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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之月-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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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旗使越想越心惊,感慨艾扼法阴险狡毒的同时他又查觉到一点不合理。对方为什么要把事情搞得这么复杂?难道就不怕自己会因为他掌握了这些把柄更加卖力地追杀他?

  这么看来,艾扼法也没有把握可以在不伤及自身的情况下杀死自己。

  想到这里,掌旗使心里有了底。不过经历这么一段时间的交流缓冲,加上艾扼法也教给了他避罪的法门,他内心的一股求生之念已经活泼泼地成长起来。于是,他朝掌剑使瞥了一眼,见对方依然昏死未醒,便下定决心,朝艾扼法点了点头,慢慢地站直身体,一边维持着咒力场,一边朝掌剑使挪去。

  掌旗使向倒在地上的掌剑使靠近一步,艾扼法同时向后倒退一步,就这样你进一步,我退一步,掌旗使终于走到掌剑使身前,艾扼法也停了下来。在目睹掌旗使挥拳击碎掌剑使脑壳之后,艾扼法一跺脚,同地板一起沉入地底,洞口四周的地板像液体一样流动起来,迅速填补洞口。这时,掌族使突然一把抓起掌剑使的尸体掷入洞中,随即使出瞬间移动,不断跳跃,转眼之间就远遁到数千里之外。

  在他耗尽最后一丝魔力,颓然倒地的刹那间,望见远远的一道紫色闪光划向长空,亮度历久不衰,一阵奇异的沉闷雷声从地底滚滚涌来,巨大的力量令脚下的地面剧烈颤动,把他身体震到弹起。身悬半空,掌族使萎靡不振的脸上却透出一丝笑意,在这样恐怖的破坏力直击下,艾扼法不可能还有机会生存,自己的任务终究还是完成了。

  我……死了么? 

  不,还没。 

  艾扼法由昏迷中醒来。揪心的疼痛清晰的告诉了他依然存活的信息。 

  闭上眼睛,回忆起之前的那一刻:掌剑使的尸体突然从天而降,就在自己头上爆闪成一团火球,高温与强烈的魔震让胸前的黑晶弹失去了控制,飞快地接近爆炸临界点。自己被震得尸爆威力震得七荤八素,来不及反应,伊露突然从自己身后冲上来,用尽所有力气把自己拖进已经打开的时空传送阵,掏出黑晶弹远远丢出,然后用她那娇小的身躯盖在自己身上。下一瞬间,传送阵与黑色核晶同时发出耀眼的闪光,他感觉到心爱人儿的身体在两股纠缠的光芒中渐渐变轻、缩小、直至消失……

  你死了么。你知道么,你是我现在生存的唯一目的啊。 

  但是,你却死了,剩下我一个怎么办。 

  ……想到这些,不由的一阵揪心的痛,虚弱的艾扼法也随即失去了知觉。 

  魔族的不愧是最强悍的战斗种族之一。别的不论,单单身体的自疗能力就是其他种族万莫能及的。严重的内外伤加上心病。使得艾扼法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的假死状态。那千疮白孔躯体竟然假死中,一丝一丝的慢慢恢复起来。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天,当身上的伤痕的缓慢恢复了六至七成的时候,艾扼终于再次清醒了过来。 

  他环视四周,因为没有丝毫光线,所以看不见任何东西,不过按照那回音和霉晦潮湿的空气判断。估计他这段时间一直躺在一个小山洞里,他现在的位置离开洞口应该有一段距离。 

  举起左手,艾扼法艰难的聚集了丁点魔力,点亮了整个山洞。果然不出所料,的确是一个小山洞,高不过两三米,而且他躺的位置还是山洞的最里面。不过令他惊讶的是,这里竟然有一张床,一张勉强可以叫做桌子的东西,还有一个灰堆。一切都显示了这里有人居住。不过他躺在这里没有一个月也有半个月,一直没有人回来过,所以很可能只是曾经有人居住。 

  他挣扎着爬起来,刚想躺上去床上面。刚站起来就有一样东西自他怀了掉了下来。 

  那是一本淡粉色封面的厚书,款式是王都曾经流行过的日记本的样子。不过艾扼法并不记得自己曾经有过这么本书,因为他从来都没有写日记这么一个习惯。那只能是伊露的了,日记本可能是在她抢过黑晶石的时候塞进来的,妙手空空就是伊露的特长。 

  伊露——我们才刚决定永远在一起。为什么转头你就要离我而去…… 

  在微弱的魔法之光下,艾扼法含着泪,用颤抖的双手打开了伊露的日记本……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称不上端正的字体,寥寥数行,却很有气势地占据了整页纸面: 

  暴雪历2004年  4月1日 

  我今天满10岁了。妈妈送我一本日记本。说好孩子就要有天天写日记的习惯。所以由今天起我要天天写日记! 

  特依鲁老师今天上课表扬了我,还送了我一个很漂亮的银发夹呢。可惜我妈妈给我剪了短头发,带不了,真可惜。 

  看完第一页往后翻去,却发现日期已经是3个月后了……再往后翻时间又是数个月后。一直这样翻,直到过了日记一半,日记间间隔的时候才又渐渐密集起来,不过时间已经过了数十年。 

  虽然日记里面的时间间隔不定,而且都是关于朋友或者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但是艾扼法却看的很仔细。没有放过任何一页,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终于日记过了大半之后,他终于看见他需要的东西了——

  暴雪历2046年  4月1日 

  又到了生日了呢,不知不绝就过了这么多年了,这本日记也陪伴了好长时间了。像我这种活泼可爱的美少女竟然会坚持写了这么久的枯燥日记,真不能不惊叹为神的奇迹了。 

  今年为了庆祝我的成年,家里开了一个很大的生日宴会呢,请了一大堆的臭虫来让我认识,哎呀呀,真无聊,难道王都里就没些好点的男性了么。 

  对了,今天在大街上碰见了一个演戏的笨蛋哦。那八百万年前就已经没人用的英雄救美的老把戏还演的真假,实在是太没专业精神了,戏服道具破烂不说,手底下的功夫也一样烂,台词都还没念完就被演对手戏的家伙揍到去领退场红包……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他不是在演戏,难怪连最重要的救美道具,英雄专用的白马也选了匹最难看的——不过那马跑得可真快,否则我就没办法回到家里写这篇日记了。

  看见这篇,艾扼法不禁苦笑,那个笨蛋显然就是自己。只是比起一直误会英雄被人揍到退场才发现原来一切不是在演戏的某人来,到底谁才是笨蛋呢?

  钥匙一旦被找到,蓄势已久的记忆就如同从潘多拉魔盒中蜂涌而出的灾难一样,潮水般淹没了艾扼法。

  那一天,艾扼法刚刚从边境小镇来到首都,带着父亲的三件赏赐:十五个金币,一匹秃毛白马和一封给奥美·;冰风伯爵的信,此外还有一把他从镇长手上赢来的、据说是他传宝之宝的长剑,随意地挂在皮带上,走路时会磕碰腿肚子,骑马时会摩擦坐骑秃毛的身躯,一幅庄稼人子弟的模样,却大摇大摆地走在繁华大街的道路中心,令行人为之侧目。

  对行人们明显的嘲笑和轻蔑神色视而不见,艾扼法若无其事地继续骑马行走在大道的正中央,好奇地打量道路两旁的建筑,和行人身上的衣饰。映入眼帘的人们全都穿着轻盈而且颜色明亮的衣服,也有许多男子穿着盔甲,但是他们的盔甲都是黑色或深紫色,也有少数是像火一样的红色,而穿着这种火红盔甲的男子全都披着华丽的斗篷,神态倨傲,走起路来虎虎生风,这时在他们前方的行人就会露出混合了羡慕与畏惧的眼神,慌张地让出道路。

  “他们就是陛下的近卫军……穿着那种盔甲还能那样轻快地移动,真是些厉害的家伙。”

  艾扼法收回评判的眼光,看了看自己——没有任何披挂防护之物,既没有锁子甲,也没有盔甲,只有一件破旧的短马夹,紧紧裹着年轻而强健的身躯。虽然他对自己的武艺很有信心,却从来不以力气见长。

  “近卫军就必须整天套着那种罐头装吗?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就有点危险了。”

  一路上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不能加入近卫军的艾扼法,第一次担心起来,情不自禁地伸手伸了摸了摸贴身收藏的推荐信,暗自祈祷冰风伯爵对父亲的名字还有那么一丝印象,而父亲自称曾经替伯爵阁下挡住如雨飞来的十把战斧中,至少有一把是真实存在过的。

  就在他走神的这段时间里,胯下的白马偏离了原来的路线,斜穿过马路,把年轻的外省人带到了一家气象森严的旅馆门口。之所以用上“气象森严”这个字眼,并不是因为这家旅馆特别豪华或高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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