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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少都市修真记-第5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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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矮胖瘦全都做好了准备,同时克制着浑身气势,将自己隐藏起来,也是一种非常必要的保护。

    可是让人意外的是,这人只买了几瓶水,几斤肉干,就转身出了客栈。

    小刚眉头微皱,是碰见了自己发现了什么,还是他根本就没打算住店?

    “哎!哥们儿。”小刚喊了一句:“你这是打算回去还是继续走?我们等下就要回去了,有车,可以带你一程。”

    这人脚步没停,只是摆了摆手,就孤身走进了戈壁,头是微微低着,视线不断在地面上扫过,似乎是在寻找曾经挺多现在较为稀少的戈壁玛瑙。

    陈加宁的本人,小刚是没有见到过的,但手里有照片,他低着头,看着照片上的背影,抬眼一看,两个背影简直如出一辙,正好对上了,不由得心头一震!

    “幺鸡,给我立刻进行追踪,其他人,马上准备好,开始干活了!”

第四百七十三章 枪响在戈壁() 
起风了,戈壁上的风似乎总也不知道疲倦,一层细细的黄沙在地面擦过,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拿着巨大的橡皮擦,正努力的将一些痕迹涂抹下去。

    一个异常瘦小的家伙谨慎的趴在一个凸起的丘陵下,正用眼镜布仔细的擦拭着一环套着一环的厚重眼镜,手里是一个不大的平板电脑,上面正有一个时隐时现的红点在移动着。

    幺鸡有些着急,这周围他曾经布置过探头,只要有移动的物体就可以启动监视,可是他没想到这家伙的移动速度相当快,即使在这样的风沙中也没有任何停止的迹象,眼看就要超出监视范围了,一旦离开范围,今天又有这样的风沙,他曾经留下并不深的足迹也会给遮掩的七七八八,这对于在这种百公里之内都可能看不到第二个人的地方,简直就是进了迷宫。

    看来在周围解决战斗的打算流。产了。

    风沙中,四个人影顺着幺鸡留下的标识猫腰顶风小跑过来,小刚刚想说点什么,嘴里就被灌进了沙子,他呸呸的吐了几口,转过头顺风说道:“这是什么日子?出门没看黄历啊,风沙也太大了点,这家伙居然还在往里跑?他是不怕死,还是知道自己就快死了?”

    幺鸡四人没有理会小刚的吐槽,只是刚刚进入这片地区,他们就已经进入了战斗状态,不苟言笑,因为他们不但要注意周边的环境,还需要尽可能的记录下来,以防止迷路,在这种地方一旦迷了路,基本就失去了生存的希望。

    小刚并不懂得这些,他是在市委大院里长大的,几乎都是按部就班的上学,工作方面只是在地质局里挂了个名,按时领工资,单位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他平时做的事就是喝喝酒,泡泡妞,谁有点什么困难什么的出个头,比如说圈子里或者是他们的朋友之类的打架斗殴进了派出所,那肯定找他,出面就好使。

    像这种人到了戈壁之中,幺鸡四人其实更多的还是要先保证他的安全,免得回去后没法交代。

    身高中等的瘦子脱众而出,追踪着足迹向远处走去。他是四人之中的尖兵,对追踪和隐蔽可堪称专家,他脸上有着非同寻常的麻木,一丝不苟的样子。

    望着瘦子消失在风沙之中,小刚不放心道:“他自己就去了?能行吗?”

    “要不是这该死的风沙,小伟可以让他先跑三个小时!”幺鸡用力揉了揉鼻子:“小伟出身深山老林,五岁就开始进山打猎,前二十年都是跟各种狡猾的猎物打交道,放心吧,有他在,那家伙丢不了。”

    说话的是最高的胡山,他正打开随身背囊,从里面拿出一个个枪械零件开始组装,双手灵活的仿佛在跳舞,片刻之后就组装出一支狙击枪来,是SVD,枪已经有点老了,但保养的相当不错,枪柄和扳机部位磨的锃亮,看得出来。经常使用,枪已经养出来了。

    而神态始终懒洋洋的胖子赵构,则在摆。弄一支微冲,他的任务就比较简单,就是保护狙击手胡山。这个任务也不简单,因为其中还包括观察目标,测定风速,计算距离等等,可以说他才是一个比较全能的家伙。

    幺鸡率众出发了,顺着小伟用石块摆出的特殊标记,一直向戈壁深处走去,小刚在跟在队伍的最后,嘴上多了一个防护面罩,这让他说出的话听着比较模糊,不过大家还是听懂了,小刚是在将这次行动的代号,命名为:“狩猎!”

    。。。。。。

    陈加宁的动作很快,他这个实权少将几乎没怎么坐过办公室,天南海北的训练更是没落下过一次,负重三十公斤的三十公里急行军,对他来说只是家常便饭,但他并没有非常快,他担心那些家伙会找不到他。

    如果摘掉陈加宁的面罩的话,就可以看到他的嘴角挂着一丝莫名的笑。

    选择到这种地方来,陈加宁的目的其实就不那么纯良。

    狩猎开始了,猎人与猎物,将在这广袤无人的戈壁上,展开一番追逐。

    小伟就是这样认为的,他的本名叫胡乃伟,出身和名字一样普通,六岁时爸爸进山打猎之后就再没回来,有的说遇到了狼群,有的说可能是老虎,从此就只剩下孤儿寡母,生活一落千丈,贫困交加,终于在一个风平浪静的午后,母亲跟着一个骑自行车的外地货郎离开了,从此那个破烂不堪的小房子里就只剩下了他一人。

    胡乃伟人生的前二十年可以说都是跟各种猎物打交道,终于被进山收狼皮的老板看中,带出了大山,逐渐成为了一个合格的保镖,年薪几十万的那种。突然有一天他又遇到了那个货郎,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男人,曾经的小货郎如今已经成了大老板,他还遇到了母亲,已经是坐奔驰开宝马的阔太太。

    胡乃伟杀了那个货郎,没有任何废话,一刀割断了他的喉咙,确定他真的死了才离开,也没再去见母亲,心里早已经淡忘了,唯独不能忘也忘不了的是仇恨,从此他就踏上了逃亡生涯,直到遇到了幺鸡众人。靠着各自的一技之长和狠辣拼杀,终于进入了大人物的法眼。

    分辨了一下地上的痕迹,胡乃伟捡起三个小石块,摆出了别致的标识,继续向前追踪,到了他这种程度,已经不需要再向别人证明什么,不过他还是握紧了手中的老式步枪,因为这代表着奖金。

    在胡乃伟离开标识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一个并不起眼的小丘陵忽然蠕动起来,紧接着露出一双光芒凛冽的双眼,再将藏身之处处理之后,来到了标识前,认真的看了看标识,随后改动了一下,起身向另外一个方向跑去。沿途留下了一个个被复制出来的标识。

    。。。。。。

    半天过去了,高高的太阳挂在头顶,向下泼洒着能量。

    小刚从来没觉得自己会这样累过,简直就跟一夜干了十个娘们似的,累的像死狗,两条腿像灌了铅一般沉重。好在胡山在一旁劝慰了几句,不管那家伙曾经是个什么样的好手,但也脱离不了人的范畴,他就得吃喝拉撒,也要休息睡觉,现在只要顺着胡乃伟留下的标识,追踪到休息地,然后用SVD一枪搞定,就可以返回繁华都市,趴在白。嫩姑娘的肚皮上睡觉了。

    小刚觉得很有道理,现在他要是敢躺下,那立马就能睡着,就算那陈加宁再厉害,最多也就是比自己强个两三倍吧?

    小刚顿时看到了希望。

    “这边走,那家伙已经放慢了速度,估计是要在太阳落山之前找到合适的宿营地,我们的春天快来了!”矮小的幺鸡一脸兴奋,这对于小刚来说就是最好的消息,但胡山面色却是一沉,道:“我们得快点,免得被胡乃伟那家伙吃了独食。”

    “你们可饶了我吧,再快点我的肺子都要爆炸了,这该死的太阳怎么这么大!”小刚心里已经有点后悔了,要是老老实实的呆在客栈里就好了,偏偏出来受这个罪。

    “幺鸡,你留下。”心头默默的计算了一下,胡山让幺鸡跟着小刚,免得这家伙迷路走失,回去后没法交代。

    胡山和胖子赵构各自提着一长一短两支枪,顶着风沙向前跑去,他们的速度很快,五分钟后就看到了下一个标识,上面显示胡乃伟距离目标不足五百米,按照现在的速度,只要再过半个小时时间,他们就已经追上。两人顿时加快了速度。

    时间在狂奔中显得过的很快,但胡山心里却觉得太慢了,每过一分钟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

    赵构也着急,胡乃伟狼一样的独性格是大家都知道的,也只有他才能承受独自当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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