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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佣兵-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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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户听得一哆嗦,连忙应承道:“贤弟费心啦!愚兄我向来老实,那有什么仇人?倒是贤弟你有何所需快快说来,愚兄我无有不应!”

太史昆暗笑一声,说道:“既然大哥如此说来,小弟我就不客气啦!小弟二十好几了,至今还没个安身之处,不如大哥就把这处别院送给我吧!”

“啊~~~!”一语惊醒梦中人,张大户这才明白,原来是自己着了道儿了!这处别院价值不下白银千两,直愁得张大户汗如雨下!

太史昆狞笑一声,将张大户的手攥得更加用力,道:“大哥,这别院里刚添了两只孤魂野鬼,少不得要行那夜半弄祟之事,大哥你年老体衰如何吃得住?倒是小弟我血气方刚正好镇压,小弟这样做,也是为你好呀!”

张大户被太史昆捏的彻骨疼痛,挣了两次都未挣得开。又听得太史昆言语里的意思,分明就是不给宅子便要夜半装神弄鬼害人,张大户就算是再心疼,也不敢说出一个不字,只好点头同意,答应第二天便把那房屋地契差人送来,

太史昆得势不饶人,步步紧逼道:“小弟我独居大宅闷得慌,大哥你将这个婢女借我使唤几天如何?”

“罢了罢了!这潘家小娘的押身明日也一并给你送来吧!贤弟啊,愚兄身体不适,先走一步啦!”张大户着实是害怕了太史昆,只想着快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从此便绝不再来了。

太史昆一步拦在张大户身前,嬉笑道:“你丫急啥啊!我记得刚进正厅时大哥你给我说过个什么事来着,咱把那事说完你再走不迟啊!”

张大户楞道:“事……?莫不是赠你三件宝物之事?这事不已经完了么?”

太史昆笑道:“不对,再往前点!”

张大户道:“莫不是谢你救命之恩?”

太史昆道:“快了快了,再往后点!”

张大户道:“莫不是……赠你百两纹银?”

“着啊!就是这事!”太史昆一拍大腿,恍然道:“大哥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事了!大哥的一番心意我若是拒绝就太见外了!银子呢?拿来吧!”

张大户惨呼一声,从靴内抽出一张交子丢下,飞也似地掩面而逃,竟是再也不敢与太史昆多说半个字了。

太史昆耍了一番手段,得了这许多好处,心下大喜,唤过美婢,先逛了逛了这新得的大宅。

原来这古代的庄园,大多有些连带的产业。太史昆新得的这处庄园虽说是张大户的一处别院,却也有着山林数十顷。这些山林内多梨、桃、李、枣等果木,兼出产数种草药,委实物产丰富。只是古时采摘水果草药不易,非是久住山中之人并无开采之法,因此张大户将这片山林交由十余林户打理,每年也可平添数百贯收入,这倒是给了太史昆一个意外惊喜。

这处别院除去一个带着水潭的后院外,还有一座两进的宅院作为前院,房屋前前后后有十几间。虽然这样规模的别院对于古人来说算不得什么,但是在现代人太史昆的眼中却足以跨入“泳池级别墅”的行列了。更何况,这处别院家具用品一应俱全,堪称是“提包入住”级别的精装修,太史昆又如何能够不开心?

不知不觉,这别院已经逛到了大门口。心情舒畅的太史昆推开大门,放眼望去。

原来这别院竟然地处半山坡,只见山下是一个繁华的小城,这小城青石铺路,绿柳成荫,酒幡招牌林立,砖房瓦屋遍地,各色行人比肩叠踵,正是好一幅清平盛世图!

渐渐地,太史昆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难道这就是民不聊生、浮尸千里的三国末世?只怕是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老百姓也不见得能比这座小城中居民过得悠闲吧!

太史昆犹豫片刻,终于还是向美婢问道:“这个……潘家小娘是吧,敢问现在是什么年号?”

不曾想这个潘家小娘倒没表现出什么惊奇,她老老实实回答道:“回老爷,年初刚改的年号,今年是建中靖国元年。”

“建什么什么国?”太史昆大吃一惊,脑袋里飞快的转了三圈,只可惜,他的记忆里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有关于这个年号的印象,现在的太史昆,非常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异大陆了。

太史昆结结巴巴的问道:“那……潘家小娘,敢问咱们的国号是什么?”

“……”这会潘家小娘真的无语了。半晌后,小娘说道:“回……老爷,是大宋……”

大宋?这就是那个号称中国历史上最富庶的大宋?太史昆心中突然多了一阵轻松。

铁马金戈是男儿的志向这没有错,但能生活在一个富庶和平的年代,安安稳稳地做一个富家翁又何尝不是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活?最起码在现在的太史昆心中,能来到大宋的确是比来到人吃人的五胡乱华年代要好很多。

太史昆这厢正做着思想斗争,那美婢却羞答答的开口了:“老爷,其实奴家有名字的,您又何必一口一个小娘叫得如此生分?”

“哦?你叫什么名字?”

“奴家小名儿金莲。”

“潘……金莲……”

这一刻,太史昆忽然有了几分眩晕感……

三 你要对奴家负责

【被通缉了七年,如今我终于体会到了无事一身轻的感觉了。————摘自《昆哥日记》】

眼见着天色渐渐暗了,太史昆干了穿越、杀人、敲诈勒索等一系列寻常人一辈子都干不了一件的事情,不由得也觉着腹中饥渴难耐。

名叫金莲的美婢收拾了几样饭菜拿来与太史昆吃,太史昆揭开食盒定睛一瞧,却只是瞧见些粗饼腌菜,连一丝丝热气都没有,顿觉胃口不开。

实际上古代人的饮食本就无法与现代人比。先不说古代人没有制冷设备,时令生鲜保存不易,单单从生活习惯上来讲,大多数古人还是习惯于一日两餐的。对于现代人必不可少的晚餐来说,古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应付了事而已。

不过太史昆可不明白这些事,他唤过金莲来就是一顿呵斥。那金莲平白无故得了一顿埋怨,两眼泪汪汪地说道:

“老爷好生不讲理!奴家又不是那生火的粗婢厨娘,又哪会烧饭?奴家自小学的是弄玉吹箫弹琵琶,推油按摩马杀鸡,老爷如何做那焚琴煮鹤之事,教奴家去杀鸡宰鱼?”

“嘿~~!!”太史昆被金莲一番抢白噎得直翻白眼,他指着食盒说道:“你既然不会烧饭,那这些粗饼又圆又薄是谁擀的?”

金莲嘟着嘴巴道:“自是那谷树皮做的。”

太史昆倒吸一口冷气:“谷树皮?怎地担粪的是他,做饭的也是他?”

金莲扭动着娇躯,吭了一声点头确认了。

太史昆长叹一声,暗自庆幸方才自己长出息,没有见了这些吃食就先咬两口。这肚子饿着可不是个舒服事,于是太史昆索性领了金莲,去山下寻家酒肆吃喝。

两人下得山来,金莲便先让太史昆去兑了交子。原来交子便是宋朝时通行的钞票,此物本来是蜀地富商发明,由于它方便易携,故而在大宋朝迅速流通,到了后来,这交子已是改为官府发行、全国通用了。

太史昆讹诈来的这张交子面值有百贯钱之多,换做纹银正是百两之数。太史昆兑来一锭五十两大银,些许散碎银两铜钱,欢欢喜喜的捡了一家最为气派的酒楼,要了个单间,吃喝起来。

不多时的工夫,小二将酒菜就送了上来。酒是清河县小有名气的葛仙酿,此酒虽说度数比之现代的白酒低了一些,但是喝起来清醇可口、窖味浓厚,别有一番滋味。

两盘荤菜颇具北方风格,乃是一大盘白切鸡,一大盆酱烧猪肉。这两样荤菜虽无味精调味,可难得的是所用食材皆为农户放养,鸡味纯正,猪肉劲道,都是在现代难得一见的珍馐。

两盘素菜做得精致,一盘水汆的金针菇,一盘泼过葱油的茭白,无毒无害无残留,野外采摘纯天然,金的软嫩,白的清脆,一点儿大棚味儿都吃不出来。

花钱不多,吃得还是有机食品,太史昆心中自是高兴。他本来就没有主尊奴卑的封建思想,反倒是习惯了叫上三陪一起吃喝的现代风尚,于是太史昆便叫金莲不必拘谨,坐下来一起吃喝。

金莲这女子看起来娇滴滴的,可是喝起酒来却毫不客气。几盏葛仙酿下肚,金莲媚眼如丝,口吐香兰,竟是把持不住,整个人儿丢了骨架似地挂在太史昆身上。

这送上门来的好事太史昆又怎能放过?他偷偷伸手往金莲胸前一探,只觉得那团鼓胀之物弹性惊人,偌大的一个手掌居然只能握住半个。他又偷偷伸手往金莲翘臀一捏,只觉得指尖一阵滑腻,竟是捏脱了手!端的是婴儿般的娇嫩!

那金莲被太史昆又握又捏,居然是没有丝毫责怪之意,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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