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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请帖,包了五万的包红过去参加。他想叫叶萍陪自己,可她不愿意,於是只好硬著头皮独自去。
婚礼那天Clare很美,身材还没有变形,穿著高腰的婚纱,显得娇俏可爱。白旭坐在角落里喝酒,四周围了一圈旧交,全是当年在精英读书时整天瞎混的玩伴。许多人大约有一两年未见了,变化大得惊人,一个个老得好快,外貌比实际年龄老了五六岁。规律的生活使得白旭依然英俊,皮肤与二十岁之前相比无甚变化。这得感谢叶萍,否则他必定还和这群狐朋狗友混在一块,过著纸醉金迷、颠倒黑白的生活。
那些人问白旭婚姻生活如何,与妻子相处可好,女儿可不可爱?白旭懒得答,反问那些人:“你们生活很劳累吗?看起来好憔悴。”
“呵呵,这不是忙麽。”朋友含糊地扯起其他话题。忙是真忙,不过忙的不是正事。人生就是这麽一回事,年轻时缺少什麽,大了之後就特别追求;反之亦然,少年时充裕的东西,成年後便不再执著。白旭十几岁时疯够了,遇上叶萍,什麽野心都没了。那几个家夥开始聊起最近哪个小明星漂亮,谁又和她们有什麽风流韵事。白旭听著听著,不自觉地走神。今天叶萍不会吃剩饭吧?冰箱里放著昨天他买的菜,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做。还有若轩最近一直在咳嗽,不知现在好点没有?
“Sunny,你听说唐家的事没有?”
白旭游离的神智被朋友拉回来,呆呆地问:“听说什麽?”
“哎,唐显死的事你知道吧?”
“知道。”但白旭不想提。
“唐显死了,唐家那麽大的家业,只剩一个私生子能继承,唐家大夫人当然不甘心了。”
“哦。”白旭闷闷地哼一声。唐家只有两个儿子,唐显和唐糖,唐显死了,那些钱当然归唐糖了,这有什麽好说的!白旭脸上蒙了一层锈,想到这些就开始忧郁。
“我还没说完呢,听说唐显有个私生子,唐大夫人想的是把钱留给孙子。不过现在有趣了,因为唐家老二娶了那女人。”
白旭脸上浮著的那层锈变成了黑色。他知道瑞茜怀孕了,但一直以为孩子的父亲是唐糖,没想到竟然是唐显的。他应该佩服这个一半血缘的妹妹麽?离开他的羽翼,她还是可以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游走於两个唐家男孩之间,成为唐家继承人的母亲。这一招母凭子贵,实在太妙,白旭都要替她鼓掌了!
另一人问道:“你知道这麽多,亲眼见过没有?”
“还没有。”
白旭端起酒杯,将红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子,走到正在向长辈敬酒的新人面前。“我敬你们,祝你们婚姻幸福!”说罢转身离开。这麽欢快的场合,他这个满心阴暗的人实在待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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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出车祸之後,白旭驾车向来小心,在酒店喝了好多酒,没办法自己开车回家。他打电话给叶萍,问她能不能过来接他。
叶萍在电话里说:“你叫我带著若轩过来接你吗?孩子现在感冒了,我哪敢离她半步!”
白旭借了酒劲,冷冷地问“你到底来不来?”
“不,你自己找代理司机。”
“你到底来不来,来不来啊!”白旭站在酒店前大声地叫:“我在你心里算什麽?屁都不是!你守著宝贝女儿过日子吧!我再也不要管你们了!”
叶萍在那边气得够呛,心想这死鬼干嘛对她撒酒疯,对方已经挂掉电话,再打过去骂他,显得她很在意他似的,切!就当他在抽疯!
白旭没叫代理司机,回到酒店订了个房间,一觉睡到大天亮。再睁眼时已经过了中午,他肚子饿,又叫了送餐服务,在酒店里耗到晚上才打算回家。从十七楼层搭电梯下楼,到十五层时又进来一个女人,白旭往边上靠,离女人至少一米远。开始时女人背对著白旭,肩头微微抖动,好像是在哭。白旭抬眼看她,女人也从光亮如镜的电梯门中看到他。
“天啊,是你……”女人突然转身,瞪大眼睛望白旭。
白旭下意识地侧开脸,又觉得自己有点敏感过度,於是抬头扯了个笑脸,说:“你好。”
女人眼角沾著泪,但脸上堆的笑容比白旭还要灿烂,“哎呀,又不是不认识,说得好很陌生呐。”
“呵,过得好麽。”白旭又移了几步贴在墙壁上。
“哎,马马虎虎,你昨天看到我上电视了麽?”
“我昨天睡得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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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嘟起红唇说:“白少,你是不是和时代脱节了?昨天可是金星奖的颁奖礼,你不去参加就算了,连电视都不看吗?”
白旭挑眉问:“你得奖了?”
女人扬起笑容,回道:“是啊,最佳新人奖。”
“咦,你都出道多少年了,还当新人呢?”
“我第一次演电影啊!”女人真的急了,看来白旭对她毫不在意。即使是分手的男女,也不至於这样无情吧?更何况她不是默默无闻的小人物,而是冉冉升起的一颗明星啊!
白旭咧开一口白牙,说:“恭喜你。”他笑得太帅,女人又不好发火。此时电梯已到一楼,白旭说:“我要去开车,在这里告辞吧,祝你以後事业有成。”
“谢谢。”美女听了很高兴,还想再说什麽,但时机不对,只好转身出电梯。她才迈两步,高跟鞋的细根不偏不斜地卡在电梯门的缝隙里。只听一声尖叫,金星奖的最佳新人很不雅观地跌坐在地上,差点被电梯门给夹到。白旭及时将门挡住,忙问道:“没事吧?”
“呜,好疼!”女演员立刻落泪,一半是装的,一半是真痛。工作人员很快赶来,忙著将女人弄了出去。白旭杵在旁边基本没伸手,当然也轮不到他做什麽。等那些人都走了,他便乘电梯去了地下停车场,然後思索著一个严肃的问题:现在女人都穿那麽细跟的鞋子,走得了路麽?按理说酒店里的电梯装得很规范了,拿根筷子想插到缝里都不容易,可是那位大小姐的鞋跟啊……哎,他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开车回家,又是睡觉的时间了。白旭躺在床上发呆,不知道该做些什麽。若轩的病好了没有,叶萍有没有好好喂她?叶萍自己是否按时吃饭了?打住,不要再想了!白旭硬逼自己不去思念女儿以及女儿她妈。他睡不著,就起床去书房,用电脑打游戏。玩了不知多久,电脑屏突然跳出一个窗口,提醒白旭游戏时间过长,应该休息一下。白旭盯著那两行字看了又看,一个恐怖的名词跃上心头:宅男!他立刻扔下鼠标,像是躲瘟疫一样地逃离书房。
他不是宅男,他是帅哥,是个很风流的帅哥!虽然离过一次婚,但他的外貌,他的家世,还有他的能力,都证明他是个优秀的男人,对女人有致命的吸引!自我暗示做完,白旭洗洗睡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他要去泡妞!这次是来真的!再睁过来,好像缺了点什麽,白旭坐在床上想了半天,睡眠过多导致混沌的大脑不能正常运转。算了,人太聪明了没有好处,他就当个白痴好了。
人前风光的白家大少,孤独一人在公寓里洗澡换衣,然後啃著面包当早餐。他懒得动火只为做一人份的饭,於是退化为懒惰的单身汉。啊,他想起自己缺了什麽,他还没找到伴呢!白旭扔掉包面袋子,冲到卧室换上外出的衣服,正要出门,手机便响了。
学校的学长打电话过来,叫他去给实验室里的植物浇水。白旭气不打一处来,骂道:“不就是一盆破花吗?死就死了,你找谁去不行,干嘛偏偏麻烦我?”
学长知道白旭脾气不好,也不和他急,缓缓说道:“花是导师的,不是我的,所以不能随便养死。另外咱们实验室的人只有你住得离学校近,不找你找谁啊?”
“哦,我去浇就是了。”白旭也觉得自己不应该发脾气,软下口气问:“你哥哥的婚礼顺利麽?”
“顺利,哈哈,说到这个才有趣呢!我回到家才知道,原来我嫂子已经有了,难怪那麽著急呢。明年初我就当叔叔啦!”
“恭喜。”白旭心里凉飕飕的,因为这世上又有一个可怜的男人被埋进坟墓了。他放下电话,磨蹭地穿好鞋子准备去学校。原来世上和自己有相同经历的男人不只一两个啊,郭彪是,学长的哥哥也是,白旭只在今年夏天就听到两个实例,怕是还有千千万万的男性同胞,在他不知道的角落里,同他一样体味著来自地狱的严酷滋味吧!
想到这里,白旭顿时轻松了不少,溜达著进了校门,到实验室给每盆花都浇了水,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