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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真龙混都市-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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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的是,在临行前一晚,沈冰清、浣溪沙忽然做了个梦,相同的梦!

    梦中,隐隐有一声高亢的龙吟仿佛自远古而来,沧桑霸气,仿佛天地都要在龙吟声下崩塌。

    “被真龙看中的女人啊,你们的时代来了。”

    梦里,这句话不断的重复着,浣溪沙和沈冰清的情况完全一样,像是清醒,又像是沉睡,耳边不断是这声震的人灵魂几乎颤抖的声音,一声接着一声。

    两人完全不明所以,待第二天清醒之时,洗漱化妆的时候,她们都吃惊的发现,自己的眉心,都出现了一条细细的血痕,血痕仿佛要裂开一般,隐隐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飞出来似的。

    而王修对两人身上发生的是事情一点儿都不清楚,第二天就算见到沈冰清,也没有在意,仅仅以为是沈冰清的化妆而已。

    王修连看家的人也不留,几乎将家全部搬空,丢进了女神之泪里面,开着神车将众人全都送离了东州市,将女眷重点照看,送到了机场,让她们选择自己要去的地方。当然,楠楠还记着她的丹药,只是王修已经答应她,待到他把丹药炼制好,会邮寄给她的,让她也不用太担心。

    黄奇麟留了下来,毕竟他父母都在东州市,他选择跟父母一起并肩作战。

    其余等人,全都离开了东州。

    王修调整好导航,忽然注意到,赵家人所在的步峰山,就在导航的正前方。

    “正好,顺便过去,踏平赵家步峰山。”

第115章:赵成凤() 
步峰山,因赵步峰当年飞升成仙而闻名于世。

    在离开东州之后,王修虽然开着神车,但是也只是与神车并肩而行,徒步赶路。等赶到步峰山脚下的时候,已经足足过去了半个月。

    远在东州之时,尚不清楚赵家的势力,可真正赶到步峰山一代的时候,王修别提多吃惊了。

    且不说云雾缭绕,高耸入苍穹的步峰山,光是步峰山周围的势力,就足以让人刮目相看。

    小峰山。小赵庄,大赵庄,步峰集团,步峰大厦…;…;全都是属于赵家的产业。

    赵家现任当家的,名叫赵玄坤,是赵青爷爷辈的人物,据传已经活了两百多岁了,就在步峰山上。这么多年来,好多人都知道赵家有个名叫赵玄坤的人物,但是太久没有他的消息,甚至有人私下传言,说赵玄坤是不是已经死去了。

    可是。赵家一直都没有立新任当家的,说明这位老家伙,八成还尚在人间。

    不过,赵家现在主事的人,还是经常露面的,名叫赵红。经常入世,步峰山周围他的事迹还是挺多的。

    而赵家外面的人,大都是一些天赋不行,走修仙问道之路也没啥出息的人,在外面做生意,黑白两道通吃。势力极为庞大。而这些人,统一由赵氏集团的董事长赵统管辖。

    赵家人的命运,也有大家族可怜的一面,凡是在成人礼上被认定为没出息的人物,基本都会从步峰山撵走,这辈子都与求修仙求长生的路子无缘。

    本来还想直接驱车撞破步峰山山门的,这下王修不得不掂量一下了,这种有底蕴的家族,贸然冲进去,可能连人家山门没撞破,自己先玩完了。

    王修改变了目标,先计划在周围打探一番,了解一下赵家的情况再说。

    起码,要打探清楚赵家有多少个金丹。

    “我最惦记的是什么呢?”

    王修已经不止一次的问过这个问题了,可他始终都没有弄清楚。

    站在赵家酒吧前面,王修又忍不住这么扪心自问。

    或许,走上修仙问道之路,他最惦记的,始终是这种灯红酒绿的生活吧。

    进入酒吧,王修在卡座上要了点酒,漫不经心的喝着,时不时有穿着性感的小妞走过来,搔首弄姿,卖弄风骚。风情万种的问一声:“帅哥,不请我喝一杯吗?”

    王修的回复,很简单,一个字:滚!

    很明显,这儿的人生活在赵家的庇佑之下,对东州市发生的事情一点儿都没有放在心上,依旧是该喝的喝,该玩的玩。

    “你们听说了没,步峰山上的赵青,被人给杀了!”

    酒吧之中,挨着王修的一个卡座,忽然爆出这个大消息!

    “我擦,怎么可能,青爷怎么可能被杀?”

    “据说就是去东州的时候,金丹被人给夺了。”

    “我去,没搞错吧,前不久不是刚有一位金丹也是这么死的吗?”

    “千真万确,我前女友给步峰山送文件的时候,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步峰山上现在一片大乱,仿佛是要打仗一般,在集结人手了。”

    “金丹都能被宰,那得集结多少人啊?”有人惊叹。

    “东州市现在乱成这个样子,天知道那边的情况是啥…;…;”

    那人正在美滋滋的说着。忽然被人给拍了一下肩膀,急忙使眼色:“嘘,赵家的人来了,噤声!”

    那些人朝一侧看了过去,竟然是赵家的天之骄女赵成凤来了。

    赵成凤身高腿长,估计有一米七以上了,她眉宇之间与赵成功有几分相似,梳着马尾辫,前面留着齐流汗,看上去一点天之骄女的气势都没有,可是她身上自然而然洋溢着自信、骄傲,所到之处,就算是喝多了的人,都主动为她让开道路,点头哈腰的送赵成凤走过去。

    王修也发现了这丫头,眉头一皱,竟然是辟谷!

    “好家伙,刚来就发现了大鱼。”王修忍不住惊叹一声。

    此刻,他戴上了假发,强行用功力逼的血气充满脸部,脸色看着极红,再戴个墨镜,与东州纨绔王修的形象差别很大,一般人是根本认不出他来的。

    刚要动手,一个喝醉酒的大汉忽然踉踉跄跄的走到赵成凤的面前,痛哭了起来:“成凤小姐,请接受我给你当奴才的心吧,让我给你舔皮鞋都行。”

    王修神情一动,脸上布满厌恶之色,这尼玛。果然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

    赵成凤顿住脚步,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只可惜,我已经养了一条狗,它就经常给我舔皮鞋。你要是抢了它的饭碗,那它不得被我炖狗肉啊。”

    “一次,只要舔一次我就满足了,请成凤小姐答应我这小小的请求。”大汉痛哭道。

    赵成凤咯咯一笑,修长的美腿递了出去,把细长高跟鞋放在大汉眼前。

    “舔吧,给你这个机会。”赵成凤笑意盈盈,可眼波一转,又杀气腾腾的道,“只是,你如果舔不干净,我就割了你的舌头。”

    “我一定舔干净。”大汉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先抓宝贝似的端起了赵成凤的美脚,双眼直放光,甚至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完全疯了一般的对着赵成凤的皮鞋开舔。

    王修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让人难受的事情,这大汉估计是个变态,他们家的碗,他也不可能这么给舔吧。

    大汉舔了一遍又一遍,甚至都钻到赵成凤的裙摆之下了,最后还拿自己的脸,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去蹭赵成凤的鞋,像是要拿自己的脸将赵成凤的鞋给擦干净一般。

    而整个过程之中,赵成凤只顾哈哈大笑,也很享受有人这么为她服务。

    王修算是看出来了,疯子不光大汉一个。还有赵成凤,也是个死变态。

    “舔完了吗?”赵成凤忽然问道。

    大汉浑身一震,恋恋不舍的放下赵成凤的鞋,掷地有声的道:“完了。”

    赵成凤看了一眼自己的鞋,突然粉面含煞:“你没有舔干净!”

    大汉吃惊的抬头去看赵成凤,可还没反应过来,赵成凤一弯腰,玉手一甩,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法,已经将大汉的半截舌头给割掉了。

    大汉满嘴是血,舌头就掉在眼前,痛苦的捂着嘴惨叫着。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整个酒吧,忽然静了下来,除了大汉的惨叫声和赵成凤开心的笑声,再也没有其他声音了。

    王修也盯着赵成凤的皮鞋看着,很明显,这是赵成凤故意找茬。不过,王修也不同情这大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怪不得别人。

    “瞧吧,血都留在我的鞋上了,还说舔干净了?”赵成凤指着自己的皮鞋道。

    这是大汉被割了舌头之后溅在赵成凤鞋上的血,可这个时候,谁又敢指出来。

    大汉似乎酒醒了,一个劲儿的磕头,像是给赵成凤赔罪求饶似的,可赵成凤压根儿不理,一脚将大汉踢开,大汉撞在舞池中。浑身都抽搐着。

    赵成凤笑了笑,将两只鞋子都脱掉:“既然你这么喜欢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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