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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红粉图鉴-第4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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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个lv包包,就能漂亮好几倍。

    “我的叫一个代驾……”林月婷脸色红扑扑的,确实没少喝酒:“我有点多了……”

    任侠直接提出:“干脆去我家住吧。”

    “啊?”林月婷略有点警惕的看着任侠:“你要干嘛?”

    “我不要干嘛。”任侠很认真的告诉林月婷:“我只是觉得你喝多了,时间又有点晚,反正我家离这里近,干嘛不去我家住?”

    “你没别的想法?”

    “当然没有。”

    “好。”林月婷痛快答应了:“那么我就去。”

    任侠带着林月婷回了自己家,安排林月婷住在客房。

    事实上,任侠还真就没什么想法,只是好心让林月婷住一晚,而这一晚上什么事都没发生。

    同一时间里,斯坦尼已经逃回藏身的地方,当时他坐在另外一辆轿车上,发现有人枪击前面那辆轿车,立即命令司机开车逃走。结果,另外一辆轿车上的手下全死了,斯坦尼则捡回了一条命。

    上一次被任侠打上之后,斯坦尼躲了起来,专心养伤。这两天伤势已经好了很多,基本上可以自由行走,于是斯坦尼也就出来活动了,既然已经决定在广厦进一步开创事业,那么就需要积累一定的资源,于是今晚才来参加酒会。

    斯坦尼非常在意自己的安全,不过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要杀自己的人,怎么可能知道自己今晚会去参加酒会。酒会上的客人,全都是政商两界头面人物,其中没有人谁是自己的敌人。

    然而,斯坦尼想得太简单了,偏偏就在酒会上,遇到了要杀自己的人。

    “又是那个人……”斯坦尼回想起刚才的一幕,脚踝隐隐作痛:“先前在工业园区,差一点杀掉我的,就是这个人。”

    亲信非常奇怪:“这个人是怎么出现的?”

    “不知道……”斯坦尼一个劲摇头:“非常奇怪不是吗,这个人简直就像鬼魅一样,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突然之间就出现了。上一次在工业园区是这样,这一次在酒会又是这样……”

    “你有没有想过这个杀手可能会是什么人?”

    “我想过……”斯坦尼微微皱起眉头,分析道:“我在广厦没有得罪过什么人,这个杀手一定是我在外面的敌人,也不知道怎么出现在了广厦。可能是司鸿初的某个手下,但也有可能跟司鸿初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是司鸿初派人要杀我,何必要蒙面呢,又为什么只有一个人。司鸿初手下有很多人,完全可以派十几个特种兵围攻我,然而这个杀手始终只是一个人。”

    “我认为,这个杀手,一定是酒会上的某个人,看到你出现,于是尾随追杀。”亲信若有所思的提出:“你好好回忆一下酒会上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

    “我还真没注意道。”斯坦尼一个劲摇头:“我见过的人都很正常,也有可能有不正常的人潜伏在暗处,我没有注意到他,但他注意到了我。”

    “你再好好想一想……”

    “等一下……”斯坦尼好像想到了什么:“振宇地产那个沈诗月,她手下有一个任总,说话声音有点怪异,我一时之间想不起来,好像在哪听到过。”

    任侠当时故意哑着嗓子说话,所以斯坦尼只是觉得有点熟悉,并没有联想到那个杀手。

    亲信很无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先躲一段时间……”斯坦尼可不是一个宅男,天天闷在屋子里根本受不了,要不然今晚也不会冒险参加酒会:“我一定要找出杀手是谁,就算找不出来,也要干掉司鸿初!”

    同一时间,在迪拜帆船酒店,最高档的套房里。

    一个身穿红色连衣裙的女人独坐在沙发上,双腿平放搭在身前的矮凳,正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酒。她的连衣裙的开叉非常高,露出了浑圆饱满的大腿,再往上一点点就能看到隐秘之处了。

    这个女人不到三十岁,有着标致的瓜子脸,肌肤用烂俗的话来形容就是吹弹可破,而且不仅漂亮,身材更是火爆。连衣裙上身露肩,胸前是深v领,露出一道深深的沟壑,两边紧紧包裹着两团肥硕的嫩肉。

    然而,这个女人虽然漂亮又性感,却有着非常强大的气场,任何人来到近前都会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威压,反而不会注意到她的漂亮和性感。

    帆船酒店的总统套房每晚价格一万美元,这个女人显然是不差钱的主儿,但喝的酒只是普通的高度伏特加。

    伏特加这种酒再高档也不会太贵,但因为度数太高,女性一般都会喝调制的鸡尾酒,极少会纯饮。

    可这个女人偏偏就是纯饮,没过多一会功夫,半瓶伏特加已经落进肚里。

    门铃响了,女人懒懒的招呼了一声:“进来。”

    从外面走进来一个身材极其魁梧的男人,身上有着爆炸性的肌肉,站在那里如同铁塔一般。他来到女人身前,低下头来,根本不敢看那双大白腿,低眉顺眼的说道:“周姐……我刚刚得到消息,法贝热彩蛋流入广厦……”

    如果任侠此时在场,看到这个叫周姐的女人,一定冲上来拼命,因为就是这个女人,在塞纳河边毒杀血龙。

    她的真实姓名叫周摇光。

第549章 那个毒杀血龙的女人() 
周摇光双眸精光一闪“我让你们调查法贝热彩蛋,好像已经很长时间了吧,怎么才有结果?”

    “血龙生前收藏了太多的古董、文玩和化石,在血龙死后,身边的亲信、助手和佣人把这些藏品搜刮一空……”壮汉摇了摇头,非常无奈的说道“藏品数量太巨大,法贝热彩蛋在其中很不起眼,我们还是费了很大力气,才发现原来被人拿到广厦拍卖了。”

    “是谁买走了?”

    “目前彩蛋陈列在一个叫盛世珠宝行的地方,老板名字叫方醉筠,但起先拍走这枚彩蛋的人并不是她,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得来的这枚彩蛋……”壮汉很尴尬的说道“我还在继续调查!”

    周摇光重重哼了一声“废物!”

    “周姐,我很不理解……”

    壮汉没敢把话说下去,周摇光问了一句“有什么不理解的,尽管说出来!”

    “血龙都已经死了,为什么要追踪那些藏品的下落呢……”壮汉很费解的说道“再说了,血龙生前有很多价值不菲的藏品,这个法贝热彩蛋非常一般,我不明白有什么价值。”

    周摇光看着壮汉,本来要发火,突然之间火气又消了“如果不解释清楚,你们也不知道事情的重要性。”顿了一下,周摇光缓缓说道“我在杀掉血龙之前,对血龙做过非常周密的调查研究,日常生活习惯和起居饮食,全部了若指掌,才动手下毒。也正因为我对血龙非常了解,所以血龙死后我突然想到这枚法贝热彩蛋,就像你说的一样,在血龙诸多藏品当中并不起眼,然而有一个非常古怪的现象,这枚彩蛋放在血龙书房最显眼的地方。这两年,血龙搬了两次家,有些藏品留在原处,有些藏品则带着一起搬走,但不管搬去哪里,这枚彩蛋一定会在书房最显眼的地方。于是我就有了一种推测,这枚彩蛋里面应该是隐藏着某种秘密,很有可能在最关键的时候会发挥某种作用。”

    壮汉很小心的提醒道“可血龙不是已经死了吗?”

    “斩草要除根!”周摇光说到这里,微微眯起眼睛“正因为人已经死了,我不想留什么后患,如果菜单当中有什么秘密,会给我造成什么麻烦,那就不好了。”

    “如果这个彩蛋非常重要,为什么会摆在最显眼的地方?”

    “你的智商也只能给我当奴才了。”周摇光轻哼了一声,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对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怎么才能确保安全,  放到地下室或者保险柜的深处吗?恰恰相反,摆在所有人都能看到的地方,反而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壮汉一个劲点头“周姐说得对!”

    周摇光一只白嫩的小脚,挑着一只高跟鞋,轻轻的甩来甩去“还有其他什么消息吗,我把你们派出去这么长时间,别特么跟我说就查到了法贝热彩蛋的下落!”

    “我正要跟周姐汇报……”壮汉低声道“司鸿初也去了广厦,而且带了不少手下,这段时间一直都在那边。”

    “司鸿初不算是血龙的手下,更像是最好的兄弟……”周摇光微微眯起眼睛“司鸿初早年跟血龙一起创业,后来血龙功成名就,身边围绕了不少谗臣,每天各种奉承话,把血龙哄得非常高兴。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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