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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的亲戚-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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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的在一方面没错。东方言情肥皂剧,比如中国、韩国和日本,是要把主人公定格在靓丽上,而这靓丽,非青春不能也。其他年龄段的人可以用其他也挺美好的形容词来形容,但,靓丽,是青春期的专属。
  但女友说的也是一种片面。我另一个女友,40出头,其老外丈夫以及她丈夫那个圈子的朋友,对她非常夸赞,认为她成熟风韵,认为她那种美丽不是年轻女孩那种单薄青涩所能抗衡的。我发现,那些嫁了老外或者与老外交往的中国女友,到了一定的年龄之后,基本上已经不能再与东方男人交往了,因为她们在东方那种根深蒂固的“少女审美”环境中越来越失落进而郁闷,相反,她们在西方对成熟女人的由衷尊崇中获得了很强烈的认同和满足。
  感谢当代服装设计和美容术,让女人的青春期延长了很多。但,还是有个坎吧,在中国,这个坎在以前也许是25岁,现在,就算延长了十年,那么,35岁也是一个坎了。
  翻过这个坎,也许生活的面貌似乎没什么太大的改变,也许依然窈窕,也许依然光洁,但实质还是变了,这个实质就是,你不再是宠儿。就你的一生来说,最美的时光过去了,但最好的生活似乎还没有到来。职业到了这个年龄,如果没有成为事业的话,那就只是一个饭碗了。感情到了这个年龄,不再有太多的选择,男人的视线,哪怕是打望的视线,一般都不会落在自己身上了。不管是不是美人,在男性的视野里,基本上都迟暮了。
  凄惶吗?其实不。
  这个时候,神赐女人进取的力量!这个时候,是作为一个人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女人完成自己的最好的阶段。去执,但坚定;刚强,但柔和;宽广,但专注;包容,但有原则……这个时候的女人,可以把以前更多投向外面的眼光收回,仔细培育自己的内心,让自己跟自己想成为的那种人更靠近点。
  这个时候,神赐女人转身的力量,对任何执拗的对象悄然转身,不需要任何锣点和鼓点的节奏,没有背景音乐,没有任何凄厉或者哀怨的最后一眼,没有任何和小说或电影里的情节相似的情节,没有任何像样的场合,没有观众,男主角也没有和你有任何对手戏,然后,女人转身走了。
  神赐女人接受的力量!赐女人雍容步入中年进而步入老年的力量。要有准备了,一生差不多一半过去了。不能老是你美,你活,别人也要美,也要活,你不老,小孩就长大不了。
  神还赐女人失去的力量!女人会失去很多了,激情、浪漫,不能说绝对不能遭遇了,但机会少多了。说不定还是女人自己愿意放弃的。会遭遇另外的也很多了,会逐渐开始面临失去父母、亲友的情况。像一天的时光,进入下午了,光线会越来越暗淡,也越来越柔和。名言曰:中年是下午茶。下午茶的含义就是坦然接受和欣然享受。
  是神赐的力量。这种力量灌注到女人的身体内的时候,是那么私密、亲切,你安心想要,神就给。你收到了,然后就可以做到了,然后,女人真的就明白了,所谓神赐女人力量,真不是一句高调的话,而是事实。然后,一生中最好最丰富最清醒同时也是最有力的生活就徐徐降临了。
            2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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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局



  前段时间,一个写作圈的女友打电话来约一个饭局,说是私人聚会,就几个女人聚一聚。我一听那地点,心里有点那个。那是成都堪称极品的餐馆。我不是说饭菜是极品,是价格。私人聚会,怎么会上那个地方去?那种地方,我是不会埋单的,也不会参与AA制(因为AA制下来也挺惊人的),如果是哪个女友埋单,我会为她心疼,写字的人能有多少钱?大家是同行,彼此都明白的;若谁烧包想挥霍一把新到账的版税,那我不愿意帮她发烧,免得事后她反悔也怪罪到我头上。说实话,那地方,也就去吃公款比较坦然。
  我是一肚子的嘀咕,电话里吞吞吐吐。女友说,哎呀,你来吧,来了就知道了。
  我去了。没错,是几个女人的私人聚会。埋单的女人不认识,经介绍是成都商界的一个大腕,保养得很好,看不出实际年龄。席间一聊,原来岁数真不小了,年轻时毕业于中文系,后下海做生意,经历一番辛苦之后飞黄腾达。这位女人还保留着文学情结,平时喜欢看看散文、小说什么的。这次聚会就是趁过节想把几个写作的女人约着认识一下,随便聊聊。
  我原以为跟男富翁吃饭不自在,没想到跟女富翁吃饭更不自在。她人很好的,也很健谈,但我就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客气地漫应。两个小时,我说了无数的“是啊”、“对啊”、“哪里哪里”。
  过两天我嗔怪那位女友怎么给大家揽这档子事,多难受啊。我想那位女人也难受。那桌饭菜,换成请另外一些人,说不定一桩生意又谈成了。请一帮自视清高的女文人,彼此又接不了轨,事后又讨不了好,何苦呢?
  女友笑我,你操这个心干吗?这于她是九牛一毛,我们几个人好久没见了,趁此机会聚聚聊聊,不就行了。
  女人太有钱真是麻烦,也许不像男人太有钱那么麻烦,但一番好意即便不会被人歪曲也至少不会得到看重。要换成我就会想不过,我有钱又怎么的?你能用上我的钱那是我待见你。
  这些天在看一些闲书,里面提到20世纪早年美国西部著名的女富翁卢菡·梅布尔,她在新墨西哥州的陶斯地区资助过不少艺术家、文学家,其中包括D﹒H﹒劳伦斯、乔琪亚·欧姬芙、安瑟·亚当斯等人。对劳伦斯,梅布尔出手最大方,把陶斯北边的一座牧场赠予他,用以交换《儿子与情人》的手稿。后来这些搞文学艺术的人纷纷和她翻脸,都说她居心不良。我在劳伦斯给他岳母的信中还读到这样的话:“……我们还和梅布尔是‘朋友’。然而我们不许这条蛇缠住我们的胸部。你知道,这里的人民有的只是金钱。由于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想有钱,所以美国强大了,傲慢起来,变得异常强大。如果有谁这么说,‘美国,你的金钱……滚开……滚得远远的’,这样一来,美国也就完蛋了。”
  绝大部分文人都有幻觉,这种幻觉让文人很难平心静气地与跟他们完全不同的人、尤其是有钱人相处。劳伦斯也就是一个例子吧。所以啊,对付这帮难伺候的人,最好的方式是不对付,把钱捐给慈善事业吧,千万别去买手稿什么的,不会落下什么好的,也别请他(她)吃饭,也不会落下什么好的。
           2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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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疯扑面



  成都这地界的春天比其他好多城市来得生猛香艳。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阴霾沉沉的冬天终于熬过去了,患冬季抑郁症的人们终于痊愈,终于不再斜眉瞪眼的了,终于可以在阳光下把眼睛眯缝一下,把眼角笑成豆角了;二是成都春天很短,也就一个来月,转眼就会进入初夏,时不我待啊;再就是,成都春天三花闻名,桃花、梨花、油菜花,一齐开放,把个川西平原装点得那个俏,受此情此景的暗示,成都人觉得春天似乎应该干点什么,又不知干什么好,躁动得厉害。
  因为阳光,因为短暂,因为花团锦簇,成都的春天像一盘一定得趁热吃的锅巴肉片,人人都赶紧伸筷子。受这种心境驱使,这个时候的成都人,其状态多少异于平时,我们称之为“发春疯”。
  我有一个女友春疯发得总是比别人早,大家都还冷得缩脖子的时候,她就在被窝里听到鸟叫听到春的讯息了,于是我们知道她的春疯来了:她会嚷嚷谈一场落花流水的恋爱,她说,让这恋爱与桃花一同凋谢;她会去买一双基本上不会穿的高跟鞋,鞋跟高得几乎必定会使脚趾残废脚踝骨折;她还会去买一盒胭脂,自己对着镜子抹抹拍拍,又抹抹拍拍,直至脸颊红成像被掌掴了一般,然后,她用洗面奶搓搓揉揉,又搓搓揉揉,一洗了之。
  我另外一个女友春疯发起来后果比较严重,她会忘了关上家门,好几次都是小区保安巡查时帮她关的;她会在下了出租车时,发现手里捏着准备给司机的20块钱,但钱包不在了(也是她运气不好,遇人不淑);连着这几年,她会在发春疯时立下毒誓:春天时把人找到,夏天谈谈恋爱,秋天时准备婚礼,冬天来临前一定把自己嫁出去——把用电热毯的那些电费给省了。
  我还有一个女友已经离开成都好几年,在美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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