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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涅槃思想-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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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有必要对阿罗汉净化的生命结构是无漏还是有漏这一问题作一交代。一切有部认为,成就无学位的阿罗汉“已断烦恼处在世间,心无所著如莲花”,“于世间诸有漏事,不为一切烦恼所缚”。阿罗汉圣者就其生身来讲,仍是无明爱果所生的有漏身,与凡夫并无不同,所谓“愚夫智者同感有身”,“世尊亦是智者所摄身,定应是无明爱果,是故佛身定应有漏”。然而,阿罗汉心不取漏,如眼等“虽名有漏顺取,而非取漏”,又生身亦遇八法(即利、衰、毁、誉、称、讥、苦、乐),但能于此八法不生染著,所以能于有漏生身中,无所执著心无所染。这就是说,圣者阿罗汉虽然仍执持着前生无明结业之有漏生身,但是,他已经产生出一种叫作菩提法的无漏力,这种力能使阿罗汉不再造新业,而且对旧业也能产生抑制作用,消除有漏染污力的影响。所谓“弃舍染污蕴担,得纯净蕴担”,也当在这个意义来理解,否则,如果认为阿罗汉弃舍有漏而得纯净无漏身(此中没有一有漏生身),那么就无法理解一切有部关于佛身或阿罗汉身是有漏的说法。这也可以作这样的理解,阿罗汉的现实生命是由有漏的色身生命和无漏的精神生命(纯粹的意识生命)共同构成。有漏的生身来自于前世的无明结业之果,无漏的精神生命则是长期修习的结果。我们若结合瑜伽禅定的理论,则能够对此作出更为合理的解释。小乘一切有部将宇宙分成三种存在界,即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是由粗重的色心成分构成的有漏的世界,色界则是由纯粹的物质构成的世界,这个世界的居住者,没有一切有漏欲望;无色界则是一个没有色碍,没有欲望,纯粹精神的世界,这个世界的居住者,完全沉浸在某种独特观念的冥想之中。一切有部认为,瑜伽禅定的修习者在现实世界(欲界)于精神专注的冥想状态中,能进人色界、无色界,而在冥想的精神世界中完成了对存在构成成分聚合力的消解,最后能达到连意识也虚无的境界(非想非非想处)。这说明,阿罗汉在现实的生命世界中能获得净化的生命结构,只是这种净化的生命结构存在于人的精神世界中。正因为如此,阿罗汉才能做到“生在世间长在世间”,为世法所染而又能“出世间住,不为世法染污”。实际上,阿罗汉无学位所得心解脱的精神世界要远远高于色界、五色界。瑜伽禅定的修习者在色界、五色界,仍然有着业力的残余而在生死轮回之中,但是阿罗汉则断尽一切烦恼,功德圆满,已证一切择灭,他已完全融人止灭一切无明业力的绝对之中,证人神秘的法性境界,体验到绝对宁静状态而达到了涅槃。一切有部认为阿罗汉证人涅槃能得到法身,《大毗婆沙论》就说:“谓佛无学成菩提法即是法身。”但是,这种法身是阿罗汉现世人涅槃所得身,它依存于有漏生身,若生身人灭,法身也随之人灭,所以并不是如后来大乘佛教所说永恒不变之如来法身。
  虽然一切有部认为佛教的修习者在修习过程的每一个阶段都会产生胜解智,证择灭自体,但同时又认为在达到无学阿罗汉果以前,虽证择灭而未得真正的解脱,不名涅槃,唯有达到阿罗汉果断尽一切烦恼才是真正的解脱,得名涅槃。《大毗婆沙论》说:“云何依解脱涅槃?答:若贪永断,瞠永断,痴永断,一切烦恼永断,是谓依解脱涅槃。问:有身等随一法断皆是涅槃,此中何说贪永断乃至一切烦恼永断。答:虽一一法断皆是涅槃,而此中但说圆满涅槃,故不应责。复次,涅槃之名,唯在无学,学位未满,不名涅槃。”涅槃这个概念,按经典文献中所作的定义,是指断尽烦恼的状态,如《杂阿含经》说:“涅槃者,贪欲永尽,瞠恚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名涅槃。”满足这个条件的,只有无学阿罗汉,所以说涅槃之名唯在无学。佛教的修习者在其他的修行阶段,虽然也可说断烦恼得择灭(也可称涅槃),但毕竟有烦恼的残余,从严格的意义上不可称为得涅槃。
  一切有部将无学圣者之所证(圆满涅槃)分为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两种。《大毗婆沙论》说:“云何择灭,谓诸灭是离系。此离系是涅槃。然涅槃有二种,一有余依,二无余依。”有部认为,这两种涅槃都是阿罗汉所得的道果,实有自体,属于无为解脱自性,是非学非无学的纯善的存在,等等。然而,这两种圆满解脱意义上的涅槃概念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大毗婆沙论》说:
  云何无余依涅槃界?答:若阿罗汉诸漏永尽,寿命犹
  存,大种造色相续未断,依五根身心相续转,有余依故,诸
  结永尽,得获触证,名有余依涅槃界。……云何无余依涅
  盘界?答:即阿罗汉诸漏永尽,寿命已灭,大种造色相续
  已断,依五根身心不复转,无余依故,诸结永尽名无余依
  涅槃界。
  这就是说,在有余依涅槃界,阿罗汉于现世断尽烦恼,于无相三摩地(不同于四禅八定的一种定慧均等的三昧力)证人绝对宁静的神秘的法性世界,获得清净的精神生命(法身),但尚有寿命、大种造色五根身心相续,即是说,五蕴生身尚存。阿罗汉圣者的生身当是前世无明业果所生之有漏身,阿罗汉虽持此生身,但已于“五蕴皆得解脱”,所以不造新业而成就清净的法身。法身即是智身,是阿罗汉证人法性的精神生命,它依于生身而在,终有坏灭。然得法身的阿罗汉无学圣者,虽有生身但不为生身所缚,因其法身已证人涅槃,与绝对实在的本体合一。所以圣者生身虽是无明爱果,“生在世间,长在世间”,而法身则是无执的精神生命,“出世间住,不为世法所染”。此时阿罗汉无学圣者所住处,即称作有余依涅槃界。何谓依?《大毗婆沙论》区分了两类依:“依有二种,一烦恼依,二生身依。……复次,依有二种,一染污依,二不染污依。”住有余依涅槃界的阿罗汉无学圣者,虽没有烦恼依但有生身依,虽没有染污依但有不染污依。
  住有余依涅槃界的阿罗汉,已得无漏法身,与法性合一而于现法得涅槃。但此时生身尚存有待弃舍;无漏法身依于生身也不能永存。在一切有部看来,阿罗汉于现法证人涅槃,尚不是最终的解脱状态,只有止灭生身,进而止灭无漏法身,即舍有情身堕于法数而消融于绝对的法体世界,才是阿罗汉最终的解脱状态。然而,无漏法与有漏法的止灭方式并不相同,《大毗婆沙论》说:“谓有漏法有二种舍,一断舍,二弃舍。无漏有为虽无断舍而有弃舍。”有漏法的止灭有两种情况,一是断舍,这是指对烦恼的断除(择灭所得灭);一是弃舍,这是指对阿罗汉生身的弃舍。阿罗汉生身是前世业力所生“无明爱果”,只待寿命灭尽才能得到弃舍(非择灭所得灭)。无漏法的止灭表现为弃舍(非择灭所得灭),无漏法依生身而有,当生身寿命止灭,无漏法身亦随之止灭。在一切有部看来,阿罗汉在有漏生身与无漏法身尚未止灭之前,所证涅槃即是有余依涅槃。而当阿罗汉不仅断尽诸结,而且根身寿命、无漏法身亦止灭时,或者说,既没有生身依(有漏依;)也没有不染污依(无漏依)时,所得的涅槃即是无余依涅槃。照一切有部的说法,在无余涅槃界“无有补特伽罗,唯有法性”。这是阿罗汉止灭生命而消融于绝对的理想世界,也是“灰身灭智”彻底的解脱状态。
  按一切有部的说法,阿罗汉必住有余涅槃或无余涅槃界。然而,以是否具有寿命、根身、心法相续为区分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的标准,即“具有三事名有余依涅槃,三事皆无名无余依涅槃”,就会出现有的阿罗汉既不住有余涅槃亦不住无余涅槃界的情况,比如:“生五色界阿罗汉,五色身故,非住有余涅槃界,有心转故,非住无余依涅槃界。生有色界阿罗汉,人灭尽定,已无心转故,非住有余依涅槃界,然有色身故,非住无余依涅槃界。生欲界不具根阿罗汉,不具五根故,非住有余依涅槃界,有色身故,非住无余依涅槃界。”这就与阿罗汉必住于二种涅槃界的说法相矛盾。对于有阿罗汉不住二种涅槃界的情况,一切有部解释说,这是“理虽无有而依此中所说亦有”,但同时又指出,以三事为标准是“为欲饶益诸弟子众令易解故作是说。”也就是说,三事是众生所共具之事,以此来区分有余、无余涅槃,能使欲界众生更易于理解。关于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的分别,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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