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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先森莫轻狂-第2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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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喜欢用眼睛恋爱,我也未能免俗,当然,我曾一度的认为,我不会用眼睛和荷尔蒙来决定一件事情,特别是爱情,我不愿用世俗的眼光去玷污这么一件神圣的事情,我曾一度以为,不会遇见的。

    然而,当她真正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又开始感叹命运。

    而更让我心存感激的是,她救了付姨,对了,她后来也知道,付姨是我妈。实际上,关于我爸妈没有陪伴我的原因,爷爷,付姨还有好几个亲近的亲戚给了我不同的版本,他们把我当成孩子,可是,哪有不透风的墙啊。

    所以,私生子这件事,对许多人,我是难以轻易开口的。

    当然,她的美丽的确是吸引了我,可更让我好奇的是,一向比较挑剔的付女士,居然在病房里夸赞了她,不是那种听多了的场面话,而是出于真心的夸赞。

    “小姑娘很踏实,就是遇人不淑,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也挺可怜的,可我从来没听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合作这么久,这孩子从来没让我多费心。”

    付女士给我介绍过不少“女朋友”,大到这座城市里不少名门闺秀,小到我们医院里的一些同行,在她看来,我一个男人单身那么久,不是身体有问题,就是取向有问题,在这之前,她做介绍时都很官方,唯独这一次,用了这种真心的语气。

    付女士的挑剔是业界众所周知的,能这么夸赞一个女孩子,我想,这个女孩子,绝对不简单。

    所以,付女士在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后,理所当然,给了我一个单独相处的机会。

    恋爱次数,我是少之又少,可我见过的女人,也不再少数,被付女士安排的相亲次数,也不少,可是没有哪一个,会像她这么坦诚。

    回国这么久,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国人很多时候讲究含蓄,认为这是一种素养,一种美德,偏偏在实际当中,根本做不到,比如,有些姑娘跟你吃饭,开口第一句就是我爸爸在哪个单位当副局,或者说我叔叔旗下有连锁酒店,每每这个时候,我都很想直接开口,告诉他们,我是找老婆,不是找款婆。

    很多人喜欢把自己的优越感彰显出来,甚至有的人会因为自身的条件在我之下,跟我侃侃而谈的,是什么门当户对。

    我向往的爱情和婚姻,是彼此平等,自由,又会觉得离不开对方,无关物质条件,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同步。

    只是短短二十分钟的车程里,我几乎可以断定,我们在精神世界里,基本上是同步的。

    我喜欢不卑不亢的女孩子。

    然而,送她到小区楼下时,我才知道付女士这个媒人当的太不靠谱,因为我看到了她眼睛里闪过一个躲避的眼神。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曾子谦。

    可是直觉告诉我,他们的关系并不简单。

    回到医院,我便去病房跟付女士讨论了这个问题,付女士的回答让我大跌眼镜:“大侄子,你算不算个男人?我告诉你,优秀的女孩子身边,总是不乏各种追求者,难道你要因为这群人放弃自己看上眼的姑娘吗?我若是你,就大胆追求,干掉对手,抱得美人归!”

    我耸肩:“付姨,你这不是谈恋爱,分明就是抢劫啊。”

    她不屑:“爱情本身就是自私的,谁愿意当个慈善家,那是上帝不是我们这些大俗人!”

    付女士的这句话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里,每一次在我犹豫时,就自然而然的翻出这句话来,试图寻找一种平衡。

    我自问没有潘安之容貌,至少走在人群里也算扎眼,没有古人学识渊博,也是名校毕业,至于其他条件,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所以我自信的是,我和她的两面之缘之后,她会记住我这个男人。

    然而,隔了好几天之后,付女士都出院了,也没再见到她。付女士大约瞧明白了我的心思,笑着说:“文浩,你这种慢吞吞的性格可不招女孩子喜欢啊,特别是优秀的女孩子,你想想看,人家姑娘追求者那么多,怎么才能把你放心上呢?”

    爱情这种事情是不讲究规则的,我当然也没有研究过女人的心理,可是付女士的一番话,还是给我提了个醒。

    我就告诉自己啊,梁文浩啊,你看你,难得遇到一个看对眼的,你还想着人家来巴结你啊。傻吧。

    我们见面的第三次机会,也是付女士帮忙的,在我最喜欢的私厨雅间里,我听着付女士对她的暗示,偷偷的瞥了她一眼。

    她长得真是好看呀,左右各有一对小虎牙,笑起来有一个浅浅的梨涡,看的我分外心动。

    我懊恼的走进洗手间,洗了冷水脸,瞥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感到无奈。

    梁文浩,你什么时候这么饥渴了?

    她不吃肉,一顿饭吃下来,也没吃多少食物,这个细节我也看在眼里。

    付女士途中下车,自然给我们创造了彼此深入了解的机会,她话也不多,我呢?平时也很少主动挑起话题,为了给人姑娘记住我的一个印象,破天荒的,我主动讲了几个问题。

    有个细节我必须说一下,因为经常手持手术刀,医生的个人卫生问题也很重要,洗手的次数相当繁多,一般情况下,除了同行之外,很少会有女孩子注意细节,而和她聊天之余,她则给我推荐了一款性价比不错的护手霜。

    我很清楚一点,这姑娘晓得疼人。

    送她回家之后,我特意去商场转了一圈,选了好几只她说的那个牌子的护手霜。洗完澡之后擦在手上,我第一次幻想着一个女人的味道。

    这一夜,我破天荒的做了一个春梦。

    经过三次被安排的被动式见面之后,我们之间第四次见面,说的文艺一点,好像是上帝的安排,可这次见面,却也是危险的。

    没错,她被我们这群迎面而来的山地车给撞了。

    那是一个多傻的姑娘啊,身上好几块擦伤,却安慰黑子说没事,不矫情,很坚定,擦药水的时候,眼圈里却噙着泪。

    这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姑娘。

    心疼的,让我不由自主的想去保护。

    ps:明天晚上见!梁文浩的内容可能就写个三章左右吧,大家要看什么留言,然后开始小白和赵阳的,他两口味偏重,慎重慎重~

确定一个人,是跟见面次数无关的啊() 
又做了一夜关于她的梦,梦境里她对我笑,醒来时心情也是格外的好。抬眼看着窗外,天气晴好,微风习习。我起身坐在窗口,将笔记本打开,而后登陆了邮箱。

    我有用邮箱记录的习惯,不喜欢长篇大论,记录下来的,基本都是不想遗忘的细节,我想,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认识她之后,记录下来最多的内容,都是与她有关的。

    邮箱里有十几封未读邮件,随意的点开之后,便看到了“林思雨”三个字,十几封邮件里,数量最多的,就是她发来的。

    她知道我有用邮箱的习惯,并且一直为上次在南京发生的那件事耿耿于怀,她是个不错的小姑娘,只是不大适合我,正如她自己所说:“师兄,其实有时候我很矛盾,我喜欢你,你是知道的,所以我想拼命对你好,可是看了你记录的这些内容之后,我忽然清醒了,我觉得,恐怕我永远都取代不了小袁姐的位置。”

    其实她没必要愧疚的,看了这些内容之后,有些话我也不必说出口了,的确,我早已经过了适婚年龄,但是,我没法将就啊,爱一个人,得是发自内心的,知道她幸福,我就能心满意足了。

    林思雨第一封邮件是我出发后的第二天发来的,她说:“师兄,我知道你有用邮件的习惯,既然如此,我还是想跟你分享一个消息,你走的那一天,小袁姐在医院门口哭了,我知道,她也舍不得你,其他的话我就不多了说,你照顾好自己。”

    看吧,我就知道她会是这个反应,这样是我必须要走的缘故,我怕怜悯,同样也有自己的骄傲。

    以前我总觉得,两个人的感情中,必然是有所顾忌,有所忌惮的,可是后来我才明白,爱情这种事情,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说的,我的隐忍,对她而言的确是一种保护,可我清楚,相较而言,他的坦诚,更能获取她的心疼。

    我是后悔的呀,我也想告诉她,其实,我也为你做过一些微不足道的事儿。

    我那篇幅不多的记载里,我们的第四次见面,在英子的提醒下,拿着饭盒去了食堂,给她准备了一碗热腾腾的饺子。我会因为她用了我的餐具深感欣喜,却不敢在她的面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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