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花销,足以武装起数万精锐的唐军步卒。
这里说的还是装备精良的唐朝府兵。
若是换成大食人那种提着一杆削尖的长矛,一面木盾就得上战场的步卒,几十万都不在话下。
比如西方的骑士老爷们,个个儿都需要配备两三名骑士扈从,两匹用来驮武器铠甲的挽马,全套的板甲还有内衬的锁子甲。
而一套精致的全身板甲,价值抵得上数十头耕牛,就算进献给一些大公爵都是相当体面的礼物了。这也是之所以,一些中世纪影片里,大贵族的城堡中,总会摆放几件全身板甲,作为收藏。
许多骑士,更是将他的的铠甲当作传家之宝,代代传承给子嗣。
打仗,就是在烧钱。
骑兵更是在烧钱。
如果不是无论是西方的骑士团还是唐朝的府兵,一般都会自备铠甲与战马,任哪个王朝也武装不起这么庞大的铁骑洪流。
这一点《木兰辞》中也有体现,“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就是府兵在战前,自备战马。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像那些黥面的刑徒一样,啥也不带,那就别怪带军的将领分给你一些破铜烂铁,让你当普通轻步兵了。
府兵制度的流氓性。。。。。。哦不,优越性,可见一斑。
但游牧民族不同。
游牧民在游牧的过程,其实就已经可以算作是行军,那些背负着长弓与弯刀,弓马娴熟,骑术极佳的北夷牧民,放到哪里,都算得上是精锐轻骑了。
与打小胜在马屁股上的游牧民相比,农耕民族的骑兵唯一的优点就是装备与纪律性,但要想维持这支骑兵的装备与纪律性,就需要他们脱产,进行训练,开销极大。
与几乎毫无成本,任何一个北夷成年男子都可以充当的北夷轻骑相比,唐国就是在烧钱,来换北夷人的命。
第三百三十六章相见欢()
长城。
苏烈站在城墙下宽阔的跑马道上,两米多高的大高个儿,就像一座铁塔,杵在那斜面上。
在他面前排列成队,正在训练快速登城的黑甲士兵们被他那双充满威严的眸子一扫,顿时一个哆嗦,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直到兵士们都已经登上了城头,在各自伍长队正的指挥下各就各位之后,才伸出手搭在旁边铠的身上。
这场景很滑稽,苏烈这动作,就像是拄着根拐杖似的,没办法,和他比起来,一米八有余的铠,简直就是个郭比特人。
“最近怎么样,你那个妹妹,还每天找你麻烦吗?”
铠冷冷道:“无妨,倒是给这无聊的生命多添了几分乐趣。”
苏烈摇头道:“我到现在还是无法相信,是你杀掉了自己的全家。”
“呵。”铠轻笑道,“事实就是如此。”
苏烈皱眉道:“可那是为什么?”
铠轻笑道:“可能……因为我就是个恶魔吧。”
苏烈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怎么?”
“你就算是十恶不赦的恶棍,也是我的兄弟。”
铠忍不住露出了个苍白的笑容:“怎么突然说些这么肉麻的话,我喜欢的可是女人,对你这种大块头可没兴趣。”
苏烈捶了他一拳头,托起下巴,沉思道:“只是,我还是不太相信,你居然会亲手杀掉你的全家。。。。。。你肯定有苦衷的。”
铠摇了摇头:“苦衷。。。。。。有意义吗?做了就是做了,找什么借口都是虚的。”
。。。。。。
有着火红短发和一对小虎牙的少年急匆匆跟着百里守约远去的背影走进巷子里,一直到了房门外,突然听到了什么声响,脚步一顿。
他趴在窗户边,踮起脚,向里面打量着。
小屋里哥哥和一个身材高挑的背剑少女相谈甚欢着。
屋内陈设依旧,与他们早就埋在废墟中的那个生活了七年的家没什么两样。
哥哥的笑容也还是那么暖洋洋的,只是。。。。。。为什么会有个女人?
“老哥不是常说,女人猛于虎,要敬而远之吗?”百里玄策蹑手蹑脚地看进去,感觉此事并不简单,“欸,还是个独眼的女人。”
他浑身一哆嗦:“好可怕!”
“但是两个人看上去,都很开心啊。”
突然,百里守约的目光向窗外看来,百里玄策连忙矮下身子,却听房门突然被打开,白发的男子匆匆走出门来,瞬间呆立当场。
百里守约愣愣地望着眼前这虽然只分别了半年,但却仿佛一个世纪都没见了的弟弟,眼眶渐湿。
小少年扑进了哥哥的怀抱里,撒娇道:“哥哥,我回来了。”
他揉了揉少年如火的赤发,眼睛通红:“玄策。”
“哥哥。”
“你高了,也壮了。”他歪歪头,笑容温和若春日余晖,“只是这么短的时间,就已经是个少年郎了。”
拉花娜咋咋呼呼道:“守约,这就是你弟弟吗?没有你好看欸!耳朵和发色也不一样,你们真的是亲兄弟吗?”
百里玄策:“。…。。”
好气啊,就算你是名为女人的凶悍生物,也不能这么损人吧?
百里守约尴尬地笑了笑,揉揉玄策脑袋:“你们先坐着,我去做饭,晚上的时候,我带你认识队长,苏大叔,还有铠。”
“可惜了,李哥不在。”
百里玄策撇撇嘴。
李哥?
就是那个让自己师傅很伤心的坏蛋吗?
……
狼居胥山
背负剑匣的白衣剑仙缓缓向王昭君走来,他的笑容温文尔雅,眸子深情若水,就像无数个岁月以前,那个叫李白凤的少年,骑在墙头,对他说:“哥哥我叫李白凤,好听不?”
她说:“像个女人的名字。”
确实像个女人的名字,而且长得比女人还要好看。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凤哥哥。”
“昭君真的好想你啊。”
她的嘴角溢出了一丝笑容,随后轻轻敲了敲代表寒冰权柄的权杖,瞬间,无数锋利的冰锥从李白的脚下拔地而起,刺穿了他的皮肉,将他串成了一柱冰棱,宛如世间最残忍的血红莲花。
而李白脸上的笑容还定格在冰块中,神情中略带错愕。
拓跋寒峰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一步踏出,拳意惊天动地,轰然间砸向了李白,隐约有龙啸虎吟声相伴,这种纯粹武夫近战最为恐怖。
李白冻结在坚冰中的脸上,笑意渐渐收敛,转作阴沉:“真是个狠心的女人呢。”
王昭君的眉宇间,寒意逼人。
“长生天,你真是越活越过去了,居然要靠这等手段,在我面前苟延残喘吗?”
李白冷冷一笑,轻描淡写,一拳击出,与攻来的拓跋寒峰对上。
轰——
整座狼居胥山都为之撼动。
拓跋寒峰被重重击飞,这一人仙境的恐怖武者,一身气力凝聚于一拳之中,连鲸鲲这种巨物都能一拳毙杀,在此人的面前,赫然连一合都未能抵挡。
拓跋寒峰一个翻滚,落地,脚步仍旧稳健,嘴角溢出了一丝冷笑,这一拳,带给他的伤害并不大,甚至比预料之中,还要更低些。
他冷冷地注视着对方:“长生天的苍鹰化身,如果只是这种程度的话,老子今日,看来还真有屠神的机会。”
李白轻松踏破了冰封,款步走来,目光凝视着拓跋寒峰,高傲而又威严:“你的身体里流淌着吾的血脉,作为吾之子民,为何要帮助这个女人?”
“什么狗屁血脉,老子体内流淌的是老子亲娘跟亲爹的血脉,你算哪根葱!”拓跋寒峰咧开嘴,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容。
李白有些诧异:“我是北夷人——你们所有人的神,至高的长生天啊。”
拓跋寒峰轻佻道:“神位轮流坐,今年到我家。你占着茅坑不拉屎了这么多年,今年也该让大阏氏来做北夷人的神了。我想她一定会比你做得更好。”
“原来是铁了心的叛逆了。”
李白笑了笑,他的身形瞬间爆碎,化作了一道金色的光芒,冲天而起。
一瞬间,云破天清。
天空中一声鹰啼声响起,遮天蔽日,宛如大鹏鸟一般的巨大神鹰划破风雪,俯冲而来。
一双金黄色的竖瞳冷漠至极:“那么,你就跟这个愚蠢的女人陪葬吧。”
第三百三十七章汉奸()
北夷人认为,苍鹰与苍狼,是长生天的两大化身,也是长生天在人间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