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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便衣警察-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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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尝到了人欲横流的大千世界,将来即使老死他乡,也算不枉此生了。  无影灯是不是比刚才更亮了点儿?刺眼的灯光仿佛要把他的身体洞穿,不,你应该对自己坦白,你才不是个有福的人呢,不过是个靠玩儿命活着的可怜虫罢了。  ……无边的疲倦啊,他全身的肌肉一点劲儿也没有,整个身子完全是瘫在手术台上的,连眼皮也沉重地耷拉下来了,灯光隔断,一片黑暗。  黑暗中他看见了,红色的晚霞,墨色的山谷,昏鸦安详地叫着,在红色和墨色的交融中盘旋起舞;远处有个古老的教堂,深沉的钟声把人的一颗心带向宁静的小城,带向牧歌式的田野 ……霍夫曼就是用这样幽美的环境来抚慰他的神经创伤的,但马尔逊却坚持要他搬出这古堡式的山庄别墅,换到简陋的据点里去住。现在他只要一闭上眼,就会看到那美丽的晚霞、山谷和田野,如果能永远那样逍遥那样安乐……是的,他现在已经不需要什么激烈的刺激了,他需要逍遥安乐!  “对一个间谍来说,最可怕的不是死亡的危险,而是九死一生之后立即让他接触安宁和舒适的生活,他的意志会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中毁于一旦!”  看来马尔逊说对了,那铁门重重的牢狱,那杀气腾腾的审讯室,那阴森恐怖的边境之夜,难道他会一朝忘却吗?这些年,霍夫曼对他的兽性的训练,已经使他的神经像一根快要绷断的琴弦;这次实习性的派遣,是他在数年训练之后第一次涉入真实的间谍生活的激流,虽说从入境到脱险才只有二十多天,可在他的感觉上,就如同一个死囚在断头台上等待那举起的钢刀落下来一样,像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世纪。人啊,难道只需要二十几天,他的意志、勇敢和对冒险生涯的那种天然喜好,就会变得枯萎如此吗?在霍夫曼为他安排的山庄别墅里,他也才只享受了五六天的“公爵”生活,难道对安乐和舒适的渴望竟会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连一直维系自己信念和胆气的那点狂热,也从此冷却,一蹶不振了吗?确实,马尔逊确实是高明的,人,受不了强烈的对比……  霍夫曼只负责对他的训练,他的真正统治者和指挥者,是马尔逊。如果单从外表上看,霍夫曼是个很富魅力的硬派男子,身材魁梧,面容冷酷,有一副典型的军人风度;而马尔逊却其貌不扬,干枯瘦小,头发稀疏,纵酒过度的鼻子又大得不成比例,活脱一个摆摊儿的小商人。谁能想到这么一个人,居然以间谍计谋的设计为擅长,在世界谍报战的舞台上驰骋了大半辈子,而且名气之大,已经使他成为D3情报局内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相形之下,霍夫曼不过一介武夫罢了。


第三部分跟踪反跟踪

  他不喜欢霍夫曼,尽管他的无线电收发报、跟踪反跟踪、射击、游泳、登山、格斗等等技术,都是出自霍夫曼的门下,可他很难设想,一个间谍的献身热情在霍夫曼式的冷酷无情的统治下能够维持多久。霍夫曼曾经说过:“间谍事业的神圣就在于没有任何道德原则的限制和约束,杀人、诈骗、造谣、色情,都得干。”他说这话的口气就像读《圣经》那样安详平静。霍夫曼还说过,他特别信奉中国的一句名言:“无毒不丈夫!”霍夫曼的毒,甚至能使跟他同舟共济的人都要提心吊胆,生怕遭了他的暗算。  马尔逊的为人却完全不同,任何间谍都愿意跟着这样的头儿干。马尔逊的原则是:情报员第一,情报第二。他最重视的不是情报,而是情报员本身的安全;在间谍斗争的指导思想和技巧运用上,马尔逊的见地也处处显示着霍夫曼所无法比拟的科学和老辣:霍夫曼要求情报员的活动一律遵守教程规范,而马尔逊却主张不必拘泥,甚至根本就不造成对情报员的过分训练,主张一任自然。“过去我们曾经在五角大楼内部很难得地安插了一个情报员,可是就因为这位英雄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都使用反跟踪技术,结果引起联邦调查局人员的注意。假如他每天下班都老老实实地走路,大概永远不会被‘山姆大叔’抓住的。”马尔逊总喜欢把这个雄辩的例子挂在嘴上。在他这次潜入之前,马尔逊对他做了一次反审讯的考核,他的反应机敏,对答如流,使这位上司恼火异常,“这怎么行,这怎么行,任何一个有经验的保安人员马上就能看出训练的痕迹,你不是普通人,而是训练有素的间谍!”他冲他发火儿,实际上的矛头却是指向霍夫曼。霍夫曼当然不甘示弱,“如果每个普通人都自然具备当间谍的条件,完全用不着训练的话,那还要我们干什么?”马尔逊也不客气,当着他的面就和霍夫曼争吵起来,“那么请问,什么是当间谍的条件?什么?”连徐邦呈当时也不明白马尔逊何以拿这种常识性的问题来诘问霍夫曼。当然,霍夫曼的脸马上涨得通红,“间谍的条件,难道还用现在讨论吗?做一个间谍,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健康强壮的体魄,忘我的献身精神,敏捷机智的反应力和应变力,通晓多种语言和职业,还有……外表要平淡无奇。”霍夫曼想尽量说得全面些,而马尔逊却鄙夷地打断他,“够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我比你还要书生气,像这种纸上谈兵的条件我可以一口气举出三十条来!可现在是七十年代了,你这一套只有小说家才欣赏。在现实世界中,詹姆斯·邦德007是不存在的,任何类似的、无所不能的超人式间谍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在职业谍报人员的眼睛里,间谍的最高技巧就是自然,间谍的最好条件就是能够接近情报目标,如果一个间谍不能接近情报目标的话,那就是把所有优秀素质集于一身,也毫无用处!”  他不能不叹服马尔逊的坦率和实际,可他又不明白了,难道自己不是最好的间谍吗?他这次潜入南州市,尽管未能完成预定的任务,尽管他今后也并不会具备接近情报目标的条件,但他却成功地应用了马尔逊亲自为他设计的自我营救计划,奇迹般地死里逃生,这难道不是马尔逊的一份荣耀吗?不,马尔逊是器重他的,爱护他的,不然,何以会这么不惜工本地为他动这次手术呢?他尤其不能忘记的是,在为他压惊洗尘的酒宴上,马尔逊是那么热烈地拥抱他,亲吻他,“你是D3的光荣!”马尔逊说这话的表情是真心实意的,“中国的先哲孟子说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益增其所不能。’”马尔逊的汉学水平的确很深,背诵这段文绉绉的古训竟可以不打一点折扣,而他这个中国人都还不能尽解其意,实在惭愧,但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这句话,显然是表露马尔逊对他的褒奖与赏识的,这不能不使他感激涕零了。如果没有马尔逊这个精神上的靠山,他简直不知道自己的荣誉心和胆气还能不能重新凝聚和振作起来。  “徐先生,不要紧张。”陌生人的声音又凑了下来。紧接着,冰凉的酒精棉花触到了他的脸,柔和地移动着,他打了个哆嗦,不,不要怕,这是洁白的手术室,那惊心动魄的一页的的确确已经翻过去了,下一页……下一页又该是什么?  “这是你的护照,这是你的履历,亲爱的徐,在手术之前的这些天,你得把自己的历史先熟悉一下,要背熟……”  颧骨一阵刺痛,给他打针了,是麻药。整个脸慢慢地膨胀起来,而意识倒一点点迟钝下去。啊,这是洁白的手术室,马尔逊,你在哪儿?不要抛开我,千万不要抛开我!  “你放心去吧,亲爱的徐,我的原则是:情报员第一,情报第二!”  ……  头一天活儿干下来,周志明就有点儿顶不住了。精神上的过度紧张和体力上的超量支出使他在回到监舍以后头重脚轻,几乎连铺都爬不上去了。  这里从早上七点半钟开始干活。第一天是一个姓丁的队长带队出工,队伍前后都有荷枪实弹的解放军战士押送,灰亮的三角枪刺上系着耀眼的小红旗,在晨风中猎猎作响。犯人们一到窑上,队长往办公室里一坐,解放军战士远远地拉开警戒线,工地上就是那个外表阴沉的老犯人田保善说了算。他给周志明派推小车给制砖机送土的活儿。周志明从来没推过这种独轮车, 他望望搭在取坯土挖成的大坑上那狭长的木板车道,心里直发怵,嗫嚅了一下, 对田保善说:“我,不会推这车, 是不是先……”  田保善没等他说完,一扭脸走了,像全没听见一样。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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