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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遇乱世-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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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把宝剑支地,一口鲜血喷洒出来。》﹏8=。·

    萧绰赶忙过来把霍隽扶住,她道:“你、你怎么了?”

    霍隽看了看床上的账围已经开始起火。这火很快就烧将起来。他道:“快走!”

    萧绰扶着霍隽直跑到郊外的一片树林方才停下。这里属于明州鄮县境地。

    此时的郊外风景风物如画,但是两人再也没有心情去瞧上一眼。

    前面一丛花树,千千万万朵不知名的山花,开得正盛,一道小溪流过花林,溪水在初秋的太陽下闪闪光。

    近处虫鸣阵阵,鸟语花香,地上的泥土,软得像毯子。两人再也跑不动了,霍隽靠着一棵花树坐了下来。

    他不住的喘着气,却依然笑呵呵地道:“混帐驴球球的,竟让老子给骗了。”

    萧绰道:“你的体力还没恢复是吗?”

    霍隽本来紫黑色的面皮,此时泛出苍白之色,他缓了缓道:“给你这小丫头恢复体力,用了我那么多真气,哪能那么快就恢复得了的。要不是我拼尽全力做最后一击,那个混帐驴球球的又怎会上当?”

    萧绰道:“哼,若不是我分散他的注意力,问东问西的,你怎么会有时间收功?如果你没收好,非得走火入魔不可。”

    霍隽‘噗哧’一笑道:“我说那个火宫恪也够笨的了,说了一大堆故事,让我有充份的时间去收功,如果他刚开始进来时,就点了我的穴道,那你我怎么能逃脱得了他的手掌?”

    萧绰道:“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霍隽道:“江湖险恶,你还是早点回辽国吧!”

    萧绰道:“你是为我受的内伤,我不能丢下你不管。”

    霍隽道:“你要照顾我?呵呵,我看你还是没玩够吧!?”

    萧绰道:“哼!”

    霍隽道:“我上辈子也不知道做什么缺德事了,让我这辈子遇到你,甩也甩不掉,丢下还不行……”

    霍隽没等说完话,竟闭上眼睛睡着了。他此时的体力实在是太虚弱了,现在好像身体被掏空了一样,实在是需要好好睡上一觉才行。半晌他竟打起呼噜了。

    这回他可是真的睡着了,再也没有任何的介备,睡得如此的香甜。萧绰摇了摇头,笑了笑。

    此刻的她却精力充沛,她本来受得内伤不重,又接受了霍隽的那么多真气,她精力充沛得简直想跑。

    她果然跑了起来,只因为她看到了前面有一只白白肥肥的兔子,那兔子一蹦一跳,一会跑到草丛中去,一会儿又躲到树后去了,像似在和自己捉迷藏。

    待到萧绰想要放弃追逐的时候,那兔子却又出现在她的眼前。萧绰可不是要追逐兔子用来把玩的,她在辽国时,骑马打猎像个男孩子一样,这一只小小的兔子,她又怎么会放在眼里。

    她要把这只兔子烤了,以前在围场打猎之时,兔肉的香味至今还难以忘怀,此时的霍隽应该正需要这一份烤兔肉来补充体力。

    可惜的是,此时她没有马,也没有弓箭,否则这只兔子早就成了她的掌中之物,哪里会像现在这样如此费力。

    那兔子好像在逗她玩似的,待她追不上了,那兔子就停了下来,待她追时,那兔子又已消失在她的视线当中。

    萧绰越追越远,突然心下一动,悄悄地拾起一小石子,藏在身后,待那只兔子再次出现在她眼前时,突然‘嗖’地一挥手,那石子显抛物线状态,向着兔子掷去。

第六十三章 巧遇书生() 
萧绰越追越远,突然心下一动,悄悄地拾起一小石子,藏在身后,待那只兔子再次出现在她眼前时,突然‘嗖’地一挥手,那石子显抛物线状态,向着兔子掷去。

    突然横空出现一物,‘啪’地一声,与萧绰的石子相撞到一起,同时落到了地上。萧绰一惊,低头一看,原来竟是一支毛笔。

    萧绰拾起毛笔,觉得这毛笔比一般的毛笔沉重许多,细看原来这笔杆自与一般的笔杆不同,一般的笔杆都取材于青竹、紫竹、斑竹、罗汉竹等,最算是特殊的笔杆也只不过用红木、牛角、骨料、象牙、玉石所制作。而这个笔杆却是用镔铁所制。

    而这毛笔的毛也是与众不同,一般的笔毛都是以狼毫、羊毛、黄鼠狼尾毛、山兔毛、石獾毛、香狸毛为多,猪棕、马尾、牛尾、鼠须、胎发等做原料,而这杆毛笔却是用蚕丝做的笔毛。

    萧绰拿着毛笔环顾四周,突然一道白影如这花树上面的一片梨花一样,飘落到萧绰面前——原来是一个书生。

    他年纪在二十多岁,身高近七尺,偏瘦,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对襟袄背子。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白玉腰带中,脚上穿着白鹿皮靴,可能是为了方便骑马。

    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

    他的皮肤很白,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鲜明,尤其是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尤其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骄傲。

    他抱拳低首道:“姑娘请了,那只小兔乃是我家主人的宠物,姑娘请高抬贵手放了它吧!”

    萧绰把笔递给书生,道:“茫茫山野郊外,明明一只野兔,你非得说是你家主人的宠物?你不会说你家主人在这荒野中遛兔子玩吧?要是在平时我怎么会和你计较一只兔子?可是今天不行,我必需要把它捉住烤了吃了。”

    那书生文质彬彬,一直低头不敢直视萧绰,但无意间听到这么清脆的声音,如山间的清泉,又如山林里的百灵鸟。他也忍不住,抬头瞧瞧,可是这一抬细看,突然一愣。

    萧绰也不理他,把笔塞到他手中,又去捉那只兔子了。那只兔子见到书生竟然不跑了,刚才的响动也许是吓到它了,它此刻躲在草丛中,一动不动。见萧绰过来,却突然蹿到书生面前,在他的裤角上蹭来蹭去,似乎真的很亲切的样子。

    书生像似脚踏轻云一般,身子轻轻地又飘到萧绰面前,他道:“请问姑娘贵姓高名?”

    萧绰才没有闲心和他闲聊,她现在只关心这只兔子,她道:“看来这兔子跟你很熟,也许你说得没错,它确实不是野兔,确实是你们家主人的宠物,不过,我现在想要它,多少银子?你给个价吧!”

    书生道:“我家主人就在前面不远赏花,姑娘不如去见见。”

    萧绰眼珠一转,道:“你不用在我面前摆谱,就算你家主人是帝王将相,我想见就见,不想见就不见。他要见我就让他过来,我决没有主动见他的道理。”

    书生道:“那好吧,姑娘且稍等片刻,我去去就回,好吗?”

    萧绰道:“好吧,兔子先给我。”

    书生笑笑,手轻飘飘的一抬,那兔子就已在他的手中,书生把兔子递给萧绰道:“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我相信姑娘不会失信于人的。”话音未落,人已跃出了萧绰的视线。

    萧绰俊俏的脸上,微微泛着红光,她狡黠地一笑,道:“傻瓜,我又不是君子,我只不过是个小女人而已。”说完她提着兔子向着树林深处跑去。

    霍隽也不知自己睡了多长时间,他只感觉到这地软绵绵的,周围一片纷芳,就是在这里睡上一辈子也愿意。可是,突然,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刺激着他的味蕾,霍隽不尽咽了口吐沫。可这味道越来越强烈,霍隽断定这应该不是做梦,突然他睁开眼睛。

    一条表面油光发亮,酥色生香的烤兔腿就出现在霍隽的眼前。霍隽双眼一亮,抢过来大嚼了起来。他瞅见萧绰就在他的对面,笑吟吟地看着他。在他不远处,一堆篝火上,还架着半只烤得半熟的兔肉。

    霍隽突然道:“老实说,我年纪虽比你大十来岁,门弟比你差些,不过人还是不错的,你以后跟着我,最起码可以像现在这样逍遥快活,无拘无束。”

    萧绰一愣,道:“你说什么?”

    霍隽把一大口兔肉好不容易咽下,道:“你不是看上我了吗?要不然你为什么那天给我做醒酒汤,为什么今天又给我烤兔子吃?”

    萧绰俏脸‘腾地’通红,她啐道:“谁看上你了?你这人怎么这么自恋?我只不过怕你现在就死了,没人送我回辽国。”

    霍隽点点头道:“你们女人真是让人捉摸不透,既然不喜欢我,干嘛对我这么好?不这点你放心吧,我既然答应把你送回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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