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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一声哀鸣,那头巨龙不甘地长啸了一声,居然硬生生被其咬住了脖颈,鳞片纷飞,伴随着一阵诡异的咀嚼声,直接被其吞入了口中。
白起的面甲下的神情仍旧微变,只是握紧镰刀的手鼓起了根根青筋。
可恶,连龙气都能吞噬吗
阿政一日不除去这妖妇太后的名号,一切大秦军队就都无法对其造成威胁,哪怕这几千秦锐士能在正面战场上凿穿十万大军
士兵们溃败着,军气一破,军魂已散。
他沉默着,再次挥起镰刀,血战八方。
哪怕军魂已散,将仍旧为一军之胆,他绝不允许自己再在这个女人的面前后退一步!
哪怕是身死,他也绝不会再像二十年前的那样,连在对方面前挺直脊梁的勇气都没有。
嬴舞神情越发冷厉,身侧的飞剑不断飞旋,划出一道道奇妙的剑气,剑阵将成——她扫视着那被血族凶兽驱赶的秦军,捏紧了拳头,恨不得立刻出手。
“我就知道这些年你不可能什么都没做。”
像是怒到了极致,嬴舞的声音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
在她得到的情报中,每年芈月行宫周围都有大量人口失踪,而在更远的地方,甚至有成片的村落被夷为平地,做成血食,她在徐福手下蛰伏的这些年来,芈月的实力早已膨胀到了一个甚至连徐福都无法企及的地步。
纵然有制裁之刃,有李白襄助,要想解决掉她,也绝非易事。
“嬴政刻薄寡恩,睚眦必报,早晚有一天,他才不会在乎什么弑母的恶名,甚至今日本宫就算死在你们二人手中,他也只会轻飘飘甩出一张讣告,称本宫病薨”
一群蝙蝠倏忽而来,又化作了一张白皙冷冽的面孔,芈月的化身太多了,没有人知道哪个才是她的本体——亦或者,都是?
她轻启朱唇:“所以本宫未雨绸缪,这些年来,从未有一点疏忽,你真以为本宫在那四面透风的宫殿里就在尽情享乐,豢养面首就大错特错了。”
“想必,你们已经意识到了接下来的结局了,很可惜,你和你的那个姘头,今天就要做一对亡命鸳鸯,一同做了本宫的血食了。”
话音刚落!
伴随着一声娇叱,大剑从天而落,剑刃直接将芈月的身体切成了两半,身穿戎装的女武将背对嬴舞,寒风飒飒,吹动她的长发。
“他才不是嬴舞殿下哪个姘头。”
“她是我的男人!”
声音笃定,带着骄傲,女武神一字一剑,粉红色的瓣鳞花闪耀在猩红的天幕下,随后将这血色世界轰然破开。
凛凛巾帼在,群邪辟易。
“哟呵,这关系还挺复杂的。”芈月娇笑了起来,望着眼前这二女一男,心中却是萌生了一丝惧意——该死,怎么这个女人也来了?
按照人之常情,这女人不应该盼着嬴舞死在本宫手中吗?
“假如你不会说话的话,就打到你会说话好了,秦国的太后陛下。”花木兰眉宇间闪过了一丝怒意,毫不犹豫飞身而起,向着再度凝聚的一张惨白人脸劈落。
唰得一声,劲风袭来,血色蜈蚣直接袭向了她的后辈。
李白凝剑成阵,陡然现身于她身后,那渺小的身形此时此刻却是安稳如山,硬生生将那如同山岳般的血色蜈蚣挡在了身前。
“小心点。”他皱眉道。
“抱歉。”花木兰收回大剑,她在外面观察了很久,但仍旧没能找到芈月的本体,毕竟,就连李白真仙境界的神识都没能做到这一点。
“没关系。”李白想了想,补充道,“我很喜欢你刚才的那句话。”
“你是我男人?”花木兰脸上掠过了一丝粉红,轻蔑道,“这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事实而已。”
“你说得对。”
李白轻笑了声,在他刚刚所在之地密布的剑痕瞬间绽放出了无限光彩,形成了一道森然严密的剑网,向这血色蜈蚣合拢而来。
看上去就像一艘捕鲸船,拿着大网要将海洋巨兽一网打尽。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秘奥义套你猴子?
秒出戏,别发这种弹幕好吗?
话说旭哥已经是某鱼一哥了吧。
滚滚滚,那货就是个小主播,别瞎说!
小主播+1
第五百二十七章迪妮莎()
牛车轧过开裂的石板,从那约莫是马蹄踏裂的缝隙里溅起一柱污水,跟呲水枪一样飞得老高,惊得旁边一条瘦狗原地弹射起了丈余高。
枯瘦的小男孩儿揉了揉自己畸形鼓胀的肚子,望着那条惊惶的痩狗,眼神像是冒着绿光。
那毛色黯淡的瘦狗也炸了毛似的紧盯着小男孩儿。
一人一狗对视了良久,都散发着一股要将对方嚼碎吞进肚子里的冲动,不过很快,痩狗就重新淡定下来,它向着小男孩儿龇了龇牙,摇着尾巴离去了。
它有信心比孱弱的人类活得更久。
小男孩儿舔了舔嘴唇,像是一个错过猎物的老猎手,重新蹲了下来,在他身旁的石板路旁立着一个木牌,上面写着“ondine”。
没错,这里是一座叫作“奥丁”的城镇,这里的“ondine”跟北部传说里的众神之王的“odin”并不是同一个单词,意思是一种生活在神界花园里的白色小精灵。
然而这座城镇的现状着实辜负了这个美丽的名字——破旧,脏乱,遍布着排泄物,脏水以及光天化日四处游走的老鼠无不显示着这里的落后。
然而这只是勇士之地小城镇的日常,领主老爷们住在旁边的城堡里,那里远比这里更加豪华,当然这里的豪华只是相对而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哪怕是帝国男爵,生活水准也高不过一个普通的东方地主。
道路旁有大清早起来便溺的妇女,和男人们大声谈笑着,没什么活色生香的感觉,常年的劳作使得她们早早褪去了颜色。
空气中弥漫着难言的气息,石板路上暴露着一滩滩污物在阳光的炙烤下变得越发恶臭,使得不少人选择绕过这段古帝国时期修建的“公路”,转走一旁的泥泞。
一双沾了些许泥泞的白色铁根长靴停在开裂石板的水洼前,向上看,是两条匀称有力,包裹在贴身皮甲下的长腿,夺人眼球。
雪白的披风斜挂在腰间,显露出纤细的腰肢与肌肉轮廓,再往上,则是高耸的柔软双峰,两块胸甲都兜不住的那种。。。。。,反正很大就是了。
这样一个人间绝色哪怕不去看她笼罩在兜帽下的面孔,光看那婀娜的身姿,出现在这穷乡僻壤,仍旧是无比夺人眼球。
许多人都暗暗咽了一口唾沫,脑海中免不得掠过“十年血赚”“死刑不亏”与之类似的想法——尤其是勇士之地的法律执行得可没那么严格,所谓“十年血赚”“死刑不亏”很有可能将变成“逍遥法外”。
但很快认出了她的身份的佣兵以及客商们就匆忙转过了头,仿佛看到了什么洪水猛兽,而不是一个身材妖娆的人间尤物。
那绝非是强行压抑住心头欲求的感觉,而是真的如同一盆冷水,将那邪念浇灭;好比地球时代约见网友,目睹女方卸妆之后的感觉。
是大剑!
据说融合了妖魔(魔种)的血肉,随时有可能异变成恐怖的觉醒者的怪物,她们看似有着少女的身体,那层人皮下包裹的却根本就是魔鬼。
大剑少女冷冷地打量着周围恐惧而又警惕的眼神,外界那些对她们“妖魔化”的传说当然令人心冷,可也为她避免了许多没必要的麻烦。
所以她并不反感这种眼神,毕竟,她们哪怕也经常做一些“正义”的事诸如剿杀盗匪,猎杀魔种;但那前提是有悬赏。
她们归根结底,与那些雇佣兵们没有任何区别。
“这里。。。。。。奥丁城,应该就是目标的落脚点了。”
背负大剑的白衣女剑客停在城门前,四名穿着破旧皮甲,提着长枪的城镇卫兵正无精打采地检查着进城的客商,见到她时原本舒展的身躯瞬间绷紧了。
凭借着身上这标志性的着装,她轻松进了城,没人敢盘问她们,因为作为大剑,只要获得了自己的编号,最低也会拥有宗师境界的实力,这是外界普通人足以仰望且毕生无法企及的目标。
破旧城镇的客流量还不少,许多穿着相对比较考究的低等贵族坐着破破烂烂有些掉漆,但还算体面的马车,高傲地俯视着周围矮了他们一头的步行者。
勇士之地是一个远比东方大陆还要更加混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