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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行-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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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既然细作已经在这条小路上标出方向,只要沿着这条路就能找到孔彦舟。

皱着眉头看着地图,屋子里寂静无声,只灯光轻轻晃动,将人影拖曳在墙壁上。龙卫军所有副都头以上军官都来了,直端端地坐在椅子上。

杨华终于抬起头来,轻笑一声:“我们有一天时间。”古松来的时候说,金兵的前锋已经过了黄河。正在向相州逼来。现在。汪大人已经吓得快要晕厥过去了,让古松来林虑县催杨华务必于后天带兵回去守城。措辞非常强硬。

杨华知道汪大人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若真得罪了他,以后只怕有麻烦。

再说,金军前锋已经到相州了,自己守土有责,若真让金人在撤退的同时顺手攻进相州城,自己的政治生命算是到头了。

那么说来,只有在最短时间解决太行山匪患了。

孔彦舟手头还有五百精锐,这五百人一日不灭终究竟是个大患。以前他是寻孔彦舟不得。现在,细作已经做好标识,是时候挤掉这颗毒瘤了。

杨华:“明日一早,全军出动,长途奔袭隆虑锋。这一回我们要斩草除根。山地作战同平原野战不同,也不可能从容布下大阵。真打起来,当以都为主,各都之间间隔不能低于一百步。彼此之间当不时派出通讯兵联络,前锋还得派出斥候。山地行军,行军阵型一般都是长蛇阵,容易中伏。真遇到情况大家都不要乱。”

赵明堂:“将军,我们这次是去偷袭。以有心算无心,去人多了也没必要,那种地形去的人再多也展不开。不如只派出一支精兵。”

“对,赵指挥说得有理。”一个都头附议。

杨华,“不,所有人都要去,这也是一种训练。新兵们去了,就算不亲自动手,让他们感受一下大战气氛也是好的。”他鼻子里哼了一声,“也该让他们见见血了!”

他站起来,夹起一支令箭,“梁红玉!”

梁红玉:“末将在。”

“你带一百精锐为前锋,突袭孔彦舟中军大帐,务必一举成擒。若放走他,我拿你是问。”令箭扔了出去。

“得令!”

“赵明堂。”

“末将在。”

“你带两百人随梁红玉队跟进,四下放火,制造骚乱。”

“得令。”

“李鹞子。”

“在。”

“你带着斥候在前面开路,帮我军打开寨门。成败在你,勿令我失望!”

“末将遵命!”

“其余诸将。”

“在!”

“随我包围孔贼山寨,休要走了一人。我要一举解决太行匪患。”

“末将遵命!”

令箭一根接一根扔了出去。

突然之间,杨华想起了何灌将军,他牺牲地那一夜不也这样下着军令。不知不觉中,自己居然将他地气派学了个十足。

“就这样吧,你们可以下去做战前动员了。”

第四卷 西望太行

第一百零七章 到达

杨华抓了把积雪擦了擦手,抬头看了一眼丛林中那条蜿蜒小道。地图上看,隆虑山离林虑县城也不过四十里,如果在平原地带,一路飞奔,半日可到。但问题是,这条由细作标记下的羊肠小道已经荒弃多年,只容两人并排而行。路边又都是荆棘和树木,加上路上全是积雪,走一步滑三步。在上面走了半天,也没走多远。反将人累得不行。

在前探路的那个士兵隶属于李鹞子的斥候队,名字叫梁云龙,一个看起来面庞黝黑的青年人。他拨开一丛灌木,欢呼一声,“禀将军,找到标记了。”

在灌木后的那棵树上被人用刀刻着一个小小的箭头,直指西方。

梁云龙有些得意地说:“将军,我们这个细作也太小心了,弄下的标志实在太小。若不是小人天生一双鹰眼,还真不容易发现。”

杨华点点,“很好,这次突袭若能成功,当记你一功。”

梁云龙忙道:“将军,小人本是山西朔州人,是草原上贩运牛马的商人。可刚将牛马贩到太原,就遇到金人入寇。后随流民到太行山做了贼寇,若不是做了将军的兵,只怕已经饿死在山寨里了。说起来,将军还是我的恩人呢!”

杨华难得地笑笑:“你做了我的俘虏,反倒要感谢我。呵呵,你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也算是一桩特长。最远能看多长距离?”

梁云龙更是得意,“禀将军,小人也不知道能看多远,在草原上,隔着三五里地,我也能分出一只羊地公母。”他一说起牛马来。两眼都在放光。在龙卫军中,懂骑术的人凤毛麟趾。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马。说起来,这家伙也算是一个技术人才了。因此,他很自然地就被分配到李鹞子的斥候队里,当起了侦察骑兵。

只不过,现在龙卫军没马。他也只能同大多数人一样腿儿着。

看他如此得意忘形,李鹞子一鞭子抽到他背心,骂道:“你的话也特多了些,快走快走,前面开路。”

“是,长官!”梁云龙很自然地一个立正。大声回答。

声音惊起了一群飞鸟,众人心中同时一惊,抬头望去。头顶的阳光温暖地投射下来,映得雪地上一片白亮耀眼。透过头顶浓密的树枝看出去,太空一片湛蓝,有片片白云漂浮。

这是一个难得地好天气,春天仿佛突然降临。^^^^但照例的春寒还是让人四肢冰冷。尤其是这群飞鸟带动地积雪扑簌着落到人头上肩上时。

一大早,杨华就点齐部队,说了一声:“我带你们去见血。”就以急行军的速度带着队伍一阵猛跑。到现在已是中午。路才走了一半。可新兵们都累得不行了,很多人脚底都打出了血泡。地上的雪也很厚,脚一踩下去,雪就灌进鞋子里来。被体温一热,化成雪水,湿漉漉地贴着脚板。

风吹来,冷得人发抖。雪花飞扬中,一千五百名新兵的鼻端都在急促地喷吐着白气,额上的汗水一颗颗滚落下来,沾在棉衣上。结成晶莹地冰凌子。

到处都是散乱的脚步声。士兵们背山都扛着沉重的铠甲和兵器,在这样崎岖的满是积雪的山路上急行军。无疑是一种痛苦的折磨。很多人走着走着就一头栽倒在地上,死活也不愿意爬起来。

刚开始时,军官们还都低声咆哮,用鞭子不停地抽着那些倒在地上地士兵。走了这么长路,那些以前的流民何时见识过这样的长途奔袭,又不知道如何分配体力,早就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了。

杨华招手叫赵明堂过来,让他下令,所用军官都必须帮掉队的士兵背铠甲。部队以十人队而小单位,掉队一人,另外九人连坐。

“这样是不是容易激起士兵们的反感,等下若哗变了却是个大麻烦。”赵明堂还有些顾虑。

“我就是要让他们明白军队是一个集体,你不能光顾着自己走,你的战友掉队了,你也跑不了。”杨华冷冷地说,“若所有人都不顾战友的死活,只顾着自己走路,这队伍才真的要散了。我们龙卫军都是新兵,战斗力不强。如果再没有团队精神,根本就没办法打仗了。”

因为有了连坐法,士兵都都站起来,相互扶持着,一步一滑地在山路上走着。

这一条路实在太窄,根本没办法走马。即便是杨华,也得迈开大步朝前走去。在茫茫雪地上,这一条路盘旋在森林和悬崖峭壁之间,一不小心就有落下山崖的危险。

队伍分成十五个都,每都都由四个老兵率领。为了加快速度,杨华随李鹞子地斥候对在前面开路。

将为军之魄,只要杨华自己不倒下去,队伍就慢不下去。

李鹞子后面是梁红玉率领的跳荡队,也是这次战役的主要突袭力量。因为是正面的突袭队,加上又是山地作战,这队人马都没有穿甲,手中沉重的陌刀也换成锋利的横刀,以便节省体力。

在跳荡队的后面则跟着赵明堂的中军主力。他们的装备异常精良,浑身板甲,手持陌刀,背上还背着大弓。一走起路来,直睬得地皮都在颤抖。也因为这样,中军走得很慢。再看老赵,已经累得满脸发青,胸口剧烈起伏,只想声嘶力竭地咳出声来。可因为怕惊动敌人,他强自忍着,满头都是**的冷汗。

途中甚至还有人摔下悬崖去,发出撞击岩石时地沉闷声响。若不是杨华早有安排。让所有人都在口上勒了一张布条,只怕那惨烈地叫声已经响彻云霄了。

可惜,战友的死并不能在队伍中造成哪怕一丝一毫地波动,所有人都只是淡漠地朝山崖下看上一眼,然后低头赶路。

见梁云龙惊动飞鸟,李鹞脸色大变。提起鞭子正要打。

梁云龙下得面色发白,浑身颤抖着跪在地上。不住小声地说:“在下知罪,将军饶命!”

杨华一伸手抓住他的手臂,温和地对梁云龙道:“这事是你的过失,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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