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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苦人,为了能吃顿好的,能看的起病,买的起药,什么累活脏活都愿意做。
因为他们知道,做了还有一点,嫌弃这个活苦,那个活累的话,什么都不会有。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无缘无故的对谁好,没有付出就不会有回报。
当然了,付出了也不一定能有回报。
在过几年,城里会涌进大批农民工,脏活累活都是他们在做,一张草席,一床被子,桥洞,偏僻的小公园都是他们歇息的场所。
他们用自己的劳力自己的双手,背井离乡来到大城市只为谋一份生机,不偷不抢,踏踏实实的干活。
就这样,还要忍受城里人的白眼,鄙视和指指点点。
p:感谢夜伴萧声、agl4、alu这三位亲的打赏和月票。
文中挖藕工的事情是真实的,在作者老家,很多人都在做挖藕工,长时间的拿着铁锹在寒冷的冬天弯腰在满是淤泥冷水的池塘里挖藕,手脚严重变形。
推荐同组作者的一本书,是末世文,喜欢的亲可以去看看。
书名:末世之格格重生
书号:
简介:黑暗末世
前世她单蠢惨死
今生,哪怕无所不用其极,她也要博一个悠悠生途
。。。
一二一 傲娇()
连乘坐公交车,满车的空位,宁愿坐到地上,都不敢坐到椅子上,就怕自己身体的脏衣服会把椅子弄脏,招来一片骂声。【 //////】
哎,她只是个小人物,国家的民情是这样,她改变不了,也没办法改变。
作为农民的孩子,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从来没觉得丢脸过。
不像她的一个同学,一进入大学,拿着父母的血汗钱买这买那,拼命把自己朝城里人打扮。
和同学从不说自己是农村人,只会说自己是城里人。
记得有一次,那个同学的爸爸去他们学校隔壁的市里打工,挑着扁担来看她。
扁担上挂着两个袋子,一个是她爸爸自己的行李,还有一个袋子是她妈妈给她带来的一些家乡小吃,怕她一个人的时候想家。
她当时刚好在那个同学后面,看着那个同学把她爸好一顿臭骂,带来的东西让都拿回去,她不要。
这还不算,居然跟她爸说,别来她学校找她了,她丢不起这人。
她就不明白了,你用着你父母的血汗钱装城里人,充大款的时候怎么不觉得丢人,你老父亲千里迢迢的来看,居然觉得丢人。
那个同学走了,她不知道她的父亲站在校门口很长时间,满头的白发,沧桑的脸庞,本来就不是挺直的脊梁一下子弯了下去。
这个坚强的男人没有被生活的苦难所打倒,反而被自己放在手心疼宠的女儿所击垮。
男人离开的时候,背影萧瑟,如迟暮的老人,步履踌蹴。跌跌撞撞的离开了。
那天的火烧云特别漂亮,在红艳艳的火烧云下,看着男人的背影,清璃忍不住哭了。
她的爸爸也是这样,年轻的时候高大威武,可以把她举的高高的玩,骑在脖子上带着她到处跑。
等她上大学。爸爸也老了。一直挺直的背脊弯了,为了省钱,也为了不让同学瞧不起她。
爸爸一把她送到校园就急急忙忙的往回走。转身的时候,眼角流下的泪她看见了。
坚强了一辈子,割稻谷的时候,腿上活生生割掉一块肉的爸爸都没哭。为了女儿,居然哭了。
那天她哭了很久。那时候她就告诉自己,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瞧不起农民,只有她不行。
她的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泥土的芬芳是融进她骨子里的味道。
其实她蛮庆幸这个身体和她一样,是农民的女儿,真要是像里一样的重生在豪门里。她会憋屈死的。
豪门的一切她都不会,不管是社交礼仪还是两面三刀。还是挥金如土都不适合她,她只适合生活在黄土地上。
“想什么呢?”莫煜刮了刮靠在柱子上两眼放空,神游天外的人儿小巧的鼻梁。
回神的清璃抿着嘴不好意思的笑了,她好像想的太专心了,都忘记时间了。
“好了?”
点点头,莫煜把拎着的篮子给她看“这是我摸了,一言他们那里还有。”
听了莫煜的话,清璃探头望去,这一望开始后悔了。
早知道他们战斗力这么强,她就不应该提议吃田螺,河蚌还好说一点,个头大,撬开后把肉割下来就好了。
可田螺不一样啊,特别是大的田螺,为了让味道更好的融入进去,必须撬开上面的盖子,剪掉尾巴上的一截。
还要把肉挑出来清洗干净,然后剁碎,加入剁成肉糜的腌制过入味的猪肉,在把肉塞进螺壳里,加入高汤,慢慢的炖煮。
看那几个男人手里提着的袋子,这些田螺都快上百斤了,这么多人吃饭,不说全做,起码也要做一半,才够大家伙吃。
她的手今天还能完好么?
看了看自己的手,清璃觉得好疼,心里的泪哗哗的流。
她真是自讨苦吃,完蛋了。
“哪里不舒服了?”见清璃苦着脸,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
莫煜急了,放下手里的篮子,抓着她的肩膀,焦急的问道。
“手疼,你要给我帮忙。”瘪瘪嘴,清璃看着莫煜的眼神满是委屈和信任。
叹了口气,莫煜无奈的捏捏她耳朵,眼里满是宠溺“你呀,就是吃定我舍不得你手疼,真是个小坏蛋。
别愁眉苦脸的,我都帮你做了,这样满意吗?”
“这还差不多。”清璃满意的点点头,倾身上去吻住莫煜的脸,一触即分,笑着问道“这是答谢,满意不?”
挑挑眉,莫煜薄唇勾起一抹弧度,眼里闪过一丝邪气“你知道的,我要的不是这个。”
清璃羞红了脸,莫煜话里的意思她当然明白了,要不晚上给他一点福利,不然真憋出问题来了,吃亏的还是她啊!
眼神四处飘的清璃正想着怎么开口说,这时明远的声音传了过来“别光顾着谈情说爱了,快来准备了。”
“晚上我们在说,现在先去干正经事。”拍拍莫煜的手,清璃转身离开“来了。”
站在水榭里,莫煜的肩膀一阵抖动,发出无声的大笑,太好了,小丫头会心疼他了,是不是代表他在她心里的地位越来越深了。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不但看明白了那丫头的心,还有福利,简直不能更棒。
接下来的时间,莫煜顶着一张春风满面的笑脸,看得明远他们一阵牙酸。
擦,这家伙今天吃错药了,脸上的笑容是怎么回事?
不觉得酸和肌肉疼吗?
墨轩开车回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斜挂在山头,满天的晚霞印得天空一片通红,村口一片热闹非凡。
“东风吹,战鼓擂,今天喝酒谁怕谁。。。”一张桌子前,范高新和齐沐阳脚踩在凳子上。袖子卷到手肘上,正在划拳。
随着旁边围观人群的起哄声,输了的齐沐阳一口喝掉碗里的酒,伸出手,满嘴酒气的说道“来,继续,我还不信了。今天赢不了你。”
“来就来。谁怕谁,看我怎么把你喝趴下。”眼一瞪,范高新红光满面。
今天运气好。等把老齐喝趴下,找几个人来一圈,这么好的风头,总得从他们身上赢点钱回来。不说多的,机票钱赢回来就可以了。
“这么热闹啊。”把车停好。墨轩拿着钥匙大步往莫煜他们所在的地方走去。
“哟,我还以为你死了呢,邓公子是从哪里来啊?”拿着一串鸡翅在啃的明远。
眼尖的看见穿着黑色衬衫,上面两颗扣子解开的墨轩。骚包的走了过来。
啧啧,这家伙还是公职人员呢!
看这性感的小锁骨露的,看着头发梳的整整齐齐的。看这皮靴擦的油光发亮的,一点都不正派。全身都散发着一股妖气,狐狸精。
哼,还是一个平胸狐狸精。
“轩哥回来了,辛苦了。正好,刚烤好的肉串,给。”洒上调料,清璃把手上烤好的肉串递给他。
接过肉串,墨轩和一言几个点点头,看了明远一眼,走到他跟前,弯下腰凑近他的脸“我说明远啊,想哥哥直说,用得着这样酸言酸语,口是心非?”
明远傻愣愣的张着嘴,嘴边还露出一根细细的鸡骨头,卧槽,这不要脸的家伙是谁?
谁想他了,谁酸言酸语,口是心非了。
“哈哈,明远,你的毒舌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