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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别拿变态不当毛病 作者:芯叶(晋江2013.10.26完结)-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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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已经升的老高,我只披了一件外衣就急匆匆跑出门。卧室,没有。厨房,没有。药房,没有。
  “你都已经走了么……”我一阵腿软,差点跌坐在地上。
  慢慢走回来,走到了门口,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封信,还有一本书。我拿起那封信,小心翼翼的打开。我认识的字不多,却知道这字很是漂亮。这是只怕是钧书亲手写的吧。
  “小天,我想你醒过来的时候,我跟阿音都已经离开了吧。本来是要跟你说一声再走的。看你睡的这么香,就不好意思吵醒你了。
  我知道你生病的那几天一直没睡好,老是满头大汗,心神不宁的样子,有时候你都会大声叫出来,怕是做了噩梦。我没有法子不让你做噩梦,只能多开些安神,有助睡眠的药。所以就更不好趁你还在睡觉的时候吵醒你了。你可不要怪我。
  小天,你是个好孩子,坚强,乐观。一个人生活了那么久肯定是吃过了不少苦头,可比阿音独立多了。阿音实在是一个让我不省心的孩子,偏偏我说他,他都不肯去听,你都看到了,他老是喜欢跟我顶嘴。
  我不知道你跟小钦是怎么回事,小钦又是为什么会把你带上齐居山。不过,这些事确实是我不该过问的。阿钦从小脾气就很古怪。我还记得你说他是心理扭曲的变态狂,哈哈,他有时是蛮横无理了些却也不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
  以后有时间,我也会来看你。如果你有什么事的话,可以来一个叫临渊山庄的地方找我。有缘的话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另外,没什么别的可以送给你,只有这本带着的医书,就送给你吧。看了它,你应该也会做出美味可口的粥了。会不会有些奇怪,这只是一本医书,又不是什么菜谱。不过我确实是从医书里琢磨出来的。你这么聪明的话,一定可以比我做得更好。
  裴钧书”
  我半猜着,我把信反反复复看了许多遍,才算是看了个明白。小心的把它折起,放回信封中,放在了衣服的胸口处收好。
  翻开钧书留给我的那本书。书中很多的空白的地方,都有一些笔记跟图画,干净整齐。书已经很旧了,可以看得出来,这本书被钧书翻过很多次了,但是却保管的很好,丝毫没有被弄脏,连折角都没有一个。
  “钧书,你实在是太狠了,连最后一面都不让我见到么?”我用手紧紧撮这那本书;终于还是放开了手。再也没忍住,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
  哭的久了,便也自觉没趣。顶着红肿的眼睛跟胀胀的脑袋,把书放到枕头下面。
  我看着镜子脸都哭肿了的自己,说:“钧书都已经走了,南霸天,这些天你过得委实窝囊。你说,你都脸红了几次了,你都哭过几次了。你还以为你还是个小女孩么,早八百年你就没把自己当女的了,现在说出来还真是不要脸啊。”我伸手掐了掐自己的脸,“不错不错,这手感,厚度才是正常的,但是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再接再厉吧。”
  去厨房逛了一圈,只找到了了几个馒头。一边啃,一边翘着腿坐在桌子上,终于开始想起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话说那个变态小娘子是为什么不杀我,还把我带到这个地方来。这里是齐居山,不过这齐居山又是个什么地方啊,我都没听过,这到底是哪个犄角旮旯?”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跑路

    自我有记忆的时候起,就一直都生活在清平镇的长乐街。在我看来,长乐街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逍遥的地方。有美女如云的仙风居,一入温柔乡,再硬的骨头也得化成了水。隔着不远处,便是春风楼。春风楼也是个销魂之地。那些小倌的腰,简直比仙风居的姑娘都细,骨头比春风楼的姑娘都酥,那容貌,饶是新娘子见着了都会嫉妒,也怪不得龙阳之风如此盛行了。不过我最喜欢的地方,还是十字街转角处的口味斋,口味斋的招牌水晶蹄膀肥而不腻,一口下去口齿留香,简直要把自己的舌头都给吃下去……
  “啊哦(哎哟),我的色(舌)头……”
  “我去,南霸天你傻的啊,在这儿等死啊,赶快跑路啊现在。”我使劲儿拍了自己的脑袋,会过魂来,然后回房间收拾收拾东西。
  “这碗,带走,我那破碗吃个饭都豁嘴;筷子,走带,碗都带走还能留你;墙上这画,带走,碰上个不识货的没准儿还能敲一笔……”
  所以等我都收拾完了的时候,摆在我面前的就是唰啦啦一堆堆得如同小山般高的东西。
  “怎么这么多,那……我,我那棉絮到底是带还是不带啊。”心下纠结不已。
  终于还是抵不过那温暖小被窝的诱惑,硬是把它塞进了我的包裹里。
  我背着那山一般的包裹的时候,把我压的一把老腰都要折了。看到镜子里,我自己都吓一跳,这哪里还看得到我,这简直就是一行走的包裹。不过我忍,那变态小娘子把我害得那么惨,这点小小的补偿算的了什么,便宜他了。
  准备出门的时候,不想那包裹太大都在门那儿卡住出不来。在我把门都拆下来之前,总算是把它给拽了出来。
  “哎哟,天哪,这都累成狗了。你吃这么多,到了你大显身手的时候了,今天滚也给我把这么大一坨滚下山去。”
  院子外有只一条道,顺着路走应该就可以下山了吧。
  折腾了好一阵子,现在正午太阳正毒辣。我背着这一大坨的东西晃晃悠悠的走着,真是把我累得舌头直往外吐。走五步就得歇下一步的节奏。
  别说,这齐居山还真是好山好水。如果不是呆在这山上会死的话,我定会好好参观一番。哎,我还是一辈子都别来这里的好。
  “这么奇怪,这么大半天的怎么也不见着个人?”我这头正纳闷着:“没准这山上就变态小娘子一个人呢,没人还不好么,难道你丫做贼还想被人看见不成?”一路上被包裹压得低着头自言自语的,没想一下子撞一颗树上去了,撞的我滚了起码两圈才停下来。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啊……”我揉了揉屁股。
  我正挣扎着起身的时候,从前面小道上走来一个人,他穿着跟我一样的衣服。眼看着他就要看到我,包袱太重,我却怎么也起不来,急的满头是汗,然后……然后他就从我眼前走了过去,都没瞅我一眼……
  这是怎么个回事?他是没看到我么?不可能啊,除非他是瞎子。他要是瞎子的话怎么前面有个坑他都知道绕过去?当小偷这么多年,从来没被人这般忽视过,心里很是有点不服气。
  接着,一路上又是碰到了三三两两这些个人,他们的反应跟第一个人完全一样,完全就像没看到我一般。你说一个人我都不能接受,这么多人都这么个反应,我开始觉得有点心慌慌了。
  “他们为什么都看不到我,他们也没瞎啊,看到石头,看到坑,连看到蚂蚁都知道要绕道走,为什么就看不到我呢?我去,你们倒是看我一眼啊。”我觉得我很有怨妇的潜质:“难道是我根本就不存在,这一切都是我的幻觉,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越想越恐怖,越想越哆嗦,“我他妈到底是到了哪个异世界啊?!”
  这也太扯了吧,简直不是我这小心肝儿能承受的住的。
  前面又来一面色清秀的小生,唇红齿白,一脸的禁欲的样子,真想捏他的脸啊。我这看到美人儿就想捏脸的毛病是不是该改改了?!
  我一个跨步挡在他的面前,双手一拦,“这位小哥,这艳阳高照月明星稀的,可是强抢民男的好时候,怎么,跟我去逍遥逍遥如何?”
  不想面前的这位悠悠斜了我一眼,然后瞬间从我眼皮子底下消失……搞毛啊,消失?我转过头一看,禁欲小哥留给了我一个无比销魂而又傲娇的身影。这难道就是传说中闪现?还是遁地之术?要是我学会了,那不是想偷就偷,想走就走,上房揭瓦下蹿澡堂,谁奈爷何?
  不对,他不是看不到我啊,不然那充满鄙视意味儿的白眼又是怎么一回事?看来他们是根本不把我当回事儿了。这对我来说自是好事一桩,但我怎么觉得他们如此瞧不起人,很是不爽呢。
  算了,瞧不起我的人多着呢,也不你差一个,我乐得你不管我,哼。
  继续背着我的大龟壳慢慢悠悠的走着。自从知道他们都当我是透明之后,我更是不着不急了,大摇大摆。
  走了没几步,又觉着肚子里一阵空虚。坐在大龟壳上,从口袋里拿出半个馒头来啃。不过这硬馒头还真是难以下咽啊。
  咦,好像有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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