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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来一棵树-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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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丽雅就在等他这句话。“阳,听说万年人参可以救人一命。你帮我买一根。” 

这个要求差点把向阳吓死,万年人参,这哪儿去搞,这根本就是传说。可是向丽雅是女人,女人在得到爱情后,无理取闹是她们的专利,即使是间谍出身的向丽雅也不例外。向阳只能答应下来,她是高兴的又亲又抱,可是向阳却只能苦笑,天知道他上哪儿去搞万年人参。 

向丽雅不管这些,她高兴的走了,爱情已经迷住了她的眼。在她眼中,向阳就是个无所不能的人,如果他没做到,她会觉得那是他不愿意做,而不是做不到。 

“向子,你和人家姑娘见面怎么样?你老不和我们说,你怎么连个电话都不打。害得人家姑娘先打给你。” 

向阳正烦着,向妈却说起了相亲的事。“哪个姑娘?”显然他已经完全忘了那场相亲闹剧。 

向妈白了自己儿子一眼,心想:这小子,还不好意思,这都不敢承认,我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孙子哦。“还有哪个姑娘,矿医院的月红啊。瞧,人家姑娘先打来了。” 

“月红。”向阳想起来了,这也不是个简单的女人。他心想:或许她那儿会有人参。万年人参是不用指望了,几百年的也行啊!反正也没听说过得了白血病,还有吃人参吃好的,反正就是个心理安慰罢了。这样一想,他转身就跑。 

“老伴,怎么样?”向爸也关心自己的孙子,只是作为男人,他不好表现出来。 

“成了,看来我们抱孙子有望了。”向妈很高兴自己儿子的表现。可惜她想的,和向阳想的不一样。 

再度来到矿医院,向阳便直奔护士室,看到了月红,是直接拉着就走。向阳太急,却忘了他们根本还没有熟到那一步。 

月红是抬手就想打他,可是却发现这是医院,这儿有许多人看着,她还要注意她的淑女形像。此时此刻,作为一名淑女,在大庭广众被一名男子拉住,她应该害羞,应该红脸。月红这样做着,她知道从来没有人这样对过她,一直都是她处在强势地位。今天,为了淑女形像,她处在了弱势,虽然是装的,但是通过手腕上传来的热度,麻麻的,她一时间竟有些迷醉。 

“哎哟!” 

“对不起。”看着月红手腕变红了,向阳立即冷静下来,他没想到他的手劲竟然这么大。 

“没关系。你这么急找我,有什么事吗?”她还沉醉其中,只用手抚着手腕,害羞,却没有生气。 

“哦,对了。你关系广,不知你知道哪儿有好的野人参卖?我知道你们这些武学世家,一定有什么千年、万年的人参,对吗?”向阳真的知道吗?不,他不知道,他是小说听多了,想当然了。当然小说也是源于生活,虽然不能信,却还是有些影子在里面。 

月红对向阳说出武学世家很吃惊,心想:他怎么会知道?难道他在查我……想到这,她害羞了,是真的在害羞。由于向妈的住院生活,几乎医院所有人都知道,向爸向妈的儿子是既有才又有财,再配上英俊的长相。向阳在没有结婚,年龄却又到了的女性中,虽然还不是白马王子,却也是首选之一了。 

女人们总是有着许多的之一,月红也不例外,特别是耳濡目染之后,他们又面对面接触过。只是一开始的误会,让她很难放下,女孩子总是要面子的,即使她知道是误会了,也不愿首先低头。她的小姐妹们不只一次劝她,劝她抓住姻缘,她都以不来电拒绝了。 

嘴上是说拒绝,可是她对向阳在和她相亲之后,便音讯全无,还是非常在意的。 

今天,他不仅亲自来找自己,抓住自己的手腕,更是查了自己的家世。她突然间变了,不是生气,反而是开心。要知道以前她可是最讨厌别人查她的。她心想:他是要求婚吗?大庭广众之下……她笑了,却又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人参?” 

“是,人参。” 

月红怒气刚升起来,因为这和她想的不一样,转念又一想:也对,我一开始给他印像那么差,怎么会突然向我求婚呢?再说我也不想,或者不一定要他,好男人多的是。 

第九十三章、买错人参

月红心想:哼!从前是误会,可他故意用老虎吓我,这笔帐还没有算清呢!这个男人,小气的很。这样一想,笑容也便收敛了回去,问道:“你说要什么人参?” 

向阳不知道她是怎么了,一会儿是害羞,一会人是笑得很开心,现在却又阴着脸,他发现他认识的女人都是那么怪,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事的时候。“我想买株万年人参,千年的也行。”看到她的脸色,向阳觉得有门。因为上学的,在他听室友说小说时,当一个人想要另一个人的最爱时,脸色也会是发生变化的。 

“万年人参?你确定你不是在玩笑?万年人参是要么成精,要么变成木炭。”月红又笑了,她心想:他是大学生,应该知道世上没有什么万年人参,他会这么说,也许只是找个搭茬的理由。真是好好笑,我喜欢……心里想着,甜蜜蜜的很。 

作为女孩子,都希望有人追的,越是长的漂亮的女孩子,越是希望有人追求。可是她们的美貌,她们的气质,又往往让男人难以鼓起追求的勇气,有钱的男人视美貌为玩物,没钱的男人视美貌为负担。 

向阳的条件不错,他的追求,自然让月红满意。满意的程度,足以让她忘记不愉快的误会。 

向阳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他只看到她又笑了,于是说道:“要么千年的也行。” 

“市场上的千年人参,其实最多只有几百年,这样吧,我正好认识一个种参的,我请完假,便带你去。”月红转身去请假,甜美的内心,回忆着一场场误会,她又笑了。哦,甜美之余,她扫了眼手边的言情小说,她把这个叫做缘份。 

“月红,加油!我看好你。”“对,月红。好男人是要追的。”“那个男人看上去木木的,你要主动。”“农民都是木木的。”“什么农民,人家是农场主。在古代,那可是地主。”月红的小姐妹们听说月红为向阳请假外出,全都围了过来,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月红听着这一切,是又甜又羞,恨不能找个地洞钻了进去,同时又想站在高台上,向所有人宣布,月红,二十四岁了,终于有男朋友了。 

月红不仅不再对自己拳脚相加,反而变得很亲密,这让向阳难以适应。向阳心想:怎么回事?她怎么突然变这么多?哦,一定是上次我发现她偷东西的事,她想让我保密。真是,我还想让她保密呢。 

种参人离镇子不远,一个多小时便到了。有了科学技术,东北的人参,在南方也变得可以人工养植了。一亩亩田地,种的不再是庄稼,绿色的叶子下面,是一株株的人参。 

种参人叫方正,三十多岁的年龄,让人难以相信他种参竟然已经二十年了。向阳一来,便向他说明了自己的要求。他看着向阳,上下打量着他。 

向阳的万元外套被向丽雅弄脏了,这次他没有穿来,而是穿着极普通,大概二三十元左右的地摊货。本来不是外出买人参,就这地摊货他都不会穿。农民干农活也有工作服,即又旧又厚的衣服。 

方正打量完向阳,他不觉得他是个买得起人参的人,于是说道:“现在根本没有真正的千年人参,几百年的人参都已经被人当宝一样收藏着。它的价格不好估测。现在有售的最多是百年的人参。这样的人参,由于品质的不同,价格也在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向阳一听,摸摸兜里,还躺他刚得来的二千万元,为了向丽雅,他咬了咬牙,说:“好!就来棵最好的百年人参。” 

方正又看了他一眼,他还真没看出来,这还是个富翁。“没有,我这没有百年野人参。这样的野参,你等去东北长白山。也许会有人运气,挖了两三年,可能会挖出那么一株。” 

两三年?到的,骨灰都下葬了。“你这不是人参吗?”向阳指指地上生长着的人参。 

“这些。”方正笑了,小声问道,“怎么?你为女朋友买人参?” 

向阳吃了一惊,他可是什么都没说,却被看出来了。 

方正一看,就知道猜对了,说:“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脸上—点儿悲伤都没有,显然不是为了病人,又这么急,当然只是为了女人了。唉!我们男人真惨,女人一句话,男人跑断腿。不过,你还真行,带着一个,却为另一个买人参!”方正笑着,一副羡慕死你的样子。 

“不,你可不要胡说!” 

“行了,行了。都是男人,我明白的。”他不给向阳说话的时间,便开始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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