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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超级修仙之人-第3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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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泥菩萨过江的谚语那样,阿雅的灵魂就是那大江,区区一个凡人的灵魂的分量,无论是盐堆也好、泥菩萨也罢,亦或是糖块,都会被大江所轻易消融。

    或者说,这是一种融合,并没有杀害谁,也没有什么残忍的毁灭。但在融合的过程之中,就分出了绝对的主次之差。

    泥菩萨溶在了大江之中,江水会变得多浑浊一点么?至少肉眼是看不出有什么差异的——与此同时,泥菩萨本身的形态已经完全消散,永远不复存在。

    就算从江水中再分离出泥浆,重做一个泥菩萨出来,那也和之前的完全不同了。

    丽安娜本人的灵魂已经不存在了,而如今正在进入她的身体中的灵魂,为了适应那身体,被制作成与原本的灵魂几乎毫无差别——但终归只是一种伪装拟态,终归是阿雅的一道分魂。

    就当这是牺牲了一个少女的灵魂吧,事都已经做完了,她在消逝的时候是幸福还是恐惧都已经无所谓了。

    两件烦恼中的第一件,倒并不算特别令人头疼的事。

    (本章完)

第272章() 
    阿雅的分魂占据了丽安娜的身躯,与此同时,她也要成为所谓“洁净之神”的牧师,从此开始在凌云的手底下做事。

    无非就是要凌云费点口舌解释一下而已:比如说在生死之间她对洁净之神祈祷于是被感召了什么的,有阿雅帮忙,想出些借口来并不算困难。

    而多亏黑日殿下的手腕,洁净之神如今的确是公国国内以及泉水女神教会承认的正神了,可以合法传教,或者感召一个并非其他神明虔诚信徒的平民,就算这件事上稍微有些疑点,也不至于惹出大麻烦。

    但第二件烦恼,则让凌云连回味一下自己初吻的心思都没有了。

    他将灵魂和躯体正在匹配融合的少女放在床上,然后立刻走出了房间。

    此时,已经入夜,凌云躺在草地上,望着月光,若有所思。

    就像强国吞并弱国一样,甚至比这还要强,强大的灵魂和弱小的灵魂说是融合,其实也不过是一种比较柔和的,不见血的吞并方式而已。

    一滴水是不足以让一袋盐化开的,一粒盐也绝对不可能把一杯水变咸。最终巨大的那一方完整地保留下来,而微弱细小的那一方几乎什么都不会剩下。

    阿雅和丽安娜之间的关系就算这样吧。

    但那就有一点很奇怪了——当初凌云失手被魔法击杀的时候,以区区凡人的死后灵魂落进了下层界,并且以十分近的距离接触到了黑日殿下,近得对方都可以读出他的许多表层思维和记忆来。

    按理来说,自己的灵魂应该像是一粒盐落入湖泊一般,迅速被消融才对。毕竟双方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某教的圣书中说,凡人不可见神之面,见了必死——要么是被直接消融,要么就会被同化——自主意识被神力所扭曲,向着神明看齐,变成一个提线木偶式的傀儡。

    就像木柴靠近太阳,不同样着起火来才是怪事。这便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究极表达了。

    神明的影响力就是这么强,因此,神明的感召也如此有强度,以至于会被诸神立下公约限制使用——毕竟那接近于洗脑了。

    虽然黑日殿下的确有为他的灵魂额外提供保护的能力,但殿下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呢?

    由它自身,或者是它的属下,比如阿雅,来同化掉凌云的灵魂的话,就可以读出他脑海中无论深层浅层的知识的全部了,穿越者的大脑可是超级宝库,很难想会有人不动心。

    而且这样做反倒比较省事了:由黑日殿下或者阿雅直接出一个分魂,吞并了自己的灵魂之后附体到自己的身上“死而复生”,或者干脆另外找一个有合法身份的人搞附体夺舍,之后再去执行一系列使命,岂不是比自己这个新员工要可靠得多么?

    再或者说,直接靠近朱者赤的原理,把自己给感染成了忠诚而又盲目的信徒,不也是一种好办法么?

    虽然凌云认为自己的忠心不会改变,并且也多次表现出了这个态度,但人总是会变的,而且外人永远没有自己可靠,这个思路也是很正常的才对——黑日殿下凭什么就对自己这个新员工付出了如此巨大的信任和慷慨呢?

    神明真的会如此天真么?凌云觉得多半不会。

    要么黑日殿下是个傻白甜,要么,就是有什么因素让它有心无力?

    像阿雅这样狡猾的家伙都对黑日殿下十分尊敬,而且之前还不声不响地就办成了伪造一个半神的大事儿,可以想象黑日殿下绝非傻白甜才对。

    那么,“有什么因素”就是关键了,可这方面的可能性太多,而凌云自己了解得又太少,无法轻易下定论,甚至排除法都做不太下去。

    “嘿……这倒真是把我给难住了啊。”

    凌云不由得长叹一口气。

    虽然他和黑日殿下合作良好,在有预期的未来十年甚至百年内都不太可能产生分歧,他也不会随便怀疑对方是否会背叛——但关于自身的大事,凌云终究有着好奇心。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身上的谜团都有一大堆,完全搞不定的话,又怎么能指望他有着英明睿智,能解开外界的谜团呢?

    就在此时,他突然察觉到了有人在接近——那脚步声和气息,不会错的,是格兰蒂。

    凌云坐起身来,回头望去,格兰蒂正抱着一件大衣,朝他这边走来。

    一阵风吹过,他感觉到了一丝凉意——如今已经是九月下旬了。

    “虽说是剑师,但也该爱惜一下自己的身体吧。”

    坐在他的身边,格兰蒂将大衣递来,然后用斗篷裹住身子,径直地抱怨了起来:“虽然剑师精力旺盛,但就和年轻人一个道理——年轻的时候仗着身体强健可以随便胡闹,人过中年便百病缠身。如果保养得好的话,剑师可以活过百岁,但我也见过那种年轻时胡闹过头的家伙,最后被卡在关卡上无法晋升大剑师,而且年龄还比不上普通的长寿老人,仅仅五十岁就开始衰老,七十岁就去世了。

    你不是说身体是我们事业的本钱么?身为剑师,本钱是比一般人丰厚不少,但挥霍无度的情况下,也迟早会败光的!”

    “好吧,多谢。”凌云笑着回答道。

    虽然她的口气很不客气,但凌云并非要对每个人都讲究什么高下尊卑。偶尔有人能一直以朋友的身份和他相处,毫不客气地指出缺点,然后又一边抱怨着一边帮忙,也是一种身为掌权者很难获得的幸福吧。

    格兰蒂没好气地说道:“谢我没用,下次知道注意你自己就好了——也不知道你在这里躺着想什么,如果不是我发现了的话,你是不是还要再躺几个小时?

    熬夜也就罢了,说不定还会被冻得嘴唇青紫,鼻涕都流出来,接着就是咳嗽发烧……有时候剑师也会得感冒的,不可不防。

    出门要记得带上外衣啊,或者平常就学我背着件披风比较好,不仅看上去微风,关键时刻也可以遮风挡雨。”

    “你刚才说什么?”凌云就像是在课堂上几乎要睡着,又突然被老师点到名字站起来的学生一样,整个人都仿佛弹了起来似的,声音中也透出了惊讶。

    “我说出门要记得带上外衣啊,或者平常就学我背着件披风比较好——”

    “不是这句,是前一句……呼,行了,不用你说了,我已经记起来了。

    冻得嘴唇青紫……嘴唇青紫……青紫…紫!啊,真是的,我差点就忽略了这么重要的信息?”

    凌云忍不住拍了拍自己的脑门。

    成为剑师后,凌云的记忆力有了不小的提升,基本上什么事都不会遗忘,充其量是一时想不到而已。

    只要想到某件事的存在,便是一点就通,很快就能把许多细节都想起来。

    阿雅从前曾经对他说过的话,如今连语气都能大概记得:当初她用十分平淡的语气说道:

    “说白了就是一种能量视觉,把能量的高低分为各种颜色的光谱来表示。”

    还有另外一句话,是凌云在闲聊时听阿雅说过的:“灵魂比肉身更加敏锐,因此有人会选择短时间靠法术灵魂出窍,来观察平时见不到的一些细节——但这样做的话,灵魂便会暂时失去身体的保护。

    哪怕神明的神魂,和神的道躯比起来也依旧是脆弱的。

    因此,你可别想着走这种捷径啊,肉身能够使用能量视觉,这就是很理想的状态了!”

    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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