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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行-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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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松;“哪里是疯了,他是吃准了那家老板好面子。这事还真是有些意思,那家老板也娶了四房小妾,可这么年过去了,就是没为他添一男半女。这下,正房大老婆怀孕。他心中也是怀疑。

可转念一想。总算有个后代,不管是谁的。好歹也有人继承香火。就咬牙忍了,也免得被人笑话。

可我那堂伯不依,跑人家里一坐,孩子是我的,要想解决把你的勾栏卖给我,钱先欠着。否则,我马上去开封府投案自首,我去坐牢,看你以后如何见人。那老板也是没办法,实在惹不起这个赖皮,就将一个勾栏转给了他。反正那家老板有十几个勾栏,舍一个出去遮丑也不觉得心疼。反得了个便宜孩子。”

“好无耻!”杨华拍案而起。古人对子嗣一事看得极重,想来那个老板也只能打掉门牙和血吞了。

“于是,这家伙靠着那家勾栏起家,在东京城也算过得滋润。好在天道循环,报应不爽,这回他被人抢了个精光,棚子也烧了。”古松做结案成辞;“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统统都报。”

杨华听完这个故事,感觉精神生活极大的丰富。不禁有些怀念以前上网看八卦时地日子。杨华:“这是个人渣,有胆气有本事的人渣。”

古松:“将军要见他吗,他人现在林虑,若要见,我去传他过来。”

“有才无德,限制使用。见。”

于是,那个叫高昌的委琐男人跪在杨华面前,怯生生地说:“草民高昌见过杨大人。”

杨华皱着眉头围着他转了两圈,越看心中越是不喜。这家伙模样实在太古怪了,长得一个尖下巴,小鼻子小眼睛,颧骨高耸。真不知道他是靠什么去给人家戴绿帽子地,“高昌你抬起头了,我且问你,你认为你长相如何?”杨华实在忍不住问。

“小人貌甚寝。”高昌两颗小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大人是不是想问小人是如何讨得女子欢心的?其实。这事也简单,一是胆子要大,这女人嘛,有的时候并不看男人长相的,相处的日子久了看你也就顺眼了。所谓日久生情,就是这个道理。

而且。她们成天在家,其实寂寞得很,巴不得有人去勾引呢!

第二,口舌要来得,女人最喜欢听好话,脑子又笨,几句迷魂汤一灌,自己先迷糊了。”

“住口!”杨华怒气冲冲地喝骂:“谁叫你说这些了。知道我找你来做什么吗?”

高昌也不惧怕,回道:“我听古松侄儿说。大人这里缺人。小人自认为还算是个人才,最近又遭了难,想到大人这里讨口饭吃。”

“哦。人才,说说,你有什么才能?”杨华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个家伙有如此胆气,不愧是见过大场面的社会油子。

“大人需要我有什么才能,除了上阵杀敌。”

杨华将一个帐本子扔过去,“半个时辰,把数字算出来。”

“成。”高昌接过帐本,坐在案前。运指如风,须臾就将数字算出。

杨华估摸了一下时间,大概才花了十分钟,这也太快了吧!他心中有些欢喜,“不错,你这人我用了。“

“等等,大人是否要让我做帐房先生?”高昌却有些着急:“大人,你老威名远播,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小人有个坏脾气。一是见不得女人,二是见不得银钱。真做了你的帐房,见了钱就会手痒。到时候大人要用军法办我,小人就算有十颗脑袋也不够您砍地。”

“哈哈!”杨华大笑起来:“想贪污我地钱,你想得美。你这个人渣,我就是要找个由头砍你脑袋,怎么着?谁要你做帐房了,你去后勤司报到,居中运筹钱物往来。至于现金。自然有人掌管。你手头是不过钱的。当然,若你真要伸手过去。不但杀你全家,连古松我也不放过。”

“遵命,大人,不知道小人现在算不算龙卫军的军官。”

“算,怎么不算?”

“比古松侄儿来如何?”

“比他矮一级吧。”

“多谢大人!”高昌欢喜地磕下头去:“小人也算是个官儿了。”

杨华哈哈大笑,“好好做,断少不了你一个好前程。”

杨华心中郁闷,他实在太缺人才了,连高昌这种垃圾都能不得不用。至于读书人,他们才不会进军队呢!再说,那些成天子曰诗云,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酸丁拿来也没用,一个个还眼高于顶,还不如高昌这种社会混混。

高昌就业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发军饷。北宋地军饷分现金和实物两部分组成。照禁军成例:通人员,也就是将校,既普通都头一级,每人月料钱五百,月粮两石五斗,冬春衣料绢六匹,棉一十二两,随身钱三千。

长行,也就是普通士兵。在以上基础上钱减半,粮一石五斗,冬春衣料布两匹。随身钱一千。

这是龙卫军自成军以来第一次发放军饷,加上又刚取得一场大捷。杨华非常重视这事。本打算亲自过问的,无奈物资堆积如山,帐目浩繁,他自己都看得头疼。更别说军中其他军官了。

高昌这一接手,居然在很短时间能就将一切理顺了。让杨华大觉得欣慰:看来所谓的人才并不一定是读书人和猛将,各行各业中的精英也可以考虑纳入自己帐下使用。

他琢磨了半天,决定再考察高昌一段时间,如果能用。把私盐那条线也交给他打理。

抛开人品不说,高昌也算是个合格地后勤主管。

三天休假时间一晃而过,新招募的三百陌刀手和三百骑兵前来报到。陌刀手自然有赵明堂他们训练,一千个老兵带三百新兵,问题不大。

骑兵这边有些麻烦,只李鹞子和梁云龙两个光杆司令。再说,骑兵是一个技术兵种,陌刀手那套训练办法也用不上。倒可以琢磨下,能不能有速成的法子。

第四卷 西望太行

第一百二十七章 孙重山日记之一

我叫孙狗屎,今年十四岁。

我现在是龙卫军游奕骑的一个普通士兵。在此之前我好好在村子里给地主放羊,地主林大老爷本是我家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什么叔叔。不过,这不重要,老人说过,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就算林大老爷是我亲叔叔又能怎么样,他还是当他的老爷,我还是做我的放羊娃。

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替他放羊了,只记得,经我手养大的山羊一只接一只长大,变老,然后变成一张张羊皮,被送到隆德城换成铜钱。然后,铜钱又变成羔子,然后羔子变成大羊。

事情就这么简单,反正林大财主手头的铜钱越来越多,羊也越来越多。而我的个子也越来越高,直到能够到财主家那头大骡子脑门上的瘌痢。

日子过得平静,在没走出村子以前,我认为所有人都过的是这样的日子。放羊,种地,种地,放羊。每天在山坡地头把自己折腾到半死,然后上床睡觉。

而世界上也只有两种人:财主、放羊娃。

要说理想嘛,我也不是没想过。我曾经琢磨过,如果有一天我有一头母羊就好了,一年下一只羔子,十年下来那将是多少。只要给我一头母羊,在给我十年,我就会变成孙大财主那样的人了。每顿都有白面馒头吃,每天都穿着厚厚的羊皮袄子。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要两件重着穿。

老实说,林财主对我还算不错,他曾经笑嘻嘻地对我:“狗屎啊,过两年,等你再长大些,我就招你做我上门女婿,天天给你白面馒头吃。”

上门女婿……好象还是不错啊,林财主家的女儿今年八岁。长得方面大耳,像个白面馒头,看了就叫人喜欢。

如果真有那天,那我不也变成财主了。

好就再等几年。

可是。一切都被那头狼给毁了。

那天。我刚替未来地泰山大人担了四桶水。又在地里割了些草。累得厉害。在放羊地时候。竟睡了过去。

等我被羊群地惨叫惊醒地时候。一切都晚了。那头怀了羔地母羊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一头高大地青背公狼正咬在她地喉咙上。

老人说过:放羊娃赔不起羊。

这话不对。像我这样地放羊娃两一张羊皮都陪不出来。更别说是一头怀了羔子地母羊了。

我当时就在想,我的人生完了。羊死了,我也就当不成林大财主家的女婿,当不成他的女婿我也就当不成财主了。

最大的可能是被他吊到村口那颗柿子树揍个半死。

老实说。那天我完全懵了,就那么漫无目地地在山上走着。按照杨将军说的那样,简直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直到我饿得实在受不了,这才发现自己走到了林虑县。

一个尖嗓门的小个子军爷站在一张桌上扯着喉咙喊;“招骑兵了,不限个头,只要你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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