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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名媛-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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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骁为什么要给小叶准备晚礼服,不过就是想让小叶穿着这件礼服,借此宣告世界,这个女人是他秦骁的老婆。

    可是小叶并没穿他送给她的裙子去参加聚会。

    秦骁心里像塞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从前,他从不关心老婆去哪里,干什么,又见了谁。温连也不是第一次表达对小叶的好感。可是唯独这次,他没控制住自己,居然把自己的心腹手下揍成了重伤。这种不受控制的心情,让秦骁很不舒服。

    他在怕。

    怕小叶被人抢走了,怕外面的世界花花绿绿,小叶迷花了眼睛,忘记回家。

    曾经他觉得叶春闲太小了,小到让人觉得不真实。

    现在依然。

    而且

    那种心情随着喜欢的加深,越发泛滥不可收拾。

    他总觉得他老婆会在校友会上,见到许多和她年龄相仿兴趣相同的男孩子,那些青春朝阳的精神,会让小叶觉得他们才是同类吗?

    二十五岁的秦骁,从未觉得自己老。

    当上了华夏s军区的正营级军官——谁见了他,不要叹一声秦少校年纪真轻,就没见过这么年轻的营级军官。

    可是自从娶了小叶

    他所有的骄傲分崩离析。

    怎么会年轻

    他足足比小叶大五岁。

    若说三年是一个代沟,他和小叶之间有马里亚纳海沟那么深。

    他上小学的时候,小叶才刚刚出生。

    他有完整的思绪和价值观时,小叶还是懵懵懂懂的小娃娃。

    他已经成为老气横秋的营区少校,小叶却还嫩生生的刚从校园走出来

    他的沉默冷峻,都对比着小叶的青稚可人。

    这么五年的差距——

    让秦骁自卑极了,怕极了小叶参加过这么一次校友聚会,就会被年轻人的那种朝气吸引,继而抛弃他。

    **

    “哥。你有没听说过一句话,‘颜(容貌)即正义’,就凭你这张脸脸,你就算要吃十三岁的花骨朵,也不会有人觉得违和。”

    对此,秦小娆觉得哥哥简直瞎担心。

    秦小娆比秦骁小三岁。从小到大,光靠着卖哥哥用过的钢笔、橡皮、作业本,她都能在攒下买小汽车的钱。

    少校同志担心的不行。

    可是

    在秦小娆看来,这就是不应该有的担心。

    秦骁绝不会知道,在他上军校,离开家的日子里,连隔壁那个刚上幼稚园的小女孩哭得眼睛都肿了。

    五岁算什么啊!

    隔壁那个小丫头分明是比哥哥小十三岁的!

    连那么小的熊孩子,都知道“哥哥长得好漂亮”,“我长大了一定要嫁给哥哥做老婆”,“哥哥要等着我啊”何况是身心健康的正常女人。

    哥哥这是太粗心了,否则他会发现连许多刚上初中的小女孩看见他,还会脸红红的偷偷去瞧他。

    就在她来北京的前一天,隔壁那个小姑娘还偷偷准备了礼物,让她代为转交给哥哥。

    有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老哥居然会觉得嫂子会移情别恋。

    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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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真是让人尴尬啊(二更)() 
&

    东城饺子馆,是校友会举办的聚餐点。

    对比一下街道车流如梭的景象,饺子馆颇有土气。从外面看,它装修的也简陋——分不清几年没装修,门口的阶梯还是水泥的。再看看门口,对联是喜庆的大红。倒是添了些新气象

    簸箕、笤帚,整整齐齐的拜在门口的角落。

    旁边,还有一个偌大的红色塑料袋子,里面装着生活垃圾。

    要不是门口的招牌上,明明白白写着“东城饺子馆”五个大字,任谁都会以为这只是小区居民住所。

    来这以后,小叶就觉得古怪极了。

    庞三公子作风奢豪,向来喜欢金光闪闪,贵气逼人的地儿。平常,他连吃顿饭,给人的小费都没少于三位数。

    不喝豆汁。

    不吃焦圈。

    不吃羊肉串。

    不吃臭豆腐。

    不吃一切路边街头,以及在他看来廉价没营养的东西——饮食就像是作风古旧的英国绅士,严谨到让人咋舌。

    他怎么突然接地气了,选了个饺子馆?

    百八十个大学生聚在这儿,饺子馆里热闹的不行。有人在负责同学会签名,也有人在在引人入座。其余没事的,相熟的,就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热火朝天的聊着学校来了个新老师——好帅!

    主办人庞柳还没到。

    叶泉也没到。

    这便少了两个众星捧月的人物。

    小叶抿着唇,在同学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默默的坐在角落中,倒了杯茶,便不吱声了。即便和叶泉有一模一样的脸,可她的老同学们似乎就能区分出哪个是叶泉,哪个是叶春闲。

    没人注意到角落中,其貌不扬,一身土气的小叶。

    和秦骁预料的一模一样——

    都是青春飞扬,浑身朝气的大学生们——

    看着就年轻——

    都在惊喜,都在议论!

    “这次的活动资金,可是庞三公子包圆了的。”

    “该!我们可都是一穷二白的学生党,他那么早就毕业,自己做了小老板,流水账七位数,他不请客天理难容。”

    “哎,那么有钱的庞公子,结果就请我们吃饺子——我还以为咱们今儿个有好的吃了,空着肚子就是来吃松露红酒煎鹅肝的——”

    “梅虎你俗不俗啊,能看见庞三公子那张脸,我觉得不吃都可以了”

    花痴的话音还没落下,就听见女孩们嘻嘻哈哈的大笑。

    “得了吧,陈圆圆,他要是对庞公子的脸有非分遐想——别说三公子膈应,就连他妈都得哭瞎,他们老梅家可就这么一根传宗接代的独苗苗。”

    每个人都似乎很熟。

    每个人都能清楚的叫出对方的姓名。

    每个人都知道同学的家庭背景

    唯小叶。

    七年的出国生涯,早像是沟壑一般,拉开了和同学们的距离,她完全融入不到那边欢声笑语的人群里。

    总之,这便是庞柳想要折磨她的内容吗?

    手段也太浅了些。嘴角扯出一抹莫名的笑,小叶捧着自己的大麦茶,一边喝,一边在心里冷笑。

    **

    关于自己和庞三的梁子是怎么结的

    她说不清。

    她只记得上辈子,最后的最后,庞柳满眼仇恨,冰冷的对她说:“叶春闲,我尝到的痛苦,你也会一一品尝”

    指尖刷的掐入到掌心,小叶的眼底一片冰凉,默默的在心底发誓:不,绝不。你的痛苦,我绝不会沾惹。这辈子,我有教导员,我有外公,我有防备你的一颗心。你绝对害不了我了!

    **

    庞柳为什么会这么憎恨厌恶自己?

    她也说不清。

    她只知道叶泉有一次说漏了嘴,告诉她,庞柳这辈子最爱也是唯一爱过的女人,是被她叶春闲害死的。

    曾有一度,小叶三观炸裂,觉得叶泉在开玩笑。

    她叶春闲的生活,平静的就像是古井无波的冰水——

    她怎么可能害死一个女人。

    她自己怎么都不知道?

    倘若庞柳认为自己害死了谁,那一定也是叶泉干的好事,莫名的被庞柳认错了。

    在某些时候,小叶也蛮固执的。

    重生以后,她就固执的认为自己是替叶泉背了黑锅。

    她佩服庞柳,却绝不同情!

    一个口蜜腹剑、两面三刀,明明恨自己都恨到了骨子里,却还能装成“华夏好闺蜜”,出现在她的身边的男人——骨子里,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执念就叫人胆寒。

    复仇要都这么精心部署,小叶觉得,自己上辈子栽这里,也真是没有办法。

    她欣赏庞柳复仇的隐忍——

    都是绝不会因为单单是欣赏,就傻乎乎的想要解释清楚。

    一个被仇恨蒙蔽双眼,失去理智的男人,你和他说道理,这能说的通吗?这不就是傻乎乎送上门让他虐嘛!

    **

    重生之后,小叶总想着避开、避开、再避开。

    可是庞柳还是找到她,邀请她来参加这次校友会——庞柳的柔情蜜意、善良和气,都像是上辈子一样——温软得让人内心愉悦,莫名的安心

    可一个地方跌倒一次也就够了!她绝不会上第二次当!

    冯唯想来,她不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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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唯想来,她不带他,因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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