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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275-第13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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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也惭愧,穿越以来,他一直处于一种与时间赛跑的紧张状态中,哪有心情静下心来练字,写出来的一笔字,属下给面子,称之为极有特色,极大地增加了别人模仿难度。

    其实呢,就是不堪入目。

    好在位高权重,也没有人会当面打脸,就连深谙内情的小妻子,也从不在他面前秀书法,以免某人恼羞成怒,施以家暴。

    等墨汁磨得差不多了,他的心也慢慢平静下来,不慌不忙地开口说道。

    “我们汉人习字,通常是由自己的名字开始的,比如我姓叶,就应该这么写。”

    他拿起一管毛笔,在砚池里蘸了蘸,然后在一张毛边纸上,写了一个简体的叶字,那是小妻子的姓,被他用在了这里,也是在变相告诉对方自己的姓名。

    少女果然听懂了,闪着亮晶的眼睛,看着那个勉强能称之为字的字。

    “原来,先生姓叶,后面呢,如何称呼?”

    刘禹也不答话,接着写下子青两个字,将纸推向她的那一边。

    “认得么?”

    〃叶子青,便是先生的名讳么?倒也别致。〃少女一口就读了出来,这几个字都很简单。

    “如何别致法,愿闻其详。”

    一个明眸皓齿的异族少女,操着一口别扭的发音,偏生还要咬文嚼字,让他觉得十分有趣,忍不住出口逗她。

    少女偏过头,看向帐外的方向:“草原上最多的,就是青青的牧草,先生的名字,总会让我想起,那种无拘无束的日子,可不就是有趣么。”

    刘禹赞许地点点头,这么解释倒也说得过去,他用的是妻子的姓加上自己的字,临时组合在一块儿,还挺有意义。

    “现在,轮到你了,我们就从名字开始,因为它将是你写得最多的字体,你不会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的,对吗?”

    少女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直直地盯着他,开口说道。

    “以前教我的汉人师傅,可不是这么说的,你们不都是从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开始学的么?”

    刘禹一愣,有种被人当面揭穿的感觉,心说这个女孩不会是在故意耍自己吧。

    “你连千字文都学过,还需要我教什么?”

    “我说了,不会写。”少女微微一笑:“一个名字,取出来就是给人叫的,没什么可隐瞒,既然先生相问,我自当如实以告,你听清楚了,我叫做”

    她的话还不曾出口,拿着刀子的侍女出声叫了一下:“嘎吉。”

    后面的蒙古话,刘禹就听不懂了,大概就是在制止她的行为,少女与她争辩了几句,后者才收了声,气鼓鼓地瞪着他。

    少女说服了她,继续说下去:“我的名字是忽突仑察罕,姓氏是。”

    “孛尔只斤。”

    少女是用一种蒙古化的汉语语调说出来的,听在刘禹的耳中,犹如晴天霹雳一般,名字也就罢了,那个拗口的姓氏,却是这个时代,很多人的噩梦。

    因为,曾经有个叫铁木真的男子,也姓这个姓,现在有个忽必烈的,同样姓这个姓,他们被后世的史学家称之为。

    黄金家族。

    一时间,刘禹只觉得口干舌燥,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这队人马,不会是去大都城的吧?

    自己这是跳了多大的一个坑啊。

    〃我的名字,让先生很为难么?〃少女依然笑盈盈地说道,似乎早就想到了他会是这个反应。

    〃我以为你叫嘎吉,那样会简单许多。〃

    自己酿下的苦酒,含着泪也得吞下去啊,刘禹故作镇定地答道。

    〃那是她们对我的称呼,意思是草原的女儿,你也可以这样叫我,不过,我更喜欢你叫我忽突仑,它的意思是月牙儿。〃

    少女不知想到了什么,悠悠地叹了口气。

    刘禹默默无语地在纸上写出那串长长的名字,少女似乎并不太懂欣赏汉字的美感,并没有对他的书法加以嘲笑,反而很认真地向他请教运笔的方法。

    毛笔的用法与硬笔有着本质的区别,初学者刚上手会很难适应,教授的最好方法,就是抓着对方的手,一点点地校正她的动作,当然,两人会离得极近,近到,看清肌肤上细小的变化。

    〃手指虚握,手腕运力,心随意动,手臂不要发抖,也不要靠在上面,慢慢来 〃

    刘禹坐她的背后,扶着她的手,一笔一划地教她运笔,少女身上的馨香,无孔不入地钻入鼻中,让他有些心猿意马,如果不是边上有一把明晃晃的刀子,以及一束足以杀死人的目光,或许就会把持不住了。

    一趟教下来,少女还没怎么着,他自己累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写完最后一个字,赶紧退回到自己的坐位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少女看着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再是另类的审美观,也明白有多难看,只是想到刚才的情形,又觉得十分有趣,忍不住轻声一笑。

    〃先生缘何坐立不安,我这帐子,有些气闷么?〃

    〃许是赶了一天的路,有些疲累,缓缓就好了。〃刘禹狼狈地用袖口擦了擦汗。

    〃说得也是,不如今日就到此为止吧,先生请去安歇。〃

    少女的话让他如蒙大赦,忙不迭地起身告辞,看着他匆匆消失的背影,少女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提起那管笔,在纸上的空白位置,写上了三个汉字。

    〃叶子青〃

    少女嘴里喃喃地念着,又看着自己那串长长的名字,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在没有时间概念的条件下,刘禹用了一个笨方法,每过一天,他就会在一张纸上打个勾,当纸上的勾勾达到三十个的时候,驼队终于走出了大漠,前面变成了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无论他向何处张望,也无法找到一点熟悉的景像,没有山峦,没有城池,更没有袅袅的炊烟。

    似乎天地之间,只有他们这数百人,在谩无目地行进着。

    这些天,借着教授写字的机会,他旁敲侧击地打听少女一行的目的地,却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就这样,又过去了十多天,他们终于到达了一个草原上的部落,可惜,依然是蒙古人的部落。

第三章 幌子() 
    这是一个颇有些规模的部落,穹顶式的蒙古包沿着一条小河三三两两地分布着,一群群的牛羊马匹被牧民赶着在草原上放牧,几个牧民看似什么也不做,拿着简陋的弓箭,在四下巡弋,就是他们首先发现的驼队一行。

    很快,部落中的男女老幼全都迎了出来,并不是如临大敌的那种,而驼队也不曾全数进去,大部分的骑兵被留在了外头,只有少女带着一队随从接受了邀请,被一个看似上了年纪的老者迎进了大帐中,看样子双方不但认识,还有着不小的交情。

    刘禹没有兴趣跟着,去听一些听不懂的话,还要喝那种难喝的粗制乳品,跟着驼队走了这么多天,他也大概了解了蒙古人的行军机制。

    护卫他们是一支不少于五百的骑军,却带上了至少两千匹以上的马,加上那三十峰骆驼,带着大量的草料辎重,光是供应马儿的熟料,就占去了半数以上的载重,出了大漠之后,又补充了许多,而供人吃的,除了晒干的肉脯,就是数百匹母马每天挤出来的汁水,吃得刘禹头疼不已,已经快到难以下咽的地步。

    好在草原上,除了一望无际的牧草,也有着为数众多的野生动物,总算可以吃上一顿新鲜的食物了,这样的条件下,他更是打消了独自逃跑的打算,因为以他的本事,在这种环境里,属于那种活不过三天的反面教材,还是不要露怯了。

    或许正是这个原因,蒙古人没有禁止他的行动,看样子这种接待一时半会儿难以结束,刘禹有些无聊地在四下里闲逛,此时他的穿着与那些蒙古人没有两样,也无人上来盘问,一些普通的牧民,看到他,反而做出一个恭敬的模样,更是让他肯定了少女的身份不凡。

    只可惜,他偶尔装作无意说出的汉话,没有任何人回应,就在他逛了一会儿,有些失望地打算回去睡一觉时,突然发现了一个令他眼前一亮的东西。

    那是一架驼马,马背上的箱笼被几道绳索绑成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包裹,而在包裹上,用红漆印着三个繁体的汉字。

    茂源祥。

    一时间,刘禹的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赶紧四下里寻找了一下,同样的驼马一共有五乘,每一架箱笼都有着同样的字体,他不禁兴奋起来。

    〃货物的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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