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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相报告-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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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当下感受,比如,芳香令人愉悦,恶臭令人厌恶。臭豆腐是臭的,所以令人厌恶。这个再自然不过。
除此之外,人类嗅觉的退化过程,其实也就是嗅觉被社会化、被训练以及被教化的历史。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香味不仅带来生物上的愉悦,还代表了诸如优雅、健康以及礼貌等等概念,相反,臭味则体现着粗鄙、腐败和不礼貌,是文明的禁忌。在一个文明社会中进食臭豆腐,能不罪加一等?芽
就是这样一种臭不可闻之物,爱它的人却异口同声地认为它是“香”的。看来,所谓“逐臭之夫”终极目标,其实还是香。
臭的领域也许很小,“香”的世界却很大很大。“香”绝不只属于“兰茞荪蕙之芳”,咸、甜、苦、辣、酸,都可以带来“香”的感受。刺激也能致香,且于险中求之,大开大阖,惊心动魄。臭先是被强烈地闻到,但是,由于口腔不能感受臭味,因此,臭味一进嘴,再加上油、辣椒酱、甜面酱等作料,臭豆腐的霉、臭、酸在一派热气腾腾之中,浑然成香。
这就是油炸臭豆腐为什么被称为“油炸千里香”,并且可以堂而皇之地打出“天香豆腐”这样自相矛盾的招牌的全部理由。“闻着臭、吃着香”,没有一种食物的娱乐性能够超越臭豆腐,也没有一种食物的气味能像臭豆腐这样令好之者神魂颠倒。
吉卜林?穴Kipling)说:“气味比起景物和声音来,更能使你的心弦断裂。”

臭豆腐地图

  法官在“美味食店”一案的判词中指出,臭豆腐是流行的江南小吃。其实,“江南”主要是浙江的宁波绍兴一带,在该地区庞大的臭食家族中,除了臭豆腐,更有臭冬瓜、霉千张?穴百叶?雪、臭豇豆、臭冬笋,等等。
以街边流动摆卖为主要经营方式的油炸臭豆腐,不仅江南人爱吃,南到香港,北抵黑龙江,都能闻到其“流动的臭味”。就连一向只奉“王致和臭豆腐乳”为正宗的北京人亦趋之若鹜。署名newkuzi的网友在某BBS上说道:“九四年国庆,劳动人民文化宫的筒子河边,上海新亚饭店支起油锅,竟然是空运臭豆腐过来卖,闻讯赶去,竟然已排起三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队,不少人还端着饭盒小盆什么的,瞅架势是要买个盆满钵满才肯罢休了。”
北京老字号“王致和”有三百多年历史,以装在广口瓶或小陶罐中的“臭豆腐乳”与南臭分庭抗礼。汪曾祺先生提供的食法是:“以王致和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选”
前几年,上海“鲜墙房传菜”首创了一道“黑臭豆腐”,是一煲经过发酵的纯黄豆制苏北黑豆腐,带着表面那一层足有两分厚黑霉菌,加上以金华火腿熬成的汤底,用酒精炉慢慢加热,以打边炉的方式进食。特点是:愈热愈臭,臭而烘烘者也。
台湾的臭豆腐不仅与内地一脉相传,而且在传统的油炸、清蒸、红烧之外,演变出上百种臭豆腐料理。从路边摊变成专卖店,还上了台面,做出臭豆腐全席。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的“独臭之家”,更有让英国人闻之落泪的“独臭下午茶”供应。  虽说是侠也有凡心,而且这点凡心更难免也有动一动的时候,但侠终非凡人,从举手投足到为人处世,处处与众不同,即使按故事情节的需要非得男女,非得饮食一番的时候,动静也大异凡人。比如,陆小凤喝酒的时候比较喜欢采取以下这种体位:“他躺在床上的时候,通常都喜欢在胸口上放一大杯酒,然后人就像死人般动也不动,想喝酒时,就深深吸一口气,胸膛上的酒杯便会被吸过去,杯子里的酒便被吸入嘴里,再‘咕’一声,酒就到了肚子里。”又如,在江玉朗的那个“费了一年的时间才挖出来的”以粪坑为掩护的地下室里,有两坛酒,一大堆咸肉、香肠、糯米糕,虽然这些食物看起来都很家常,但是不家常的,除了把食物储藏在粪坑里,那些香肠还是悬挂在半空之中的,以至于小鱼儿“舒服地在棉被上躺下来”后,一伸手就能摘下一条来咬一口,“滋味居然不错,很不错。”只用了一个“摘”字,居然就把个粪坑吃出了酒池肉林的味道来。再比如,洪七公随手就抓住一条条毒蜈蚣的尾巴,然后将这些害人虫扔进一锅滚烫的开水,煮熟之后,“取出小刀,斩去蜈蚣头尾,轻轻一捏,壳儿应手而落,露出肉来,雪白透明,有如大虾,甚是美观。”再加油添醋,下油锅一炸,“立时一股香气扑向鼻端。”我发现,除了洪七公的这道“大虾”之外,武侠小说里写到大侠撮海鲜的场面并不多见。这一点,不知是否与海鲜在古龙、金庸二人当时所处的社会里总是散发着一股与“侠”所不能兼容的俗气有关。
说到洪七,不能不把他封为武侠小说世界里的第一食神。当然,这一点除了洪七身为丐帮帮主的角色身份之外,主要还是因为故事情节的需要,也就是说,洪七要不是贪吃的话,降龙十八掌也就不会被黄蓉用美食套出,郭靖的功夫也就永远到不了家。不过,还有些饮食业的业内人士比谁都更爱洪七,这是因为,武侠小说里写得最具操作性的饮食场面,大概只有“亢龙有悔”了。前几年,台、港两家名店曾经联手依“射雕”的典故炮制出“射雕英雄宴”,由美食家蔡澜现场监制,筵开十一席,一时传为美谈。“侠馔”虽然没有吃过,但是我相信应该会是好吃的,因为像叫花鸡和火腿蒸豆腐这样的东西,最起码也不会难吃到哪里去。但同时我也相信,何满子先生对武侠小说所持的观点,亦可照搬到“侠馔”上来,即这种菜肴即使没有吃过也可以照骂如仪。其实,与掐架相比,吃喝本非武侠小说的强项,再经过这样一来,读者对于“侠”的想像空间将为一桌无比真实甚至难免有些油腻的菜肴所充斥,那个虚拟的江湖亦将随之干涸见底。可以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也可以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惟独不可把江湖上的吃食在厨房里做出来给你吃,这一种勾当若真的“有戏”,也没法儿不是闹剧了。  月饼大战不仅一年一度,而且“月战前传”或“月战前戏”也开始得越来越早,历时越来越久,战争规模更是逐年升级。
自从香港人在一九九八年制造出号称“世界最大的月饼”之后,这个把饼做大的游戏便越玩越大。香港人的纪录先是由马来西亚人以一千三百六十六点六公斤刷新,二〇〇一年七月十五日,台中县三十多位糕饼师又以一枚重达二千三百四十一公斤、长三米、厚二十二点四厘米、可供一万五千人食用的月饼申请破吉尼斯纪录。
经验证明,要在这个游戏中立于不败,不仅要“大干”,而且得“快上”。在上海,二〇〇一年第一批月饼已经提早在农历大暑那天开炉,据该市糖制食品协会称,目前已接到的月饼准产证申请达三十个,生产厂家三百家,其中新加入战团的不少于三十家。预计二〇〇一年上海的月饼总产量有一万吨,中秋节平均每人要吃掉月饼七百五十克。
多乎哉?芽不多矣。据《老残游记》里一场因“月饼投毒案”而起的法庭调查显示,当年过中秋,一个大户人家就要订做二十斤月饼,其中送礼用了八斤,另外“送了小儿子的丈人家四斤”,其余的八斤“自己家里人吃了”,连家里的两个长工也“每人分了两个”,而且“当天都吃完了”。
近几年的市场调查一再显示,卖买及授受月饼的越来越多,吃月饼的、尤其是八月十五晚上发生过“月全食”的人家却越来越少。事实上,即使没有市场调查,每个人心里其实也都有数。在这个问题上,产、供、销、消四方似乎已经达成了这样的共识:装在礼盒中的月饼不是为了被吃掉,犹如挂在天上的月亮也不是为了让人“登”上去的。

奔月

  如果抽离了嫦娥奔月和月饼,中秋节无疑将会立即还原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的另一个平凡而空洞的日子。
嫦娥的故事,基本上是由汉代以前的三种文献演绎而来:一、《文选》之《祭颜光禄文》注引战国《归藏》:“昔嫦娥以西王母不死药服之,遂奔月为月精。”二、《淮南子》“览冥训”:“羿请不死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三、《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张衡《灵宪》:“嫦娥,羿妻也,窃西王母不死药服之,奔月。”
随着“奔月”升格为神话,嫦娥窃药的动机也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取向,其一,暴君后羿,生性暴戾,民不聊生。暴君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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