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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基本教程-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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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革命的主要经验和主要纲领。(本知识点在1999年文科单项选择题第7题中考查过相关内容)    
    【识记】(1)1949年6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    
    (2)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即对敌人实行专政,在人民内部实行广泛的民主。    
    【领会】(1)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革命的主要经验和主要纲领。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论证了在中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必然性,阐明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任务、民主和专政的关系以及各阶级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中的地位等问题,形成了完整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革命的主要经验和主要纲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它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又体现了中国的特色,是一种新型的专政形式。人民民主专政同无产阶级专政相比,二者既相同又有不同。相同之处是,二者都由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都以工农联盟为基础,都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政治保障。不同之处是,人民的范畴和专政对象不同,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资产阶级不属于人民的范畴,而是专政的对象;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属于人民的范畴,不是专政的对象。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完全确立、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已经不复存在的条件下,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2)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基本点。第一,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人民民主政权。第二,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对人民内部的各个阶级和阶层实行广泛的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则实行专政。第三,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基本任务和职能,除了对内镇压敌对阶级的反抗,对外抵御敌人的侵略外,还必须有步骤地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使中国在工人阶级及其共产党的领导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这又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3。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本知识点在1999年文科单项选择题第6题、2004年单项选择题第6题、1999年理科原材料分析题第35题、2005年单项选择题第9题中考查过有关土地问题及政策的内容,在2003年单项选择题第9题中考查过没收官僚资本的革命两重性内容,在2004年辨析题第33题、2000年文科原论述题第34题、2003年分析题第35题中考查过关于民族资本主义问题的内容)    
    【识记】(1)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1947年12月,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第一次完整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这就是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    
    (2)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中心内容。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问题,首要的是土地问题。    
    (3)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力。土地改革必须注意的两个基本原则是:第一,必须满足贫雇农的要求;第二,必须坚决地团结中农,不要损害中农的利益。    
    (4)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包括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5)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方针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称之为“四面八方”政策。    
    【领会】(1)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同阶段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采取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争取地主阶级抗日,党在各抗日根据地停止了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为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又满足了地主的要求;在解放战争时期,党恢复了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政策,其标志就是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    
    (2)土地改革总路线,它既包括了土地改革中必须遵循的阶级路线(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又提出了开展土地改革的总原则(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还提出了检验土地改革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准(发展农业生产)。    
    (3)没收官僚资本,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同时又属于社会主义革命的范畴,具有双重的革命性质。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中,开展的惟一一项具有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双重性质的事件。即,一方面,没收官僚资本,就是反对封建的买办资本,是民主革命的性质;另一方面,没收官僚资本,就是反对大资产阶级,又带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    
    【运用】(1)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保护民族工商业,允许私人资本主义在不操纵国计民生的前提下得到发展。    
    一方面,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并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在这方面,毛泽东在20世纪40年代,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等重要著作中有充分、深入的分析和论述。概括起来,主要是两点。第一,这是由近代中国的国情特别是经济状况所决定的。近代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近代中国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而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第二,这是由中国革命的新民主主义性质所决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这个革命不是一般地反对资本主义,它所反对的只是阻碍中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那部分官僚资本主义;新民主主义革命不仅不是一般地反对资本主义,而且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一定的条件。这种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资本主义的某种程度的存在和发展,对将来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是有利的、不可缺少的基础。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操纵国计民生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毛泽东强调,在中国这样的农业国家,这种资本主义还有用,它的性质是帮助社会主义的。    
    另一方面,又要对资本主义有一定的节制。这要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特点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消极一面来分析,也是两点。第一,新民主主义经济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过渡性质的经济结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中必须居于主导地位,起着领导的作用;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将逐渐地壮大,成为主要的经济成分,以保证新民主主义经济最终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因此,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资本主义经济不能占主导地位,只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补充。第二,资本主义经济既有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积极的一面,又有为了最大限度地追逐利润而不遵守法纪、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的一面。因此,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允许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同时又必须节制资本主义,必须将它纳入整个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框架之中,不能放任自流,任其无限制的自由发展。这里所谓的节制,就是不能让资本主义经济操纵整个国民经济,操纵国计民生。    
    此外,要注意,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保护民族工商业政策的制定,取决于党对近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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