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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江湖一箭穿-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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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她说,除非能够找到一个比她更笨的孩子。

然后我救下了墨生。

比小笛更笨的孩子出现了,老天也在帮她!

我很愤怒,非常担心她会以此作为借口留我。

可是她似乎忘记了我的那句话。

只是很高兴的跟墨生玩耍。

有时候看他们两个人没心没肺的闹成一团,我真是沮丧。

一对活宝!

厨师过来问中午吃什么,瞧着那一对,我没好声气的说,傻瓜炒傻蛋!

结果小笛很高兴的问我,傻瓜是什么瓜?

而墨生则欢呼雀跃,有蛋蛋吃了!有蛋蛋吃了!

我差点厥过去!

我又去找苏无困那个疯子,那个疯子说,传说中刑风宝藏里的凤灵能够治好她的顽疾。

可是那个疯子又大笑着说,可是她注定得不到!得不到!

她就是个被诅咒的孩子!什么也得不到!

我冷冷的拍碎了他的桌子,转头就走。

我不信她得不到。

我让她练一弦九箭,等着极乐宫的人找上门。

那个人真的来了。

第一眼就很不喜欢他,一本正经,装模作样。

说话跟爆豆子一样,一个一个往外蹦!

知道的觉得他摆谱,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结巴!

总体评价,就是一个道貌岸然的猥琐男人。

身手不错,难道是传说中的极乐君?

那一瞬间我有些后悔,对手的实力很强,情况晦涩不明,小笛会不会有危险?

然而没了退路,竟然输掉了赌局,虽然做好了准备,输了总让人不快。

何况输给这个猥琐男人,真是不甘,就算是做戏也不甘。

小笛就是那个时候开始脱胎换骨。

毛毛虫终于慢慢变成蝴蝶,张开她眩目的双翅,柔软的飞翔。

我简直不敢相信。

那次她被那个猥琐男人送回来后,我们一起去扬州,路上她始终抑郁。

她低着头抑郁的样子,有一种独特的美,仿佛一株忧伤的莲花。

虽然面貌酷似,但是她跟师娘气质完全不同。

师娘的美,谪仙一样,冰雕玉琢,清丽脱俗,高不可攀。

她的美,雨落无痕,没声没息,却又如同潮水,铺天盖地。

她真的已经长大了,身材高挑,面目如画,只是性格,或许更像师父。

平心而论,她还是个挺不错的女孩子,没有大部分女子的骄娇二气。

非常的朴实,善良,正派。

仔细想想,除了武功,学别的也不算很慢。

我开始觉得师父当初的决定并不是坏事,甚至,我心中竟然隐隐有了一种归属感。

然而她似乎失了魂。

黯然的在扬州城游荡,摇摇晃晃的象一缕孤魂。

难道是为了那个猥琐男人?我很愤怒,也很沮丧。

想我也算是身经百战,閲尽人间春色,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她也算跟了我那么久,怎么短短几月,就被那个人勾了魂?

没出息,没品位,没架子,没身姿。

气死我了。

看到她在地上画的那个楚字,我的心忽然成了一座四处漏风的房子,空空只听见风声。

以前老是担心王鹏大哥跟陈叔会将庄主的遗命告诉小笛,这样她就可以拿鸡毛当令箭,名正言顺的嫁给我。

两人倒是很有默契的绝口不提这事。

现在忽然希望他们能够在小笛面前提一下。

于是假装不经意提起了这事。

大家都尴尬的顾左右而言他,于是我又逼问了一句。

王鹏竟然说他只记得师父让我做这个射日庄主,不记得师父曾经将小笛许给我。

我惊讶坏了,怎么会忘了?王大哥的年纪好像还没有到健忘的时候。

陈叔终于道:“墨儿,你的武功心智,绝对胜任这个射日庄主,我们也绝对拥戴你做这个庄主。至于小笛,姑娘家家就让她找个人家嫁了!庄主那时,没有料到后来的事情。错配鸳鸯也是有的。”

错配鸳鸯?

我立刻表示不介意小笛的呆笨。

没想到陈叔跟王鹏古怪的看了我半天后支支吾吾道:“……射日庄尽出情痴,小笛肯定也不例外。若是真的嫁给你,你又风流成性,她会伤心欲绝的。你们俩,不合适。”

嗯?什么意思?

陈婶忽然一阵风一样冲出来:“亏你们还是大男人!说个话吞吞吐吐的!我们家小笛是天下难得的好姑娘!你瞧这长相,跟夫人当年几乎是一个模子拓出来的!人又谦和善良,又肯吃苦耐劳,比那些个大小姐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宁墨你从小就一直欺负她!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恃强凌弱,哪是爷们!你根本就配不上她!给她提个鞋都不配!前些年,保定李家少爷,萧山胡家公子来射日庄,整天跟在她后面转悠,走了没多久就差人来提亲……我家小笛又不是嫁不出去!凭什么嫁给你白白糟蹋了!”

嫁给我白白糟蹋了?

下巴差点掉了下来。

陈叔干咳了几声道:“你婶子她一直将小笛视为己出,她那是癞痢头儿子自家好,说的话不作数,别往心里去。其实我知道吧,你不喜欢小笛,没必要勉强……庄主那时,不知道小笛的身体不合适练武,否则也不会让她做庄主,这位子还是你坐合适。他也没料到你会不喜欢小笛,这个婚嫁的话也作不了数……”

我愣愣的出门,原来在长辈们心中,配不上的那个人,是我。

保定李家,萧山胡家!以后绝对不再跟他们来往!

我咬牙切齿,一不小心咬痛了舌头。

我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而是下定决心要将小笛推上这庄主之位。

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够名正言顺的留在她身边,辅佐她。

一辈子。

于是我费尽心机,倾尽人力,追寻她的足迹,抓她回家。

然而那个人非常的狡猾,一次次被他给逃了。

一直到最后,终于将小笛捉住,带她回家。

她比以前更加美丽,举手投足都是诗一样的韵味。

可是这种美丽却不是为我,是为了那个猥琐男人。

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何止是千度!

眼波流转间的深思,眉头轻锁中的忧伤,微微低首的微笑,蓦然飞红的娇羞。

一笑一颦,都是为他。

而我,只能强颜欢笑,黯然神伤。

我将射日庄那些莺莺燕燕遣散,很久没有再碰女人,只是尽心尽责的打理庄中事务。

我希望所有人,包括小笛能够看见我的变化。

没人看见,根本没人在乎。

忽然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重要。

众星捧月,如日中天。

都是假的。

忽然想知道小笛以前对我的感情,在没有遇见那个男人之前。

是不是,曾经喜欢过我。

于是假装不经意的问小笛:“以前有没有对别的男人心动过?是说除了那个男人之外……”

她微笑,深思,然后道:“那时候很小,曾经喜欢过一个小哥哥,就是你那个好朋友京城洪公子的小厮叫五子的。”

五子?小厮?没有印象了。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小厮?

“我用箭射果子给他吃,他很崇拜我。”她浅笑,再度沉思。

就这样?果然没出息!

“那么,那个什么保定李家,还有萧山胡家的公子你不喜欢?”

她愣了半天,才道:“不大记得……我这么笨,人家条件那么好,我配不上。”

嗯?这就配不上?那个猥琐男人怎么贴的紧?

她的眼神忽然溺死人的温柔:“他?你不是也说他身世又可怜,身体又不好,跟我正好般配……”

我不死心,终于问道:“那我呢?比那些个保定萧山的公子怎样?”

她惊讶的看着我:“宁墨当然最优秀!那么多女人追!”

我深吸口气出门。

原来,她根本没有想过要嫁给我。

一直以来,自作多情的那个人,原来是我。

唯一的机会,就是那个猥琐男人,在射日庄的口碑极差,没人支持小笛。

我也许有机会将他打败。

宁楚番外之相轻(下)

楚沉

浮浮沉沉,大起大落。

以致于后来我见到好的东西总是以为这又是上天下的一个圈套。

而我,总是毫无抵挡落入圈套的那只动物。

我不大记得小时候在眠枫山庄的往事。

不是记性不好,我的记性一直好的离谱,过目不忘。

那时候我的先生充满惊讶的对父亲说,小公子真是惊人的聪慧!以后一定能考上状元!

不是不记得,是刻意忘记。

根本不想再想起那段往事,过于美好,与狰狞的现实反差太大。

以致于每次想起心都会滴血。

记得清晰的是跟父亲一起乞讨的那段往事。

异常的清晰,历历在目。

生活就是那种颜色,灰灰的,带着淋漓的血色。

宿在荒庙街头,吃着残羹剩炙,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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