畏其三分,他的状告注定没有任何结果,反而被一通杀威棒赶出了县衙。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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