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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275-第5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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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老娘真的看上你了。”

    刚刚进来的苏微拿着个碗在那里站着,愣愣地看着他们,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刘禹看着怀里的人朝自己挤眉弄眼,无奈地向苏微耸耸肩,做出了一个口形,苏微仔细辩认了一下,捂着嘴不敢笑出声,原来刘禹说的是“躺着也中”。

    陈述作了半天怪见两个人都没有反应,悄悄侧过身去看苏微,哪里还不明白这俩人在耍自己呢,气急败坏地站起来,两三步走到门边。苏微以为她要打自己,做了一个躲避的动作,结果被她一把搂住肩膀,两个女人一起朝向刘禹这边,转眼间她又恢复神采飞扬的表情,这份变脸的功力,让某人自愧不如。

    “就这货,还想着姐妹双飞?美得他,是不是小微微。”说完,做出一个不屑一顾的表情,这下子轮到苏微无声地说口形了,她这也是躺着中好不好。

    还别说,俩人这么并肩一站,真有一对姐妹的意思,如果苏微没有改变发型,同陈述的波浪卷正好一对,就连个头都差不多,莫名地刘禹又想起那对真正的姐妹。

    “飞你妹呀,也不怕带坏小朋友。。。。。。”都有碗了,三个人重新开吃,一边抢着菜一边还斗着嘴。

    “靠,你还惦记老娘的妹妹,太无耻了,人家还没成年呢。”陈述老实不客气地将一大半的蹄子扒到自己碗里,又去抢刘禹的鸡腿。

    “你都不是我的菜,哎,吃得完吗你,给我留点。”

    “暴露了吧,交待吧,惦记老娘多久了?吃不完留着当宵夜,你管得着。。。。。。”

    苏微笑着看他们俩的表演,虽然不知道前因后果,也明白刘禹是故意在逗陈述说话,此刻她只想做个安静的听者,享受这份难得的安逸时光。

    托玛斯的家位于纽约市郊一个安静的小镇上,这是多数美国人的生活习惯,工作在高楼林立的市区,生活在舒适悠闲的林间草原上。

    就高铭成的眼光来看,美帝的夜空同华夏没有多大区别,从托玛斯家的露台望上去,繁星似乎要更低一些,给人一种触手可及的幻觉,或许是杯里的这种酒导致的吧。

    “知道嘛,高,在这个国家,最有钱的不是华尔街的那些衣冠**。”对于托玛斯的话里用了一个不太适当的成语,高铭成已经习惯了,一个老外能知道这些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哪还能苛求?说不准哪一天,外国人也要考汉语四六级呢。

    “是吗?风险投资者、日本人、印度人。。。。。。”高铭成转过身同他碰了一下。

    “不不不,是你们华夏人。”托玛斯摇摇头。

    “怎么说。”

    “你肯定知道,高你是个聪明人,看看你们的那些出国者,还没到成年的小孩都能一掷千金,豪车、高级房产、奢侈,相比之下我不过是个可怜的穷光蛋而已。”

    高铭成一怔,他当然知道托玛斯指的是什么,如果连他都是穷光蛋的话,那自己又算什么,乞丐么?他看着漂亮的杯子里荡漾不止的红色液体,突然一阵心烦气燥,一仰头,将这杯自己要很努力才买得起的82年雪碧一饮而尽。

    “不不,我可没有夸大,这些年一直有种声音,你们华夏人太有钱了,如果可以,买下整个美国都不成问题,事实上我们就欠着你们巨额的国债,美国政府实际上已经破产了。”

    对于他把红酒当饮料喝,托玛斯有一点心疼,他可不是华夏来的大款,这些珍藏自己平时也是舍不得喝的,要不是为了。。。。。。见高铭成的脸色有些激动,心想还好没有浪费,应该是时候了。

    “高,你只是个学者,没必要考虑那么多,怎么样,昨天我的提议,可以接受么?”

    高铭成的脑子里已经有了一点眩晕,托玛斯诚恳的样子就在他的眼前晃动,他很想告诉这位美国朋友,那个词应该是衣冠楚楚,而不是衣冠**,差之毫厘就会谬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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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反应() 
〃〃 =〃('')〃 =〃〃》

    从辽河之滨赶到大都城,李十一带着十多个手下只用了四天多一点,这要得益于他们的汉军身份,能够公开利用元人都城周边完备的传驿,一路换马才能达成。然而,一进城看到挂在城门题匾下的那些首级,他几乎要从马上掉下来。

    护卫使团的殿直与他们并没有交集,这些首级当中,李十一唯一能认出的只有都虞侯杨磊,可是他很清楚,如果连杨磊都没能幸免,那自已的东家呢?他无法想像那种后果,只能希望事情还没那么糟糕,哪怕被执了,总会有法子可想的。

    “你说什么?”

    进城之后到留守的部下,李十一终于得到了确切的消息,不过对于他来说,这消息不吝于晴天霹雳,使团全军覆灭,侍制下落不明,就连雉姐儿也身负重伤,好在已经离城而去。

    连续奔行四天四夜的他终于支持不住了,撑着桌子边缘的那只手摇摇晃晃地,要不是手下见机,搬了把椅子放在后面,这一下只怕就要直接坐在地上了,他只刻只有一个念头,自己回来得太晚了,哪怕早上几日也好啊。

    “。。。。。。头儿,侍制之前就交待过了,说他不会有事的,最多两个月就会同咱们,一应事宜,都照之前的计划执行。你要不要紧,看气色不太好,依某说不如去歇息一下,要是你都倒下,弟兄们就没有主心骨了。”

    “已经迟了,如何还能歇得。”李十一摆摆手,身上的疲累自然是有的,可是同心里的忧虑相比,又算得了什么?他们这一伙弟兄,实际上是刘禹的私兵,不过名义上还在大宋担着军职,要是东家有个好歹,回去再做一个小小的军头?李十一根本就没有想过。

    刘禹不但是他们的东家,更是他们的信仰所在,否则这些大字都不识几个的粗鄙军汉,哪会懂什么国家民族?当兵吃粮临敌冲阵,闻鼓则进闻金则退,运气好活到年龄够大被削了军籍回乡的那一天,运气不好的,黄土一杯就是归宿了。

    要说官家给的粮饷也不算少了,层层克扣下来,拿到的仍是历朝之冠,可这么些银钱米粮纵然买得了一个粗汉的性命,也买不来毫无道理的忠诚,大部分时候,在普通大宋百姓的眼里,他们这些人不过是“贼配军”而已。

    直到跟了刘禹,李十一和这些人才算找到了自身的价值,当然他们未必会理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可是一应行事都不同于已往,做的全都是以前只敢想想,甚至是想都不敢去想的事,否则凭什么能得到像李庭芝那种朝廷柱石的看重?

    “你老实同某说,侍制是否真的已经脱身,元人找到的那具尸身又是怎么回事?”

    他不能不多问上一句,被示众的那具尸体上还有着侍制专用的官服残片,冠带也是,若不是亲眼看到了这些,他又怎么会急成这样子。手下被他这么一盯,心知不告诉他实情,这人是不会罢休的,于是上前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

    “原来是他。”李十一听完躺在了靠背上,闭上了眼睛,心头一松,倦意就随之而来,不过现在还没有办法歇着,太多的事等着他去做了。

    “某即刻就要出城,还有什么主意要拿的,赶紧说。”

    “是,丁先生命属下带话,你若是到了,请去见他一面,说是有要事相商。”手下不敢怠慢,赶紧拣要紧的事向他报告。

    这件事李十一是清楚的,但是侍制已经有意将他们二者分开,所以他想了想,摇摇头睁开了眼睛。

    “某没有时间去见他,还是你转告一下,事情已经定下了,如何行事他自行决定,到时候直接同侍制交待,至于你。”他停了一下接着说道:“大都这一块就交与你了,人手就目前这些,多的暂时没有,别的弟兄跟我回去,只怕还不足用呢。”

    “这么急?”手下知道他已经决定了,也不再相劝。

    “这件事一出,元人的动作肯定会加快,没有第二次和谈了,我要马上回去布署一下,告诉李帅他们鞑子随时可能开战。你这里也要盯紧一些,特别是城外的那支大军,不论他们何时开拔,都要用最高级别的通讯传出去,记住某的话,你的一言或许就能救下千万生灵,切切不可懈怠。”

    李十一的语气已经变成了非常正式的那一种,手下更是恭身谨立,不敢错过他的任何一句话,无须别人提醒,自己既然身处鞑子都城,得到的消息自然是最要紧的,头儿还要这么提醒,只能说明情况已经是刻不容缓。

    的确,在李十一的心目中,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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