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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青散文_苏青-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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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自怒冲冲的跑去向他理论。他的理论是崭新的,他说爱情出乎自然。大姊就此失恋回来,立刻自动改变主张:〃哼,谁同你讲爱情不爱情,像你这种男人,又有什么了不得的价值?同你拼命也犯不着,你不爱我,我便没人爱吗?这样一来,大家索性离了婚倒好,我就是一辈子不嫁人,也还可以努力事业呀!但是孩子,带着孩子做起事来多不方便……〃

结果孩子都交给男方的父母抚养,大姊同姊夫便离婚了。离婚后大姊为找寻刺激,交结了一大批漂亮的男朋友。但她仍不时感到孤寂,不断地想念她的孩子们。她或许也有些想念前夫吧,虽然并没有对我说过,可是我见她不久以后,无缘无故的把所有男朋友都绝交了,声称自己将永抱独身主义,毕生从事于教育事业。她的教育事业便是做个义务小学的级任教师,孩子们又脏,又顽皮。而且同事间也有意见,人家背地里骂她活孤孀,黑旋风脾气。她气伤了心,不到半年便灰心教育了,同时听见她前夫也与外遇闹翻,因此很有破镜重圆之意。

她为什么不早争取呢?丈夫有外遇时,做妻子的应该争取。

聊斋志异里有个故事,说恒娘见邻家太太美而不得宠于其夫(当时她丈夫正爱上一个姿色平常的婢女);知道症结所在,遂自告奋勇地去做她的参谋,定要帮她争回丈夫来。她告诉那位太太道:〃子虽美,不媚也;一媚可夺西子之宠,况下人乎?〃于是那位太太便天天对镜练习表情,学成了整套的狐媚子本领。这项训练完毕以后,恒娘又教给她一个欲擒故纵的法子:先是停止吵闹,竭力装出大方的样子,让丈夫与妾尽情欢娱。一方面自己却卸尽装饰。蓬头散发的躬操井臼,使丈夫相信她的贤慧。及至时机成熟了,在某一个晚上恒娘便帮她打扮停当,婷婷袅袅的走出来劝丈夫饮酒。那时她丈夫同婢女也玩得厌了,心惊其美,酒后便重演求爱喜剧,觉得如调新妇,恒娘大功于兹告成。

恒娘政策得失如何,姑置不论,但其积极的争取精神,却先令人可佩。因为结婚之目的乃正在于保障儿女,不在于保障爱情。爱情是不能够靠结婚来保障的,它的本身是性的本能与美的幻想的混合物,要使它持久而且专一最不容易。反之,结婚往往促成爱情的崩溃,因为结婚之后,油盐柴米等家务在在都是破坏美的幻想,而性本能也因容易满足而失却吸引力了,因此有人说结婚便是恋爱的坟墓。然而。它却是父母生活的开始,那是千真万确的:一个孩子从受孕而至于诞生,由哺乳,抱持而至于长成,不知要化费做母亲的多少精力?多少时日?要是没有一个做父亲的在物质上帮助她,在精神上鼓励她,同她共负养育的责任,真不知有多少儿童将遭夭折,甚至于根本不能诞生。所以我认为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实予儿童以莫大保障,在儿童公育或其他更好办法未实行之前,此种婚姻制度大有维护之必要,女人爱孩子之心普通总是超过男子,因此对于一夫一妻制的维护,更应全力以赴才好。丈夫若是有了外遇,做太太的为保障儿童的幸福起见,争取乃是唯一的合理的办法。

然而争取丈夫可决不是件容易的事:像恒娘般方法,似乎太偏重于性的诱惑方面,如此说来则太太简直应该与妓女受同等训练。一个女人也自有其工作,责任与爱好,怎可以整天到晚的对着镜子作美容研究?况且就爱美也须身心兼顾,古人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若一味讲究涂脂抹粉,就有变成登徒子玩物的危险。即使在争夺之间,暂时非用此手段不可,则自后也应逆取顺守,规夫人正道,不然男人的好色是无限度的,以马上得天下者,安能在马上守之?

我觉得世人都有这种偏执观念,以为一个做丈夫的会有外遇,一定是喜欢妖媚,一定是甘心下流,因此做太太的欲图挽回,也必须从此着手。那也并不尽然。从前苏若兰遭丈夫遗弃,曾做过几首很好的回文诗去感动他,连武后对之也颇为心折。由此可见得争取丈夫实在并不专靠献媚,一味想以献媚手段来挽回丈夫的女人,不是看轻了丈夫,便是看轻了她自己。

我以为争取丈夫的必须的工具有三,即:真情,善意,最后才是美容。





苏青散文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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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发 

我到上海快五年了,从来不曾烫过头发。当初所以不烫的原因,说起来也很简单,只为自己一向生长在内地,电烫水烫之类从来没有看见过,生怕烫起来怪吓人的,因此迟迟不敢尝试。可是我却不肯在人前示弱,给人家笑话乡气。〃我可不愿让头发受火刑电刑〃,我常傲然地把不烫的理由告诉人家。人家也仿佛颇以为这事是〃难能可贵〃而 〃足资矜式〃似的,便一传十,十传百的传了开去:〃青是从来不烫发的。〃这正同某要人生平不纳妾一般,我的不烫发主义也就在亲友间成为美谈。林姑母常常拿我做榜样教训她的女儿道:〃怎么你又去烫发了?蓬头鬼似的多难看!你瞧像青表姊般齐齐整整的往后而掠起来多清洁,大方得很!〃美专毕业的柳小姐也常常当着别人称赞我!〃青真是个懂得自然美的人,不肯随波逐流,卷儿束儿的怪俗气。任那头发软软地披在肩上,又朴素,又优雅。〃

我获得许多不虞之誉以后,心里真觉得自己有些了不得起来,对人家烫发的鄙夷之唯恐不及。人家受了我的鄙夷,心里虽然不高兴,却也不得不佩服我的能独行其善。女人们最会看人学样,在无头不是飞机式的今日,要找一绺直直的青丝确有踏破铁鞋无寻处之慨。于是我更得意自己的有识见、有胆量、敢作敢为、出众而不同凡俗了。

那绺软软的,直直的,披在肩上的东西多么的使我骄傲呀!我的眉毛扬了起来,仿佛谁都是个见了人家烫发,自己便不敢不烫的可怜虫,而我才是说得出,做得到的好汉。哪个女人可不佩服我的伟大呢?况且那又是很合自然美的,清洁、大方、朴素、优雅、我一头兼而有之,够了够了。但是我身上的衣服,能不能与头发相称,显得整个地调和匀称呢?我颇有些惴惴,也许从前做的衣裳颜色过于鲜明了,不合清洁、大方、朴素、优雅的原则。我可不能让自己的伟大有些缺陷,于是就邀了林姑母及柳小姐帮同出去另挑几件来。颜色要大方,质地要上等,里子镶条都马虎不得。剪好了后她们又伴着我回家,把料子一块块抖开来给贤——我的丈夫——批评,哪块最美,哪块最便宜。谁都希望自己的眼力最好,拣得最上算。贤对此很少兴趣,又不愿得罪任何一个,只得把每块都赞上几句,并且故意把价钱猜得高些。〃我们的拣手还不错呢!〃林姑母柳小姐都得意地笑了,贤也回过头来对我笑笑。——那是苦笑,我的心惶惑了。

难道我真要为了这些不虞之誉而牺牲到底吗?——浪费丈夫的金钱,同时也违反自己的愿望。我本来并非真个不烫发的。记得我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天天穿了白反领的大红衫子黑短裙,骑脚踏车上学校去,头发用编手套的钢针烧红来烫得蓬蓬松松的,被风吹散了披得满头满脸,连眼睛都给遮住,要转弯时先得把头向左侧一甩,始能露出半边面孔及一只眼睛来,这种装束在当时是很风行的,我曾这样的拍过一次照相,人家看看都说漂亮,添印两打统送光了,自己只留下一张贴在照相簿上,现在看起来还觉得非常快活得意呢!可是,人家既已替我宣传了!〃青是从来不烫发的〃,我就不得不把它赶紧撕下来塞在箱子底里,让这个从前认为光荣,现在变成不光荣了的历史陈迹永远深藏在那里。别人也许从此再不会知道我从前也曾蓬松过发这回事了,我自己也不愿再想起它,虽然在偶而想起时候总抑不住快活得意的感觉。

但是我得克制自己,竭力把这种感觉视为罪恶,处处不可不记住我已是个出众而不同凡俗的人了,爱好摩登乃在所必戒。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统要另定,而且愈新奇愈好,即在小节上亦不可稍忽。虽然麻烦一些,但非如此何足以显高深?即不幸偶而有一些见解与俗众竟无两样,也要迅下一番克己工夫,把自己克得与他们愈远愈好,否则又安能〃出〃而〃不同〃之呢?辜鸿铭在清朝剪发,到民国反留起辫子来,就是此意。古人中诸如此类的很多:吃狗屎、吞疮痂、唾面自干、冬葛夏裘、硬喝过量老酒、有官不做情愿捉虱子等等,真是不胜枚举。若区区之不肯烫发,犹小巫耳。

而且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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