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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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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地杀害了。在我父亲死后,我的母亲和祖母不得不拼命工作以养活全家,我们食不果腹,历尽艰辛。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和我们所蒙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3月2日。 
  李森 
  38。 蒙难者: 
  李振,男,38岁,耕种 
  李华,男黄氏,女 
  李华之母李华之子李华之女 
  李汉,男李森,男 
  蒙难地点: 柔河。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李振之子李森(Lee Sam),61岁,胶工,祖籍广东,身份证号0661364,现住于淡边新村38号,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地址: 冷宜冷甲。 
  投诉内容: 1942年,在日本军队的一次搜山行动中,我和我的父亲各被日军的枪尾刺刀刺了三刀,但都被亲人救活了。我们能活下来可真是上帝保佑,伤口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痊愈。但我叔叔李华一家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住在士勿,他家有五口人在日军的屠杀中丧生,他们是: 我的叔叔李华,他的妻子黄氏,他的岳母及他的两个小孩。两个小孩一个5岁,一个才满月。我的另外一个叔叔李汉大概于1942年在柔河被日军捉走,再无踪影。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上述亲人的受害进行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9日。 
  林三 
  39。 蒙难者: 
  Lim Cheng Siong,男 
  Cheng Sun Teck,女 
  Lim Seng See,男 
  Lim Seng Yam,男 
  蒙难地点: Pertang; N。Sembilan。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Lim Cheng Siong之子林三(Lim Sun),74岁,身份证号3558116,现住于85,Bukit Gelugor KamPung Baru;Kuala Pilah。邮编72000。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兵在森美兰州Pertang的一个小村子里杀害了我的父亲Lim Cheng Siong;我的母亲Cheng Sun Teck;及我的两个兄弟Lim Seng See和Lim Seng Yam。我的这些亲人都是守法公民,与别人无冤无仇,日本人为什么要杀害他们这些善良百姓?日本政府必须对我亲人的被害负起完全责任。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日。 
  魏锦英 
  40。 蒙难者: 
  Yang Hong Han 
  蒙难地点: Semonyit; Selangor。 
  蒙难时间: 1942年5月间。 
  投诉人资料: Yang Hong Han之妻魏锦英(Hgui Kim Yin),身份证号0219878,现住于10,Singapore Street;Seremban。 
  投诉内容: 1942年5月,日本兵在Semonyit; Selangor抓走了我的丈夫Yang Hong Han,他被关到了Seremban。日本人不许我去探望他,有可靠的消息说,他在狱中受到了日本人的虐待,并最终被折磨致死。我是他的妻子,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的无故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30日。 
  郑胜通 
  41。 蒙难者: 
  郑胜通,男,17岁 
  蒙难地点: 知知港警局。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郑胜通(Chang Seng Fong),男,69岁,散工,祖籍广东陆丰,身份证号0890672,现住于156F Jalan Rasah Seremban N。S。D。K,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州知知港黎望。 
  投诉内容: 1942年,本人被怀疑为抗日分子,被日军抓去坐监。在坐监期间被日军诸多盘问,因自身并非抗日分子,与抗日军队毫无联系,无以奉告,因此被日军折磨得死去活来。光复以后,于1954年中期,病况发作,延医诊治,迄今共计40个年头(附医生证明书为证),现还在继续由医生诊病与服药中。 
  投诉日期: 1994年2月16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3) 
  汪豪仪 
  42。 蒙难者: 
  汪世明,男,40岁,织缝师 
  谢九妹,女,38岁,家庭主妇 
  蒙难地点: 森美兰芙蓉宪兵部(今华侨银行)。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汪世明之子汪豪仪(Wong Ko Joo),60岁,武术教练,祖籍广东太埔,身份证号1998857,现住于285 Taman Bukit Kaya Jalan Sungai Lijong Seremban N。S。,邮编70200。 
  投诉内容: 日本侵占马来亚五个月左右的一天,来了一辆军用卡车,四名日本兵,两个暗探(其中一个是中国人)把我父亲和隔壁姓谭的以及姓石的带走。十多天后,姓谭的和姓石的带着满身的伤回了家。谭先生回家后开始吐血,不到一个月就死去了,石先生在战后回了中国,但却没有我父亲的消息。 
  几个月后,一名暗探(一个中国人,在中国时他和我们家住在一起)告诉我的大伯,我的父亲已经在几个月前被日本兵杀头了,当时我才9岁。我母亲当时还住在中国,日本兵的暴行使我成了没有父亲的孩子。幸好,我的大伯一家收留了我,尽管他们很穷,却把我当亲生儿子一样看待,他们自己还有十多个小孩。 
  在日本人三年零八个月的占领后,战争结束了,大伯捎信给我那住在中国的母亲,告诉她我父亲的死讯。但不幸的是,我母亲难以抑制失去深爱着的丈夫的悲痛,上吊自杀了。当时我才13岁。 
  我的大伯家非常穷,有十多个小孩要抚养,所以为了减轻负担,我不得不开始做工以养活自己,因此我失去了上学的机会。因为没受过学校教育,我不得不去做零工,但这种机会也不多,而且报酬也很低,作为一个孤儿所遭受的痛苦给我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创伤。因为日军的暴行,我的生活一直就十分艰辛。现在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遭受的磨难进行赔偿,这些赔偿应该包括我双亲生命的损失,40多年来的痛苦和悲伤,失去的教育机会以及因此而失去的体面和稳定的工作。我甚至无法描述我的家庭、我的亲人和我自己所遭受过的那些苦难,我认为,只有对我们进行赔偿才是公正合理的。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日。 
  廖金雄 
  43。 蒙难者: 
  廖官球,男,24岁,商人 
  蒙难地点: 芙蓉。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廖官球之子廖金雄(Leau Kim Heon),58岁,祖籍广东,身份证号1897853,现住于No。16;Rumah Murah;Simpang Pertang; N。S。,邮编72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葫芦顶新村,克拉湾路。 
  投诉内容: 在日本侵占马来亚期间,我的父亲廖官球是一个蔬菜商。1942年,Seremban的日本兵抓走了我的父亲,他们这样做是毫无理由的,我父亲没有伤害任何人,也没有犯下任何罪过,村里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谦逊和蔼的人。在他被抓走后的第二天,我的母亲得知,父亲已经被日本人杀害了,一个13口之家,失去了顶梁柱,我的母亲从此成了寡妇,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从此成了没爹的孩子。我们在异常艰苦的环境下长大。因为母亲无力供我们上学,我们几乎没受过什么教育。是谁给我们造成了这些灾难?当然是日本人。让日本人对我们进行赔偿是不是应该呢?当然应该。日本政府应该站在人道的立场上,对所犯下的罪行负责,给予蒙难者家属适当的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8)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8日。梁精华44。 蒙难者:Leong Ah Soon;男Leong Ah Soon全家另外11人蒙难地点: Tanah Raja。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间。 
  投诉人资料: Leong Ah Soon之侄梁精华(Leong Kim Hua/Leong Kim Hwa);身份证号2019436,现住于Kodai Kg Gerang; Ram Bau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1300。 
  投诉内容: 在日占时期,我叔叔Leong Ah Soon一家住在Tanah Raja;他家共有12口人。1942年3月,日本人无故杀害了我叔叔家的所有人,他的自行车店也被砸开,里面的东西被一抢而空。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叔叔全家的被害和损失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3月20日。 
  李光绵45。 蒙难者:李克松,男,杂货店主黄蕉,女李光庆,男,10岁李光发,男李光辉,男,8岁李秀梅,女,6岁李克松之幼子,两个月大蒙难地点: 宁宜彭加兰榴莲李俊呈园丘内。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 
  投诉人资料: 李克松之子李光绵(Lee Kong Mian),64岁,身份证号2498997,现住于270 Ter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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