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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日月记-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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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迎亲的队伍停在了挞懒大营外,尾随围观着至少数百人的村民百姓,喜娘不时抛出的铜钱都会引起一阵骚动,那身着刺眼新郎装的达凯就在离他几十步的地方,装模作样地搭箭欲射,目光却四处游离——如艾里孙所言,按女真的族俗,新郎官要射落右边一串灯笼带回去,大有瓜熟蒂落、花落我家的意思。

他有些好笑地看到君不见君一身算卦装束夹在人群之中,更有一些打扮各异的江湖中人明目张胆地来回游曳,东张西望,哪里是看热闹的模样,分明在搜索。搜索什么?

除了他还有谁,依他所放的风声,“亲自送礼”的他应该到了,当然,画像满世界飞的他不会以本来面目露面,定易了容的,所以,那些长胡子的,长相可疑的都受到了各色目光的审查与探测。

看来,今天的主角注定不是新郎官达凯,但抢了主角之位的他到底在哪里?

他当然在这里,只不过藏在一个旁人决计想不到的地方,他眼角的余光已觉察到:以这里为中心散开,枯草摇曳的野地里,冰水微澜的泥塘边、枝杈肃杀的小林中,高低起伏的丘壑处……到处风吹草动,人影憧憧,大有十面埋伏之韵。

他知道达凯在等什么,那些藏身暗处者在等什么?事情的发展几如他当初的预见,除了一点——就是本想利用人的他反过来被人所利用,但对于一个毫无退路的计划来说,出现任何一个小小的忽略点,都足以致命。

他心中苦笑,达凯的幼稚表现终于粉碎了他最后一丝幻想,这绝对是一个陷阱——一个专为他与各路豪杰而掘的陷阱,但他仅仅窥到冰山一角,很有些地方想不明白:

比如这孙村附近的地形他是熟悉的,基本上都是平原,在兵法上属于不绝之“交地”——彼可以来,我可以往也,金军要打围歼战,除非集结到“十则围之”的兵力,否则休想。这一条首先可以否定,据他了解,活跃在两淮区域的义军,仅张荣、李成两军相加已有约十万人,即便今天只出动一半的话,亦有五六万人,再加上其他人马、各门各派及各国武士,凑个八、九万人是不成问题的;而挞懒所部,纵使加上金兀术北上后的余部,亦不过十二、三万,却要分头驻守其占领区内的广大城镇,能抽出五万兵力就不错了,五万对九万,即便群豪缺乏统一指挥,亦很难吃掉。

既然金军无法形成兵力上的绝对优势,那还有一着,便是将各路豪杰们引入一个能以寡击众的“围地”,比如孙村,或可一网打尽,但这些乱世中崛起的豪杰们又有几个不晓得这粗浅的军事常识,即便以他做饵,在性命攸关面前,怎会甘心入套。

可是无论如何,达凯这一箭射出,都将揭开郡主正式出嫁的序幕,至少在名义上是,他如何能眼睁睁地看着这无比刺心的事情发生?若想搅局的话,他那份“惊天大礼”,此刻不送,更待何时?而外围不知有多少义军正等着这里的信号,只要他一现身,喜事便立刻变成战事,达凯迎娶郡主的美梦就泡汤了,他该不该现身?

本来,为了可人儿,他大有“虽万死吾往矣”之心,可眼前明明是个陷阱,而他就是发动这个陷阱的枢纽,只要他一动,便非一人之万死,而成万人之死,他该怎么办?

烙着他一贯风格的此计本有兵家出奇之妙,在己方还不具备强大实力的前提下,引来第三方力量,形成混局,打乱对手的既定部署,甚至可以浑水摸鱼,反败为胜。

现在看来他是多么的天真,原来人的智慧是不以时空转移的,后世人未必就比古人聪明,空有领先千年经验的他还远远没有成长到军事策划家的层次,甚至他首创的“不杀”之师有多大的可行性亦需要质疑。

在严重的后果面前,他偷天的勇气突然丧失了,更对自己现身后掌握主动性的信心动摇了……他临阵退缩了,优柔寡断了,不能为一己之私连累各路豪杰,他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他的小肩膀还没有这么大的承受力。

四下的人群鼓噪起来,不知是对达凯的故意拖延还是对预期之人没有出现的失望。达凯的脸上冒出了汗水,终于一箭射出,挂灯笼的红绳儿,应声而断。

营寨里顿时热闹起来,鼓乐齐鸣,鞭炮如雷,一大群女真姑娘载歌载舞地迎出来,那异族的风情看得围观的人群眼花缭乱,随后姗姗出现了一个八抬大轿,由八个披红的光头大汉——萨满教大护法轻飘飘地抬着,达凯的迎亲队伍顿时一阵欢腾,齐呼:

“郡主娘娘。”

他听清了这句女真话,头脑嗡的一声,在郡主的称谓后面添上了“娘娘”二字,意味着可人儿将由姑娘变成人妇,他的心尖儿一痛。

顾不得留意反常的情况了:挞懒及手下的将领竟一个不见,甚至站岗的金兵也寥寥无几,他的目光落在那个大红花轿上,心神大乱,激动难抑:楚月,是你么,一别之后,快一年了,你还在等我么,你知道我来了么……

他的思维陷于停顿,一颗心儿全都系在近在眼前的可人儿身上了。

达凯大概亦是同样的感受,更多了一种胜利者的喜悦:表妹,那小子不敢来了,你可以死了心了,我俩才是天生的一对,今天是我俩的好日子。

抛开心头阴影的达凯开始了女真人迎接新娘的传统仪式,“嗖、嗖、嗖”向花轿连射三箭,三支红箭插在轿前的空地上,其意为新娘除“红煞”,射毕,达凯下马,捧着准备好的红马鞍向花轿走去,要将马鞍送进花轿,这也是女真人婚礼的一个重要仪式,取夫妻平安之意,还有一个用意,就是一旦出现抢婚者时新娘子可以跨鞍逃跑。

他看着达凯一步步地走向花轿,那每一步都仿佛踏在他的心上,他肝肠寸断,在理智与情感之间苦苦挣扎着,只觉自己快疯了……那沉在心底的誓言浮了上来:“楚月,有一天,我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出现在你的面前,迎娶你成为我的妻……”

可是现在,他分明听见了另一个自己的嘲笑声:小子,没能耐就不要吹这么大的牛皮,回荒岛种地吧!

跨越千年才找到的爱人就要成为别人的妻子,不,他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他可以阻止这场婚事的,他一定要阻止!

虽然他不能确认郡主是否真的在里面,但他已经无法回避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丧失的勇气因花轿的出现而恢复,一己之私终于战胜了大道之义,他忽然动了起来,大吼一声:“呔!且慢!”

这并非高手真气催发的一声立刻被人听见了,或许,所有人都在期待这一声吧,所有的脑袋齐齐转向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向,他们看到了一幕怪异之极的情景,这幕情景若是晚上看到,胆小的人不被吓个半死才怪:

只见金营外木桩上吊着的那排宋兵死尸中,其中一个的身上不停地掉下黑色的片状物,然后整个身子活动起来,吊着其脖子的绳子“啪”地断开,那具“尸体”一下子落在地上,以后世大片中的未来战士回到过去的姿势蹲下,然后站起,用手在宛若腐烂发黑的脸上一抹,露出一张活生生的面孔来,那面孔是如此的熟悉,正合了宋金各地的通缉榜上榜率最高的那张画像,相信后世的追星族对自己偶像的熟悉程度亦不过如此。

难怪无人找得到他,原来他扮做了一具这乱世中随处可见的尸体,就在众人眼前一个最容易忽略却位置绝佳的地方,他让这些当中不乏领教过他行事作风的人再次领教了什么叫做“出人意表”,不懂易容术的他巧妙地避开了自己的劣势,以另一种更为“漂亮”的方式达到了同样的目的,想来,“装死”已成了他的一大本领。

“明日?!”在沉寂了几个月后,伴随着无数惊呼的响起——他出现了。

自离岛登陆后,他先扮做了这时代同样常见的也是最容易扮的人物——乞丐,不需要演技,只要蓬头垢面、在自己身上堆满了又脏又臭的污秽物便可,素有卫生癖的他倒不怕生病,一来这时代的病毒和毒素远没有后世多,什么爱滋病、毒大米、瘦肉精之类的尚未出现,二来他在后世打过了各种防疫针,古代最致命的什么伤寒痨病大概也侵害不了他。他后来才发现自己扮乞丐有点多此一举,因为大金占领区的关卡忽然全部开禁,任百姓自由出入。作为占领区的最高首领,挞懒庆贺女儿的大婚颁发此令本在情理之中,令人看不出什么破绽。

他选择挞懒大营附近的藏身处倒颇费了一番工夫和脑筋,纯粹是随机应变的本事,但为了让自己扮足尸体的模样,不惜前后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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