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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面包树出走了-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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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射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天躲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你就是这么古怪。」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个时候,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大力水手呢?他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几乎是没有头发的,身体的比例也很难看,手臂太粗了。」我说。
    「就是因为那罐菠菜。谁不希望任何时候自己身边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并没有魔法。
    能有一种魔法,让林方文再写歌词吗?
    我们走着的时候,他的魔法出现了。
    一辆车子突然停在我们面前,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是葛米儿、威威和莫札特他们一家三口。莫札特长大了很多,它已经不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现在的它,超过三斤半了。这天晚上,它长长的脖子上绑着金色的丝带,在威威怀里,好奇地东张西望。
    「很久不见了!」葛米儿兴高采烈的拉着我和林方文。
    她现在已经红了很多。人红了,连带她那个曾经受尽批评的义大利粉头也吐气扬眉,许多少女都模仿她的发型。
    「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带着莫札特一起?」我问。
    「我现在去拍音乐录影带,莫札特也出镜了。」她深情款款的扫着莫札特的羽毛。
    「那么,它岂不是成了『明星鹅』吗?」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还会唱歌呢!」威威兴奋的说。
    「不是说『鹅公喉』吗?鹅也能唱歌?」我说。
    「它不是鹅公,它是鹅女。」威威跟莫札特说:「来,我们唱歌给哥哥姐姐听。」
    莫札特伸长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乐细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头赞美它。它的头缩了一下,很幸福的样子。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莫札特了。
    临走的时候,葛米儿问林方文:
    「你还会写歌词吗?」
    他大笑:「是写给莫札特唱的吗?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写『刮瓜』--」
    「是写给我唱的。」葛米儿诚恳的说,「很想念你的歌词。」
    林方文只是微笑,没有回答。
    他们走了,我们也沉默了。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点不一样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没有能力拯救他。那个魔法,在葛米儿手里。

17
    当她的义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门,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象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宫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子宫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宫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过。」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子宫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子宫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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