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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最终的欲望初夜-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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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成即刻又兴奋起来,他伸出手臂欲把心蝶揽进怀里,但心蝶推开他去了浴室。
  瞬息万变的情绪,让李成始终感到无法驾驭她,他曾自信他是可以驾驭所有的女人。遇到这种状况,李成只有说服自己见好就收。至少,他可以乐观地看到,他们处于僵硬的局面获得舒缓柔化,李成乘机把他的被褥搬到心蝶独自睡了两个月的床上。
  这个局面心蝶从浴室出来时已料到,无法和李成通过交谈解除芥蒂,交谈就是争吵,对于李成,性爱是夫妇间和解的唯一方式,年轻时或许有效,他的确就是用这个方式征服心蝶,当心蝶需要交谈时,这交谈往往是引向争执。在心蝶看来,是她无法驾驭由李成架构的夫妇关系。
  
《初夜》10(1)
与李成和解的这个周末,海参从西雅图去新泽西开会在纽约短暂停留,他给心蝶电话时已人在城里,他们约好次日下午在曼哈顿中央公园附近见面。
  无疑的,海参的不期而至对于心蝶仍是个很大的surprise(惊喜),却也不是没有焦虑,二十年的时间沟壑,心蝶觉得没有心理准备去跨越,然而,她又问自己,需要准备什么呢?
  不要再指望见到那个桀傲不训活力四溢的少女,不要对已经逝去的时光唠叨不已,这就是遇到故人不可避免的危机,她已经预感到她将在一个久违的熟人面前感受巨大的失落,她在那个片刻还感到委屈,为她和阿三的那些往事,千真万确,放下电话时,她不可遏制地思念起阿三,海参的的突然到来搅乱了她刚刚从重新和解的家庭关系中收获到的平静。
  这天剩下的时间,心蝶唯一可做的事是站在镜子前挑剔自己,她很在意她将在海参面前呈现的形象,她把临时居住的公寓衣橱里所有的衣服都拿出来,可惜行李箱的空间十分有限能带的衣服也是数得过来的,可以给点自信的是刚从专卖打折名牌衣服的连锁商店Daffy's掏来的欧洲牌子却是东方色彩浓烈的衣裤,她先是选了一款裤管后面用彩色丝线绣了一条凤的缎子面料的长裤,与之相配的是一件宝蓝色闪烁着银色光亮领子是中式立领的长袖衬衣,这套衣服给心蝶的气质增添几分妖娆,她想起那个遥远的星期天中午,她穿着妈妈的紫色夹袄出现在厨房的饭桌旁,蝶妹和小弟目瞪口呆完全是被骇着的神情,然后是小弟的尖叫,妖怪妖怪……那时候,夹袄已移身到蝶妹身上,相比较夹袄和蝶妹的关系更熨帖,因而妖气更甚。而徐爱丽站在一边啧啧有声,那件过时的夹袄给了她一些身世感叹。
  好像女人们是怀着同一心愿长大,并且怀着同一个缺憾,赴重要约会永远少一件合适的衣服。可明天是去见海参而不是阿三,她对自己说,这衣服不能随便穿,除非是去见阿三。
  脱下艳丽的宝蓝色心蝶已经改变主意了,她仔细折叠好衣服并把它装回原来的包装袋,决定把它作为礼物送给蝶妹,不知为何她已有预感,海参绝不会主动向她提起阿三。
  后来见海参时她穿了一件从同一商店买来的白色T恤,式样简洁的汗衫穿上身才能体现它名牌的优质,修身的腰线和肩膀,细腻的全棉质地,配上臀部宽松的绣凤黑紫缎裤,性感却明快还带些另类,心蝶对奇装异服总有些偏爱,而心蝶尤其不想给海参留下平庸的印象。
  从开会场所过来,海参从头发到西装到领带皮鞋一丝不苟,是她在纽约见到的穿得最讲究的中国人,但他们还能互相辨认,作为多年未遇的故人,没有让对方吃一惊并要把这种惊骇隐藏起来的尴尬,
  “蝶来,在路上我能认出你!”
  海参含蓄地说了这么一句,一声“蝶来”竟让心蝶红了脸,虽然在电话他就是这么称呼她的,但在内心她发虚地意识到,站在海参面前的女人已不是那个留在他记忆里的蝶来了,哪怕她穿上一件衣橱里不曾有过只是在潜意识里存在着最具有魔幻效果的衣服。
  问题是,她为何这么在乎海参的感觉?
  无论如何,站在面前的只是个有些脸熟的陌生男子,怎么样也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的。
  见面的时间只有一两小时,海参把心蝶带到中央公园旁的酒店咖啡吧喝英国风格的下午茶,在酒店宽敞的大厅华丽的枝形吊灯颜色绚烂质地厚软的波丝地毯镶金边的细瓷茶具背景前,是行动迟缓但衣着讲究的上了年纪的老人,大厅里听不见谈话声和器皿的碰撞声,如果没有轻柔的钢琴独奏,简直像一部关于豪华生活的默片。


  由于时间短促,由于需要消化时间留在各自身上的痕迹,因此他们的这次见面除了享用了一次经典的午茶之外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值得记住的事件。
  然而,有什么东西在内心悄悄发生变化这一点是无法忽略的,首先是,她发现他们面对面相处远不如电话里那般轻松。她甚至有一种愿望,还不如分开在两张桌子喝茶,一边通过电话说话。
  
《初夜》10(2)
是的,在两张桌子背对背喝茶讲电话似乎会更自然放松一些,这个场景的想像令她自己芜尔,见她微笑他也笑了,情绪明显地跟着放松,他提起透明的茶壶,壶里是非洲果茶,玫瑰红的红过于浓酽竟有几分血腥,味道比柠檬还酸,他给她倾注血一样的水,建议她放点蜂蜜,她告诉他就是爱这分酸,他笑了,说,想起来了,你过去爱喝酸梅汤,她一愣,立刻两颊已分泌大量口水,久违的物质比人更容易亲近。
  酸梅汤?亏他还记得这么古老的饮料!
  他用叉子叉起桌上能一口进嘴的点心似乎要直接送到她的嘴边,她本能地微微朝后倾避开了叉子,虽然这个动作轻微得可以让人疏忽,但他的叉子敏感得马上在途中停下,她顺手接过叉子,衔接得天衣无缝,但两人之间仍是冷场了片刻。
  这时她看见海参的手,这双手粗壮操劳,指端的指甲根部粗糙,指关节突出且有些发红,她想着他有个在七十年代午后把牛奶煮热后放进咖啡的母亲,来自这么一个顽固保留精致生活家庭的男子,怎么会有这么一双如同在做体力活的手?
  他通过她的目光去看自己的手,他笑笑,伸出十指让她仔细端详,不无自豪地告诉她这是十年餐馆打工的印迹。
  “你母亲会不会难过?”对着这双手她竟产生某种类似于欲念般的悸动。
  “难过吗?她高兴都来不及,读书十年没有用她一分钱,我妈要比她看上去的样子坚强许多,她从来不对我表示怜悯。”他看看她,看出她眸子深处的怜悯,他垂下眼帘,然后一笑,“蝶来,不要小看以前弄堂里那类喜欢打扮看上去漂漂亮亮的女人,她们比男人厉害多了,晓得人在最坏的情况下要活下去,还要活得好!我能够在美国坚持下去,我妈借给我不少力,有时候觉得她坚强到冷酷。”
  和海参通过多次电话,这是最推心直腹的一段话,她想要和他谈下去,但海参却要买单告别了。
  起身离座时海参告诉她,两个月后他要在纽约做一个项目,时间长达半年,然而那时她已经离开纽约,他问道,“有没有可能再来美国呢?有过第一次良好纪录,再来就容易了。”
  她点点头,她也这样想过。
  “很想带你在城里逛逛,在纽约是不是有错觉就像在上海?”
  “不,纽约上海很不一样,纽约是另一个更加大更加极端的世界。”她断然否定,猛然意识到他的思乡心切。“为什么不经常回去,我是说回上海看看?”
  “家里人都在这里,回家变成了回美国,上海没有家了,去上海要住旅馆,我一直出差,住旅馆住怕了,想到回上海都要住旅馆,觉得有点对不起父老乡亲。”
  最后一句完全是调笑,回到他过去惯用的却让心蝶反感的油滑的语调,但他看着她的目光却没有一丝笑意,认识这么久,她刚刚看清他的眼睛是单眼皮,她曾经钟情单眼皮男子。她把眸子转开了。
  “用不着住旅馆,我们家有为客人准备的房间,假如你住得惯!”
  她说出口就后悔了。
  他却喜笑颜开了,“是吗,有你老同学这句话打底,回上海我还怕什么呢?”
  又来了,又是调笑,他为什么不能像刚才那样认认真真说几句真心话呢?心蝶笑笑,领头朝酒店门口走。
  “蝶来,如果想再来美国,我帮你想办法。”
  在酒店门口,他看住她语气又诚恳起来,心蝶点头,如果早二十年对她说这句话,她会把他当做终身的恩人,
  “这里专门放法国电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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