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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对话 2作者:[美]尼尔·唐纳德·沃尔什-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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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知道帮助就是掌权。这乃是政府为什么尽可能去帮助更多的人即使他们不需要帮助因为政府帮助的人越多,就有越多的人帮助政府。
  凡政府所支持的人,便支持政府。
  那么,财富的重新分配(均富)就不应当了。共产主义宣言是魔鬼宣言。
  当然没有魔鬼。但我知道你的意思。
  “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这话背后的观念不是邪恶的,而是美丽的。这只是“你是你兄弟的看守者”的另一种说法。这美丽的观念之变为丑恶,是由于执行的方式使然。
  分享,必须是一种生活方式,而非由政府所施加的瘾药。分享应当自愿,而非强迫。
  但是,我又来了!以最好的情况而言,政府就是人民,而且其计划只是让人民跟许多其它的人分享,使它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我要说,人民透过他们的政治制度来选择这样做,因为人民看到了历史也显示了那些“有”的人不肯跟那些“没有”的人分享。
  俄罗斯农民等到地狱冻结了,也等不到俄罗斯贵族把财富分给他们而贵族的财富通常却是由农民艰苦的工作而来。农民所得到的只是勉强维生的东西,“诱使”他们继续在土地上卖命,而让贵族更富。还说什么依存关系!这是一种“只有你帮助我,我才帮助你”的安排,比政府所发明过的任何东西都更剥削、都更污秽!
  俄罗斯农民所反抗的就是这种污秽。人民不相信那“有”的会自动自发给予那“没有”的,而一个新的政府就是由人民的此种挫折而产生,这政府保证所有的人都得到同等待遇。
  当玛丽?安东妮(Marie Alltoinette)懒洋洋的躺在她宝石底座的镶金浴盆中时,窗下的饥民衣着褴褛、喧腾喊叫,玛丽却慢嚼着葡萄说:“让他们吃蛋糕去!”
  这乃是使被践踏者起而反抗的态度。这乃是造成革命的原因,这乃是制造出那所谓的反对党政府的原因。
  那取自富人而给予穷人的政府,称之为反对党政府;那任富人剥削穷人而袖手旁观的政府,称之为镇压的(rePressive)政府。
  去问问今天的墨西哥农民。据说,整个墨西哥是由二十或三十个家族那些有钱有势的精英份子在经营(主要是因为这些人拥有墨西哥),而两千万或三千万的人民却生活在赤贫中。所以,一九九三年至九四年,农民发起了叛变,想要迫使精英份子政府承认帮助人民的义务,提供维持生活最低尊严的需求。精英份子政府和“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是截然不同的。
  人民政府岂不是由愤怒的人民缔造出来?因为他们已经绝望于人性的自私!政府的计划岂不就是替那些不止同自愿提供补救的人提供补救?
  这岂不是居住法、儿童劳动法的肇因?岂不是支持需养育孩子的母亲的计划之肇因?
  社会保险岂不是政府为年长者提供的支持,以便那些家人不能或不愿扶养的人能得一些供应?
  若没有政府的管制,则我们就不会愿意去做那些不必去做的事;而我们又厌恶政府的管制。这两者如何协调呢?
  据说,在政府强制要求那些肮脏的有钱矿主,清理他们肮脏的矿坑之前,煤矿工人是在可怕的环境之下工作的。为什么业主不主动做呢?因为那会减少他们的利润!而只要能维持利润盈余和成长,他们根本不在乎有多少人死在那不安全的矿坑中。
  在政府尚未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以前,业主给生手工人的薪资是奴隶薪资。那些想要重返“古老的黄金时代”的人说:“那又怎么样?毕竟他们提供了工作机会,不是吗?而冒着危险的又是谁呢?工人吗?不是!是投资者,是业主冒着所有的危险!所以,最大的利润当然应该归他所有!”
  业主是靠劳工来赚钱,但是,凡是认为劳工应受到人性尊严待遇的,都被称之为共产党!
  凡是有人认为不应因肤色而被否定其居住权的,就被人认为是社会主义者。
  凡是有人认为女人不应因为她生错了性别,而被剥夺工作机会或升迁机会的,就被称为激进女性主义者。
  而当政府透过人民选出的代表,想要去解决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坚持拒绝自己解决的问题时,这政府就被称做反对党政府!(不是此种政府所帮助的那些人这样说,而是那些拒绝主动提供帮助的人。)没有任何例子比健康照顾更为明显的。一九九二年,一位美国总统及其夫人认为上千万的人不能得到预防性的健康照顾是说不过去的而这个想法引起了一场健康照顾方面的大辩论,甚至把医药业和保险业人士也拉进了里面。
  但真正的问题不在哪一方面的解决之道比较好,不在政府的计划比较好,还是在私人企业的计划比较好。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私人企业不早提出它们自己的解决办法来?
  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因为它们没有必要做。没人抱怨。没人申诉。而企业是被利润所驱使的。
  利润、利润、利润。
  所以,我的论点是:我们要什么,就吼、就叫、就抱怨、就申诉。明摆着的真理是:当私人企业不提供解决时,政府会提供。
  我们也可以说,政府违背人民的愿望而行,但只要人民能控制政府!像美国就大致上做到政府就会继续为社会弊病提供解决之道,因为大多数人并不有权有势,而因之可以立法来让社会给予不愿自动给予之物。
  只有那大多数人未能控制的政府,才对不公平现象不予理会或只做少量解决。
  所以,问题是:什么样的政府是管得过多的政府?什么样的政府是管得太少的政府?我们又如何、在何处取得平衡?
  喔!我还从来没有看过你这般大发议论呢!从我们第一本书开始到现在,还没有过。
  好吧,你不是说我们要谈谈人类面对的全球性大问题吗?我提出的就是一个大的。
  当然,一个很好的大问题。从汤恩比到杰佛逊到马克思,几百年来无不在企图解决它。
  好吧,那你的解决办法又是什么呢?
  我们又得退回去说,又得绕一下圈子。
  好吧。也许我需要再听一听。
  那么,我要先说我没有“解决办法”。这也是因为我不认为这是问题。它只是它本身那个样子,而我无所偏好。我在这里只是描述我所观察到的,人人可以明显看到的。
  好吧。你没有解决办法,你也没有偏好。那么,你可以说说你的观察吗?
  我的观察是,这个世界尚未能提出一套可以完全解决问题的政府体制尽管美国的政府已经算是最为接近的。
  重点在,公正与善是道德议题,而非政治议题。
  政府是人类想要推行善与确保公正的企图。然则善只能由一个地方诞生,就是人心(heart)。只有一个地方可以把公正的概念蕴含,就是人脑(mind)。只有一个地方可以真正的体验爱,那就是人的灵魂。因为人的灵魂是爱。
  现在我们是在绕圈子,因为这些都已说过。不过,这些讨论是好的,所以,我们就说下去。即使反复了两三遍,也没关系。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看看你们现在要怎么样创造它。
  好啊,那我就问一个已经问过了的问题。我们所有的法律岂不是都有想要把道德概念法制化的意图吗?我们的 立法行为不正是对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协定吗?
  对。在你们的原始社会中,某些民法就是规约与规定是有所需要的。(你知道,在那些并非原始的社会中,这类的法规是不需要的。所有的生命都自己规范他们自己。)在你们的社会中,你们仍旧面临着一些最初级的问题。在街角先停再走吗?买与卖是否要依某些规定?彼此之间的行为是否要有一些限制?
  可是,如果每个地方的每个人都遵从爱的法则,即使连那些基本法  禁止杀人、伤害、欺骗,或甚至连闯红灯都不应需要,也不会需要。
  爱的法则即是神的法则。
  所需要的是意识的成长,而非政府的成长。
  你是说,我们只要遵守十诫就够了?
  没有十诚这么个东西。(第一部曾对此做过完整的讨论。)神的法则是无法则。这是你们所无法了解的。
  没有任何要求。
  许多人都不会相信你最后这句话。
  那就请他们读第一部。那本书把这句话做了完整的解释。
  这就是你对这个世界的建议吗?完全的无政府主义?
  我什么也没建议,我只提供什么事情能行得通。我告诉你们观察得到的情况。不。我观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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