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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豪侠-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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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路引是到汉中,身份是采药商,要入川,必须到汉中府换入川的路引。

次日上道,他像是换了一个人。人是衣装,佛是金装,他成了一个下层社会的贩夫行商,不再是英俊的风尘骑士了。头裹青巾,穿贫贱之服青直裰,灯笼裤扎在快靴统外面,背了小包裹。凝霜剑用布囊盛了,插在腰带上。百宝囊藏在衣袂内,皮护腰不让人看到。

夏日炎阳正烈,他撒开大步向前追赶,风尘仆仆,餐风宿露沿大道向西又向西。在外表看,谁也看不出他是毁灭孔公寨的真正英雄,更没有人知道他是名震江湖的四海游神。

出了大散关,逐渐进入了北栈道……

北栈道也叫秦栈,起自大散关,南抵汉中。其实,真正的起点,该从渭河南岸算起,只是从宝鸡到大散关这段路,目前已经改道拓宽,已不用栈道了。真正的起点,在草凉驿而不是大散关,大散关只是汉中凤翔两府的交界处,经过此地必须查验路引。

这一带地瘠民贫,除了栈道附近的村落略微富裕之外,能耕种的田地少之又少,举目全是崇山峻岭,除了山还是山,一片无穷尽的穷山恶水,无穷尽的原始丛莽。离开驿道,走上数百里不见人烟并非奇事。

即使在驿道附近,土著村民大多是靠天吃饭的纯朴百姓,富裕者甚少,大多数的人,都住在岩穴里,他们安贫乐道,与世无争,对外来的客人都十分热情。

安贫乐道与世无争,应该是最佳的人间乐土,事实不然。俗语说,人善被人欺,马善破人骑,人太善良了,反而给那些为非作歹之徒以可乘之机。而且附近山区都是荒凉的丛莽,便于藏匿。在各地做案的歹徒,不但不时到这一带藏匿避风头,而且居然在内建窟生根。

一般说来,栈道沿途的关隘,皆有官兵驻守,大规模的匪徒不敢公然啸聚,但小股的强盗在所难免。出入陕川的人,大概能分三种。一是川陕调动的官吏,一是往来川陕的大商巨贾,一是四海流浪的江湖混混。

赶到大散关,办好入川的路引,已经是日薄西山,将近黄昏的时光了。

关内不许百姓留宿,他匆匆出城,走向距关不远处的小镇投宿。

小镇真是小,只有二十余户人家,面对栈道入口,木屋凌乱地散布其间。

他沿小径急行,进入镇中,迎面是一间相当宽敞的客栈,门前挂了酒幌子,灯笼上写着四个大字:“连升客栈”。

入川这条路他没走过,反正也不急于赶路,在何处投宿不必计较。目前身上尚剩下五六两碎银,还可以支持三五天,假使投宿在大客栈内,只可以支持两三天啦!

他不打算落店,找一处村宅安身借宿,可省下数百文店钱。

他走向客栈对面的一栋木屋,向在门口劈柴的一位中年村夫抱拳行礼,笑问:“大叔请了。小可姓吴,从凤翔来,请问大叔尊姓?”

村夫放下柴斧,不住欠身回礼,扣好敞开的衣襟,笑问:“小姓张。客官有何指教?”

“小可缺少盘缠,想省两文店钱,希望大叔方便,让可借府上一角聊避风露,茶水钱小可照付,不知大叔肯否方便?”

村夫双眉深锁,歉然地说:“客官也许是头一次走这条路,不知敝处的禁忌,不是小可不肯,只是……只是……”

“大叔如果不便,小可就不敢打扰了。”

“不是不便,而是……百十年前,敝处不准设客店,往来的客官皆借宿民宅,视客店为犯忌。但这数十年来,却一反往昔,建了客店,民宅决不收容客人了。”

“为什么?”

“客官真不知道敝处的禁忌?”

“小可第一次经过贵地。”

“敝处的地名,叫做鬼迷店。”

秋华猛然省悟,笑道:“原来如此,难怪贵处的人不肯留宿客人,怕自己的房宅成为店,确是犯忌。打扰了,看来,今晚的店钱非花不可啦!”

他回身向对面举步,踏入了连升客栈的大门。

客栈占地甚广,共有三进,每进有厢。西院的走廊下,停了两乘山轿,廊下和房内静悄悄地。这一带是上房,所谓上房,只不过是些窄小的房间而已。

店伙引他进入东院,他要的是统铺,四尺宽的床位,住一夜是两百文,如果加租棉被,要多加五十文租被钱。

天气虽是盛夏,但山区夜间仍然凉飕飕的,没有被盖不行,但他受得了,不需被盖,把小包裹放在床位内侧,仔细看这种荒村野店的布置。

房间是长方形,低矮而黑暗,两座门,两座小小的窗。炕形的统铺长约四丈左右,可以住十个人。盛夏时分,房中燠热而不通风,床上根本不需草垫,也不用棉被,破烂的麦草席成了黄褐色,一股臭味直扑鼻端。

偌大的统铺,只住了三个客人,因此睡处并无限制,高兴睡在哪儿都行。

两端已被先到的客人所占,他只好睡在中间。右面的客人已外出进食,床内放着行囊。左端的客人蜷伏在床角上,穿了一身打了不少补钉的褐衫,一头乱糊糊带灰色的头发披散着,大概有百十天不见水,臭味外溢,很难分辨是男是女。

这是男统舍,当然不会是女人。这位年纪不小的客人,床头仅堆了几件破衣裤,半块光饼,可能就是全部家当了。人蜷伏在床角,不住发出几声虚脱的呻吟。

这种为贫苦客官准备的客房,没有店伙招呼,食物自己负责,店伙只管一天送两次用大桶盛着的茶水。房门不远处的天进中,有从山上引来的山泉,一切都得自己照应自己,想舒服就不用住这种统铺。

“这人有病,可能是个穷途末路的旅客。”秋华想。

他久走江湖,知道出门人的困难,心中油然兴起助人一臂的念头。

练武的人,多少懂得一些脉理,他虽说不上高明,但足以派上用场。

他先扳正那人的身躯察看气色,不由心向下沉。这是一个花甲年纪的老人,脸色灰黄略带黑褐,瘦得脸上全是皱纹,气息奄奄,去死不远。

拨开老人的眼帘,茫然的眼珠,白多黑少,似乎有脱水之势。一按脉理,脉跳动得几乎令人难以察觉。

一股腐臭味直冲脑门,他拉老人的衣襟,臭味更浓,衣内有破布包得紧紧地。

“是伤。”他脱口叫。

伤在右胸近腋窝处,他不必察看,也知道严重的程度,可能比想像中的更坏。

房门口,出现了店伙的身影,慢条斯理地点亮了桌上的桐油灯,暗红色的火焰随风跳动,室中明亮了些。

“客官,出门人别管闲事,这位老客官从四川来,病倒在敝店十天了,去死不远,敝店倒担当得起,客官你千万不可惹火烧身。”店伙好意地说。

店伙的话确是实情,这年头在外行走,最好少管闲事,明哲保身。开客栈的有开店的规矩,客死他乡死在客店的人平常得紧,只消报请官府派人前来验尸,只要不是他杀凶死,店家不会受到干连。假使牵涉到旁人,那就麻烦大矣!至少在官府调查期间,牵涉到的人不能离开,调查讯问焦头烂额,耽误行程事小,落个嫌疑两字,那才倒了八辈子大霉。

秋华是个血性人,他有胆量不怕事,虎目彪圆,跳下床来说:“你说,你这鬼店就见死不救了么?”

店伙一怔,说:“客官,你这不是狗咬吕大仙么?”

“不错,我这人就是不识好歹,我问你是不是见死不救?”

“客官,你不明白。小店不是善堂,开店小心侍候客人,只为了赚几文辛苦钱养活家小,要是有家有产有田有地,谁愿意开客栈担惊受怕?这位老客官落店时已经不支,身无分文,苦苦哀求收容他暂住一宵。敝店东不忍心他在外露宿,把他安顿在店中,不但没收他分文店钱,十天来的食宿费全贴了,已经是情至义尽。鬼店地方小,没有郎中,只有用土单方找草药救命。要请郎中,须到黄牛堡去请,来回一百三十里,要花两天工夫,郎中来不来很难说,谁出得起重金去请?不是敝店见死不救,事实是爱莫能助。”

秋华怒火全消,柔声道:“假使在下不怕事,愿意替他尽一份心力,你能帮忙?”

“这……这个……”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老兄,你行行好。”

“客官之意……”

“这人受了伤,如不是拖得太久,在下不必劳驾任何人,但现下不成,必须内外下药。他的身体已被拖垮,贼去楼空,我没把握。请老兄把店东找来……”

“小的去请。”店伙匆匆地说,出门急奔。

不久,店东带了两名店伙赶到,店东是个年约半百姓夏的殷实土著,操着生硬的官话向秋华招呼。

秋华不再客套,在百宝囊中掏出三颗保命丹,和一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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