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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公卿-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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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绕过几处黑风沙侵蚀的摇摇欲坠的桌状山之后,所有人的度都降了下来,这是因为地形的缘故。

脚下已经不是平坦的草地。到处都是尖利的石块,大者如同海碗,小的如同鹅卵石,战马一踏上去就有折了蹄腕的危险。

“死卢之海!”已经进入了被人们称为死亡之海的砾石戈壁!

戈壁这个词是出自蒙古语的音译。本意是指“不长草的魔鬼地”也含有一点坟墓的意思。

汉人则称这种地方为死亡之海。两种称呼虽然不一样,可称呼中所蕴含的意思却是大同小异。

众人不得不弃了已经跑不动的战马。徒步奔跑在戈壁滩上!

下了马之后,林三洪反而感觉轻松了许多。这几天一直骑在马背上,大腿内侧娇嫩的皮肤早被磨下了几层,薄的仿佛已经无法覆盖血管了,和裤子摩擦起来疼的钻心。这样下来跑动一番,反而感觉很舒服。

身后的游骑斥候并没有跟随着追进来,而是在武壁外围转悠了几个来回,就打马而去。

对于这种和死亡沾边的地方。任何人都不愿意进来,就好像人们总是习惯性的不愿意走进墓地一样。尤其是游牧民族。在这方面表现的更加明显。其实这些都不是游洲“品放弃追击的原因,最根本的坏是在千地 在这种地方,马匹就是累赘。挥不了度上的优势,让游骑斥候下马徒步追赶那一小波来路不明不知道是什么身份的人,实在没有这个。必要。现在大军最需要做的是摆脱身后的北伐军。其他都不要紧。

作为几次进入大草原,甚至一度到达贝加尔湖前文中的捕鱼儿海的老兵,草原对于郭姊烈算陌生。但是对于横亘在草原边儿上的大戈壁滩知之甚少,也就听人提起过几次而已。

据说这片大戈壁滩就是草原的尽头,漫无边际充满了种种不可预知的危险,就是生命力最坚韧的野牛,只要进去了也走不出来。

当郭姊烈迟疑着是不是要继续深入的时候,林三洪笑了。

要真是象郭姊烈说的这么严重。蒙古崛起之初是怎么过去的?虽然戈壁通常都是大沙漠的前奏,可这里不是撒哈拉,也不是中亚的荒芜之地。虽然已经跑出来很远了,可从广义上来说,应该还到不了广阔无边的沙漠地带,这片戈壁滩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不走进去还能怎么样?回头是不可能的,外面就是铺天盖地的蒙古大军,天知道他们会怎么样。既然已经进来了,就没有回头路,只有硬着头皮前进,一直走到和蒙古败军脱离接触之后才有时间考虑其他!林三洪大声道:“这个戈壁滩了。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就算是怕也得进去。咱们早就回不了头了。只要你我众人互相扶持,这片沙石地就不算个什么,大家跟着我,往前

到了这种地步,也没有别的法子。众人只能跟着“东家”朝前走。

好在林三洪表现出来的气势还可以,让众人感觉心里有了一点底气。

“东家,你来过这种晃地方?”

“没有,听人说起过而已。略略的知道一些罢了”

郭姊烈嘿嘿一笑:“东家就是有见识。要说行军打仗,东家真的是不行,可要是说见识眼光,东家就是我老郭所见之人中最厉害的,”

从物候上来讲,这种砾石戈壁其实就是沙漠的雏形。高原被水流切割之后,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在风力的作用下砾石会越来越直至粉碎成沙子。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天知道需要几千还是几万年的漫长时光。

至少现在看来,砾石戈壁所表现出来的更多是属于荒漠的性质,和沙漠还有很大的区别。

脚下的石头夹杂在沙土中,起伏比较平缓的地形中,偶尔还可以看见样貌奇特的桌面山和蘑菇峰。桌面山,顾名思义,就是山顶好像桌面一样平坦的地形凸起,这是荒漠高原被水流切割之后留下来的大一点 的痕迹。

至于麾菇峰,则是桌面山几千几万年之后的样子。因为风沙的侵袭太过严重,又历经了千百年之久。这些低矮的山峰大多是脑袋大脖子好像随时有会崩塌一般一其实已经矗立了至少几百年的时光,从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地形变化其实是极其缓慢的。

走在这种古古怪怪的砾石戈壁之中,满眼都是古怪的山丘和红褐色的土地,这对于习惯了丛林茂密的武家营猎户来说,确实给人一种进了魔鬼属地的感觉。

砾石戈壁毕竟还算真正意义上的戈壁,还时常可以着到一蓬蓬低矮的草甸子,或许这已经是戈壁上唯一显露出来的生命迹象了。

在砾石戈壁上走了两天,脚下的砾石明显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灰黄的沙土,桌面山和蘑茹峰也已经绝迹。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真正的大沙漠已经近在咫尺。

携带的干粮和饮水越来越少,始终得不到补充,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众人不得不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消托,林三洪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加清楚:砾石戈壁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威胁,再走不了多远,就会进入真正无边无际的沙漠。沙漠中取得饮食补充的可能几乎为零,干燥到了极点的天气,是一个致命的威胁!

在才网走过的砾石戈壁中,众人见识了“声若牛吼”的狂风。这种狂风一刮起来,声势大的吓人,斜坡上的石头都被风吹的滚落下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飞沙走石”?

砾石戈壁的风虽然吓人,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危险。一旦走进沙漠,干热的风沙时时玄匆都在带走身上的水分,那才是最致命的。大漠中的风沙虽然没有砾石戈壁风口处那么吓人,但是对于人体的伤害要厉害的多。

在砾石戈壁和沙漠的接壤地带,众人取得了第一次补给。

有几头瘦小的好像狐子一样的野狼盯上了这一群人,这种地方的野狼体型不大,毛色很浅,远远比不上山里的那种,于其说是狼,还不如说是狐子更加贴切。显然这些畜生也饿的了疯,明明知道无法对付这么多人,还是很顽强的缀行了大半天,分明是想找个机会择落单之人下口袭击,好一饱口腹!

武家营出来的亲卫,打仗或许很一般。但要是说起捕猎野兽,绝对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觉有狼缀行之后,耍了个小小的手段,诱惑野狼动袭击,然后在屁股后头夹击,”

这些人个个都是全副武装,又是经验丰富,就算遇到相当规模的草原狼群,也可以支撑一而二。荒漠中的狼群无法形成草原狼群那样的大规模。有七八头就算不少了。自然无法于二十多个全副武装的猎人

阵。

很轻易的收获了六头大一点的野狼,就地录皮剔骨,按照林三洪的吩咐找好了大堆大堆的枯蓬,点起篝火烧烤狼肉。

自从亡命奔逃以来,这是个最惬意也最舒适的夜晚,吃着味道不怎么样的野味儿,围着篝火取暖,体力的到极大补充之后的猎人们有说有笑。仿佛又回到了湖广之地的深山老林,正在享受一顿难愕的大餐!

能够狩猎得到狼冉,这就是运气,好!“不可能总是身边,在众样的砾石戈壁,或许怀能沥讨却州愕引一点食物,若是进了广阔无垠的大沙漠,就很难遇到这样的机会了,必须在进入沙漠腹地之前做好准备:“把肉都清理干净,烧熟了带在身上。”

“还有几囊水?”

众人纷纷清理水囊,拢共整理出六个满的水囊,省着一点用的话,可以坚持几天了:“水由专人保管,非有必要就不要多喝了!”

若说行军布阵,老郭是行家里手。说起蹿闪跃涧,这些猎户出身的亲卫都是高手,但是他们的见识不够,无法理解沙漠这种陌生的环境所可能带来的致命危险。在沙漠里。水比任何财富都要宝贵!

人们还在休息,林三洪脑子却开始翻腾起来。

眼看着就走完了砾石戈壁,满身就要进入黄沙漫天的大漠了。二十几个人,只有少量的饮水和食物,没有大队的后勤和充足的给养,即便眼前的这个沙漠不是闻名世界的撒哈拉。也要做出充分的心理准备。

仔细想想。这一带的沙漠应该是东西走向,要是横穿的话,估计的走两三千里的路程,且不说大漠中隐藏的种种危险无处不在,就算是一路顺风,这么点微薄的饮水也不足以支撑所有人走出大漠,再往西直走的话,就是自家找死了!

往北,往北偏西的方向,既可以避开蒙古大队人马,又不至于迷失道路,至于能走到什么地方去,先不在考虑之中,只要出了大漠,不管是什么地方都比这里要好的多!

休息够了之后,众人在林三洪的带领下转过方向,朝着北极星一路

!“咱们一定要在夜间赶出更多的路程。等日头出来了在休息!”

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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