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谢神策点头,说道:“那是自然的。然而即便是科举,甲等士子也不见得就能在前两年就某一个好差事。不过武举规模虽然比不上科举,录取人数也比不上,但好在一旦录取,最不济也能进入外堂学习几年,若是运气好、实力强,进入内堂学习也未为不可。对于一些人来说,武举虽然是给了他们希望,但终究能把握住的,少之又少。”
“总有一个循序渐进。”周锦棉笑道:“只要将一个信念植入人的头脑之中,给与时间,总能成长为参天大树。贫寒士子可以参与科举取士,获得出人头地的机会,武人也能凭本事做官,这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巨大的冲击,而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则是机会。当取士形成了风气,人们习惯了以能力高低获得话语权,那么贵族世家的垄断,便会被打破。”
“而到那个时候,你所说的贵族占有绝大部分资源的现象就会打破。土地是他们拥有更多权力的基础,而权力何尝不是带来更多土地的保障?”
“一旦获得权力的权利不再被一些人专有,那么他们便不能再拥有更多更大的权力。而一旦失去了权力,他们大量的土地钱财。。。。。。只会成为他们的催命符。因为有很多人都愿意痛打落水狗。”
“到那个时候,人人都能够凭借真本事获得相应的权力,而制霸一方的权贵们则会更加倾向于自身的提高。。。。。。世间便会多一些公平,百姓。。。。。。有了保障,也能真正的挺直腰杆了。”
听着周锦棉的话,谢神策不禁佩服他的见识与思维。
血性男子,且不失机谨,心性更是一流,如果可能的话,他真是一个不错的民主启蒙先驱。
然而任何先驱,最后大多也都捐躯了,谢神策不想周锦棉也那样。烧死在火刑柱上固然悲惨,被技艺高超的侩子手蒙上渔网割三千六百刀则更是惨绝人寰。
谢神策想了想,说道:“凭真本事获得的不应该只是权力。”
谢神策蘸了茶水,在桌子上了写下了权力和权利,他指着权利对周锦棉说道:“人们通过能力获得到的,是权力,但相应的也有了保护他人权利的义务。而这个权利,则是一种类似于公约行式的,受到道德和法律保护的东西。这个,才应该是更多的百姓应该享有的东西。人们推举出一些人,让他们行驶管理和分配的权力,而被推举出来的人,则应该保证推举他们的人,合理的利益不收侵犯。”
周锦棉陷入了沉思,谢神策略微自得于自己的机智,成功绕晕了这位智商极为出众的孩子。
而谢神策没有看出来的是,周锦棉确实在艰难的理解着谢神策的这番话,而他想要弄清楚的重点则跟谢神策以为的有些偏差。他完全没有想到,今天这番很有些装十三的话,在将来会带来怎样的变化。
周锦棉看着谢神策写的字,思考着谢神策说的话。
不是世袭或者自立,而是。。。。。。。推举?
周锦棉抬起头,看着远处正在开挖筑基的讲武堂校址,有一丝坚定与决绝。
谢神策吓了一跳,连忙说道:“然而这个过程极为缓慢,你这辈子是看不到了。而且,也请收起你那些心思,可莫要让人看出来了。万一你死了,我的这些话也就再没人愿意听了。”
周锦棉呼了口气说道:“你放心,我不会说出来的,也不会让人看出来,你的理想不会就此断绝。”
谢神策心道什么叫我的理想,这明明是你的理想吧。
我最大的理想就是吃喝玩乐无忧无虑一辈子。。。。。。
谢衣作为讲武堂副院长这两天忙坏了,几乎是住在了终南山,亲自督促讲武堂工程进度。丝毫没有关心西北的局势。
谢衣极为热心,无论大小事务,也不管是不是他职责之内的,只要有兴趣了就会横插一手,让工部的大小官员们厌恶至极。
有了当朝柱国大人的亲自监督,各项工程完成的都极为高效。
然而也有人看出来了,谢衣这么干纯粹是为了好玩儿,纯粹是为了给工部的人找不自在。
工部的人不自在了,工部手下的头目自然更加不自在。一些了解“内幕”的人心下抱怨:谁说大人物都只是在小黑屋里阴谋阳谋的?吃饱了没事儿干的大有人在!
(ps:第一章,稍后还有一章!)
第四百二十一章 且等着便是()
在秦国的北部,有一个部落好吧,我们姑且称之为部落,这个部落不大,按照草原上的等级划分来说,只能是中等,而且是中等偏下的规模,大概一千余人。
如今,这个一千余人的部落,准备干一件大事,他们准备在十里之外的山脚下建城!
这可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草原上建造城池,这固然是一个好主意,因为那不仅意味着更多的人人口、更完整的制度、更繁荣的商业,更意味着脆弱的人类对抗大自然能力的成倍提升!
换句话说,那就是,安全感。
是的,从帐篷移居到城池,并不是对传统游牧的否定与抛弃,反而是一种进步。
草原上的大部落,其实都有各自的城池,只是这些城池,很少有城墙而已。然而即便如此,简易的城廓还是有的。
建造城池,就算是中原王朝要新建造一座城池,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说前期的风水定位选址之类的,单就是建造城池所需要的木材石料泥浆等等,都是极为让人头疼的事情。
所以在草原上,一个部落建城,难度可想而知。
尤其是当这个部落人口还相当稀少的时候。
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但是这群人不顾天的嘲讽,还是开始干了。
这一切都源于一个汉人的建议。
风水什么的,对于占达山来说并不重要,他们连天山神都不能祭拜了,再好的风水有什么用?更何况奚人根本就不讲这一套。
所以只是选了个吉日,便开始破土动工了。
占达山选择了对秦国臣服,他在汉人新年之前出发,在上元节之前达到秦都,然后朝拜了秦帝嬴嗣,并获得册封奚王。
嬴嗣大方的赐予了年轻的奚王无数财宝与奴隶,甚至还有兵甲以及牲口,然后将此时奚人生活的那片草原方圆三百里,作为封地,一并赏赐下来了。
占达山在秦都的时候就将手上的各种宝贝换成了金银他需要钱,而且他也不顾忌秦帝的情绪上给我了就是我的,我爱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然后他拿着拿笔数额极为巨大的金银,在奴隶市场上换取了四百名强壮的男奴隶和一百名女奴隶。
嬴嗣对占达山如此无礼的行为给予了最宽宏大量的处置置之不理。而占达山之所以能够在奴隶市场上横行无忌破坏规矩没有人收拾,还因为百里兑的暗中放纵。
实际上,占达山买来的五百名奴隶,有一半是百里兑提供的。
顺便说一句,占达山出手的赏赐品,也有一半被百里兑收入囊中。
占达山在秦都一个月,就干了这么多事情。
哦,还有,见到了一个晋人。
郑克明。
占达山对晋人有着天生的厌恶与仇恨。而且这种仇恨不仅局限与晋人,就是秦人,也是他憎恨的对象。只是对于后者,他不敢表露出来而已。
那个晋人居然敢接近自己!
所以占达山没有理会他借机靠近自己说的每一句话,而对方眼见交涉无望之后托人递交的书信,也被他扔进了火炉。
他甚至没有看一眼。
能克制住不将他当场杀死,对占达山来说,就已经是极为难得的了。
秦帝嬴嗣赏赐下来的一千名奴隶在三月份的时候来了,而他购买的五百名奴隶,也在这个时候一起到达。
当这个部落的人数达到两千五百人成为一个正规的中型部落之后,工程进度便骤然加快了。
不过,依照秦国工部派过来的人说,速度依然像是龟爬。
毕竟日夜赶工的也就一千人。
占达山带领着五百骑,几乎是倾巢出动,四处劫掠。每过一段时间,总能带回来一些人,多的一两百,少的几十。
部落的人口就这样缓慢的增加着,而奴隶们除了建城以外,也在种植、放牧
鲜卑王庭。
一名身材并不魁梧,只是极为高挑的男子身穿锦衣华服,在巨大的帐篷里接受着众多鲜卑贵族的吹捧。
如果不是他的发辫与鲜卑口音,只看穿着,还以为他是一个汉人。
他穿汉人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