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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训练,并不如听上去那么和蔼可亲,
和威尔逊一样接受了占星师祝福的,还有从全国各地选出来的其他少年,他们都是万中无一的人才,每个人都天赋异禀。
骑士的训练就是互相的厮杀,如同森林法则。
最终最弱小,也最不被人看好的威尔逊,从鲜血当中脱颖而出,入选了皇家骑士团,在二十七岁那年已经是皇家骑士团的队长,这是历史上,皇家骑士团最年轻的队长。
如今的威尔许已经三十九岁,在这个年龄的威尔逊已经跻身神榜,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十个人之一。
强大的人有一个通病,他们既疯狂又很偏执,任何一个强大的人都不例外。
威尔逊这个名号传到十七世,出现过许多强大的人,但是这些人都没有如今的威尔逊强大,也没有威尔逊固执。
威尔逊是一个固执的人,在如今的二十一世纪,这个固执的中年人却如同活在古代一样,他将骑士发扬精神到了极致!
谦卑,荣耀,牺牲,英勇,怜悯,公正,灵魂。
这些赋予骑士灵魂的七**则,组成了威尔逊的全部性格。
他视荣耀为一切,不害怕牺牲,对下属对每个人都是公正的,更将自己的灵魂献给自己的主人,主人的话对于威尔逊来说就是圣旨。
在英国皇室内,人们称威尔逊是最听话的狗,可见威尔逊的骑士精神招到了多少人的厌烦,威尔逊又如何固守原则。
身披着一身铠甲的威尔逊,刚从皇室的门口站岗回来。
这个神榜第七的男人,最爱做的事情就是以身作则,别人讨厌站岗,威尔逊却**做。
在一家巨大的圆桌会议室内,女王伊丽莎白有着一头老去的银色头发,女王的脸上带着深深的倦意,仿佛一夜不曾睡好,她的头上的皇冠也微微倾斜着,即便倾斜的角度并不是十分的大,但是对于一个女王来说,这已经是最大的失礼了。
威尔逊做了一个骑士礼之后,站了起来。
女王开口说道:“威廉死了。”
威尔逊将拳头放在心口上,另外一只手拿着钢盔,表示默哀。
女王又说道:“这是一个皇家的孩子,皇家的荣耀将他的一切都毁掉了,他死的时候我看到威廉的头连完整的头骨也都找不齐,他的一张脸被子弹打得四分五裂。威尔逊,发生在威廉身上的事情,让我很伤心。”
威尔逊如同一个雕像,一言不发。
女王扶着王座的把手站了起来,用铿锵有力的声音对威尔逊说道:“人总归是要死的,在我接任女王皇冠的时候,我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但是人应该有所尊严的死去,尤其是皇家的人。”
“威廉死得毫无尊严可言,皇家的荣耀也得到了冒犯,这罪孽不可饶恕。威尔逊,你的长剑是否还为我所举?”
威尔逊单膝跪下,俯身,对女王说道:“威尔逊的长剑终生为女王所举。”
女王命令道:“带领你的骑士团,将那两个异乡人给抓回来,用他们的血,替威廉王洗去身上的耻辱。”
“威尔逊,必将不辱使命。”
第1002章 皇家骑士团()
哈洛德是英国最顶级的奢侈品商场,在这里进出的人都是英国最上层的阶级。
此时,在哈洛德商场的三楼电梯口,一个一身西装的男人嚼着口香糖依靠在一个护栏上,手上拿着一份报纸在随意看着。
男人的脸上棱角分明,写满了英俊,从侧面上看,有点类似于在足球场上,风靡了万千少女的万人迷贝克汉姆,身材也像,甚至比贝尔克汉姆更为挺拔。
西装将这个男人的每一个地方都衬托了出来,就像是古希腊大卫的雕像,任何多余的一笔都是有失破坏的。
男人的头发是黑色的,在这个充满种族歧视的国家里,这黑色的头发并没有让男人失色,相反愈发衬托了男人的神秘。
这是一个优雅和性感到了极致的男人,路过的女人和男人无不对男人投以注目礼,有些身材高挑的女人,甚至对这个东方男人抛去了媚眼,可是男人看着手中的报纸丝毫不为所动。
这个人就是陆风了。
陆风一直都在很奇怪一件事情,英国的皇家骑士团是一个大名鼎鼎的组织,于梵蒂冈的教廷护卫队齐名!
陆风奇怪的是,皇家骑士团如果来抓捕自己,会不会像电视中一样,穿着一身铠甲,腰上挂着剑,手上拿着枪浩浩荡荡地杀来?
陆风觉得如果是这样的那就太有意思了,如果自己身处在人流量很大的商场的当中,皇家骑士团以如此阵仗出现,一定会造成很大的骚乱!
这样会给陆风创造机会,神榜第七人更不会在这种场合出手,这就是陆风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很快,陆风就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天真。
装模作样正看着报纸的陆风,身体内一直紊乱的九阳真气忽然开始骚动,陆风身体很不好受。
但是这种骚动拯救了陆风的性命,危险的征兆!
陆风的后脑勺左侧的位置传来了一阵微微刺痛的感觉,十七点钟方向有狙击手!
陆风毫不犹豫拿起报纸走到了一个黑人的后面,那个黑人男人的身高与陆风相仿,体型巨大,陆风在走过去的时候,顺便在垃圾桶内扔了报纸。
这个扔报纸的动作,陆风的身体小幅度地动着,这写小动作在隐藏在通风管道的狙击手眼里,陆风只是在一瞬间就做了十几个反狙击的动作!
世界上有十大特种兵军团,英国特种空勤团sas就是其中之一,汤姆上校也就出生于此,同时也是皇家骑士团的御用狙击手。
曾经在世界上每个国家执行过特种兵任务的汤姆上校,一直是sas特种部队当中最好的狙击手!
美国王牌狙击手克里斯,手上狙杀的记录是255人,然而汤姆上校在一场战役当中,就已经杀了300多人了!
那场战役持续了一天一夜,汤姆上校带领着他的小队,近乎以一杆枪就守住了一座城市。
汤姆的经验很丰富,丰富到了一种令人发指的地步,在他手下的猎物从来就没有逃脱的可能。
可是这一次汤,汤姆上校的准心锁定在那个东方男人的时候,汤姆上校就失手了!
这个杀了威廉王子,名叫陆风的东方男人,在汤姆上校刚拿出狙击枪,将枪口对准他的时候,就已经感应到了汤姆上校的存在。
男人装作无所事事的样子去扔报纸,但是每个动作都是反狙击的战术躲避,让汤姆完全无法判断这个男人下一步会往哪走。
东方男人不仅感应到了汤姆上校的存在,并且得知了他的位置,躲在了一个黑人男人身后,将汤姆上校的视野完美的卡主,直到下了楼梯,完全消失在汤姆上校的视野当中。
汤姆脸上没有任何沮丧的神色,他在狙杀特工的时候,也出现过同样的事情,同样因为地形限制,汤姆上校也会有失手的时候。
但是就算汤姆没得手,任务目标通常都是会死,因为在战场上,单兵作战能力再强都是一个笑话,合作才是制胜的法则。
皇家骑士团是一个团队。
汤姆上校动了动耳塞,淡淡地说道:“目标朝着三号出口的楼下去了,a15准备行动。”
耳塞那头传来一个声音,“a15,收到。”
陆风从楼梯口走去,心中有了答案!
皇家骑士团,并非是一些古老冥顽不化的老家伙,这支骑士团与现代相结合,是一个很棘手的组织。
这个发现让陆风感到头痛!
在华夏,古武家族大多数都是动动拳头,再不济只是动刀剑而已,也不会动枪,想不到英国的皇室竟然那么高科技。
果然国内外的差距依旧巨大……
正在往楼梯下走的陆风,是靠着墙走的,在路过窗口的时候,陆风会一矮头,做出许多稀奇古怪的动作,这是战术躲避,躲避狙击枪!
即便陆风并没有那种心头发刺的感觉,陆风还是这么做了,没有了内力的他,要比往常小心百倍,来应付一切未知的可能。
在陆风经过楼梯的转角口的时候,一个英国大妈正在打扫着楼梯。
陆风看了这个大妈一眼,见这位大妈身材发福,典型的英国中年女人的身材,一头卷发让她的脸蛋显得很大,脸上的鱼尾纹也清晰可见,显得很媚俗。
大妈挪动着肥硕的身躯,极为熟练的在拖着地,大妈在听到有人下来的时候,看了陆风一眼,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